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位老客戶聊天,本來是聊房地產。
他在多倫多有幾套投資房。前幾年利率低的時候,租金還能有不錯的現金流。
但去年貸款續約之後,利率上漲、租金下跌,這一漲一跌,去年出現 了約$10,000的現金流赤字。
聊著聊著,話題就轉到了孩子。
我順口問了一句:
“你兒子不是一直在打冰球嗎?現在怎麽樣?”
他說孩子已經收到幾所大學的 offer,今年下半年就要去上大學了。
冰球從小一直打到 11 年級。
到了 12 年級,家裏決定讓他停下來。
原因很簡單——
學習更重要。
他說這也是很多華人家庭比較傳統的想法。
不過孩子也沒有完全離開冰球。
他考了一個 冰球裁判證書,加入了俱樂部,經常周末去做業餘裁判,既能繼續接觸這項運動,還能賺點零花錢。
我聽著還挺有意思。
晚上吃飯的時候,我就把這段對話講給文靜聽。
因為她也認識這位叔叔和他的兒子。
話剛說完,我突然意識到一件事——
我居然不知道“裁判”這個詞用英語怎麽說。
於是我就向女兒討教。
她一邊吃飯,一邊給我上了一堂“小型體育英語課”。
她說:
“其實英語裏,裁判不是一個詞,不同運動有不同說法。”
比如:
• soccer(足球)
• basketball(籃球)
• rugby(橄欖球)
通常用 referee。
而像
• baseball(棒球)
• tennis(網球)
• cricket(板球)
通常用 umpire。
如果是
• gymnastics(體操)
• figure skating(花樣滑冰)
• diving(跳水)
這種打分的比賽,通常叫 judge。
我聽完有點抱怨的口吻地說:
“還是中文好。
一個‘裁判’,簡潔明了。”
她笑了笑,說:
“其實這些詞背後都有曆史。”
她接著解釋說,很多體育詞匯,其實是 19 世紀英國體育傳統慢慢形成的。
最早的時候,很多比賽根本沒有專門裁判。
雙方隊伍各派一個人,自己判斷有沒有犯規。
如果意見不一致,才會找第三個人來決定。
這個人就叫 referee。
因為 refer 的意思就是:
把問題提交給某人裁決。
所以 referee 最早其實是
“被提交問題來裁決的人”。
後來比賽越來越正式,
這個人幹脆直接站到場上執法。
於是 referee 就變成了主裁判。
而 umpire 的曆史更早。
它來自一個中古英語詞 noumpere,意思是:
不偏向任何一方的人。
後來慢慢演變成今天的 umpire。
這個詞的核心意思其實就是:
中立裁決者。
所以像 板球、棒球、網球 這些傳統英國運動,就一直保留了 umpire 這個詞。
我聽完頻頻點點頭,忽然覺得——
原來一個簡單的體育詞匯,背後居然也有這麽悠長的曆史。
有時候,語言就像一條小溪。
看起來隻是幾個詞,其實裏麵流著很多文化和故事。
有時候想想,其實很多知識並不是在書本裏學來的,而是在日常聊天中慢慢積累的。
尤其是像我這樣的外來移民,和在本地出生、長大的孩子多聊一聊,往往能補上不少自己不熟悉的地方。
語言也好,文化也好,很多細節,孩子反而比我更清楚。
慢慢會發現,成長從來不是單向的。
父母在陪著孩子長大,孩子也在不知不覺中讓父母變得更開闊。
孩子不僅是孩子,有時候,也會成為父母最自然、最耐心的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