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的殺人犯終於被處決了。為阿諾喊一聲好。
這個幫夥老大,殺人時毫無人性。入獄後,居然在death row還活了24年。據說,他已經脫胎換骨,改造好了。給他編書,號召赦免他的的一個編輯, Barbara Becnel, 死刑時一直陪伴著他。殺人犯,幫夥頭子被綁在床上時,還不時翹頭望著她。行刑完畢後,她居然說,“加州剛剛殺死了一個無辜的人”。
無辜?他無惡不作,血案累累,親手殺的人就好幾個,販毒等其他致死的不計其數,就因為寫了幾本書,讓青少年不要參與幫夥,就無辜了?更何況,他自己至今也說自己是無辜的。盡管鐵證如山,被判死罪,他還拒不認罪,至今拒不交待幫派的內幕和同夥的罪行。不禁納悶,這也算改造好了?別說認罪,連謙他都不道一個。這也算反悔了?阿諾也是根據這點,否決了赦免。
可以看出,阿諾絕不僅僅是四肢發達。
雖然,阿諾的決定反映出了共和黨的保守一麵。在下還是十分讚同“殺人抵命”的。人是社會動物,社會需要法律來維護,犯罪就要有懲罰。不然何談法律,社會也會混亂,人將無可聊生。死刑到底人道不人道,現在不是討論的時候。就象一個人(自己可能本身就是餓漢)對餓得皮包骨頭,頭暈眼花的人講肥肉不利健康一樣。
在下不懂法律,總覺得death row時間太長。這對死去的被害者太不公平了。也使罪犯,像這個殺人犯有逍遙的可能。唉,活著就是生命,死了就什麽也不是了----為他喊冤叫屈的人們的邏輯。
據說,伊利諾州的死刑犯,盡管在death row呆上幾十年再執行,還有一大半是“無辜”的。你信不信?伊利諾前州長赦免了一批人,改革了死刑製度,還差點得了諾貝爾和平獎。
別忘了,這個拒不認罪的殺人犯,也是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人。
真不明白這個世道。被殺的,早被人忘了,活該倒黴。殺人的,有人同情,打抱不平,呼籲,點蠟燭,請獎,請願,禱告,遊行。。。。。。。。。。。。。。
人生加起來是個“常數”,過去香兄可能過得比較順利,所以今天才會有“壯誌未酬”的遺憾。但不管如何,能有閑心,閑情,閑空上網瀏覽寫文章,那至少也屬“衣食無憂”之族了,也算混得不錯了!
身在美國,而處處說美國的毛病,的確有些問題。可象在下這樣已經不年輕了的上班族,生活在夾縫之中,兩邊的好處都沒得著。實在是不敢回去和年輕人競爭,有心無力。有閑時這個那個,大概多是個人牢騷而已。
聽說那些潛逃國外的共產黨的貪官汙吏,又是最反共的。
我對共產黨的看法,和親身經曆過,本人家庭深受迫害的人相比,絕對不在一個層次上。以前說過,能夠理解深受其害的人的仇恨。也對老兄這樣的大度深表敬意。字裏行間,心內意中,都無替共產黨歌功頌德之意,有唐突之處,見諒。
我並不讚同那種開口閉口罵共產黨來討好美國的人,但若真的苦大仇深,隻為出氣不為討好,我也能予以理解。我最最反感的是那些撈著美國的好處大聲罵美國去討好共產黨的人,這些人在我看來不是性格上有缺陷而是人格上有問題。我不是個喜歡走極端的人,所以我也不喜歡那些極端的民族主義分子,我偏重證據,事實;我反對喜歡感情用事,主張邏輯思考,這大概和我學的專業有關吧。
剛到美國時,曾是反共擁資的急先鋒。隨著時間的推移,再也不那麽想了。
有個朋友曾苦口婆心地跟咱講了“死刑也是殺人”,應當廢除死刑的理由。在下看來,雖然都是“殺人”,卻有著根本的不同。不殺人是向往,都象當年的共產主義,或教會的教義一樣,好,卻現實不了。
盡管在意識方麵我們的許多想法和這裏的人有著一些差別,但這不會改變美國是個很不錯的國家這個現實。我愛中國,我也愛美國;我由衷的期望這兩個國家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