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意蘊

東邊日出西邊雨,道是無晴卻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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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來找去的愛情 找到的是相伴一生的人 (ZT)

(2007-01-21 23:15:34) 下一個

       是找一個自己愛的人,還是愛自己的人?其實,找來找去,最後可能找到的,隻能是跟自己相伴一生的人。

  傾訴者:美茜 女 32歲

  遇上自己愛的人

  十年前,我第一次與感情狹路相逢。那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時節。剛剛擺脫繁重課業的負擔,升入父母還滿意的大學。對我來說,就像一隻終於可以自由展翅的小鳥,瞬間飛上天堂。直到遇上他,懵懂無知的愛情神經才一下子被點撥蘇醒。

  那時同寢室的女生都超級熱愛校籃球隊,隻要有比賽,哪怕是訓練,也一定前去搖旗呐喊。我一貫對運動不感冒,看到我實在無動於衷,她們隻能恨鐵不成鋼地教化我:“傻瓜,誰讓你去運動了?不知道全校的帥哥都集中在那兒嗎?!”

  這句話對每個情竇初開的女孩都是頗具吸引力的,很快,我便加入了啦啦隊陣營,並且鎖定了一個目標——小洛。他不是最高大也不是最帥的,吸引我的是他那略顯羞澀的嘴角,總是抿著,隻有在贏球的時候才好看地彎一下。我就為此迷得一塌糊塗,天天琢磨怎麽才能接近他,成為姐妹們笑話的“花癡”。

  我忍了將近三年,看著小洛的身邊一群女孩來來去去,但我不敢表白,我怕自己這隻醜小鴨被拒絕。直到高我一屆的小洛快要畢業了,再不說恐怕這輩子都沒指望了,我才連夜寫了一封十幾頁的長信,傾訴了近三年來對他的愛慕。十幾頁,有四五千字吧,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寫出來的!現在那封信早已不知所終,但我還記得那裏麵的字句,溢滿了深情繾綣,幾乎動用了我上學十幾年積累的所有文學功底。

  這封信竟然讓小洛很感動,他說從來沒有一個女孩給他寫過這麽聲情並茂的長信。我們的愛情在他即將離開的那個初夏迅速發芽,他在臨別的列車上擦掉我的眼淚,信誓旦旦地說:一年後,等你畢業了來找我。

  一年,對於兩個相愛不能相守的情侶來說何其難熬。他的工作單位距學校要坐九個小時的火車,幸好是夜車,這樣,我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見麵,周末成了我們最盼望的節日。

  也許感情是不可透支的吧,太過高漲的熱情未必是好事。還沒到一年,我竟發覺了他對我的冷淡。他經常借口工作忙等原因不來,作為一個學生,我就是想去看他也有心無力。畢業時,我問他還要不要我過去找他?他未置可否,隻說工作不好找,讓我想清楚再來。

  我明白了,他是不肯將這份愛情進行到底了。但是,我想知道原因。最後,他拗不過,隻好坦言,我們在一起,什麽都要自己奮鬥,太辛苦,還是算了吧。在我心中純粹無比的愛情,至高無上的愛人,竟然也這樣不能免俗。那個夏天,淚水橫飛。

  享受被愛的滋味

  畢業了,終於沒去他所在的城市,而是聽從父母安排回了石家莊。找了份工作,開始安穩的生活。但是,無法抹去心頭的陰影。父母開始操心我的終身,說姑娘大了,沒有不嫁的道理。雖然討厭相親,還是被迫無奈見了好幾次麵。肖楚,就是這時認識的。

  看得出來,他很喜歡我。第一次見麵,他就舍不得說再見,本來隻在咖啡廳坐一坐,他卻拉著我吃晚飯,還打算一起看場電影。我推說太晚了,他又忙說改天。第二天,第三天,整整一周,我每天都接到肖楚的電話。仔細想了想,這個人並不討厭,而且大概條件也說得過去,先接觸著吧。

  於是,就不鹹不淡地交往下來。每次約會,都是肖楚主動。而我,對於他太頻繁的邀約,三次會推掉兩次,保持著一周與他見一次的頻率。有時想想,我愛他嗎?多半是搖搖頭,頂多不討厭罷了。半年了,他提過好幾次讓我回家見他父母,我卻始終猶豫。他倒也不惱,依然殷勤以待,倒讓我心有愧疚。

