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的emails 是原始記錄。Visa 知道那是真實的。我還有更早的發給Kin Yim的email,告訴他我Fixed bug.
我原來準備陪審團的審訊,我把email都呈送陪審團了。但是對方突然殺出個summary judgment.所幸我把email 又放在Response 中了。如果你讀我的“如何追究法官枉法和證人作假(續)”,你就知道法官不給我庭審。這就是為什麽我相信法官與對方律師串通一氣了。
但是,我相信我這個案子可以有條路翻過來。Base One 的Boyle 與弗州就業委員會的Dobbs就想聯手給我按個罪名:騙領失業救濟金。成功的話就可以把我打成撒謊者,影響我對Visa撒謊的作證。結果露了餡,反被我抓住串謀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