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硬性規定金融機構必須上報所有市民匯款超過一萬元的措施,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匯款報告不僅會交給防止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聯邦情報單 位,還會同時呈交加拿大稅務局。稅務局更強調,將會用這些資料來對比分析,清查隱瞞海外資產及收入的“積極避稅”人士。有稅務律師分析,新法例讓稅務局更 輕鬆取得這些匯款資料並與報稅紀錄對比,隻是不知道稅務局會動用多少人力,利用這些資料查到多麽深入的程度。
加拿大稅務局 (Canada Revenue Agency)太平洋地區發言人楊小姐(Cheryl Yeung)表示,明年1月1日開始,任何人如果從海外匯款超過一萬元至加拿大,或是從本地匯出超過一萬元至海外,銀行或匯款機構必須通知加拿大金融情報 機構FINTRAC,而同一時間也要通報稅務局。她稱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任何與匯款服務有關的公司,皆在通報稅務局的名單中。
“稅務局將會對電子匯款報告資料進行分析,找出那些‘積極避稅’的人士。”楊小姐對本報證實,稅務局收集這類電子匯款報告,將會用來稽查市民是否合法報 稅,其中也包括追查一些企圖隱瞞海外收入或資產的人。她稱誠實報稅是加拿大人應盡的義務,政府此舉隻是確認國民是否有盡義務。
楊小姐強調,跨國避稅或逃稅行為,需要國際合作及資訊交流才能有效遏阻,因此稅務局有權在稅務信息交換協議(TIEA)簽署國的要求之下,向對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但她稱這些資料隻會在對方國家執行相關稅務法例時,加國才會提供協助。 無憂 資訊 info.51.CA
中加已簽署入息稅稅務協議 加拿大 51網
而加拿大與中國曾在1986年5月12日,正式簽署加中入息稅稅務協議,意即中方如果提出要求,加國稅務局則會進行配合。 無憂 資訊 info.51.CA
楊小姐透露,加拿大人擁有海外資產或海外投資並不違法,但必須遵守加拿大的稅法。她稱國民隻要如實申報海外收入便不會有問題,但如果有人濫用加國的誠實申報製度刻意瞞稅,稅務局便會利用所有可動用的資源進行稽查,找出這些不守法的人士。
另一方麵,負責處理洗錢等境外金融犯罪的加拿大金融情報機構FINTRAC高級發言人拉米(Peter Lamey)則對本報表示,其實FINTRAC早在2003年開始便開始收集超過一萬元的大筆電子匯款資料,但一般來說僅會向警方和國家安全情報機構等單位分享。
不過,明年1月1日後,這些資料稅務局也會同時掌握。
拉米又稱,一般來說,執法部門隻會在懷疑匯款涉及洗錢、恐怖主義等犯罪時才會調查。去年FINTRAC則與這些執法部門分享了1,143條信息,其中234條直接與恐怖組織和國家安全威脅有關。
拉米指出,民眾並沒有義務在大筆匯款之前,提前向FINTRAC解釋這筆錢的來龍去脈,有義務通報FINTRAC的其實是金融機構。
拆細匯款嫌疑更大
有金融機構人士警告,市民切勿因擔心被查稅,進行多次小額匯款,如此更有可能觸發執法單位的反洗錢調查。銀行方麵並不會詢問客人金錢的來源,但仍希望客人要有合理解釋。
一名在本地銀行任職的華裔高級經理稱,其實聯邦早有要求金融機構通報大筆匯款的行為,這次屬於強製執行。他稱這屬於加國防止洗錢的條款,金融機構隻要有大筆匯款,就會直接通報加拿大金融情報機構FINTRAC,不過不一定會同時告知稅局。
該名經理警告市民,千萬不要因為擔心明年被稅務局追查海外資產,便將匯款額拆成低於一萬元的小錢,然後頻繁多次匯款。他稱這種行為“比直接匯一筆大的更加可疑”,銀行雖然不會拒絕受理,但一定會向執法單位通報,屆時很可能會引發進一步的反洗錢調查。
該 經理也強調,其實如果客人的身分與一些“國際敏感情勢”有所相關,銀行方麵其實也有一份“名單”,在處理業務時便會馬上知道,必要時可婉拒受理這名客人的 業務,以避免不必要麻煩。但一般來說,銀行並不會刻意詢問客人太多細節,因這屬於“趕客”的行為。這名經理建議民眾,隻要對金錢來源有合理解釋,便不需要 擔心自己大筆匯錢會惹上麻煩。 (文章來源 久久家 轉自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