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經驗,你當下此刻的經驗,就是現實。沒有其它的現實。雖然我說THAT不可以定義為經驗,但你所體驗到的經驗就是THAT本身。並非在你所體驗的經驗之外還有一個THAT。讓我再說一遍,當下此刻你所體驗的經驗就是THAT。在語言上我說經驗顯現是THAT的效應,不可以把效應定義為THAT,雖然定義是不可以的,但效應就是THAT本身,就像膚色是你,但卻不可以把你定義為膚色。雖然無法定義膚色為你,但膚色就是你。同樣,你所體驗到的經驗就是終極絕對的THAT,除了這之外沒有其它的現實。你所體驗到的經驗就是全部的現實了,什麽都不缺了。但有可能你的敏感度不高,把什麽都不缺的全部的現實定義為抽象的縮小的局限的“情況”或“東西”或“事件”了。盡管你無時無刻和無限的全部的現實同在,但你相信了思想理智的解釋,好像睜眼瞎子一樣察覺不到看似的“有限”不真的是有限,看似的“相對”不真的是相對,而是無限和絕對本身。
看看那張窗戶吧,看看那把椅子吧,思想理智把它們定義為有限的窗戶或椅子,其實不是,它們就是不折不扣的無限的絕對本身,它們就是THAT本身。所以,思想理智告訴你的邏輯都是錯的。經驗是無法劃分成一樣一樣東西和一件一件事情的。這樣的劃分就是幻覺劃分。思想理智把經驗劃分成一樣一樣東西和一件一件事情,比如把“看”的一方劃分為主觀,把“被看”的一方劃分為客觀,其實這樣的劃分就是幻覺,其實“看”和“被看”是無法分開的,是同步展現的,甚至連“看”和“被看”這樣的邏輯都不真正成立的。要質疑這樣的思想邏輯。
這看似閃閃發光的現實就是你自己,而不是思想劃分出來的“時間,空間,世界,我,他,東西,物質,心理”。這閃閃發光的現實就是奇跡,你無法定義它是什麽,但它和你自己不是兩樣分開的東西,它就是你自己。你永遠無法描述這閃閃發光的現實(或經驗)到底是什麽,但你可以親密的品味它,和它同在。隻要有你在,它就在,它和你是無法分離的。如果沒有你在,還有誰留下來說“它”在?無法說了。
不要相信思想理智暗示你的:在這之外還有更高的現實。不是這回事!這樣的暗示就是典型的思想理智幻覺暗示。你所能體驗到的就是絕對的完整的全部了,沒有超越這個的“其它”。你夢寐以求的涅盤就在當下此刻了,涅盤早就是你自己了。但因為敏感度不高,你認不出這個和你沒有距離的涅盤,你錯認為這是“痛苦的人生”,你錯認為這是“沒有自由的束縛”。
當我指出,這就是經驗體驗,這個經驗體驗就是全部了。這還不是最究竟的說法,但我們可以暫時這樣去定義“這就是經驗”。飯要一碗一碗吃的,如果我一下子說到最高敏感度的程度,就無法交流了,你聽不懂我在說什麽了。但我們可以少許的指出,“經驗體驗”這個說法還是暫時的定義,就像“意識”是暫時的定義一樣,可以當成好用的工具,一旦明白了一切都是經驗或一切都是意識,就可以進一步發現,其實這還不能定義為“經驗”或“意識”,而是無限的無法定義。你也可以暫時把現實看成是總能量震蕩,把一切歸納為總能量震蕩,然後深化到超越這個概念,因為現實無法定義成任何東西或屬性。敏感度是無限深化的,但慢慢來不急。
敏感度提高等同於把一個一個思想上形成的概念不當真了超越了這些概念。一開始,你可以把一切歸納為“經驗”或“意識”,然後深化到對這些概念不當真了,然後你可以歸納為“這”或“那”,然後深化到連說“這”或“那”都多餘了。你可以逐漸的看破一切概念都是不成立的,甚至連“概念”這個詞都不真的成立,越來越不需要說什麽了。
