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靈性隻要懂得一個事實,這個唯一要懂得的事實就是:這(當下的情況)不是你認為是你已經知道的情況。或說,這不是你認為你知道的情況。這就是唯一重要的事實。當下此刻沒有一點或一麵是你認為你知道的情況。世界不是你認為你知道的“世界”。你不是你認為你知道的“你”。景象不是你認為你知道的“景象”。思想不是你認為你知道的“思想”。其他人不是你認為你知道的“其他人”。當下是如何運作的?不是你認為你知道“運作方式”。空間不是你認為的“空間”。時間不是你認為的“時間”。病毒不是你認為你知道的“病毒”,封城不是你認為你已經知道的“封城”,如果你要列舉下去,可以列舉到無窮也說不完。一切都不是你認為的“一切”。這樣羅列下去看上去好複雜啊?!但這比你認為的要簡單。這到底是什麽?這完全徹底地不同於,大於,多於任何你認為成立的情況。換句話說,這完全徹底地超越一切你認為你知道的情況。這就是你要懂得的唯一的事實。
無論你用多麽複雜精確的方式去描述和定義當下,你會吃驚地發現連皮毛都無法涵蓋“這”到底是什麽。思想理智的理性定義功能實在是太片麵渺小了,就像三個月的孩子無法理解地緣政治那樣。就像地上的螞蟻無法理解天體量子物理那樣。這樣的比喻仍然是不恰當的比喻,因為思想理智所認為的情況簡直等於是可以忽略不計的渺小錯誤的,而當下此刻卻是無限的大於,多於,不同於思想理智所能理解認為是的情況。這個事實才是真正威力巨大的。明白了這個事實才能開始真正的靈性瑜伽修行。整個靈性瑜伽就是建立在這個事實上的:你認為你已經知道的一切都不真成立。這(即當下)完全不是你“認為是”或“認為在”或“認為發生”的任何情況。
明白了這個基本的唯一的事實,那麽就簡單了,簡單地坐在經驗之中,或說浸入經驗之中,和經驗的最最基本的質地質感在一起,但不要對經驗有任何的定性,不要落入任何顯性的和隱性的“我認為我已經知道”之中,這就是真正意義上的靜坐,這就是真正意義上的自我詢問。
不知道這是什麽絲毫不妨礙即時即刻清晰地察覺經驗質地質感。你可以清晰察覺“入睡”,但你不真知道什麽是“入睡”。“入睡”僅僅是思想理智認為知道的情況,但這無限地超越思想理智定義出來的“入睡”這個情況。你可以清晰察覺“念頭”,但你不真知道什麽是“念頭”。“念頭”僅僅是抽象出來的概念而已。你可以清晰地察覺“光,亮,暗,色彩,色差”,但不等於你知道這到底是什麽或什麽回事或什麽發生。你可以清晰地察覺到“房子”,但你不真知道這個“房子”就是房子這樣東西,卻絲毫不妨礙你住進這樁房子。思想理智(MIND)告訴你“看到了杯子”,但思想理智的定義完全徹底不真成立,你不真知道這是什麽,卻不妨礙你拿起“杯子”喝水。
清晰的察覺是超越理性定義的。雖然你無法確定這到底是什麽,但不妨礙清晰地察覺經驗。這就是超越概念定義的“覺”。
和“這”(經驗)在一起,不要認為“這”是任何東西或情況,就簡單直接地和“這”在一起。你可以把“這”用“經驗”這個詞來替換,意思是一樣的。和經驗在一起,但不要去定性經驗到底是什麽,不要去概括經驗(“這”)到底是什麽情況或什麽發生或什麽東西,直接簡單地和經驗(“這”)在一起,浸沒在經驗之中。這(經驗)就會自發自動地告訴你它是什麽了。這會自動地打開它自己讓你看到它是什麽的。當你看到了它是什麽就等於你看到了你自己是什麽了,因為這(它)就是你自己。
你的經驗會讓你看到它到底是什麽的。你的經驗到底是什麽?事實就是:完全不是現在你認為你已經知道的任何情況!也完全不是你將來可能知道的任何情況!明白了這個唯一的事實,品味這唯一的事實,琢磨這唯一的事實,以“完全不知道”的態度和經驗在一起,以“完全開放”的態度和經驗在一起就足夠了。讓我舉一個例子吧:
《這就是這,但我完全不知道這是什麽》,這個簡單的態度就足夠了。沉浸在這個態度之中和經驗在一起就足夠了。開放在這個“完全不知道”的態度之中,慢慢地,隨著時間的推移,非常直接地它會讓你知道它是什麽的,它會對你開放的,它會直接告訴你它的秘密的。
讓它來引誘你,而不是你追求它。它好像是終極的“好色之徒”,它會自發自動地引誘它自己(即你自己)的。一旦你去追求它,期待它給你什麽你沒有的東西或本領,就效果不佳了,因為你太認真了,你把這玩笑當成了完成任務了。所以,我建議采取放鬆,娛樂,享受的態度會非常有效,可以自嘲,可以幽默,就是不要把這當成嚴肅的修行。你不要給他定性,它是無限超越,它超越一切定性出來的結論。一旦定性就不好玩了嚴肅了。
