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害人酒害人--我的李哥。
我的發小兒,也是俺N年前必須正經八板兒地開口叫首長的這位李哥,離婚啦!
六十歲的人了,結發夫妻近四十年,兒女都長大成人。這怎麽說離就離了哪。
李哥當年是孩子頭兒。一米八的個子。四四方方的腦袋。濃眉大眼。一表人樣。(那時的他可沒一點才氣)。暗地裏喜歡他的丫頭片子可多了。您要是問:這事兒俺怎麽知道?那是因為我是他的跟屁蟲。經常幫忙傳紙條。我倆一個上山,一個下鄉。從此失去了聯係。直到回城後的一天,突然收到了他托人轉來的喜糖。才知李哥結了婚。媳婦是個文藝兵。
後來我調到了他的辦公室。成了他的部下。來往就又密切了。想想看,俺也長大了。終於可以和李哥狼狽為奸了。我們兩家走得很近。俺的孩子又成了他孩子的跟屁蟲。
李哥最大的變化是能喝酒了。而且喝得嚇人。我倆得空兒就坐在一起侃侃大山。俺用小玻璃杯倒上一盅。聞一聞酒香,再抿上一小口。李哥用的是搪瓷缸子。一次對上半杯,一口氣咕咚咕咚往胃裏邊倒。就跟喝涼水是的。。。。
因為某些原因,自打俺洋插隊去了,就再也沒和李哥喝過酒。即便回國省親,俺倆也就是在他的辦公室裏神聊一把。昨天晚上文藝兵(一直就這麽叫著,官做大了這稱呼也沒改)和俺老伴兒聊了四個多小時。俺估摸著她們談的一定又都是那些芝麻大事,婆婆媽媽地沒完沒了。不過,我自己還真的心裏滴顧了一下:別真有什麽事兒吧?
今天早晨的晨練改成了晨聊。我跟老伴兒說:他們離了俺這心裏巨沉痛。這是咋地啦。即便是改革開放了,離婚成了時髦。這不都是孩子們玩的嗎。李哥為啥去趕這班車。老伴兒把頭靠在俺肩頭,等著俺把話說完。我自己接著嘟囔:難道是妻子不忠,還是李哥有相好了。老伴兒慢慢講道:不是七,不是八,都是酒惹的禍。原來李哥下海後,酒喝得越來越多。喜時喝,愁時喝,談生意時喝,辦公文時喝。文藝兵為此和他吵過無數次。也無忌與事。幾年前他的肝兒給切去了一多半。文藝兵以為他不行了,哭得眼淚都沒了。那知出院沒多久,李哥又不停地喝上了。戒酒中心去過多少次,還是不見效。兩個月前,李哥又一次喝得大醉,動手打了文藝兵。從醫院回來,文藝兵的頭上被縫了八針。這還不趕快離婚,心頭上的傷痕縫多少針也不靈光。
曾經是一個多麽讓人羨慕的家呀。就這麽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