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靠 順服

人饑餓非因無餅,幹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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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是人對自己各種需求[1]的非物理反應的綜合,是人位格的利益機關。
人的感情對應於神的感情形像。神的感情也是祂的需求,隻是神的自足本性決定了神一切需求的對象都在祂自己(或基督)裏麵。神對自己生命的需求就是愛,神對自己聖潔、公義標準的需求導致他對罪的恨惡和憤怒。但人的需求對象不在自己裏麵。人需求的對象概括起來有兩個:一是神,就是造他[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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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讀到一位主內的弟兄(也許是姊妹)的貼子,訴說了自己的掙紮:受洗幾年了,一直讀不下去聖經,尤其是舊約,往往越讀越來氣,心中憤憤然。相信這也是很多初信的弟兄姊妹常有的掙紮。
愚風的體會是,這些肢體還沒有真正抓住恩典的甘美和恩典的真理性,所以,接受不了代罪羔羊的教義精髓。其實,仔細想想,我們能在這個世界上走一遭,已經是蒙了天大[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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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2 05:49:02)

有人以為這樣做,就沒有奧秘印在心思裏了。
豈知大大不然,這反而是一個特別的方法,叫我們能得著奧秘。我們棄絕自己,向著耶穌基督,因為我們跟隨祂,祂就是道路;聽從祂,祂就是真理;使我們生活的也是祂,祂就是生命(《約翰福音》14:6);這是將祂的“自己”印在我們的裏麵;並將祂的品行及各種情形,也都印在我們的裏麵。我們披戴了基督的一切在我們的[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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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思或思維是基於觀察、經驗、可操作性而把握事物表現方式和運動秩序的智慧活動,是人位格的資訊機構。
心思也對應於神的智慧形像,但與直覺不同。直覺對應於神從無到有地創造事物時賦予其本質的智慧,而心思對應於神在其創造之上規定受造物表現方式和運動秩序的智慧。這些形像在神那裏首先是直接本源性的:神的存在、行為本身就代表智慧,他毋須摸索和[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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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是一種麵向客觀的人性要素,魂則是主觀的要素。通常將意誌、情感、和心思(或思想)歸入魂的要素。魂作為靈與體的紐帶,很容易在人身上占據核心地位,所以魂也常用來指人的整個生命。雖然魂的要素仍是按神的形像被造的,但與靈要素相比,它們與相應的神的形像相差更遠,因為它與現象界更近。因此我們將魂要素的各種成分細分為神規定的部分以及人的主觀傾[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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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1 07:08:43)

神所喜歡給你的一切苦難,都要忍受,如果你愛祂的心是純潔的,你就不會以為在加略山尋見祂,不如在他泊山了(參《士師記》4:14,《耶力米書》46:18)。無論是在受苦之地,或快樂之地,祂總是一樣可愛的!並且祂對你顯出更大的愛,是在加略。
不要像那些人,一時奉獻給神,一時又收回;他們隻肯給神為他們祝福,不肯給神釘在十字架上,在受苦的時候,就想要[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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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1 20:30:11)

我們應當將我們的生命丟棄而歸向神,深深地相信每時每刻的行動,都和神的旨意一致,或蒙神許可,並按著我們所需要的情形而行的。這樣的深信,就足以叫我們能在各樣事情上退讓,並肯接受一切臨到我們的,不是由於人,乃是由神來的。
我所親親愛愛的,我誠懇地求你(就是那誠實完全奉獻給神的人),你既已奉獻了,就不可再取回;應當記得:一個禮物奉獻後,[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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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到信心、直覺和良心分別從人與神、人與自然、及人與人三種基本關係上描述靈的屬性。但應注意,這種關係卻不是靈的目的。靈是超越的,是直接指向本質的,靈存在的目的是神。借助信心,人與神能直接交通,並領受神的話語,作神的先知;通過直覺,人能認識自然的本質,將不能自覺的自然之物中包含的神的榮耀歸給神,作神的祭司[1];借著良心,人心相照見[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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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道德分辨的能力,使人心相照,互證絕對標準。
良心對應於神的道德形像。三位一體的神的團契是完全合一的,神造人的目的也是使人與神有一種合一的團契關係,因著這種關係,人與人之間也建立合一的團契。由於人的道德形像是有限的,人心互證才能指向一個絕對的標準。所以,良心從人與人的關係上見證神。
盡管良心由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映照出來,它卻不[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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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覺是人直接透視自然物抽象本質的能力。是人在物質世界的實踐活動中的創造和預見之本。
直覺對應於神的智慧形像。萬物雖在神之外,它們在神麵前卻是赤裸敞開的”(《希伯來書》4:13),因為萬物被造的本因在基督裏(《約翰福音》1:3),基督是真理的本體(《約翰福音》1:17)。客觀上,各種被造物之間相互是封閉的,他們之間沒有承繼關係,其相互作用隻能在外部進[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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