比如說“我”和“無我”吧。一開始思想上總是希望達到“無我”的境界,好像在“我”的對麵是“無我”的美好彼岸。其實,“我”和“無我”還是一對不真成立的思想理智概念。真正的《無我》包含了“有我”和“無我”,因為“我”這個概念定義本身就是幻覺概念。真正的《無我》不是從“有我”達到“無我”,而是不在“有我”和“無我”的任何一邊選邊站樹立立場了。《無我》常常看似是“有我”的但不妨礙根本沒有任何“我”在。“有我”不是真的有我,而是看似的空性的“有我”。這就是敏感度提高的一個例子。
現實是無限蔥鬱充實的,但現實無法定義或歸納為任何確定的概念。無法說現實是這個或是那個,任何定義都是抽象的概念。很多人把現實誤解成虛空的空,不是這回事。現實是無限的蔥鬱豐滿,但不是“東西”或“事情”或“情況”上的蔥鬱豐滿,而是無法定義的THAT,THAT無限的蔥鬱充實,TA卻不裝有任何“東西”或“情況”,TA隻有TA自己。TA充滿了TA自己。我不知道我說清楚了嗎?估計沒有,因為這是無法通過語言表達的。
其實,你所體驗的每個感覺每個情緒每個覺知都是不折不扣的THAT了,但思想理智分解成各種分類的事情,思想理智說這是“視覺”,那是“情緒,這是“痛感”,那是“觸覺”,其實這樣的分類完全不成立的,它們什麽都不是,它們就是THAT本身!
當你看到一個茶杯,思想理智把它定義為“茶杯”這樣東西,好像真的有一個獨立存在的茶杯在那裏。其實這不可以定義為“茶杯”,應該說這就是《經驗體驗》,思想把經驗體驗固定抽象成為“茶杯”這個東西了。其實根本沒有東西存在,隻有《經驗體驗》而已。
《經驗體驗》這個定義也不是真正成立的,但可以暫時利用這個概念工具來超越“茶杯”或“東西”這樣的概念定義。當你超越了“東西”概念,從而明白了一切都是純粹的經驗體驗了以後,你就會毫不費力地不把“經驗體驗”這個概念當真了。這還不真的是“經驗體驗”,這就是無法言說的THAT,這是無限到無法說的無法定義的THAT。
注意,不要急於超越概念,一步步來,先超越“東西”或“事情”這些膚淺的概念定義。習慣了以後,就可以進一步超越“經驗”或“意識”這樣的概念,直到無法言說。
你可以看著“茶杯”,你可以聽到思想在飛快地定義這個景象就是“茶杯”,但你明白“看到茶杯”這個思想定義不真的成立。你不需要阻止思想理智的定義機製,你隻要不對思想理智的定義機製當真就可以了,在聽到思想飛快完成定義的同時完全不對思想做出的定義當真。換句話說,你不否定任何思想理智的定義,你在思想定義的同時完全對定義出來的結果不當真。
當我指出這就是TA,這個“TA”還是一種思想定義,也不真的成立。這到底是什麽?這是無限的迷!這是無限的神奇!不要浪費時間定義這是什麽,這是無限的無法定義的迷。
這就是迷,等於說你自己就是迷,唯一的無解的謎團。當我指出這是謎團。人們聽到“謎團”這個概念就想要努力破解謎團,好像可以通過個人的努力破解謎團。完全不是這回事。這個謎團是絕對的無解的。如果有一個謎團可以通過思想理智的努力去破解,那麽無限就不是無限了,變成了“有限”的幻覺了。
當你看到“茶杯”,這不是茶杯,這就是無法破解的迷!
當你看到“陽光”,這其實不是陽光這個東西,這就是無法破解的迷!
當你看到“人”,這其實不是人這個東西,這就是無法破解的迷!
當你感受到“空間”或“時間”,這其實不是時間空間,這就是無法破解的迷!
