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夠通過法律程序解決一些問題是很好的,這個對整個華裔族群也有很積極的影響。我們固有的思維模式總是先從自己身上找錯,羅列一大堆不利於自己的證據。其實一個公司未來應付這種官司是要花費很大的成本的,公司請律師每小時花費不會少於幾百美元。千萬不要說大公司就不在乎花錢打小官司。雖然,CoolVoice可能會失去他的案子,但獲利的是其他在這個公司裏工作的中國人,因為下一次管理層會很小心地使用具有歧視性的政策或通過無中生有的證據來對人為降低對中國雇員的評估。
對於這個案例,我的看法是主管經理確實是通過一些不公平的或不光彩的手段,企圖達到把CoolVoice趕走的目的。這種情況在一些很穩定的公司或部門其實屢見不鮮。一般情況下,上級很難輕易開除下屬,所以他(她)必須主動地創造並積累一些對這個下屬不利的證據,從而達到最終的目的。如果不幸是這個下屬,最好早做心理準備,隨時可以跳槽,並積累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原則上講,公司可以不提供任何理由把員工解雇,除非這個職位有工會保護的。有些時候,盡量爭取到一些實際利益然後退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