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老夫的晚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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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問所以,想殺就殺(廣西文革暴行錄)

(2019-01-04 03:56:27) 下一個

一般殺人總得找尋個借口,但“文化大革命”中,視人命如螻蟻,亂抓亂殺人是家常便飯。有的殺人,根本就不要什麽借口,而是想殺就殺,抓到就殺。

1968年8月4日,欽州縣“聯指”的楊立佑、黃雄等到邕寧縣明陽農場接收該場在戶口清查中拘押的群眾黃天群(農民)等8人返欽州,當汽車回到邕寧那齊時,楊、黃又捉了正在田間割草的趕馬車的一個農民,回到欽州縣小董的當天下午,楊把黃天群一人留下外,其餘8人都交由小董民兵槍殺於附近的大蟲嶺處。同年4月8日,浦北縣北通公社農民覃明光到靈山縣平王地界采挖草藥,傍晚,被平王大隊巡邏民兵捉住,在押往大隊部途中,覃多次要求上廁所不成,在臨近大隊部時才獲準,當他剛踏進廁所門口時,跟押民兵便用槍尾刀從背後將其刺死,又同年8月份,南寧貫徹“七·三”布告, 用武力解決少數派占據的展覽館和解放路地盤問題,上思縣組織100多名民兵前住支援。他們在南寧市接收外單位送來不明身份9人,不用問話,全部被槍殺、推入邕江。

死得更冤的還有:上思縣黃清初被誣為壞人槍決後,其小弟和母親前往收屍,其母叫小兒子將死者身上縛索解開,以期死者歸陰得到自由,事情被民兵報知平福派出所長黃國慶,黃便把死者的小弟也殺了。又如東興縣那勤公社大壩大隊民兵營長盧日棠上門捉拿被指控“投機倒把”的社員盧可偉去大隊批鬥時,竟然開槍把質問他為何要捉盧可偉去批鬥的兒子和弟弟打死。

“文化大革命”中殺人,不僅數字驚人,殺人的手段也是極其野蠻、殘忍的。

刀砍、繩勒、棍打、槍殺。北海高德公社東星大隊召開群眾大會批鬥殺害當過偽保長的葉振光時,大馬刀砍下,人頭下垂與頸隻連著一線皮,血噴上空,會場群眾目不忍睹,有的婦女當即被嚇昏不省人事。靈山縣殺人,多數用繩勒死:勒死一個人不消幾分鍾。該縣檀圩公社東岸大隊,從民兵營長和大隊支書宣布:“各生產隊把地主捉來,殺一個得3元6角錢。”到各隊都把出身地主家庭的男女老少62人押到大隊交民兵打死、勒死為止,前後時間不到2個小時。檀圩公社殺人指揮者,鼓勵一些女青年殺人練膽量,有的女青年參與勒死9個人的就叫九姐,勒死十個就叫十姐。陸屋公社南湖、陸東兩大隊把集中在公社修大橋的四類分子42人分兩批打死勒死後,全部屍體丟進一、二十米深石膏礦坑,使遺屬以後也無法收拾屍骨。該社石子嶺村張祿鑒被殺前,凶手用鐵絲穿著他的鼻子牽拉至殺場,哭喊聲撕人心肺。上思縣思陽公社在昌墩圩日召開群眾大會批鬥四類分子19人,鬥後全部押往昌墩橋頭,跪列成行,由民兵李立明用機槍掃射而死。淹死、燒死、拖死、痛死。合浦西場公社鎮西大隊,在原支書龐卓文指揮下,把老黨員吳梅和群眾等17 人(其中基本群眾14人)用繩縛成一串,邊推邊打押到楊梅江壩上,強令他們跳江淹死;有的浮頭未死者,即用槍和木棍打頭部,以致鮮血染紅了江水。該縣石康公社豹狸大隊女社員王傳頌被鬥打後,民兵營長盧毓用煤油潑在她的頭發上放火燒,燒了頭發仍不死,又把煤油潑在她身上再燒,結果被活話燒死。上思縣平福公社公安大隊的殺人者,強令四類分子把何德益、黃廷二人的雙腳用繩綁著,環曬場倒拖到死為止。該縣公正公社枯那大隊的凶手,用刀割張有義的陰莖大腿肉,然後用炸藥醃傷口,用開水燙傷口,致張慘叫一天一夜才死去。