我們不可以說“茶杯”不存在,“茶杯”這個印象是有的,但“茶杯”不真的是獨立自主存在的茶杯這樣東西,茶杯就是無限的總能量在震蕩出來的不穩定的印象。如果你認為茶杯是一樣獨立存在的東西,這樣稱為茶杯的東西是不存在的,但作為是無限總能量震蕩出來的印象,作為THAT,當然是在的,不空。
當我們說“沒有茶杯”,這四個字的意思不是虛空的什麽都沒有的意思,而是“茶杯”這個概念不成立,這不真是茶杯,但看似是茶杯,僅僅是看似而已。
你自己就是迷,但你不需要去破解你自己這個迷,因為你*已經是*它了。享受它吧,就等於享受你自己吧。破解多累啊?而且永遠沒有可能破解的。如果說《明白》有一個目的,那就是為了明白自己而享受自己。當然,不要真認為《明白》有什麽目的,沒有目的的。
沒有“山”,沒有“時空”,沒有“世界”,沒有“我,你,他”,這些不過是純粹的經驗體驗被思想定義為“山,時空,世界,你,我,他”。進一步,這也不是經驗體驗,這是無法言說的迷,你就是這,你不需要破解什麽,享受你自己吧。
【問】:也感到敏感度的提高,與人交談時,常常能看出對方自以為的“自我”,但我知道那個“自我”是不存在的,包括“他”也不是真的存在的,“我”也一樣。如先生所說的,唯有無法定義的經驗本身。與先生說說這些,就象自說自話一樣,先生不回複亦可。
【答】:對,沒有真正的自我。其實看出別人有‘自我’ 的恰恰就是你的‘自我’。但沒關係。因為照出“我”的鏡子必然會照出我來。這個鏡子是空性的。
【問】:確是如此哈,看到“別人”的“自我”,也看到了自己的“自我”,但是不認同,不當真。 但如果自己的“自我”消失了(我之感不再出現),是不是也就看不到“別人”的“自我”了呢?鏡子的功能還會有麽?還是如所說的,佛見一切眾生皆是佛。(不是從本性上說的,指“佛”看不見“眾生”的“自我感”了)
【答】:看不到別人,但同時和別人交流的時候是會用“他”這樣的語言或思維邏輯的。換句話說,你,我,他都是交流的方便。不會不用方便的工具的。這種微妙是很難交流的。就是說,任憑思緒念頭流過,而且任憑身體隨著思緒念頭動作,和普通人沒有差別,但能量上完全明白一切都是空性的,隨思想的同時不粘附思想敘述的情況或故事,既在生活也不在生活,這就是無法教的,也不需要教的,自己品味出來的,既空又不空。
【問】:嗯嗯。那別人的“自我感”還會感知到嗎?如果自己沒有了自我感的話。
【答】:哈哈,我不管“別人的自我感”。我都無法確定有“別人”。我看到的都是自己,哪裏有別人?但我會對你稱名道姓的,毫無妨礙。對於我來說,所謂的“你”就是我自己的能量顯現,還是我自己。這就是為什麽說我看一切都是自己。
【問】:哈哈,我不管“別人的自我感”。我都無法確定有“別人”。是的,剛才也看到了先生的這個意思。果然如此。
【答】:如果你在猜想有“別人的自我感”,其實就是覺得自己是和“別人“分開的個體。你把你的”自己“和別人的”自己“已經隱性的在思想理智上分開了。但我沒有這樣的分開。這沒關係,常常看到了就好了。
【問】:我似乎是時而明白,時而糊塗。有時 看到的一切都隻是自己,有時又看到別人,還有別人的自我。這樣的確會累。 敏感度不穩定?
【答】:可以自嘲說:根本沒有別人自己,竟然可以看出有別人,好神奇。這是THAT玩的遊戲,不批評。
【問】:覺得敏感度除了有提高之外,還有一個穩定度。對吧?
