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塔木德式”的分歧對我們有什麽意義?
回答:它告訴人們如何進行某種形式的討論:一方麵,分歧必須存在,而且我們必須學會接受分歧本身;另一方麵,它將引導你從一般性辯論轉移到對文本的深意解讀上去。在普通的辯論過程中,我們的目標是證明自己是對的,同時證明對方是錯的,這個過程本身並沒有程序上的錯誤,但它很容易使你從思考轉移到偏見上去。因為理性的一種謬誤常常是:它很容易使我們善於證明自己喜歡的論點,從而我們可以有選擇性地擇取對我們觀點有利的論據而忽略對我們不利的論據。在猶太教法典裏,這個問題往往不太容易存在。因為拉比的論點並不執著於自己的正確或對方的錯誤,相反,他們竭力在不同的論點中找到對文本更深層次的理解,這往往就是我們常常說的“跳出去思考”。A說X有理,B說Y有理,然而A並不總是在強調論點X(或證明Y是錯誤的),同時B也並不總是在強調論點Y(或證明X是錯誤的),相反,A在一邊說X一邊說Y,同時從X和Y的比較中得到一個新的論點M,而B在一邊說Y一邊說X,同時從Y和X的比較中得到一個新的論點N,因此,我們看到這種辯論的結果往往不是從X和Y中選擇哪個是正確或錯誤的,而是一邊辯論一邊獲取更多的新論點,所以這是一場開放式的爭論,它可以把其他人吸引進去,因為你發現,你可以在A和B的辯論中得出你自己的論點,而不是讓你選擇哪個立場。因此“塔木德式”的分歧告訴我們最大的教益是:你如何引導你的辯論從單方麵的選擇性立場,轉移到創造性的思考上去。在這方麵,我從未見過成功的實例。
(6)“塔木德”有中譯本嗎?
回答:沒有,至少目前沒有。當然我們可以說“阿伯特”或許是一個例外,但嚴格說起來,我並不認為它完全是“塔木德”。事實上,目前還沒有任何一個譯本做過這樣的嚐試:將密西拿、革馬拉、拉希和托薩伏特以及後期學者的注釋放在一起,做一個選譯的工作。對於這一方麵,或許我們有很多選擇,例如我們選擇一卷塔木德,然後把主體和注釋部分全部放進去,另外一個選擇是,我們選擇多卷塔木德,但隻翻譯其中一個部分(例如我們隻翻譯密西拿部分)。翻譯塔木德是一件極其困難的工作,把它翻譯成漢語就是難上加難。(如果你英語好,你可以讀英譯本,實際上地球上早已有了全部的英譯本。(當然如果你會法語會更棒!))你在美國可以很容易買到它們,在以色列當然就更不用說了。如果你沒有這個條件,去互聯網上讀一讀現成的英文版也是一個選擇,我想,這對一個初學者來說完全是夠用了。
(7)一般中國人理解“塔木德”有多大的困難?
回答:困難很大。我的經驗告訴我:好奇的人很多,但真正有耐性探究下去的人很少。這是很容易理解的,“塔木德”是一個宗教文本,當它退去商書的偽裝外衣後,就很容易嚇跑90%的讀者。再加上語言問題、文化背景問題等等,也許就成了類似於牛頓同誌的“空蕩蕩的課堂”了。還有一個顯著的問題是,一部分反猶分子把塔木德斷章取義的解讀;還有一部分人則喜歡在沒理解過塔木德的基礎上,對它做出完全粗魯的概括。這些都導致了“塔木德”在很多人眼裏的名聲似乎不大好。對普通的讀者來說,我們找不出如何驅動他去研究這個事物的動力,另外對一些自稱信仰猶太教的網友,他們經常隻是“扯淡”,他們的動力僅僅在於驅動他們了解神秘事物上,或者驅動他們發展自己的非理性的瘋言亂語,他們就更不可能去研習“塔木德”了。所以,我們可以預料一下未來:也許我們以後會發現一套完整的塔木德中譯本放在圖書館的書架上,但我打賭它們累積書塵的概率甚至比一套馬列著作要高得多;另外一種樂觀主義的預計是:我們成功地抽取了塔木德中合理的一部分,並且和中國文化融合在一起,當然,這和商業偽書是兩碼事。
(8)如果我們要從“塔木德”中挖掘商業理念,怎麽辦?
回答:猶太法典基本和商業基本沒有什麽直接關係,如果我想說它和辦公司有什麽聯係,那麽我也同樣有條件把中國四大名著和商業聯係起來。當然,如果說猶太法典和商業之間的聯係,我們最逼近的做法就是去讀一讀中門書(Talmud-Babametzia),你看一看它的目錄就知道我為什麽這麽說:第一章:涉及拾遺問題(2a~21a)第二章:涉及拾遺問題(2)(21a~33b)第三章:涉及財物的委托(33b~44a)第四章:涉及貨幣流通以及其中的欺詐問題(44a~60b)第五章:高利貸問題(60b~75b)第六章:雇主和雇傭關係(75b~83a)第七章:雇主和雇傭關係(2)(83a~94a)第八章:財物的委托租賃和借貸(牛畜等)(94a~103a)第九章:大麥和小麥(種植)涉及的商業的問題(103a~116b)第十章:對房產的租者和房東的問題探討(116b~119a)。你瞧,如果我不告訴你這是猶太法典,你一定以為這是一本什麽古老經濟法的參考書。當然,如果你真的希望發財致富,那麽,你讀懂人們的心理,比讀懂一套書要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