  最後,連我的父母也坐不住了,他們催我把肖楚領回家看看。我滿心不情願地答應,肖楚大喜,拎了大包小包上門,跟我父母相談甚歡,仿佛真把自己當成了準女婿。媽媽的話題還老往婚期上引,聽得我如坐針氈。耐著性子陪他在家吃了午飯,一出門就大發脾氣:“你以為你是誰?跑到我家商量婚事來了?你征求我意見了嗎?”他滿臉的喜悅凝重起來:“難道你不想跟我結婚?”我憤怒地大吼:“誰說要跟你結婚了,自作多情的白癡!”他的臉上終於掛不住,頭一次衝我發了脾氣,拂袖而去。

  他這一走,我倒鬆心了。那時滿腦子隻想終於擺脫了這個負擔,根本沒想過自己這樣做對他的傷害有多深。所以,雖然第二天肖楚就打電話向我道歉,我卻根本不給他複合的機會。

  那時還是年輕啊,一點也沒能站在對方的角度想想。一個人,若不是出於愛,又怎會這樣的委曲求全?肖楚在幾經努力後終於絕望,自此銷聲匿跡,我還慶幸了許久,除了要對付父母的幾句嘮叨,終於回歸了平靜生活。

  找到相守一生的人

  隨著年齡的增長,真是應了父母的那句話,女大不中留,留來留去結了仇。他們總是看我不順眼,我也成了別人眼中的異類。我並不想做個老姑娘,自己也希望找個人嫁了算了。無奈,這不是件容易的事。

  相親還在繼續進行,不過,沒有了年齡優勢,我的選擇範圍也大大縮小。到後來,甚至有人給我介紹離異甚至帶孩子的男人了,天,我竟有這樣“廉價”了嗎?不願胡亂將就,就這樣蹉跎著。

  也許是皇天不負苦心人吧,在一個朋友聚會上我認識了何然,大家起哄猜這群人裏誰是大齡單身,好幾個人被揭發出來,其中就包括何然。我們被迫表演節目,交代擇偶標準並且寫在紙上。結果,我和何然的標準出奇地相似而且簡單:希望找個人一起搭夥過日子。好多年輕女孩看見都笑了,還帶著不屑。她們說“姐姐,找個人結婚就是為過日子,愛情呢?”我大方回答:“我的愛情觀很務實,就是一起過日子。”大家又起哄,那你們兩個喜歡過日子的人幹脆湊一塊算了。何然也很大方,他說好啊,並且隨意把手搭在我肩上,好像我們已經是老夫老妻一樣。

  我跟何然從認識直到領證籌備婚禮,真的隻有半年,甚至有閃婚嫌疑。隻有我們自己心裏清楚,我們在一起,彼此的感覺都很踏實。他也是經曆了幾次感情波折的人,懂得珍惜,並且知足。我們沒怎麽經曆花前月下的過程,一直努力了解對方,感覺彼此投契,便開始燕子銜泥般一點一點構建起一個家。兩個人的感情,就在這樣的條件下升溫,感覺特別安穩。

  前不久,我竟遇到了肖楚。好幾年沒見了,雖然同在一座城市,他竟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悄無聲息。我們在街頭驀然相遇,就那麽簡單地談了幾句。他也結婚了,並且有了自己的孩子。談起過去,我滿懷歉疚,他卻一笑了之,依然像從前一樣溫和,關切地問我過得好不好?告別時淡淡揮手,甚至沒有留下彼此的聯係方式。

  我突然意識到,正是小洛、肖楚,讓我明白了愛與被愛,其實我不該怨恨、懊惱,他們給我的,是成長中的必需。我付出過愛也收獲過愛,實在不該多所抱怨。惟一的遺憾,可能就是沒能在被愛的時候,報以同樣的溫柔。

  編後:曾經看過一段文字,說是人的一生要尋找四個人。第一個是自己,第二個是你最愛的人,第三個是最愛你的人,第四個是共度一生的人。四個人,當然隻是抽象的泛指,卻也不乏深意。人在最初,往往找不到自己的定位。遇到一個自己最愛的人,體會一下愛的感覺,因為了解被愛的感覺,也就發現最愛自己的人。隻有在經曆了愛人與被愛,才能懂得什麽才是自己需要的,才會找到最適合的,能夠相處一生的人。很多時候,你最愛的人,最愛你的人,跟你共度一生的人,常常並不是同一個人。不過,那又怎樣呢?能夠愛過或者被愛過,何嚐不是一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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