【問】:是的,當“回過神兒”來的時候,就會自嘲了哈
【答】:但現實沒有經驗顯現內容中的“穩定”。態度從批評變成自嘲,這樣的態度轉變其實就是重要的不當真了。不要在經驗顯現內容中試圖獲得穩定,沒有的。肉體折騰一段“時間”後就找不到了,別說什麽穩定的境界了。穩定永遠以“沒有穩定“的樣子顯現出來,卻一直是穩定的。這和空即是色一樣的。
【問】:嗯嗯。不是想要經驗內容的穩定。是希望 敏感度能穩定。就是說一直有比較強的敏感度,而不是時強時弱。不知道有沒有什麽好辦法?“
【答】:“敏感度“這個說法隻不過是一個思想概念,現實也不是這回事的。暫時可以有“敏感度”這個概念,以後就無法說了,但你會品味到的。作為概念,敏感度是沒有穩定性的。不要問這種問題,觀察經驗品味經驗,敏感度會自發自動的提高的,然後就無法說了。不要希望獲得“穩定的敏感度”。肯定是不穩定的,有時候你會敏感,有時候可能不會,但逐漸的慢慢的,你會發現“敏感度”已經不是原來的敏感度了,敏感度這個概念本身也深化了,連經驗中的“不敏感”都不需要避免已經在能量上敏感了。
【問】:那知道了,哈哈,敏感度再高些 就不會時而明白時而糊塗了。或者說更多時候明白,然後總是明白。現在的這個狀況,也是沒有“完全明白”的表現吧。
【答】:上麵這段話還是兜在概念之中,比如確定了“明白”和“糊塗”的分別。當敏感度提高了以後,就不會對這種劃分當真了。
【答】:什麽叫做“總是明白”?如果你可以確定出“總是明白”這個境界,就是不明白了。
【答】:根本沒有一個“我”在乎明白或糊塗。或說,“糊塗”是永遠清晰的THAT顯現出來的空性的樣子。這些“糊塗”的顯現情況恰恰就是終極清晰的顯現。也就是說,在能量上清晰地顯現出“白癡”狀態。沒有真正的“白癡”,隻有看似的白癡。所以說,你能確定這真的就是白癡還是清晰?無法確定了!思想上確定出來的“糊塗”恰恰就是能量上終極清晰的顯現效應。
【問】:是的,就是這個“我”。先生已經任何時候都沒有這個我了。雖然不耽誤做各種事。好像尼薩說過,就像一粒燒焦的種子,不能再發芽。但是這個我,(在我這)還在發揮作用,隻能拿它不當真。怎樣能像先生那樣 這個我徹底不再出現呢?
【答】:所以,退到基本能量上去看,隻要基本能量震蕩,根本沒有什麽“糊塗”或“聰明”這樣的概念劃分。GO TO PRIME ENERGY。總是站在基本能量震蕩的位置,享受自己。用白話說,住在光上,而不是住在光顯現出來的效應上。這樣就容易了。
【問】:先生給了糊塗新的解釋,這個真好 我慢慢品味一下。嗯嗯 住在光上
THAT雖然看似顯現出效應,但它並不知道這些,可以用沉睡來比喻THAT吧,沉浸在祂自己的享受中。
【答】:其實,糊塗和明白這個對立都是在光顯現出來的圖像效應中劃分,但顯現出明白和糊塗的光卻永遠是清晰的。也就是說,作為THAT本身,你沒有糊塗這回事,就不需要從糊塗轉變成清晰,你作為能量永遠是完美清晰的。但卻可以開玩笑的顯現出好像有一個“人我”在迷糊之中,這個顯現僅僅是玩笑而已,別當真了。
【答】:思想定義說“糊塗”,但這不是“糊塗“,這無限的大於,多於,不同於“糊塗”這個抽象的概念定義,這就是THAT。
【問】:是的,即使看似的“糊塗”也是THAT。最開始問的這個關於明白與糊塗的問題,先生已經很細致的回答了,感謝先生。前麵另有兩個問題(一個關於“我”的,一個關於THAT),如果先生能回答一下更好。
【答】:當你跟我交流,就會出現“我”,不是真的有我,而是“你”創造出明亮這個“我”來了。交流結束,就沒有我了,不是先有我後來沒有我,而是“我”的效應是“你”的效應升起的同步升起的效應。“我“的效應升起了的同時還是沒有我的,但不妨礙有效應在,貌似的在。空即是色,但空中無色。不要當真認為有“我”的感覺升起就是有我了,不是這樣膚淺的認為。也這就是說,不要因為“看到色”了就真的認為有色存在了。
【問】:哦,原來我之感(I AM)不是敵人(雖然這個比喻不恰當),可以允許它出現。
【答】:當然不是敵人,各種感覺或幻覺還是THAT。“我“的感覺是遊戲。不要去消滅”我“的感覺,而是當他是玩笑或遊戲。