雖然“這是什麽”(或它是什麽)是無法想象的,卻不妨礙你直接明白“這是什麽”。因為你自己也是無法想象的,你自己和“這”(即TA)是同一個水平的同一個能力的。你自己無限地超越你認為你就是的情況。它是無法想象的,你自己也是無法想象,所以,無法想象的可以直接明白無法想象的,也就是說你自己可以直接地明白它,沒有任何障礙,而不需要通過思想理智或理性來幫忙搭橋。你自己擁有固有的無限的聰明智慧來明白它是什麽,也就是說你自己會直接無障礙地明白你自己,因為它就是你自己,無二。你自己比你想象的“自己”要無限的超越無限的智慧無限的偉大完美。你自己無限地大於多於不同於你認為是的“自己”。
每個人都會說“自己”,但這個“自己”到底是什麽?永遠無法確切定義,因為自己比定義出來的“自己”無限的偉大。
你和它可以在相同的水平會麵因為你自己就是它。它有多無限偉大,你自己就有多麽無限偉大。它有多微妙智慧,你自己就有多微妙智慧。你和它是同一個水平的。不要因為我說了“你”和“它”兩個概念就當真以為有兩個獨立的個體了。我這樣說的目的就是方便比喻,通過你理解的二元語言邏輯來比喻不可分拆的THAT自己,而不真意味著有“你”和“它”兩個分開的個體屬性。
關鍵的突破就是發現你不真正知道這是什麽,而不是持有任何一種“我認為我知道這是什麽”。我們習慣性地假定我們持有的概念邏輯多多少少是合理的,多多少少是有點對的。其實恰恰相反,我們持有的任何一種概念邏輯都是完全徹底錯誤的,完全徹底不成立的。我們持有的觀點的合理性僅僅是看似的虛幻的合理性。就像昨晚夢中的夢境合理性一樣的空性。很多社會上的老師教學生說:“這就是無我,這就是無二”。你看到了沒有?這樣的教誨已經假設了你知道了這是什麽情況了,這樣的教誨已經不自覺地落入了思想理智認定的概念邏輯範疇了。還是回到上麵這句話,沉浸在“完全不知道”之中,不持有一切“我認為我已經知道了”的結論,甚至包括不持有看似正確的“無我,無二”這樣的定性,不堅持任何立場。就這樣,它會通過非理性的方式來顯示給你它的無限超越的秘密的,這樣的顯示是無法描述無法總結的,但不妨礙你明白了你自己。如果你驕傲自滿地去定性它,它就無法告訴你它的秘密了,因為你認為你已經知道它了嗎,一旦你認為你已經知道了,你的“認知”好像把“這”擋住了,看不見“這”了,所以傲慢不得。
我們完全不知道這是什麽,完全不知道什麽情況,完全不知道為什麽這樣,我們完全不知道,一點點都不知道。我們認為的“知道”了的結論完全是想象出來的幻覺概念結論。當下不是幻覺,但是你認為當下是的情況,概念,定義,結論,通通都是幻覺。你的假設定義概念邏輯通通都是幻覺,但不等於說當下的經驗就是幻覺。我們假設出來的情況連它的皮毛都沒有碰到!
人們認為科學家知道了很多情況,人們假定了科學家告訴我們的肯定正確。大錯特錯了!科學家什麽都不知道,因為科學家所知道的都是思想理智假設出來的虛幻概念邏輯定義,在假設出來的概念邏輯定義中積累越來越多的概念定義邏輯等於是空知道。如果你不理解,就回想一下昨晚夢裏麵的“夢科學家”所知道的一切都不真成立一樣的道理。
讓我們直接和經驗(“這”)坐在一起吧,完全開放地和經驗坐在一起,完全不知道經驗是什麽地和經驗坐在一起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唯一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它會通過它的方式顯示給你看它的秘密的。它會自發自動地教你它是什麽,它會演示給你它的無限神奇的特性來的。其實,它一直在演示給你,因為它就是你自己。隻不過我們的“認知”(IDEAS)就像黑霧一樣擋住了我們的敏感度,一旦我們認為我們已經知道了,就等於自己給自己披上了黑霧一樣看不到它了,敏感度沒有了。
這不是“徹底無二論”。這樣的“認知”恰恰就是思想理智想象出來的抽象片麵的“知道”了,在這樣的定性之下你的敏感度就沒有了,無法察覺到那無法言說的無限秘密了。當然,“無二”是暫時可以理解的合理的一種解釋,但不要停留在這樣的理性解釋結論上不放,而是跳入無限不可知之中,讓它直接告訴你不可說的秘密。
這是我們的好運,我們運氣極好隻有一件事實你需要知道:你什麽都不可能知道!所有的宗教,哲學,靈學,學派,哲學,佛陀,耶穌,阿拉,老子,莊子,都以不同形式試圖告訴這唯一你需要知道的事實:這完全徹底的不是你認為你所知道的情況!
