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
黒色晚妝(十六)
作者:惠蘭
16.
闖完大禍,她就不能回去了。她給父母和丈夫分別打了個電話,說自已要留在美國發展。他們追問,她立即掛斷了電話,連想告訴丈夫另找一個老婆的事也沒有來得及說。丈夫是個醫生,對她百般寵愛,為了她的事業,結婚五年還堅持不要孩子。月英知道丈夫突然沒有了她會有多痛苦,她不回去丈夫將要承受多大的壓力。她也曾想過再給丈夫打個電話,但她終歸是沒有打。打電話等於是暴露自已,等於是白白送死。像她這種情況,要回了中國,或是在美國被人抓住了,都隻能是死。在生命和親情的選擇中,她不加考慮就要了前者。隻能對不起親人了。
月英帶著剩餘的幾萬美元潛逃到芝加哥。她燒掉自已的護照和隨身帶的一切文件,在中國城找了家四川餐館打工。
那是一段無法回想的日子,每一天,月英都像是活在一把鋒利的刀刃上,隻要她稍不留意,就會被這把快刀剁成肉醬。那時的月英,是一隻躲在貓尾巴下麵的老鼠。每一天,都顫抖著把眼睛放得尖尖的過日子。
累和底層艱難生活的落差她可以承受,但她潛逃的心慌卻無法解脫。走在路上,她擔心有人查問她的身份。在餐館幹活,她怕碰到從北京來的熟人。晚上睡在城裏的小屋,她擔心陌生人突然闖進讓自已暴露了身份。至於每次聽到警笛,她是更加地心慌,她總感覺那一定是來捉拿她的。她甚至想要和家裏人打電話,那怕回去被槍斃,也不要過這樣提心吊膽的日子。有一次,月英都已經收拾好了東西,她就要給“911”打電話自首了,她想回去見一眼父母和丈夫,然後就死。但當她拿起了電話,她又害怕了,後悔了。一種求生的本能讓她放棄了這種想法。這麽年輕,為什麽要去死呢,若是被抓住了,那是說不來的事,但既然沒有被人發現,還是先活著再說吧。在中國,比我大得多的壞官兒有的是,在美國,那麽多偷渡過來的人不也活得好好的嗎?月英打定了主意,就再也不往這邊想了。她在芝加哥的這家餐館幹了兩個月。一次,她遇到移民局官員在餐館查工卡,她裝成食客,成功地混了過去。
她就是在那次混過去之後來聖路易斯的。之後,她再也沒有離開過這個城市。
家中的情況已阻隔了多年,也許家人都認為她早死了呢。事實上,從她決定非法留下來的那天起,她就把自已當成是死人了。中國是絕對不能回去的,自已的罪行足以被判死刑,還要敗壞家人名聲。躲在美國,憑自已的學識和熟練的英文,至少活得比一些偷渡客還要好呢。隻是,在這裏許多她能幹也比餐館更好的工作,她不敢去幹。開始,月英老想著回不回去的事,後來就不再想這些無用的事了。想了也白想。倒不如認命賴活著。到現在,月英也不再害怕被捉之類的事。這麽些年,她已經有了足夠的經驗來保護自已。和尚都是人學的,在什麽山頭自然就唱什麽樣的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