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寫論文,小米在聽音樂。
我在圖書館從字母A的那一部分胡亂拿出來的幾張jazz都有一點莫名其妙,不是我熟悉的jazz風格,不過還好聽,譬如我從來沒聽說過的William Ackerman。
小米決定換CD,我說我聽什麽都行,隻要不是太過分。小米問什麽叫太過分的,我說,不知道,不過聽到了我就會知道。
說完了我突然覺得很荒誕,因為這句話正是美國最高法院法官Potter Steward在1964 年關於obsenity和pornography的著名觀點:I know it when I see it!
說起porn,前兩天中央台的新聞裏麵看到一則頗為有趣的消息,大意說某地區公安局有一個人的職務是“黃片鑒定員”,通常由作風正派,意誌堅定,五十歲上下的婦女同誌擔任,任務就是每天看繳獲來的光盤錄像,分類挑選出被認定為黃片的那一部分。
這位“黃片鑒定員”的工作的指導原則,不正是I know it when I see it?在porn這件事情上麵,中國一個市級公安機構和美國最高法院法官的思維結構竟然很有一致性,這讓我覺得非常有意思。
但是我忽然發現,除此之外,我還是不知道該怎麽看待這件事情。
失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