浸沒在“不知道”之中,就這樣簡單。不持有任何觀點為正確。你當然可以有觀點的,但是關鍵在於“不持有”任何觀點為事實,關鍵在於不持有任何確定性。這就夠了。
你說:“人-我對立不僅僅是思想理智預設的,還有更深的迷根需要拔除”
我看出來了,原來你認為思想理智是從屬於”人“或”我“的,其實顛倒了,”人“或”我“恰恰就是思想理智效應中貌似出來的感覺印象而已,並非”人我“在先,思想理智在後這樣的邏輯。所謂的”更深的迷根“恰恰就是思想理智效應敘述的概念,邏輯,定義,假設。並非是你認為的在思想理智背後還有“更深的迷根”。因為,從來就沒有‘人我’,隻有智慧能量自己看錯自己。
這是關鍵,思想理智(MIND)就是無限意識能量效應本身,並非源自於‘人’或‘我’。恰恰相反,‘人’或‘我’是思想理智效應幻想出來的概念假設。
還有,這不是”人-我對立“,人-我是同一個幻覺概念,這個概念假設是一致。隻能說從思想理智(MIND)的角度看來,有”主“和”客“的對立,但不是”人“和”我“的對立。
【就是,思想理智預設了有“人”這回事,預設了有“人“和”我“這回事,然後在預設出來的幻覺概念基礎之上去否定”人-我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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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我真的認為您可能有個誤區,雖然我認為你在某些表達上很不錯,但是這個誤區可能是必須注意的:人-我對立不僅僅是思想理智預設的,還有更深的迷根需要拔除。
完全沒有“他心通”這回事,就像昨晚夢中的“夢他和夢你的心通”完全徹底是夢幻泡影中的忽悠出來的夢幻故事,夢裏沒有實在的“他”,夢裏沒有實在的“我”,夢裏也沒有實在的“心”,怎能當真相信有夢裏的“心通”呢?
你上麵問題中還反映出來一個頑固的而且非常不容易察覺的狡猾的思想理智邏輯:就是,思想理智預設了有“人”這回事,預設了有“人“和”我“這回事,然後在預設出來的幻覺概念基礎之上去否定”人-我對立“。這就是一個有趣的笑話了:你預設出有”東西A“存在,然後說”東西A不存在“。這是不是思想理智在玩有趣的遊戲呢?當你可以立刻地清晰地察覺連”東西A“這個概念都不可立,就省去了研究”東西A“的存在或不存在了。這就是為什麽我一直在強調:自己(即THAT)是無限地超越”存在“或”不存在“的,因為自己完全不是一樣東西A或東西B,那麽”存在”或“不存在”這些概念都可以丟掉了,這些基於東西的概念完全沒有意義了。
你提到:“就我接觸過的人來講,,,”
你接觸過任何“人”嗎?不可能的。因為這裏完全不是可以分割出來的一個一個的人,把當下看成是“一個人”就已經落入了《金剛經》中釋迦牟尼罵一群菩薩不自覺就落入的《人相幻覺》了。釋迦牟尼罵到,到現在你還認為有“一個一個的人”,還能自稱菩薩嗎?!
你自己就是你自己的覺察本身,可以說你覺察到了“人相,壽命相,眾生相”幻覺了,就清晰了。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察覺。你不會預設有“人,我”這些概念了,每當“人,我”這些念頭升起,你會覺得好笑了,這就是清晰察覺了。而不是落入了這些概念預設,然後在這些概念的範疇去否定“人”和“人”之間有分別,或說要讓“我這個人”養成洞察“另一個人”的情況。這樣就膚淺了。
但是從先前你的論述之中,你認為“覺”就是覺者A修煉出來可以洞察迷者B的心理念頭本領,這樣修煉出來的本領才是你認為的“覺”。這樣對“覺”的理解就是典型的思想理智圍繞著個體定位(A相對B)的思想邏輯,這樣的理解不是“覺”而是“幻覺概念邏輯”,“覺”就是可以即時即刻地察覺到這樣的幻覺概念邏輯。即時即刻察覺無限多樣的思想理智的幻覺概念邏輯,比如A洞察B這樣幻覺邏輯,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覺》。這樣的《覺》是你自己固有的本能,不需要培養。但是明白到這一點上需要成熟度,成熟度低了隻能理解A洞察B這樣的邏輯合理性,成熟度高了就超越了A洞察B的幻覺邏輯,發現真正的《覺》超越“A洞察B”這回事,而是覺察到了“A洞察B”的荒謬可笑。
NO,沒有”者“這回事,從來都沒有任何”者“在這裏。發現了這個事實就是”清晰察覺“了。這是無限超越的意識能量顯現效應,在效應裏麵不真有解脫者也不真有迷惑者。也許可以說無限意識總能量可以暫時的看似的”迷惑“的效應,這樣的“迷惑”也是空性的樣子,就像昨晚夢中的一切樣子都是空性的樣子。
“察覺”不是一條路,而是當即固有的功能,連嬰兒都可以清晰察覺,怎麽需要去走路練習呢?但是,一旦你把你自己看錯了看成是“我這個人”的定位,就會有有誤解,誤解出“我這個人”沒有察覺能力,因此我這個人需要練習培養這樣的“察覺”能力。這樣的思路就是因為定位與“我這個人”而產生的幻覺假設。
我在《清晰》這篇文章中舉了這樣的例子,當你喝醉酒了進入迷惑之中,神智不清了,但是前麵的描述通通是思想理智定義出來的情況,其實,即便在喝醉酒神智不清之中,你自己本能固有的清晰察覺一直在進行中,因為你清晰地察覺到了“神智不清”這個情況。否則你怎能描述出來呢?
