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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司馬相如竊了卓文君 (圖)

(2011-02-08 10:40:40) 下一個

                                        司馬相如竊了卓文君

   近日閑翻馮夢龍的《醒世恒言》,那《獨孤生歸途鬧夢》一篇中,有一段話很有意思,茲錄於下:
  “卻說獨孤遐叔久住碧落觀中,十分鬱鬱,信步遊覽,消遣客懷。偶到一個去處,叫做升仙橋,乃是漢朝司馬相如在臨邛縣竊了卓文君回到成都。隻因家事消條,受人侮慢,題下兩行大字在這橋柱上,說道:‘大丈夫不乘駟馬高車,不過此橋。’後來做了中郎,奉詔開通雲南道徑,持節而歸,果遂其誌。”
  這段話的妙趣,就在於那個“竊”字:色膽包天的司馬相如,居然將四川大美女卓文君,“竊”回了成都!
  在這以前,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對“竊”字的印象,主要來源於孔乙己的那句“竊書不算偷”的辯解。上中學時,對這“竊”與“偷”的含義,始終是不甚了了,隻覺得二者都是采用不光彩的手段,獲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現在看了馮夢龍描寫司馬相如的這一“竊”字,便有些恍然大悟了:“竊”其實是一種高雅的手段,其技術性自不待言,而且,那種信手拈走的瀟灑,是一般的偷兒所難以望其項背的。
  我們總是將男女間不公開的投桃報李的舉動,謂為偷情。偷情的樂趣,還僅止於處於驚險狀態下的充滿恐懼感的刺激,其成功的係數,實在太低,並且實際上並沒有占有的快感。而“竊”則不一樣了。比如竊據,竊為己有,都是將某某物納入自己囊中的意思。
  因此,司馬相如將美麗的寡婦卓文君竊走,實際上就是將她的心,占為己有。這種瀟灑,是孔乙已所體會不到的。孔已己竊書,不過隻是將東家的書納入自己的破敗的長衫中,然後上“鹹亨酒店”去買醉。
  但是,要“竊”走一個女人的心,是需要具備極為高超的技藝的,不然人家幹嘛要跟你去過擔驚受怕、又沒有經濟保障的生活?!大凡一個男人能竊走一個女人,主要都是竭其所能,投其所好,然後變被動為主動。
  司馬相如事先就獲悉了卓文君熱愛音樂。而熱愛音樂的女人,在情感上總是躁動不安的。於是在卓王孫的盛宴上,司馬相如彈奏了一曲《鳳求凰》。卓文君事先也知道司馬相如是個才子,那時正躲在幕帳後偷看他的風采。司馬相如琴聲一起,兩下裏便都有意了。於是司馬相如找了個機會,便將卓文君“竊”走了。
  司馬相如“竊”情的技法,甚至《鳳求凰》一曲,後來被很多才子們所沿用。比較出色的有《西廂記》中張君瑞,他追求崔鶯鶯時,幾乎就是將司馬相如當偶像了:
  “窗外有人,已定是小姐,我將弦改過,彈一曲,就歌一篇,名曰《鳳求凰》。昔日司馬相如得此曲成事,我雖不及相如,願小姐有文君之意。歌曰:有美人兮,見之不忘。一日不見兮,思之如狂。鳳飛翩翩兮,四海求凰。無奈佳人兮,不在東牆。張弦代語兮,欲訴衷腸。何時見許兮,慰我彷徨?願言配德兮,攜手相將!不得於飛兮,使我淪亡。”
  還有一例,就是明代藏書家兼戲劇家高濂的傳奇《玉簪記》中《琴挑》一出,書生潘必正也是用琴挑動了陳妙常的芳心。《琴挑》一曲,更是成了昆曲的看家招牌。
  不過竊歸竊。善竊者,未必都會愛惜那竊來的人、物。像孔已己,轉手就將那些難得的好書拿去換酒喝了。而司馬相如,在青雲直上後,便將卓文君拋棄在了一邊。所以淩蒙初在《二刻拍案驚奇。第九卷》中就精辟的指出:
  “可又有一說,不遇艱難,不顯好處。古人雲:不是一番寒徹骨,怎得梅花撲鼻香?隻如偷情一件,一偷便著,卻不早完了事?然沒一些光景了。畢竟曆過多少間阻,無限風波,後來到手,方為希罕。所以在行的道:‘偷得著不如偷不著。’真有深趣之言也。”
  竊者多手癢,司馬相如也不能免俗。因此,所謂的浪漫,其實是危機四伏的。於是卓文君哀歎道:
  “淒淒複淒淒,嫁娶不須啼。
   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
  文君殊不知,善竊者本來就是沒有恒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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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5)
評論
秦無衣 回複 悄悄話 回複聞弦歌的評論:
回來啦?
聞弦歌 回複 悄悄話 無衣情人節快樂!
聞弦歌 回複 悄悄話 嘿嘿,無衣能認出這是誰的馬甲嗎?猜中有獎哦。
聞弦歌 回複 悄悄話 “竊”其實是一種高雅的手段,其技術性自不待言,而且,那種信手拈走的瀟灑,是一般的偷兒所難以望其項背的。”原來竊雖與偷是一個意思,一個目的,一個結果,但卻沒有竊之風雅,嗬嗬。
真是妙文!有人性之真理在其中。
五弟五哥 回複 悄悄話 偷了人家的心,還不負責,是不是該踹一腳?
哈哈,古往今來,也不知有多少風流倜儻的文人墨客,偷了姑娘家的芳心,轉頭就把人家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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