【問】:看到先生講過自己的經曆,那時沒有我了,所以羨慕就希望也那樣哈。當它是玩笑,不當真,這個會的 。看來慢慢的也能享受這個玩笑了。THAT雖然看似顯現出效應,但它並不知道這些,可以用沉睡來做為THAT的一種比喻吧?(雖然THAT無限無法確定),THAT沉浸在祂自己的享受中。
【答】:對,THAT沒有“知道”這回事。但對於效應中的角色“你”來說貌似有“知道”這回事。隻要有“你”的定位等同於感覺到有“知道”了。注意一下,在無夢沉睡中是沒有“知道”也沒有“我”的,但一旦“我”出現了就等同於依附於主觀我的“知道”開始了。
【答】:“我”和“我的知道”都是幻覺效應,主觀“我”所知道的知識概念都是空的概念,沒有一樣概念是成立的,等於啥“知道”都沒有。
【答】:真正的《知道》就是明白了上麵這句話。換句話說,真正的《知道》就是明白沒有任何“我”可以“知道”的情況。但不妨礙“我”天天在“知道”,“我”和“我的知道”都是空性的遊戲或說夢幻泡影。
【問】:是的。品味也是這個“我”在品味吧。如果“幻覺我”不見了,品味是不是也就跟著沒了?
【答】:對,現在肯定是“我”在品味,但慢慢地就無法說了。不是品味沒有了,而是不建立這個“品味”的定義了。“品味”這個建立在某個主觀上的邏輯不成立了。
【問】:哦,挺奇妙。再請問先生,總能量和THAT之間是什麽關係呢?
【答】:它們在概念上看似有不同,其實沒有概念上的不同。我僅僅是利用這些概念作為暫時的工具,用完了就丟。不要當真認為總能量和THAT是分開的兩樣東西。沒有兩樣東西。TA顯現出來的效應就是TA
【答】:在語言上我說看輕效應,明白自己就是TA,但這樣的說法不是要你把效應和TA分開成兩部分或劃分為兩個東西。
【答】:對啊,膚色就是你啊。不要把你定義是“膚色”,這樣就局限了。膚色是你,但你不可以定義為膚色。
【問】:是的。但總能量做為效應,似乎又比其它效應又“重要”一些?
【答】:不是。一切都是總能量,這就是效應。但思想上把這個東西定義為這個效應,那個東西定義為那個效應,看似的抽象地拆開了。沒有真正的“其它效應”。看似有效應,其實就是THAT。效應也是看似的。就像色是看似的一樣道理。
【問】:哦哦,這下更“統一”了,幸好問問先生這個問題,以前想的就是有這個效應,那個效應。每樣東西是一種效應,還有一個總能量。原來都是思想的定義而己。
【答】:我知道我說的話,聽者會聽成其它的意思。因為聽的是思想理智,自動地誤解了。是的,隻有一個色,但思想理智把色分解成這個顏色那個顏色,萬紫千紅的。這個“色”不是真的色,而是THAT自己。效應不是真的有什麽效應顯現出來了,而是貌似的顯現。有些大師他們不說效應,他們說“意識”。意思差不多。效應和意識都是思想概念。
【問】:想起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這句話。“明亮先生”顯現出來,勝過多少世的修行。隻要聽的明白,不用再虛妄(無效)的修行了。藏傳佛教裏有聽聞解脫,但是說給中陰身聽的。先生說的恰是真正的聽聞解脫哈。對,效應即THAT。 現在明白了,說意識隔了一層,反而繞遠了。也是機緣成熟了,所以明亮先生才“顯現”,先生並不在外麵,先生即自己。雖然要通過對話交流,才能將“超級智能”(先生所講的)下載下來。
【答】:對於我來說,一切“身”都是靈魂一樣的,都是總能量顯現效應。我不知道什麽“明亮先生顯現”,也許對於你是這樣吧。
【問】:是的,過於神話的領域不想去關心。以前在那裏轉過圈。
【答】:不要謝我。就算對於你來說看似“明亮先生顯現”了,其實還是你自己的能量顯現,謝你自己。我指出的是你自己就是終極絕對的神。但我不說“神話”故事。
【問】:剛剛看電影,動情處就看看周邊的黑幕,沒有劇情,秒出戲
有群友說:每個人感覺都不一樣吧,我覺著說的還是很明白的,但他說如果覺得看著很舒服可能沒看懂,倒也不這樣覺的,遇到理解不了的,都是直接放過的。看他的書的時候我都會把自己放在超越個體的角度去看,就是一種覺的,那個不動的角度去看,就很相應。
會不會看了不troubled還是明白的?