你的問題“覺到什麽程度”說明了你連什麽是”覺“都不明白。”覺“或”察覺“不是通過努力培養出來的本領,”覺“或”察覺“或英文的AWARING就是你自己固有的效應,隻有你在,覺察就在,完全無二,而且覺察無條件絕對的清晰,這個覺察可以覺察”死亡“和”昏迷“,否則你怎能說有”死亡“和昏迷”這回事呢?這個固有的覺察可以覺擦到“沉睡”,否則你怎能說“我睡的很好”這回事呢?千萬不要誤解為在沉睡之中升起了某個“覺察”的本領覺察到了“沉睡”,然後按照這樣的邏輯去苦練沉睡中的覺察。NO,NO,完全不是你認為的這回事!覺察是不需要練習培養的,覺察是固有的本性,而不是你這個人通過努力獲取的本領。
覺察到什麽程度?覺察是無限清晰的,沒有提升程度這個概念。如果覺察可以提升清晰度,就等於你誤解了什麽是“覺”了。但是,也許你可以說提升成熟程度,發現你現在理解的“覺”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覺察。當你越來越發現你在思想理智上的理解是誤解,那麽成熟度就提升了。但不要誤解為“提高覺察能力”這回事。
你問:“覺察到什麽情況”
這個問題反映出來完全誤解了“察覺”了。察覺隻能察覺到你自己,而不是糾結於你自己中無限多樣不同的情況。察覺不是分辨情況A就是情況A,不是分辨情況B就是情況B,而是發現分辨出情況A和情況B不同的恰恰就是思想理智的忽悠謊言。察覺就是察覺到一切都是用一個《大相同》,看似《大相同》之中貌似有情況A,情況B,情況C,,,,其實不實在有這些情況的差別。
什麽叫做解脫,我前麵寫了一大段應該已經說清楚了,但可以再說說,記得《圓覺經》中強調的《無所離》嗎?當你深刻的明白了《沒有所要離開》的情況,事物,東西,環境,這樣的突然發現才是不需要脫離的脫離了。真正的脫離含義不是脫離某個不理想的環境,而是脫離對思想理智上敘述給你的概念邏輯假定的當真。並非是“某個人經過努力解脫出來”這樣的邏輯。放下了“某個人需要努力解脫出任何情況”,才是真正的放鬆解脫了。解脫了“人”這樣的幻覺概念了,解脫了“人需要解脫”這樣的幻覺概念邏輯了。
請仔細察覺一下這句話裏麵充滿了分離邏輯。首先,如果解脫了還是解脫者,這個“者”的概念就是“人相我相”幻覺概念了。真正的解脫就是當即發現這裏完全不是“人”也不是“我”,而是無限自己的意識總能量。這就是為什麽我用THAT這個沒有什麽含義的字指向超越個體的自己。這裏沒有“者”與“者”這件的分離分別。不要誤解為佛陀這個解脫者和“我這個人”是兩個不同的“者”,不要誤解為佛陀解脫了,而“我這個人”沒有解脫。按照這樣的思維邏輯,“我這個人”必須效仿佛陀的榜樣修煉成為下一個“解脫者”。這樣的邏輯就是狡猾的思想理智想象出來的幻覺邏輯。
第二,真正的解脫就是發現沒有“解脫”這回事!“解脫”這個概念僅僅是方便的語言邏輯,說給成熟度非常低的那些人聽的。真正的解脫是什麽?就是發現沒有分別,不但沒有“你”和“我”的分別,沒有“者”和“者”的分別,也沒有“塵世”和“涅槃”的差別,發現了整個經驗場中的每一點都是同一點,發現了一切都是絕對無條件的大相同,這樣的發現才是解脫了才是涅槃了,而不是把經驗從某一個塵世修煉成涅槃,而不是讓某一個“者”從痛苦之中解脫出來。當你發現”痛苦“不真的是痛苦,當你發現“煩惱”不真的是煩惱,那麽還有必要解脫出來嗎?當你發現根本無法區分”幸福“和”痛苦“的差別了,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解脫了,而不要膚淺地理解為從“痛苦的經驗”中解脫出來。這不是屬於某個“者,人“的解脫,這是從無限多的思想概念定義邏輯中鬆綁下來。
你的理解是:“如果你和我沒分別,我現在想什麽、是冷是熱,你都應該知道”,這句話看似完成了思想理智上的“無分別”邏輯,其實強烈暗示了有“你”來知道“我”這樣的分別邏輯。這就是我經常指出的思想理智的狡猾性,思想理智在邏輯上堅強地捍衛“無分別”立場,卻不自覺地按照有分別的思維方式進行的。思想理智把一塊經驗顯現稱為“你”,把另一塊經驗顯現稱為“我”,然後期望達到一塊稱為“你”的經驗質地去知道另一塊經驗顯現質地的“我”的情況。思想理智認為,如果“你”這個顯現形式可以知道“我”這個顯現形式身體裏麵的感覺,就是達到了無分別了。其實這就是嚴重的誤解。而且這是大部分世俗宗教信徒普遍性的誤解。我指出的是超越“一塊,一塊“的分離定義。我沒有看見你所認為成立的”你“和”我“,所以,沒有”你“和”我“之間的”關係“,這個“關係”(RELATIONSHIP)概念本身都不成立了,這個”你“知道”我“邏輯完全沒有意義了,因為這裏不真有”你也不真有“我”不真有“關係”不真有“A知道B”這回事,沒有兩塊分開的經驗體驗,沒有兩樣分開的個體,怎能有A知道B這樣的邏輯成立呢?你認為的你擁有的意識和你擁有的感覺,恰恰發生在我自己之中,因為沒有我自己,怎能有“你”的一切?這不是自私主義,這就是簡單的事實。不信你觀察一下,如果沒有你在,怎能確定有“世界宇宙時空”在呢?