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要給輪流在我主管的部門工作的大約三十個人做常規的工作專業技能評估。其中有一個四十多歲的印度男的,當我找他協商做評估的時間時,他說他都知道,他不需要做評估。因為這種評估既是單位每幾年一次的外部認證要求的,也是我們專業協會規定必須做的。當他回答他不需要時,我感到很驚訝,所以我提醒他需要跟我們的經理確認他是否需要做。
當天下午快下班的時候,我去找經理談事情,順便問了一下經理那個印度人有沒有找她談這個事情。經理說沒有,而且建議我發email提醒一下那個男的,並且要求將email抄送給經理她本人。我覺得這樣也好,有個記錄,所以就照著她建議的做了。我在郵件中把當時的情形複述了一下,提醒他去跟經理確認。
然後,第二天一早就收到這個印度男的回複,在郵件中他先說我的email在誤導他,因為我那天問他時間安排時是說給他培訓,他認為他懂了,所以他說他不需要。然後,在第二段就說我這樣做是惡意設陷阱陷害他(malicious intent),他已經對我不滿很久了,不能再忍受了,他要去找經理談。他的措辭非常嚴重。讀了email後,我就把這封郵件和以前我們之間的工作往來郵件找出來,一起打印出來拿著去找經理了。因為我是主管的位置,以前的工作郵件是一些是我發給他的關於他在我部門工作時出現的紕漏 和錯誤(這也是我這個職位的職責之一, 因為我們的工作性質可以說是人命關天), 還包括他回複我的那些email, 他的回複裏其實是些狡辨,措辭也非常沒有職業素養。三年多了,我都忍了,覺得在我這個位置上不跟他計較,而且也有記錄在那兒,說明我做了該做的就行了。但是這次太過份了,我決定不再忍了,所以就把那些郵件都帶去找經理了。
經理看了後,說這個事情性質很嚴重,她要來處理。還說她非常支持我的工作,相信她,她是站在我這一邊的。其間,我跟她表達過打算要求工會和HR參與進來。她說先讓她來跟工會和HR溝通。經理還提到會以管理層的名義給這個男的發封警告信,告訴他這樣的言行是不能被接受的,企業文化是不允許的。其實,我跟那個男的都是同一個工會的成員,隻是最近一段時間他積極靠攏工會,想在我們這個小組裏給我們做工會代表。過了幾天,經理跟我們的工會代表單獨討論過後,又找我淡,說是跟工會和HR說了,因為我們倆個都是工會會員,工會不好出麵做調停判斷;HR那兒建議走程序,先由經理出麵調節。經理還說已經跟那個男談過,他表示不願意工會和HR參與進來。所以經理勸我放棄要求工會和HR參與進來的打算,由她來處理。我當場沒有答應放棄工會和HR參與要求。回來後,我考慮了一下還是同意了。就寫了封email給經理,說是可以放棄工會和HR參與的要求,但是必須滿足我提出的下麵三點要求:
1. 那個男的必須盡快做出書麵的可以令人接受的道歉;
2. 工會需要出一個書麵的備忘錄,以後我所有需要工會參與的事務,那個男的不能做我的工會代表,需要另指派他人;
3. 管理層需要給他一封警告信,指出他的行為是錯的。需要給我一個這封信的copy.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