殺人奸妻。靈山縣新圩公社堯家大隊,在殺了寧德康等人的第二晚,民兵寧繼敏、寧達富上門強奸了死者妻子謝玉嫦。兩人奸後,民兵梁芳全、寧福元、寧泉亮、寧達貴、寧紹袓知情趕到,五人又對謝進行輪奸。該社官屯大隊民兵營長梁世發,多次奸汙了寧子雄的妻子胡愛平後,怕寧報複,便布置梁文德等六人,上門用機槍把寧子雄打死。該縣沙坪公社沙坪大隊民兵營長林朝良強奸女青年施揚英,為梁雪冰知情並告訴施母簡灼華,林為滅口, 竟策劃把施、梁、簡3人都殺了。上思縣思陽公社一婦女,丈夫被殺後,凶手占她為妻,共同生下兩個孩子,至1983年全麵處理“文化大革命”遺留問題時,她得知現夫是殺害前夫的凶手,悔恨交加,想到不能為仇人留下後代而將兩個孩子砍死,自己也瘋了。

剖腹食肝。據一些典型材料寫到的,僅靈山縣檀圩、新圩兩公社就有22 例,合浦縣石康公社有18例,浦北縣北通公社定更大隊有19例,欽州縣小董茶場3例。1968年9月7日至17日,上思縣革委召開“農業學大寨”四級幹部會,會中貫徹關於南寧問題的“七·三”報告,以“三代會”(農代會、工代會、紅代會)名義在上思中學召開群眾專政大會,公開殺人。這次殺了幹部和群眾12人,並將—部分死者剖腹取肝,拿到縣革委飯堂煮食,有的縣、社領導幹部也參與了。該縣思陽公社武裝部長王昭騰下到和星大隊布置殺人,當晚殺了鄧雁雄一人,並開腹取肝與凶手一起煮食,他鼓勵大家都要吃,說吃了人肝,膽子就大,第二天,王又布置殺了四人,剖腹取肝,傳令每兩、三個生產隊分一個人肝吃,以示共同“專政”。

辱屍毀屍,被害者死得慘,死後更慘。上思思陽公社女青年陸玉江、靈山縣廣江小學青年女教師黃少萍、合浦縣石康鎮婦女陳國蓮,被打死後又用棍棒捅入陰道,裸體陳屍路旁。浦北縣北通公社博學大隊暴徒劉維秀、劉家錦等人把劉政堅捆綁起來,同時把17歲劉的女兒一起押往山上,把劉政堅打死。接著劉維秀等9名暴徒便對劉的女兒進行輪奸,輪奸後,用棍將劉女打死,並剖腹取肝,割去乳房及陰部。東興縣那勤公社那柏大隊槍殺張月業時,張中彈未死,公社打擊投機倒把辦公室主任陳德基便用雷管插入張的鼻孔內引爆,炸得張血肉橫飛。欽州縣城武鬥,少數派的廣播員陸潔珍被抓獲刺死後,凶手把她的褲子扯掉,把大號電光鞭炮塞入陰道,點燃爆炸,慘況難以言狀。北海殺害一批武鬥俘虜15人,掩埋在樹林裏,後怕別人知道又移葬別處,但還是不放心,為毀屍滅跡,最後找來一批民兵,備好麻袋、石灰、香水、口罩、手套、鋤鏟、刀具等,把全部屍體挖出來剁碎,裝入麻袋,沉入牛尾嶺水庫滅跡。

我地區出現不經政法機關,群眾組織擅自成批殺人。始自1967年7、8月北海武鬥殺俘虜和搜殺所謂“壞人”,1968年2、3、4月和9月,各縣、社、隊所謂“群眾專政”、“刮十二級台風”,殺人達到最高峰。年底轉入揪“反共救國軍”、“清理階級隊伍”等政治運動,直接打死人減少了,主要是鬥、打、逼死人命。到1970年上半年“二·五”運動結束,打死、逼死人問題才算結束。