如果沒有你在,怎能有“明亮先生”在呢?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對於你自己來說,“明亮先生”僅僅是你自己的意識效應中的印象。所以,沒有“你”的意識和“我”的意識的分別,因為這是同一個自己的總意識能量同步顯現。所以,不需要去證明“我”能夠感覺“你”的意識,也不需要修煉“我”洞察“你”的感覺的本領,因為這樣的證明和洞察的努力本身就是不自覺地假設了有兩塊分開的存在這樣的幻覺邏輯了。再舉一個例子吧,我手指頭裏麵的某一個細胞的“感覺”是什麽?我不需要去研究,因為手指頭裏麵的細胞已經是我自己了,它的感覺就是我的感覺了,並非有“它的感覺”和“我的感覺”的分別了。同樣的,無限發散的經驗場中看似存在的“某樣東西”的意識是什麽?我不需要去研究,因為它已經是我自己了。即便假設”某樣東西“具有它自己的意識,某樣東西的意識就是我自己的意識,而不是不同的分開的各自獨立的意識。如果你努力地去練習解讀別人的念頭的本領,這樣就誤入歧途了,落入了看似符合思想理智的邏輯合理性,卻完全被思想理智的邏輯合理性狡猾地忽悠進邏輯陷阱中去了。
我倒不是這個意思,我了解這隻是個副產品,就是說解脫者本來是為了了解自己,但是隨著他們了解了“自我”,擺脫了自我的“迷執”,自動、自然就擁有了這種能力。
我的問題隻是,覺到什麽程度,覺到什麽事情(事情不是具體的東西,而是機製),才叫做解脫?
我同意用頭腦無法擺脫迷執。佛法的解脫當然在於“覺”,而不是思考。
但即使這樣,還有“覺”什麽的問題,用什麽方法才能覺到原來沒有覺到的迷幻。
否則無法真正破除“人我對立”,這就是說必須有一定的法門才行。
楞嚴經上25位菩薩各有各的法門,才能修到解脫。
【金剛經裏的“善護念”我理解就是:持續觀察理解。 】
我的意思是,“觀察”也是需要方法的,不僅僅是思考理解。
雖然禪不在坐,但是不專心打坐修行而能開悟的,我沒聽說過。因為禪不在坐說的是結果,修成後,行住坐臥都是禪定。不是說過程,不是說不需要坐。
當然我能力、經曆有限,不知道是否有一些方法和人,不需要專業訓練就能直接開悟的。
所以,我就提出一些檢驗標準(標準可能由粗到細,越專業的人,越能提出更細的檢驗條件),我沒有能力直接檢驗別人,隻能說各自檢驗。
解脫者有六通,如果沒有六通而說自己究竟了,成無事人了。我覺得就是落入陷阱了。
我隻以“他心通”為例,表示我們平時有不由自主的自我限製,這個自我限製就形成了“人-我對立”。
這並不表示一般的他心通就代表解脫了。
另外,就我接觸過的人來講,他心通也有深淺。有些人能知道我當下最表麵的想法,有些人能知道更深的動機。
這涉及到修行佛法這條路上有很多陷阱(或者說平台),人們在某個平台上,就很容易誤以為自己究竟了。其實並沒有,這就需要有QC,檢驗,到底是不是還有局限、迷執。
來到這個物質世界,就好好與這個物質身體合作,用五蘊觀察理解體驗。這個幻象世界其實美麗無比。須菩提感動得涕淚悲戚,我亦時常如此。
你我他的界限是我們來物質世界的遊戲設置。物質頭腦隻能幫助你理解你生活的過往情節,從觀察中理解,當你理解達到一個“點”時,會猛然明白這個物質世界是怎麽一回事。
這個理解不是念佛號能達到那個點的。觀察理解是正道!觀察就會理解,理解就會主動的行動,你的生活就會有被動變為主動,也就破處了所謂業力的束縛。
以一個物質頭腦怎麽可能破除幻象呢?不管你如何努力都是在製造新的幻相,所謂實證得到的也是另外一種幻象而已。
讀懂別人的心一點也不難啊,會意識轉移就可以,是一種技巧。稍微訓練一下就可以讓自己的意識隨意出入肉身。感受你的感受不難,你把它當成修煉的結果或目的。
【但是我看你,我沒有發現這裏有任何“人”,也沒有“你”這回事,也沒有走不同的路這回事。你的整個句子都反映了思想理智上的幻覺假設,假設出來“你”和“我”的分離分別,路和路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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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我”的分別不是假設出來的,而是幻執出來的。而整個佛教的出世間法的第一步,就是為了破除這個幻,這個幻不是僅僅靠想像可以破除,也不是說理解了就算破除了。必須實證才行。
舉個他心通的例子,如果你和我沒分別,我現在想什麽、是冷是熱,你都應該知道。你不知道我想什麽,也不知道我身體是冷是熱,就說明了你已經因為迷惑而有了界限。你把某個東西當成了自己的身體,而把另一個身體當成了我的身體。這就是迷執,“我執”。
解脫者所以是解脫者,就因為他們真的通過實證,擺脫了這個迷執,所以才能說“你的就是我的,你就是我”。無論我想什麽,他們也能知道。
如果你能做到這點,那我承認你是真的明白,即使不說解脫,最少也是到了我們沒有能力評論的地步。
謝謝解釋:),我還是認為並接受,我們的看法不一樣。:)
祝好!
