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或狂歡(十)
(2007-11-01 14:56:31)
下一個
5
離開了那座已經不存在的林場時,我背了個碩大的謎團,那謎團罩在頭上,讓人的思維模糊,跌跌撞撞。遙遠荒山裏的廢墟,不知去向的采薇,被燒死的看山人以及離開前那驚鴻一瞥的女郎……這些信息足夠完成一部偵探小說的藍本了,而我天生就不具備寫偵探小說的潛質。可憐的智商也無法把那些信息拚揍出一點具體的形狀來。我回到“竹裏館”,洗了個澡,從包裏拿出幾件幹淨衣服換上。看看表,時間還早,我帶著被熨燙一新的衣服下了樓,開車出門了。
一整片竹林暗示我,采薇的親戚離此不遠,我順著水泥路慢慢地開著,大約過了五分鍾左右,看到那片小洋樓,采薇舅媽果真就住在這兒呢。
車停好後,我忐忑不安地敲了敲那扇緊閉的門。半晌,裏麵有人詢問。“阿姨,我是采薇的同學。”我趕忙表明身份。門開了,采薇舅媽果真在家,她手扶大門,遲疑在打量。
“阿姨,我叫王玨,幾前年來過。”她辯出我,側身讓我進門,說進來吧。
“我去江西辦事,順便來看看您。”我撒了個謊。
“哦,幾年前你和采薇一起來過,我記得。”婦人把剛沏好的茶放在茶嘰上。
“嚐嚐這兒的野生茶。”她說。
我端起茶,喝了一口,一種苦澀的香氣沁人心脾。
借喝茶之機,我理了理思路問她:“阿姨,有采薇的消息麽?”
說到采薇,婦人的眼神暗淡下來,她歎口氣說:“好幾年了,丫頭也沒回來過,電話都不曾打一個。”
“可能太忙了,也許過段時間就會來看您。”我安慰她。
“丫頭在哪兒啊?”婦人開始擦眼淚了。
見她這樣,我知道不能在往深裏問了。坐了一會,我起身告辭。臨出門前,采薇的舅媽對我說:“有了采薇的信兒,讓她來看看我。”說完後,又抽泣起來了。
原來想多打聽些消息,又怕她流眼淚。如果采薇的表弟在家,還可以多打聽些消息,去雲苔山時是我們三人,而我下山時,他還有陪著采薇呢。可是他去省城了,我一無所獲。出於對采薇的愛,我堅持自己的想法,不管如何,她不會無原無故就離家出走,現在需要的隻是時間和足夠耐心而已。
采薇父親結婚時,妻子在縣醫院上班,她是六十年代末期群眾推薦的“工農兵大學生”,根紅苗正。年青時,長得很漂亮,梳著兩條長辮子,很象電影《英雄兒女》中的王芳。很多青年追求她,她一個也沒相中,不知為何卻看中了采薇的父親——那個沉默不語、成天扛著電劇找樹砍的傻小子。熱戀那陣子,傻小子下班後總是騎著輛破自行車,從雲苔山往縣城蹲,一邊蹲還一邊唱,他們在一起看過幾場電影,聽過幾次樣板戲,也手拉手在竹林邊散過步,象許多熱戀的情人一樣。
文革時代的婚禮簡單得不行,同事們揍點份子錢買了幾床被子,用白石灰把林場裏一間空庫房粉刷一新,就算是新房了。婚後,作為縣裏醫院技術尖子,采薇母親婚假都沒休。婚後和戀愛也沒太大變化,別人看到唯一的不同之處是,婚前他們互稱同誌,婚後直呼其名。
采薇小時候,一直呆在舅舅家,父親工作忙,沒時間照顧她,而舅媽又不上班,幾乎是她一手把采薇拉扯大的。她們感情深厚。采薇的舅舅原來在縣一中當老師,改革開放時,跑到南方往內地倒賣家用電器,那時候,倒賣家電利潤很大,沒幾年就攢了一筆錢。海南撤區劃省時,不安份的他又跨過瓊州海峽,在海南圈了幾十畝地,狠賺了一把。采薇曾經和我說起過她舅舅,我笑著說可以寫一部關於原始資本積累的流行小說了。采薇說沒興趣,她更喜歡寫自己的父親。這種想法的結果是,大學剛畢業,她就躲進雲苔山去著摸自己的父親去了,這不,把自己都捉摸丟了。
來雲苔山前,我一直認為采薇離家出走是因為賭氣,而自己這次雲苔山之行的原因更象是尋找逝去的愛的痕跡。現在忽然意識到,這件事的本質並不是一個小女子負氣出走那麽簡單,采薇不是耍小性子的人,有時候甚至比男人還我豁達大度。而她的家庭總是沐浴著愛和理解的光芒,不論從哪個角度分析,她主動離家出走都缺乏合理的解釋。
我躺在床上,腦子裏亂轟轟的總是徘徊著采薇的影像,實在無法入睡,隻好坐起來,擰亮床燈,倒了杯水。之後,把今天遇到守工的老人的那些話逐字逐句思考一番。期望哪句話或許會帶來實際的意義。說實在的,那些話如一張滿是劃痕的舊膠片般模糊不清,寓意不詳。缺少首尾相接的邏輯關係。我找隻筆,在紙上排列:
1、時間:四年前,夏末至深秋。
2、地點:雲苔山林場距寧遠縣城十五公裏左右,並非人跡罕至,附近群山環繞,風景優美,離林場四、五華裏便散落著一些小村落,有野豬和獐子,但並未發現其它猛獸。
3、人物:采薇,張瑞(采薇表弟,大學生),兩個看山人(一個年近六旬,右眼有些殘疾;一個高考落榜生,自卑溫和,沉默寡言),我——隻在林場呆過十來天而已。
4、事件:離家出走、火災或其它事件。采薇離家出走和那場火災是否有某種聯係?