在發生持續、成批打死、逼死人期間,社會秩序不安定,各級機關工作不正常,人們都不同程度地被卷入派性旋渦,但還不是完全無政府主義狀態。1967年元月底二月初,各級機關、單位被群眾組織奪權,領導幹部靠邊站,2月份,解放軍(含縣、社武裝部)奉命“支左”,進駐各機關和單位。3月份,我地區各級成立了抓革命、促生產指揮部,由軍隊、武裝部抓總,是臨時官方機構;5月份,各級政法機關實行軍事管製,這都是為了克服一月奪權風暴後的無政府的混亂狀態。1968年4、5月,成立了由軍隊、地方領導幹部和群眾組織代表三結合的各級權力機構——革命委員會,統掌黨、政、財、文大權,是更具權威性的黨政一元化領導機構。

不管是抓革命、促生產指揮部,軍事管製委員會和革命委員會,對各地愈來愈嚴重的殺人逼死人的情況都是知道的,好些縣的公安局都指定有專人收集社、隊、各單位的殺人情況和進度(即掌握所謂敵社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各有關領導機關和負責人匯報反映,地區保衛組(公安政法)也不例外。但當權的領導人,多數的態度是“不加幹涉”。因為“文化大革命”初期,林彪就大談曆史上的政變殺人、無產階級專政;對“文化大革命”,他煽動要“采取主動的進攻”,“刮他十級、十一級、十二級台風。”當時的公安部長謝富治也說:“過去規定的東西,不管是國家的,還是公安機關的,不要受約束,群眾打死人……我們勸阻不住,就不要勉強。”隨後,報刊上重新發表毛主席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大吹要向階級敵人發動猛烈的進攻”、“專政是群眾的專政”等,這些,無疑是影響著一些領導人對殺人問題的態度的。部分領導人到各地視察檢查工作或在主持和出席一些大會上,大講“階級鬥爭”、“群眾專政”、“堅決鎮壓”、“刮十二級台風”等話,雖然沒直接叫去殺人,客觀上卻起到了支持、助長殺人風的作用。少數縣的領導人,如上思縣武裝部長段振邦,政委魏冤華,各縣的部分社、隊武裝部長、民兵營長、治保主任還是成批殺人的直接策劃者和組織指揮者。

殺人者把“群眾專政”理解為群眾起來殺壞人,他們把四類分子及其家屬列為壞人,把曾有過曆史問題和做過錯事,說過些錯話的人劃為壞人,對一些不同觀點或個人仇怨的人也扣上壞人帽子,統統實行專政,大加殺戮。

“文化大革命”講階級、路線鬥爭是你死我活的鬥爭,講繼續革命的覺悟,講人人要立新功,一些人便以殺人來顯示自己。如欽州城郊複員軍人梁衛東為立新功好得政府安排工作,他殺了人還得意洋洋的前往縣武裝部請功。又如合浦一大隊“文革”組長,為避免別人說自己立場不堅定,策劃殺人時也把自己的外甥規劃進去殺了;1983年處理“文化大革命”遺留問題時, 自愧無麵再見大姐、對不住死者,自已也自殺了。當時,確實是“殺人者有功”,全地區殺人後入黨的有1153人,殺人後提為幹部的有458人,殺人後得招當工人的有637人(北海市未計在內);有不少人擢升到了各級的領導崗位上來。

開始殺人,沒被追究,成批殺人,掌權機關不采取具體措施去製止,更主要的是個別縣、社領導、部分基層武裝部門直接參與了殺人的策劃、組織、致殺人風愈演愈烈,手段越來越野蠻、殘酷。

我地區“文化大革命”中打殺無辜,造成上萬人的人亡家破,遺屬與殺人者仇怨很深,嚴重影響了安定團結和黨的形象,影響了社會主義四化建設和國家的長治久安。為此,我地區各級黨政機關和基層單位,在黨中央和區黨委的領導和部署下,從1983年3月份起,集中主要力量,抽調工作人員最多時達8千人,曆時3年,全麵處理“文化大革命”遺留問題。對“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者給予平反,對無辜死者給予昭雪,對遺屬做了大量的安撫和經濟善後工作,對殺人的主謀、凶手分別給予了刑事和黨政紀處分,對廣大幹部、群眾全麵進行了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文化大革命”的惡劣影響逐步消除。安定團結得到了加強。

 

中共欽州地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

 

198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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