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故事說到利未記第十章,亞倫和兒子們任職祭司不久,兩個大兒子就橫死在神的祭壇前。遭遇喪兩子之災的亞倫在悲哀中順服了神,因為神繼續祝福他和他的家族。接下來,利未記的第十一至十五章講各種潔淨法則,神不厭其煩地告訴百姓,何為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產婦如何才算潔淨,各類病人怎樣得潔淨,衣服、房屋發了黴怎麽潔淨。這些潔淨條款,乍一看好像衛生健康守則,確實也是當時最先進的衛生健康知識,但設立這些條例的主要目地,不可能是為了衛生和健康的原因,因為神至少在新約時代就已經撤銷了關於食物的條例,用主耶穌代替百姓贖罪滿足了禮儀上的全部要求。現在,我們在食物上享有自由,“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 (提前4:4)
神設立這些規則的目的還需要神自己告訴我們一聲,“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神要求祂的百姓有別於他人,要求祂的百姓把生命中的每一部分,都交給祂親自掌管。“要聖潔”這個命令,在利未記裏反複出現,在那個時代,是強調以色列人必須與世上其它民族不同,要遵守神的律例典章,守禮儀節期,從而向世界證明他們是蒙撿選的族類。今天,真正的基督徒也命中注定“要聖潔”,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希12:14) 在這個時代,“聖潔”照樣是我們與眾不同的標誌,我們之所以不需要守形式上的禮節,是因為住在我們心中的聖靈,時刻提醒我們效法基督的聖潔。
利未記的第十六章整篇都講贖罪日,角度是給祭司們看的,因此著重解說獻祭和大祭司的工作。利未記的二十三章,按照猶太曆法順序記載了每年的六大節期,角度是給敬拜神的百姓們看的,強調百姓當行的事。贖罪日這天要求百姓禁食,不像別的節日期間,百姓們可以一起吃喝。從十七章到二十二章,神告戒百姓不許吃血,嚴禁亂倫淫蕩,還頒布了其它的禁戒及犯罪應得的刑罰,祭司當守的條例,什麽樣的祭物不蒙悅納。神對百姓的生活細節關懷備至,條款列得細致入微,神要求祂的百姓事無巨細按照祂的心意行,成為迥然不同的族類,分別出來單單服侍祂。
可是,在人類的曆史上,無論是以色列百姓,還是外邦人,除了道成肉身的主耶穌,沒有一個人心甘情願地嚴謹遵守律法條例,令聖潔的神滿意。除了耶穌,其他人都是神眼裏的罪人,要想和聖潔的神建立關係,必須先認罪,看清楚自己沒辦法贖罪的悲劇,伸開雙臂,打開心扉,接受神為人們預備的贖罪計劃。
神早在亞當和夏娃剛剛犯罪的時候,就開始逐步向人類啟示祂的救贖計劃。亞當,夏娃犯罪後,神宰殺動物,用毛皮做衣服給他們遮掩,很可能告訴了他們流血才能贖罪的概念。亞伯拉罕獻以撒時,神預備了一隻公羊代替以撒成為祭物,這一頭牲畜為以撒一個人犧牲了。當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前夜,也是第一個逾越節之夜,每個以色列人家都要宰殺一隻羊羔,血塗在門框門楣上,免這家頭生的人和畜之死亡,這一頭牲畜為一家人犧牲。在利未記裏,神設立贖罪日,讓大祭司為全體國民的罪獻上一隻山羊,這一隻山羊為一國之民犧牲。在一千多年之後,施洗約翰指著拿撒勒人耶穌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這次,耶穌成為一個完美的祭物為全人類犧牲,代贖了全人類的罪。
贖罪日所獻的祭,要贖全體以色列民的罪,由大祭司獻上。不過大祭司也是罪人一個,他必須先為自己和本家的罪獻上一頭公牛犢贖罪,再為百姓的罪獻一頭公山羊為贖罪祭,然後打發一頭公山羊去曠野,讓它死在那裏。這兩隻公山羊啟示人們,需要發生什麽事情,才能讓犯了罪的百姓,從懲罰和罪的權勢中被釋放出來,一隻山羊為百姓的罪承擔了刑罰,另一隻山羊把百姓的罪帶到遙遠之處,百姓不再麵對犯罪產生的愧疚。此處兩隻山羊的功用,主耶穌這一隻替罪羔羊都成全了,祂使我們的罪得赦免,換來神因為罪對我們的怒氣消除;又讓我們愧疚不存,能夠擺脫愧疚感的糾纏,這種感覺好極了,“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 因為“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 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 (詩103:10-12)
大祭司打發走代罪的山羊後,還要為自己和百姓各自獻上燔祭,也是代表贖罪,但這不是贖罪祭。這最後的兩個燔祭,表示經過贖罪之後,整個民族重新歸向神,他們因著贖罪祭的果效,不再受罪惡捆綁,能夠分別為聖歸給神,成為燒盡獻給祂的燔祭。
今天的基督徒們,主耶穌的犧牲是我們已經知道的,一次完成的,永遠有效的贖罪祭。主耶穌要求我們這些被赦免的罪人,把我們的新生命“獻上,當作活祭”,因為這“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 你我是否願意不計代價,定下心意,把自己分別出來給神使用,燒盡為獻給祂的燔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