我看著羅列的這些東西,苦笑一下,他們實在傳遞不出什麽有用的信息。於是我又找到一張紙,重新寫下:
1、采薇離開後是否還有被遺落下來的東西,如書籍、小說稿或是日記等,如果有,它們在哪裏?
2、為何不報案?從這點可以看出,采薇的家人在此之前就發現她有離家出走的傾向,是什麽讓她產生這些動機——是否和那個林場有關?
3、被火燒死的看山人是誰?
要弄清這些事,最重要的是尋找到采薇的手稿或日記,采薇的手稿很可能放在她舅媽家裏(如果有的話),但是不是會答應把手稿交給我,必定這些東西他們都可能翻爛了,如果有答案,采薇也不會失蹤這麽久。還有張瑞,想必也經曆過一千以上的問詰。我能夠從這些似乎毫無遺漏的信息中梳理出問題的核心麽?
這些顯然都是難題,但作為采薇的暗戀者,我有必要去尋找真相,至於能否有找到真相的能力,上帝才知道。
6
去上海之前能接到采薇的電話真是件令人開心的事。聽到鈴聲時,我兩手提著日用品,正在往宿舍趕。安娜背著手袋跟在身後,我衝她歪歪腦袋說,電話。
安娜從我褲兜裏掏出手機,用手指了指電話,又指著自己耳朵,意思是能否由她接聽。我把右手的東西遞給她,說我來。
有某種預感,電話是采薇打來的。
我一邊接電話一邊向街道避靜處走去。“回來了麽?”我問她。
“恩,暫時。”
“暫時?還要走?”
“現在無法確定,晚上有空麽?”采薇在電話那頭問我。
六點左右,她準時出現在我的門口,采薇上身穿著白色短衫,下身是一條淺藍色牛仔短褲,裝束和兩個月前幾乎相同。不同的是皮膚又黑了些,頭發用一隻塑料卡子束在一起。印象中她從前是不束發的。
我笑著指著她的束發說,象個中學生。
采薇摸了摸發卡說,在山間行走,這樣不至於被小樹枝纏住頭發。
收拾好的房子有一種逃跑前的悲涼之氣,采薇四下看了看,似乎在經曆短暫的適應期。
“準備閃?”她好奇地問。
“要趕在十月中旬。”我從冰箱裏拿了瓶飲料遞過去。
“學生時代就他媽的結束拉。”我說。
“是啊,結束了!”
采薇問了一些熟悉的同學,我介紹,大林和王紅決定去廣東發展,老北回北京了。胖子他們留在省城,也有回老家上班的,還有幾個家夥報名去西都支教。
“你呢,打算去哪?”我問。
“還沒定呢,老爸給安排的不想去。”我相信她父母的能力,采薇能在省城找到很好的工作。
“寧遠不適合你。”我強調。
“老爸給了兩條路,一是去省煙草局上班,另一條就是考研。”
“你的想法?”
“你知道,我雖然有時抽煙,但最討厭壟斷行業。”
“考研麽?”
