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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2:士師之後二 利未人的妾

(2017-08-12 21:58:52) 下一個

士師記的第19章到21章記載了這本書的最後一個故事,這個故事可以算是整本聖經中最醜陋的故事之一。我想,你和我讀這個故事時,會感覺不舒服的。這個讓我們不舒服的故事由一對夫妻的不合開始,波及一個家庭,一個城市,一個地區,最後上升為一個國家的內戰。從一個家庭夫妻雙方的對立,演變成整個以色列民分成兩派撕殺,直到一派幾乎滅亡為止。

故事開始就交代,“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恒的女子為妾。” 以色列中沒有王管著他們,並不代表他們可以無法無天。他們有耶和華神借著摩西傳給他們的全套律法,凡事都有法可依。如果說一般老百姓不清楚律法條文,利未人應該清楚啊,因為利未人是被耶和華神專門挑出來,專職幫助百姓們敬拜真神,提醒百姓們守律法的。可是,這裏提到的這個利未人竟然娶了一個妾,和這個妾進入了一種不完全的婚姻關係中,嚴重地違反了神所設立的一夫一妻的婚姻製度。利未人順著自己的喜好,為了滿足自己的情欲娶妾,這位妾為了她本人的喜好,順著她本人的情欲“行淫”。大概是行淫後不被夫家所容,這位妾侍就跑回伯利恒娘家,“在那裏住了四個月。” 四個月過後,她的丈夫氣消得差不多了,想起了她,覺得自己娶進門的人,好歹都該歸自己才對,就像自家財物一樣,犯不著扔出門啊!於是,“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仆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 

女子顯然和丈夫和好了,所以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 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這個利未人的“嶽父”對他如此盛情款待,因為他的“嶽父”,是“女子的父親”。經文中隻有兩次提到“嶽父”,多次提到“女子的父親”,強調的是作父親的,關心女兒的益處,他盛情款待女婿是為了女兒的利益著想。這女子的父親一而再,再而三地讓女婿在家裏多住幾天,強迫女婿接受自己的款待,內心真正關心的其實是自家的女兒,作女婿也心知肚明。他待不住,他真是無心久留,也沒心情聽嶽父大人嘮叨,他著急回家。這位嶽父一個勁兒地強留女婿在家住,這位女婿一直想走走不了。磨磨蹭蹭到了第五天,日頭已經偏西了,女婿“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 這人在應該走的時候不走,在不該走的時候堅持要走,一方麵是因為嶽父的盛情難卻,另一個方麵,是不是他在明白嶽父盛情背後的心結的同時,也難耐美食的引誘呢?他帶著妾在日頭偏西的時候從伯利恒回以法蓮山地,必須要在中途過夜,這麽一件突發的小事,釀成大禍。

利未人帶著妾和仆人,走到日頭快落了的時候,來到耶布斯對麵,這耶布斯後來叫耶路撒冷。仆人主張到“耶布斯人的城裏住宿。” 主人卻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 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 耶布斯,基比亞和拉瑪都是劃給以色列便雅憫支派的城市,但便雅憫人沒能趕出住在耶布斯的迦南人,所以當時的耶布斯不能算是便雅憫人的城市,基比亞和拉瑪就沒有這個問題。利未人一行在日落後進了便雅憫的城市基比亞投宿,黑暗迅速降臨,夜晚變得冰冷,他們坐在“城裏的街上”,久久無人願意接待他們去家裏過夜。這城裏的人心比夜晚還冰冷,還黑暗。利未人沒料到啊,他想投奔的以色列人,已經敗壞得比他不想投奔的迦南人還可怕。最後,一個在基比亞寄居的,本鄉也屬於以法蓮山地的老年人,很晚了才從“田間做工回來”,這說明老人家度日不易,年紀一大把了,還親自做工,而且這麽晚了才收工。老人看見利未人流落街頭,就問道,“你從哪裏來?要往哪裏去?”

利未人趕快交代了自己的來曆,並請求留宿。他大概看出來了,老人並不富裕,特意交代了一句,“我有糧草可以喂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仆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什麽。” 老人家是有智慧的人,也是真誠關心別人的人,他先搞明白了狀況,立即決定伸出援手。他對利未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隻是不可在街上過夜。” 他沒解釋為什麽“不可在街上過夜”,但他顯然知道基比亞的夜晚不安全。這位不富裕的,不知名的,寄居在基比亞的老人家,是這整個故事的唯一亮點。但是,隨著故事的發展,我們會發現連這位老人也不十分靠譜。

老人家帶著利未人回到自己家裏,喂上他們的驢,招待他們洗腳吃喝。他們吃得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 房主老人家知道這些匪徒的利害,他出門客氣地勸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 接下來,老人家說的就太不靠譜了,他竟然說,“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把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隻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 老人自以為好心,願意犧牲還是處女的女兒,再搭上客人利未人的妾,交給歹徒們任意玷辱,隻為了保護客人利未人不被淩辱。這位基比亞城裏唯一一位無私幫助別人的老人,有嚴重的認知錯誤,在他心目裏,同性性行為算“醜事”,”玷辱”女人可以接受,他覺得自己的女兒都可以任人“玷辱”,就別指望他對利未人的妾存悲憫之心了。更可悲的是,這位老人看見了別人行惡,卻看不見自己的罪惡,還自認是個好心人。