【答】:對啊,動情處就轉眼看屏幕的邊框黑處,注意力就從故事中轉移出來了。我常常建議,如果你在思想上糾結某些事情,非常痛苦難受,轉眼看看窗外,樹上的鳥兒沒有這些糾結,天上的白雲沒有憂傷,它們都是自己。就這樣,注意力就開闊了。這樣的練習,就開始發現某個局限的解釋(比如說個人的麻煩痛苦)都不是真相,真相是無限的。
你問:“會不會看了不troubled還是明白的?“。 這種問題無法回答。什麽叫做”看了不TROUBLE“?這個情況就是思想抽象出來的概念定義。什麽叫做“還是明白”?難道明白有一個固定的標準嗎?難道明白好像是考駕照那樣,符合某標準就過,不符合就失敗?沒有這回事。這樣的問題不要去研究,如果我告訴你怎麽怎麽情況算是明白了,我在忽悠你。
看了不TROUBLE可以完全不明白或完全明白。看了很TROUBLE可以完全明白或完全不明白。這是無法定義的,沒有因果關係的。
【問】:哈哈哈。因為你說過看了會很troubled 。又把你說的話當定律了
【答】:一開始會震驚的,這就是TROUBLE的意思,然後就習慣成自然了,就不TROUBLE了,然後繼續自發自動的深化,又可能會進入新的震驚,然後又習慣了,。。。,《明白》是無止境的,深化是無止境的,因為你自己是無限的。我無法給你定義什麽叫做“TROUBLE”,每次震驚都不一樣味道。也不一定會有震驚,每個人不同,有沒有震驚完全看對思想邏輯的多麽當真,沒有定數的。
不要去模仿某人的經驗,因為你自己才是唯一的存在,沒有任何可以模仿的對象。不要把我說的話一個字一個字來模仿。
【答】:我說的話其實都是偏離了,因為一說出來就不對了。
【答】:耶穌說過明白了就會有TROUBLE。好像是在GOSPEL OF THOMAS中說的,我記不清了。但這是耶穌的體會,不一定適合你。
【答】:並非耶穌感覺到有TROUBLE,你就一定會感覺到有TROUBLE,我就沒有多少TROUBLE,很自然的。但聽說有人震驚不小,幾乎到了控製不住的瘋癲,對他來說這個《明白》打擊很大。但那是那個人,不一定適合於你。有人明白了以後到處說,沒人聽懂,大家當他是瘋子,把他關進精神病院。確有這類事情發生的。
【答】:我的體會是:《明白》不是一種猛然的突變,而是一點一點的對思想邏輯的鬆動。今天看破一點,明天看破一點,好像在能量上積累那樣。每次看破都有點小小的“TROUBLE”, 也不算是TROUBLE。這些都不過是說法而已。也許對於你來說會有猛然的突變?我不知道。我連“你”是否在都無法確定,怎能知道“你”的事情呢?
