沈潔: 我在美國當老師
(2004-08-31 10:37:43)
下一個
我在美國當老師
沈潔
我的老爸從教幾十年,常以誨人不倦而自豪,引得我一直好奇:誨人不倦,緣於何因?
留美求學,有幸擔任助教,心中暗喜,終於有機會嚐試一下為人師的感覺了。一番工作與努力後,終於明白,誨人自有其樂,故亦樂此不疲也。
“我不明白”
美國學生有個習慣,課上課下有不明白之處,張口就問:“我不明白一問題,你能不能講講?”作為教員及助教,就一定要回答學生的問題,不管是簡單還是複雜,以鼓勵學生的自由思維。
短短兩個月裏,耳朵裏常灌滿了各式各樣的“我不明白”,不免擔心:自己會不會有一天也突然“不明白”起來。果不出所料,終於有一天“我不明白”了。
那回剛考完第二次測驗,我正在張貼答案和成績單,一位女學生走來看了看答案,一臉的“不明白”,問我:“我不明白這道題為什麽是這個定義?”我一看,是關於一個簡單的小定義的,無非是用數學上的數軸表示一下即可。當即從頭至尾把該定義解釋了個底朝天,那學生仍是滿臉的“不明白”,指著答案中的數軸說:“為什麽B點的值比A點大?”我一下子也“不明白”起來了。誰都知道,對於箭頭右指的X軸上的A、B兩點來說,A在左,B在右,就連初學過點數學的人都明白,X軸的右端為大,左端為小,當然是B比A大。我真不明白為什麽上了大學的她居然不明白這一基本常識!
還有一回,課堂上講了“72定理”,無非是將“72”除以某個變量即可。考這個定理,主要是想測試學生能否找出哪裏所需的變量,而計算本身極為簡單,如72除以4,連小學生都會做。待張榜時,一位學生風風火火、無限委屈地跑來詢問教員:“我不明白答案為什麽是18。”一邊說一邊遞上他的考卷,儼然一副“眾人皆醉,惟我獨醒”的架勢。我正好在一旁,用眼一瞥,忍不住心裏嘀咕:他明明已經找出了正確的變量,考卷上也明明白白地寫著72除以4的算式,但等號後麵卻寫著結果23……教員看看卷子,又看看他說:“72除以4等於18,你有什麽不明白”那學生一聽,更是振振有辭地說:“所以你的答案算錯了,正確答案應該是23,我已手算過3遍了。”這下教員也“不明白”了,驚異地瞪大眼睛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那學生一看形勢對他有利,連忙從書包裏掏出計算器:“我算給你看……”一通猛按之後,他突然大叫:“噢,我明白了!”可他並沒有告訴我們他明白了什麽,這下子輪到我和教員兩人麵麵相覷,我們真“不明白”了。
假裝不認識
在開學之前的助教培訓中,校方一再強調做助教要做得公平,平等地對待每一位學生,不能因其性別、年齡、種族及膚色等的不同而采取不同態度。為了杜絕不公平現象的發生,校規裏嚴禁助教在任課期間與學生有任何私人交往(課程結束後則不受限製)。於是我不斷提醒自己:要“一碗水端平”,對學生一視同仁。
然而,開學後的第一節課上,我就被一個女學生認出,她熱情地向我問好。她叫瑪麗安,我是未提任助教前認識她的。她曾不斷勸說我皈依基督教,拿著《聖經》來給我啟蒙、開導,並鄭重其事地想把我介紹給牧師,我趕忙對她敬而遠之了。誰知她竟成了我的學生,真是冤家路窄。好在她見我做了老師輩的人,倒也未敢再提什麽入教的事。但她和我見麵時的熱情寒暄難免讓人感到我對學生有親有疏。於是我當機立斷,以公事公辦的姿態給以“擋駕”。第一次期中考試後,她打來電話,約我周日參加教會青年團組織的郊遊。這不但是入教的“前奏曲”,更是違反了校規裏的“不準私交”的規定。我想了想,冷靜而坦誠地告訴她,我身為助教,不能與學生有任何私交;如果是有關課程的問題,我可以為你解決。自此,我們便似從未認識一般,形同陌路。
還有一次,班上一位香港來的男生一下課就來問我問題,張口就是一大嘟嚕港式國語,麵對周圍一大群美國學生,我很自然地用英語回答了他。後來他又到我辦公室來,還是一口港式國語,我隻好告訴他:“這個學期我隻能對你講英語。”他一下子不好意思起來。巧的是,當天下午在超級市場購物時又遇見他,他意一副不知眼該往哪兒看、腿該往哪兒邁的不自然相,我則笑著背過臉去,幹脆假裝不認識。
“下不為例”
教員喬是個幽默的老先生,很會調動學生的情緒,樂於傾聽學生的各種意見。有一門課常有學生因各種原因缺考,給學生補考的任務就由我來執行。
按規定學生缺考及時補考,逾期則不再有權補考。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少學生都跑到喬那裏找個借口要求逾期補考。每次,喬都是心慈麵善地領著學生來找我,叫我給他們補考,並說:“他們有點兒情殊情況,你再給他們一次機會吧,不過,下不為例。”
第一次期中考試成績分布後,學生們一見成績不如意,都悶悶不樂,有的甚至想中途退課。喬為了安慰學生,也為鼓勵他們繼續學生,想了個主意:隻要學生有信心在第二次中考試時比第一次成績好,就請簽字;第一次成績作廢,均以第二次的成績為準,不論第二次是高是低。為了給學生們充分的時間考慮,也為了增加難度,喬決定把這主意先告訴學生,但不透露哪一天是有效簽字日,故意讓學生們緊張起來好好學習。終於有一天,喬拿來了簽字紙、筆,當堂讓學生簽名,並說:“隻在此節課上簽名有效。”學生們個個精神緊張,如臨大敵,有的簽了又塗,塗了又簽,幾張大紙塗抹得像畫一般。喬將幾張“藝術品”小心地保存起來。
第二次期中考試來臨了,一大早我整理好考卷、答題紙及等筆等,隻待時間一到,當堂發卷。喬神色疲倦地走來,抱怨道:“你知道昨晚發生什麽事了嗎?有個學生昨晚9點鍾打電話到我家,要求刪除他的信心簽名。我一想第二天就要考試了,就放他一馬吧,於是答應了。誰知他淩晨三四點鍾又來了電話,說他學了一夜,又要求把他的簽名加上。我當時很生氣,不同意再加他的名字,豈料他卻教訓我,說刪除他的名字不符合原規定,是無效的。折騰了我一個晚上,沒睡好覺。”我笑著遞給他一杯咖啡,勸慰道:“喬,給他們一次機會吧,下不為例嘛!”說得喬直衝我翻白眼。
很快又到期末考試了,這次喬似乎下定決心絕不再遷就學習了。然而臨考前,幾位學生找到喬,嘀嘀咕咕地“泡蘑菇”,喬一副無可奈何的模樣,不斷地衝我眨眼。我解圍道:“喬,下不為例吧!”
(現代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