那些圍住老人家的歹徒不聽老人家的勸,隻想和他家的客人利未人“交合”。利未人為了自保,“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淩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對於利未人的妾,這是一個多麽殘酷的夜晚啊!這個被丈夫利未人用“好話”勸說,跟著丈夫回家的女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丈夫拉出去,替丈夫受辱。當她終夜替丈夫受淩辱時,她的丈夫躲在屋裏不敢露頭;當她受盡恥辱後,她想到的唯一出路,隻能是回到丈夫身邊,所以她費盡力氣,撐著一口氣回到丈夫睡覺的家門口,但她沒能跨進門,“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都沒人發現,因為沒人惦記著她。她的名字沒被交代,她從始至終,也沒說過話。

利未人為了接他的妾回家,大老遠地跑了這一趟行程。但他用“好話”成功地勸說了他的妾後,就不再把他的妾放在心上了。因為他的妾已經答應跟他回家了,他覺得任務完成了。可是,在危險和考驗來臨時,他忘了他的妾已經跟他和好,他忘了妾的父親對他的盛情款待,他毫不猶豫地選擇犧牲他的妾來自保。從他把妾拉出去交給歹徒時,妾的痛苦,妾的死活,他再也不放在心上。因為妾替他受辱,他安睡了一晚,到了早晨,他跟沒事人一樣,“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 打算一走了之。當他開門看見“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他像給狗發號施令一樣,命令道,“起來,我們走吧!” 經上說,“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 婦人當時死沒死,經上沒說。

利未人到家後,婦人顯然死了,他“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 不愧是利未人啊,他用宰殺祭牲的手法,冷靜地把他的妾分屍了。他帶著妾身回家並沒好好安葬這個替他犧牲的女人,至少讓這個女人入土為安。他竟然汙辱妾的屍身,利用妾的殘缺屍體,邀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合起夥來,替他向羞辱了他的基比亞便雅憫人複仇。利未人用這麽極端的方式找全體以色列民替他報仇,還真奏效了,比整本士師記裏的大多數士師們都有號召力。大能的勇士參孫在任期間,一個以色列人都沒號召起來,這個靠著妾的犧牲才保全了自己的利未人,把以色列民都動員起來了為他出氣。因為凡看見屍塊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 從利未人到整個以色列民,沒有人想起來問問耶和華神,這事該怎麽辦,他們或者自己想怎麽辦就怎麽辦,或者“大家商議當怎麽辦理。” 因為百姓從上到下都不要耶和華神給他們作主,結果一個利未人妾的犧牲,演變成了以色列全麵的內戰。

士師記的第20章告訴我們,以色列人“聚集在米斯巴耶和華麵前,... 拿刀的步兵共有四十萬。” 他們用武力威脅,要求便雅憫人交出基比亞的匪徒,利未人也站在雙方中間控訴基比亞人的惡行。可是便雅憫人自恃武藝高強,不肯交出本族人中的歹徒,“便雅憫人從他們的各城裏出來,聚集到了基比亞,要與以色列人打仗。那時便雅憫人,從各城裏點出拿刀的,共有二萬六千。另外還有基比亞人點出的七百精兵。在眾軍之中有撿選的七百精兵,都是左手便利的,能用機弦甩石打人,毫發不差。” 看來,便雅憫人雖少,但都是精兵強將。雙方開戰後,人數眾多的以色列先吃了兩場敗仗,損失了四萬個人。第三場戰鬥,以色列贏了,這次,就由不得初衷了,他們不僅僅為了找歹徒算賬,替利未人報仇,他們還要替四萬個人報仇。所以,他們殺敗便雅憫人時,滅了便雅憫族,連牲畜都殺幹淨了,還放火燒了所有屬於便雅憫的城,隻有600個便雅憫兵逃了出來。

士師記的第21章記載了以色列人,為殘留的600個便雅憫人安排妻室的事。因為他們自己幾乎殺光了便雅憫人後,竟對著耶和華神埋怨,“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為何以色列人中有這樣缺了一支派的事呢?” 以色列人在打仗前起誓不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便雅憫人,還起誓誰不參加內戰就殺死誰,公然地濫用神的名義起誓。他們為了防止便雅憫人完全絕後,想出來了一個很邪的辦法,就是繼續找機會殺人。經調查,他們發現基列雅比這個城沒人出來打內戰,他們就上去“用刀將基列雅比人連婦女帶孩子都擊殺了。” 隻留下四百個未嫁處女的命,給六百個便雅憫人搶去當老婆,誰搶到了就算誰的。

士師記最後一句話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當人們不讓耶和華神給他們掌權作王時,各人偏行己意,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信仰生活的墮落,導致道德敗壞,家庭瓦解,社會失序,國家混亂。由這些事情帶來的惡果,什麽人品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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