也許你看我,我是一個和你不同的“人”,在這樣的思想理智假設中,你這個人和我這個人走不同的路。
但是我看你,我沒有發現這裏有任何“人”,也沒有“你”這回事,也沒有走不同的路這回事。你的整個句子都反映了思想理智上的幻覺假設,假設出來“你”和“我”的分離分別,路和路的不同。
這裏沒有不同的人,沒有不同的路,這些都是思想理智強加上去的名稱概念邏輯,這些邏輯就像昨晚夢裏的夢幻邏輯一樣毫無意義。
這裏隻有不變的自己,這個自己不是“人”的自己,這個自己不是“上帝”的自己,這個自己沒有任何“個體分離”的含義。這個自己裏麵不真有獨立存在的“你”和“我”,不真有“不同的路”。
真正的知見,也就是釋迦牟尼說的“知見”就是察覺上述這個情況。清晰地察覺到了這個情況,就是非理性的“知見”了,你見到的一切都是同一個自己,能量印象的自己,而不是個體分離的人或東西的自己。這就是“見”了,這就是“知”了。但不是屬於某人可以獲得的知識或見解的意思。
這是SEEING,但沒有看者(SEER),沒有別看到的對象(SEEN),隻有“觀”或(見)效應,而且永恒不停,這樣的“觀”(見)沒有開始,沒有中間,沒有結束。這樣的“觀見”看到了“生死,出沒“,但是”見“本身沒有開始結束出現消失這回事。你是什麽,無法確切定義你自己是什麽,但是有一個方便的竅門,可以先理解為你自己就是那個無限超越的“見”(SEEING)效應。然後超越這個看法。
關於1)裏說的“大家”,我是看不見“大家”的,但是我看到了思想理智效應(即我自己的思想理智效應)中顯現出來的“不同的看法“,我沒有看到“你這個人的看法“,我隻看到了我自己的無限能量效應中貌似出來的”看的模式“。所以,沒有說服”別人“的意思,這裏沒有”別人“,隻有我自己。
關於2),這是無法交流的,但可以指向。自己明白自己,或,自己發現自己,和”誰“爭論呢?和”人們“爭論?但得有”人們“這回事啊才能爭論,所以連”爭論“的對象都不可立。假如有“爭論”的對象,那個“對象”是思想理智(”心“)預設出來的幻覺對象,就像思想理智預設出來”我這個人“一樣的荒謬。也許對於你來說有“交流”這回事,對於我來說沒有“交流”這回事,因為沒有交流的出發方,也沒有交流的接受方,這兩方都是夢幻泡影裏麵的幻覺概念。這裏隻有自己,而不是我自己麵對你自己。
關於3),這個說法說對了,如果任何有什麽可以“交流”的邏輯,就等於是可以思議了。所以,交流,爭論,都是空性的“思議”。”思議“或”理喻“是不可能完成的,交流就無法完成。
關於4),沒有“究竟認知”這回事,因為“認知”就是“思議出來的幻覺結論”,無論看似多麽究竟,這不是“認知”範疇的事情。所以,相信有某個“究竟的認知”可以獲得已經是思想理智假設出來的幻覺目標了。也許佛教裏麵有“知見”這個說法,但大部分人都這兩個字膚淺地誤解為理性上可以“思議”的可以”理喻“的知道或見解了,這樣就是字麵上的膚淺理解,等於完全曲解了。釋迦牟尼說過”知見“這個概念,但是真正的含義不是可以通過思想理智的聰明推斷來理解的,隻有極少數的人一點就通明白了釋迦牟尼的無限超越的含義。所以,這個”知道“不是你可以在思想理智上的理性知道,這個”見“不是”見解“的意思,而是清晰的”觀“(SEEING)。你認為的”見解“是誤解,這不是社會上普通人理解的”見解“的”見“。我的文章一直在搓破這樣的理性曲解。這就是為什麽單單念佛經念出來的都是思想概念上的理解,也就變成了理性的(MIND上的)曲解了,變成了可以思議的道理了,但這不是你認為你可以理性知道的道理,這就是為什麽老子指出,NO,NO,NO,這是”道可道非常道“,不是你認為你知道的簡單的理性道理。這其實是”不講理性道理“,說這是終極無賴更到位了。這就是為什麽幾乎不可能通過語言表達這個“非常”非理性的道理,這就是為什麽交流幾乎不可能,特別是和某些嚴重落入誤解中的佛教徒,幾乎無法交流,因為他們陷入了太多太多的佛教概念之中。反倒是沒有學過佛法的容易直接切入,然後超越了這些概念的捆綁。
其實,比你想象的“需要通過修行才能達到結果”這個邏輯要輕鬆多了,這已經是大圓滿了,不需要努力就是了。為什麽要修行呢?因為思想理智忽悠你這樣一個假設:我是一個迷惑中的人,我這個人需要努力修行才能達到結果。真正的大徹大悟就是發現這個故事完全是夢幻泡影,這裏不是”我這個人“,也不是”我的迷惑“,也不需要”我這個人的努力“,也沒有”我這個人需要達到的目標“,整個這套邏輯都是思想理智想象出來的幻覺參照係統,你認為你已經知道的一切情況都不成立,如果卡在這個幻覺參照係統中,誤以為自己是”一個努力修行才能獲得結果的一個人“,那麽就麻煩了,就等於把有為界夢幻泡影中的故事當成實在的情況了。
