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和下屬的過節,忌諱用這些帶有情緒化的次詞啊。你隻要闡述事實,如果一定要到HR. 要記住"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我覺得你一步一步來比較好!首先最主要的是讓HR理清他所說的 “malicious intention”不是事實!第二部才是損害你的名譽。這時候用aspersion,是不是比較恰當?或者幹脆用damaging/hurt my reputation?
還是那句話“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涉及權鬥的時候一定多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