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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京華:胡小泡當律師

(2006-08-17 12:59:01) 下一個

1917年,窩脖胡小泡被烏大少動員臨陣倒戈,從擁護參戰的遊行隊伍跳到反對參戰的隊伍。從那之後烏大少對胡小泡就給予額外的照顧。有活兒總是留給胡小泡幹,工錢給得也比多人多一點。胡小泡為烏大少的毛衣合作社運活兒,有了固定的收入,又燃起了他的文學野心,空當的時候,寫了很多詩,給各家報社投稿,終於被一家小報選用了一首,用鉛字印了出來。

胡小泡拿著這期報紙給烏大少看。烏大少看了,並不驚訝,反而說,我早就看出你有才,但是做詩人不是好選擇。
胡小泡歪著脖子問烏大少,烏爺,那您說什麽是好選擇呢?
烏大少說,當律師,當律師一定有飯吃,當詩人沒飯吃,最後都變成鬧事的革命黨。

烏大少關於律師這個行業的主意,是因為他前妻六月雪跟一個律師跑了這件事引起的,後來他發現中國的社會越來越需要律師,從買賣房產,到各類官司,都離不開律師,但是烏大少覺得自己年紀不小了,無法改行當律師了。然而見到胡小泡這個有誌青年,烏大少還願意把他發現的人生秘密告訴他。

胡小泡聽了烏先生的話,想了想,雖然自己愛好文學,但是餓肚子當窩脖的經曆更為可怕,錢比詩意更重要,於是就開始旁聽法律,參加各類函授班,混了一個函授文憑,參加了政府的律師資格考試,終於在1920年當上了見習律師。1923年當上了正式律師,人稱胡律師。

正巧在這年夏天,吉利洋綢布莊的夥計柳煥然因為搞了一個國會議員的暗門子女人,被菜市口警察派出所給抓了起來。柳夥計的老板錢先生就托胡律師去撈人。

胡律師看了一下這個案子,再一查法律,認定這是民事糾紛,跟刑事犯罪無關,因此就大搖大擺地去了菜市口派出所,讓派出所放人。派出所所長老白出來,問,你是什麽人?
胡律師說,我是律師。
所長老白哼了一下說,律師算個屁啊。

說完轉身要走,胡律師上前擋住他說,你們拘留我的當事人有什麽依據?
老白說,他睡了國會議員的女人。
胡律師說,那條法律規定了國會議員的女人不可以睡?
老白噎了一下,又說,他睡了別人的女人。
胡律師說,睡了別人的女人屬於民事糾紛,你派出所無權進行刑事拘留。再說了,那個女人跟國會議員是什麽關係?

老白又被噎了一下,說,反正是國會議員的女人。
胡律師說,據我了解,那是一個單身女人,與國會議員沒有夫妻關係,她跟誰睡覺都可以,並不構成私通關係。
老白被胡律師的話氣得直瞪眼,說,那他還有別的罪過呢。
胡律師說,有什麽罪過,你把證據拿出來,拿不出來就得放人。
老白用手指著胡律師說,行,你等著,我要是不把證據找出來,我是孫子。
胡律師也不示弱,說,行呀,你找啊,本大律師等著呢。

其實,這事兒如果遇上一個有經驗的老律師,對警察捧著一點,說幾句好話,送上一盒三五香煙,就能把柳煥然給領出來。但是這個胡小泡,心高氣盛,自以為真理在手,驕傲自大,不顧現實,刺傷了警察,反而把事情辦砸了。

他歪著脖子在派出所門口等著,以為白所長拿不證據,過一會兒就會放人。不料過了一會兒,隻見老白用手掐著一個嫌疑犯的脖子,推出來,走到胡小泡跟前,然後問嫌疑犯,說,你認識柳煥然嗎?

那嫌疑犯說,認識。
老白又問,你跟他什麽關係?
嫌疑犯說,他賣白麵兒給我。

老白翻了胡小泡一眼,說,聽見沒有,這就是你的當事人販毒的人證。咱法庭上見吧,您內。說完,就轉身掐著嫌疑犯走回派出所了。

胡小泡律師這下可傻了眼。[200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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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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