你認為我指向的是”想象“,而你自以為”我這個人的修行去追求結果”才是腳踏實地。其實這是思想理智的顛倒黑白。“我這個人努力修行獲得高深知見”這個邏輯恰恰正是思想理智想象出來的概念邏輯,完全沒有這回事,就像昨晚夢中的夢你也認為夢你這個人可以通過努力修行獲得夢裏麵的高深知見一樣的荒謬。整個這一切都是思想理智幻覺出來的夢幻泡影,這裏沒有任何“一個人”,也沒有屬於這個人的高深知見,這裏也沒有“佛陀”,這就是無限自己的早就是的的大圓滿。沒有所謂的“涅槃”和“凡間”的差別,當下看似的“不完美”恰恰就是涅槃了。釋迦牟尼說的“涅槃”概念不是指一個“人”可以進入的高級境界。這就是為什麽他指出,沒有“人”可以進入涅槃的。恰恰相反,發現了這裏從來都沒有一個東西沒有一個人,這個發現才是涅槃了。那麽,關在樓裏封控這件看似不理想的事件就是涅槃本身了,看似是人間煙火,其實不是人間煙火,而是無限自己的神聖顯現,這就是涅槃了。並非有一個讓“某人進入的涅槃”這回事。所以,我說的不是想象,我說的就是簡單的事實,當下此刻就是涅槃了,但是你卻不這樣認為,你認為你已經知道了當下此刻是“我這個人在迷惑之中,我這個人需要努力修行才能脫離這樣的不理想情況”。你的認知才是想象出來的幻覺。當下此刻不是幻覺,當下此刻就是無限自己的大圓滿,PERFECTION,思想理智上的認知邏輯,比如你所說的那些認知邏輯才是幻覺。
話說回來,我沒有建議你放下修行,可以繼續修行,但是采取質疑一切的態度來修行,質疑”我這個人“,質疑”這個人的目標追求“,質疑”世界“,質疑”別人“這回事,質疑一切思想理智告訴你的那些看似理所當然的邏輯概念,這才是真正修行的開始,而故事跟隨思想理智敘述給你的既定邏輯按照“我這個人落入迷惑需要解脫”這樣的邏輯來修行。
慢慢地,你會通過修行來超越修行這個邏輯,慢慢地這就不是某人在修行了,這就是無限自己的能量享受自己能量了。你可以假設“我是一個人”開始,慢慢地會自發自動地超越“我這個人”的概念假設,慢慢你會突然找不到“人”這回事了,卻一點損失都沒有。你可以假設“我這個人修成結果”開始,慢慢會發現有關“人”的概念邏輯多麽荒謬可笑,在哈哈大笑之中,超越了“人的作為”這樣的夢幻。
這不是“人能做到的“這回事,恰恰相反,直接發現一切作為都不出自於任何的”人“這樣的個體,而是無限自己的意識能量的自發自動,不是”我這個人“的作為。你提到”人做主“這個概念邏輯。這個邏輯在世俗佛教中相當流行,法師們灌輸學徒們這些幻覺概念,讓幻覺中的”我“真以為有”我“可以做主呢。大部分佛教徒陷入了這樣的思想假設之中,認為有一個”我“可以獨立做主。沒有這回事。當下是沒有”主“的沒有設計的自發自動。為什麽不可以說有”主“?因為不可以建立“客”這個概念。“主”對立於“客”這樣的立場都不成立。這裏沒有個體分離,怎能有“主”對立於“客”呢?“念佛”和“不念佛”完全沒有任何差別,就像昨晚夢裏念夢佛和不念夢佛有任何差別嗎?沒有,那都是夢意識能量的同一同步顯現效應,根本不是“念佛,不念佛“這回事。夢裏不可能有”主“可以當當。
1. 大家有不同看法。
2. 人們可以交流一下觀點,但是難以互相說服。這也是為什麽幾千年來,爭辯不休的原因。
3. 不可思議,就是“不可以單單靠思考來議論”。
4. 我相信需要有一定的方法來修,才能達到究竟認識,就是佛說的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是個結果,是需要通過修行才能達到的結果。那個結果不可思議,但不是不能達到。您這裏也說不可思議,但是您的所有文章都是在引導人想像、思考來接受您的結論。(到底是實修還是思考,能帶來究竟的如實知見?) 莊周夢蝶,可以是一個把夢/醒等量的說法。但還有確實能超越夢/醒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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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好文。各自擺了觀點後,看來還是各走各認定的路了。:)