“大學都不想讀完,你認為我還會受那罪?”她反問我。
“那去煙草局吧,工資待遇一流,我想抽煙還能找你。”我誠懇地建議。
“抽。抽死你。”很顯然,采薇對這種行業嗤之以鼻。結果連我都遭了秧。
我認真地想了想說,依你的性格,可以去西北呆幾年,看看大漠蒼穹。采薇沒吱聲,意味深長地看我一眼。
我們又聊到雲苔山林場。采薇說,挺閑的,白天在附近山林裏走走,秋天,許多野果子都成熟了,山裏很靜,能夠體會“澗戶寂無人,紛紛開啟落”的境界。晚上呢,可以坐在燈下看看書,然後寫東西。我問她小說稿寫多少了。她說已經完稿了,準備下次帶給我看。
“下次……下次我可能就在上海拉。”我遺憾地說。
雲苔山的夜晚很靜,也很寂寞,那地方連電視都沒法看——打開電視隻有雪花一片。網也無法上,這些我都已經領教過了。
我住在山裏那十來天,晚上采薇寫小說,我們四人就聚在一起打麻將、玩紙牌。有時候,張瑞會開車帶我們去縣城玩,年紀大一點的看山人就留守在家。采薇有時也去,有時不願意。比起省城來,寧遠的夜晚別有風味,特別是路邊的大排檔,那可真是好吃得緊。采薇的表弟是一個活潑的家夥,雖然名義上是陪著采薇,照顧她,但成天開車到處亂跑,白天見不著人,晚上就開車帶我們往城裏跑,有一次還吵著要給我找小姐。我說,你不怕你姐打你腦袋。他說,不讓她知道。
談起張瑞時,我忍不住撲哧一笑。采薇說,壞笑什麽?采薇自大一起就不喜歡我的壞笑,她說壞笑的男人都是好色之徒。我問什麽叫好色,采薇就把眉頭皺起來,右手習慣地摸著耳垂,裝出思考的樣子,最後總結:我這樣的就是好色之徒。我喜歡她那憨態可掬樣子,說我好色之徒也不生氣。
我承認自己有點好色,但不會做出太出格的事。張瑞幾乎繼承了所有紈絝子弟的不良傳統。我問采薇,了解你表弟麽。采薇想了想說,怎麽說呢,看著他長大的。
在雲苔山時,隔三差五就有女孩給張瑞打電話,他也經常帶女孩到雲苔山玩,甚至在此過夜。對此,采薇隻是付諸一笑。采薇對此表現得分外寬容,如果是我,就會受到譏笑的待遇。我想起張瑞說找小姐的事,笑著問采薇:
“那家夥,不到20歲,就會給別人找小姐了。”
“給你?你敢找麽?”采薇對我的私生活顯然比談張瑞更有興趣。
“哪能呢,認識你後,我就從來未拈花惹草。”說這句話時,我顯得有點底氣不足。
“不拈花惹草,鬼相信。”采薇否定我。
采薇的話讓我想起安娜,是的,我這樣的家夥,如果能守身如玉,鬼都不信。
對於和女性發生過肉體關係這點,除了安娜,其他都未曾隱瞞過。其實,對於和安娜的那些過往,也並非我想刻意隱瞞。隻是在此之前,采薇從來沒問過我“浪漫假日”的事。
人的行為有時很難受大腦支配,如果拿采薇和安娜比較,我對於安娜的依戀似乎更加強烈,她的手機也會隨時為我而開,不論遇到什麽事,安娜總會及時出現在麵前,毫無抱怨。而采薇的手機幾乎不用,她不會因為我的思念而感動,對於她,任何事物的存在都自有其不可名狀的理由,包括愛情。她總象天上的雲朵般虛無縹緲。有時我甚至想,安娜給予我的不正是我要給予采薇的麽。生活總能以略帶嘲弄的規律安排每個人的命運。愛存在於我們的內心,但僅此而已。
象每次一樣,我們之間總是會長時間的交談,我們的話連綿不絕,在別人眼裏,我們象戀人般融洽,親密無間。其實隻有自己才知道,我隻是她的傾訴對象而已,和那些有過一麵之緣的女子相比,采薇和我隔得那麽遙遠。
我總會想,和采薇若能成為戀人是何等美妙,作為她的追隨者,采薇身體的每一處都光耀著迷人的光芒。我這裏用“追隨者”三個字,其實最能恰如其分地表明我們之間的關係。揚•安德烈追隨杜拉期時,他們相差40歲,杜拉斯70歲時才接受了他,除去年齡的因素,我是多想成為安德烈那樣的追隨者啊。
我多希望在采薇年老時會對我說出象杜拉斯那樣的話:“沒有愛情,留下來不走,是不可能的。即使其中有的隻是詞語,事情也不會永遠是這樣,最壞的那是不存在的。”如果我能成為追隨者,這將不會是一場忘年戀情,我們都曾那麽年輕著,那麽意氣風發,神采飛揚。我原本以為會有追隨的機會,也曾想努力扮演追隨者的樣子,但那次相見後,一瞬間就是四年,四年中,我幾乎失去了她的消息。
記得有幾次——僅僅是幾次——她躺在我的床上入睡時,看著沉睡的樣子,鼻翼輕微地顫動,聽著她均勻的呼吸,我都有過難以忍受的衝動,我躺在破沙發上,身上蓋著她隨手扔過來的毛巾被,真想走過去抱著她。可她卻是如此坦然,讓我體內的肉體衝動變得猙獰而可恥。直到現在,我還會產生這樣的想法,采薇究竟是個什麽樣的人,我又能了解她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