【問】:是的我就是這樣,每天一點點,好像某個層麵被揭穿了
【答】:十幾年前第一次有過一個很大的體驗,就是那次長途開車途中的體驗,我在文學城博客的文章中寫過。當時以為是“開悟”了,SAMADHI了,其實隻不過是一次另類經驗體驗而已。當初也確實很興奮就跟家人說,但他們壓根不懂我在說什麽,以為我精神錯亂了。後來就沒有那種巨大的體驗了。而是一點一點的鬆動。
【問】:嗯看過。以前有點體悟就很想抓住,看到你說會積累就心安了。
【答】:當時第一次的體驗,感覺一下子變成了遍布一切的意識了,好像和路上的人連為一體了,有一種強烈的甜蜜的慈愛的感覺,雖然不認識路上的人,就覺得無比親密,就是自己。那次也感覺到突然前麵的車輛和自己沒有了距離,近的不得了,空間感覺一下子就瓦解了。
【答】:但後來就知道了,這不過是意識上的另類體驗罷了。一會兒來一會去去的都不值得抓住。《明白》不是一種經驗體驗。
【問】:我也有過,一下就很感動。以為從此就隻會認一切為自己。結果還是沒什麽區別
【答】:但我說的隻是我的體驗,不一定是必須符合的公式。微妙的是,就算在思想上“不認一切為自己”還是明白一切是自己。《明白》包含了思想上“不認”或“認”,就像空包含色的樣子一樣。《明白》不排除任何“情況”。明白就是明白一切“情況”都是空性的,看似這樣,其實不是這樣。
【答】:不可以把某種體驗定義為《明白》。明白是無限的,體驗是某個個體的體驗。
【答】:這又回到“空即是色”,但“空中無色“。所以,空包含色,但又不能用“色”來定義空。
【答】:空是無限的意思,色是貌似有限的顯現的意思。其實都是一個THAT,說法不同而已。
【答】:經驗體驗就是THAT。但又不可以把THAT定義為經驗體驗
【答】:思想理智就是一個“定義”機製。無時無刻都在定義。
【問】:其實沒有一個狀態要到達,隻是越來越能看到思想編織的謊言
【答】:對,是無限,就沒有“開始“和”達到“這回事。無論你”走“多遠,永遠在原地不動。
或說,無論走多遠,永遠在中心。那個“邊界”都是思想上的幻想。
【答】:所以,當下此刻就是最最最最終極的高維度存在了。很多人想象有一個極端神奇的高維度超級存在可以練成,他們以為大徹大悟了以後就進入了一般人無法進入的高維度存在,這就是思想理智上的幻想。當下此刻就是終極絕對最高維度了,沒有“之外”沒有“更高”或“更深”。隻不過敏感度不高你認不出來。舉個簡單的例子,上帝幻化成小偷的樣子出現在跟前跟你開玩笑把你的錢包偷走了,你認不出來就抓住小偷嗬斥小偷。
【答】:注意,“無限”不是大小上的無限,而是無限無法概括定義意義上的無限。所以,連“無限”這個詞都有抽象理解和廣義之分。《無限》等同於《自由》
【問】:以前冥想,感覺無限空間時間,其實還是體驗內
【答】:對,思想想象什麽,什麽就看似是逼真的了。一個難以察覺的自我反饋機製。
【答】:比如說,你信鬼,就可能見鬼。意識就是你自己,你當真什麽,什麽就貌似成“真的”反饋給你。這就是“主觀對應於客觀“的幻覺內循環。這樣的”看“和”被看“非常逼真具有極大的迷惑性。
【答】:可以當遊戲做靜坐,體驗另類體驗也不是不可以的。我沒有規定說“不可以靜坐”。如果身體要靜坐就靜坐,靜坐確實對身體有好處的。但不要把靜坐和《明白》理解成為因果關係。
【問】:對,有一天忽然就想坐一會,隨意,就是不需要當成功課了
【問】:隨心所欲而不逾矩。今天想到有段時間很迷華德福教育,就是崇尚自由,無為。但其實是故意的無為,其實是有為
【答】:“心”是TA的顯現,“欲”是TA的顯現,並非有一個“我”擁有這些。對,那是刻意的無為,等於有為。真正的無為不是“你”做出來的,是自發自動的。
就算是你認為的“有為”其實還是無為的。那個“有為”的定義是思想上的解釋。其實就是無為的,沒有一個“你”可以為的。
【問】:哈哈是的,這個很有趣。但是當你有那個故意的時候,就會感覺不舒服不自由
【答】:把自發自動的無為在思想上定義為“我的有為”。
【問】:故意無為,其實也確實是無為,因為沒有我可以為
【答】:對。“故意無為”其實就是無為,但思想上覺得有一個“我”在“故意”在作為。
【問】:哈哈用頭腦理解就要混亂了,管你怎麽以為,反正沒有你
【答】:對。對於一切思想理智上敘述的邏輯,包括“某人刻意在做什麽“都不要當真。
【問】:怎麽忽然覺得很逗,好像解一道難題半天結果發現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