為什麽?因為當下沒有任何“人”,也沒有任何“人”做任何事情。當下看似有無限多樣的“做”,但不是屬於某個人的“做”。當下是無限意識能量的自發自動,就像花兒自發自動地盛開,就像心髒自發自動地跳動,就像身體自發自動地動起來,就像太陽自發自動地升起,就像月亮自發自動地升起,,,,當下隻有無限意識能量的自發自動,而不是任何人可以做什麽,看似的“人的做”就是無限意識能量的自發自動,不真的有“人”也不真的是“人的作為”。如果你依然認為有“人在作為“,不就落入了《金剛經》中指出的”有為界夢幻泡影“之中了嗎?當下是《無為》的自發自動。這個《無為》就是指沒有任何驅動者的自發自動。不錯,你可以明顯地察覺到一切在無常的變化,者無常變化就是《無為的自發自動》而不是某個個體設計安排出來的故事情節。但是,從思想理智(即”我“幻覺)的角度看來,就誤解為“人的作為,人的現在,人的修行”了。
現在繼續看看你的思想邏輯吧,即便說“迷惑”,也不是“一般人”擁有的迷惑,這是無限總能量通過思想理智效應自己給自己營造的“迷惑效應”,也就是說TA給TA自己開了一個玩笑,讓自己把能量印象當成了實在的世界,物體,人,眾生,時空。這裏沒有“你這個人”也沒有“一般人”,這裏隻有無法定義的自己。我不記得我在原汁原味的佛經中讀到“人生下來就是無明”這個說法,但是我是讀到“無明”這個說法的,但是釋迦牟尼沒有提到“人生下來“這些故事,他說的”無明“就是”迷惑效應“,思想理智解釋出來的概念邏輯,包括你上麵認為是究竟的”一般人有根本迷惑“這句話的邏輯本身就是迷惑效應,把不是”人“的看成是人。是的,這是無明,但不是”人的無明“,而是一種思想理智上投射出來的空性效應,思想理智效應本身忽悠思想理智效應,這就是我說的“無限內循環”,也是我說的“自圓其說”循環,思想理智效應假設出無數的情況來,比如假設出“人,明白的人,不明白的一般人,世界,眾生,我這個人,你這個人,時空,宇宙,物質,心理”,然後把這些假設當成了不可質疑的現實了。思想理智給出假設,然後思想理智全盤把這些假設當真,這就是自圓其說的內循環的幻覺概念循環。我承認世俗佛教大量充斥這些看似究竟其實還是夢幻邏輯的說法,什麽人的著相啊,什麽人的托生啊,什麽人的破除啊,什麽人的癡啊,這些都是夢幻裏麵說夢,以為究竟了,其實沒有超越思想理智編織出來的幻覺邏輯概念範疇。如果你依然認為你是一個“人”去破除什麽,那就像昨晚夢中的夢人努力修行破除X層的迷惑。然後突然夢經驗隱去了,你才吃驚地發現根本沒有這樣一位“破除X層迷惑的人”,根本沒有這回事!
如果你要知道究竟的佛教,就讀讀英文版隆欽然絳巴“自然完美”,這才是究竟的佛法。其實釋迦牟尼說的是究竟的,但是後來佛教中參雜了太多太多後來的菩薩對釋迦牟尼的解釋,越解釋概念越多,越講越膚淺,把不說“人”的究竟解釋成圍繞“人”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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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從日常的層次看,清醒和沉睡的區別所有的人都知道。
舉個簡單的例子,別人跟你打招呼,如果自己知道,那就叫“清醒”,如果在沉睡,那就聽不見(即使可能被叫醒,那是另外的問題)。
2. 但是從究竟的角度看,一般人即使在白天清醒的時候,也是有根本的迷惑的(癡),而且這個迷惑從出生就沒有中斷過,這和基督教說的人生下來就有罪是一個意思,就是說人生下來就是被無明(癡)遮蔽的。人最大的罪其實就是無明(癡)。人如果不是因為癡,根本就不會托生在這個世界,不管他是不是偉大領袖,都是迷迷糊糊被生下來的;除非是有些解脫者肩負使命回來度人,否則都是迷人,癡人。這個迷惑在某些經典也叫做昏-迷,但不是普通人說的第1層次的昏沉。唐三藏說的“有情日夜鎮昏迷”,就是這個第2層的意思。
按佛法,人要破除第2層的昏沉才有可能解脫,但在此之前必須先克服第1層的昏沉,也就是先達到24小時清醒(二六時中不忘道)。這就是為什麽禪宗裏麵有故事,問了三個情況:日常是否能做主?做夢時能否作主?無夢無醒時能否做主?解脫者必須任何時候都能做主才行。
比如一個人決定念佛,他可能做一個小時念佛不斷,這就是一個小時能作主,如果白天醒來都能念佛不斷,這就是日常能作主;但是還要做到晚上睡覺時也能念佛不斷才行,否則不能說是7天一心不亂。這就是基本的清醒和昏沉的差別。做不到這個,就不能說一直在清醒中。
這個,確實是有人能做到的,不是空口說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