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麵前做完全人。
22節說: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暗示神可能以某種可見或可感知的形式在亞伯蘭麵前顯現,因此神離開亞伯蘭的時候,亞伯蘭就可以看到或是感覺到,神升到天上去了。
此時亞伯蘭已經99歲,撒萊89歲,來到迦南地寄居,已經24年了。他們有了一個兒子以實瑪利,已經13歲了,是撒萊的使女夏甲和亞伯蘭所生的,他和撒萊、夏甲、以及以實瑪利自己,可能都以為神的應許之子就是以實瑪利。
“全能的神(God Almighty)”,希伯來文是“El saddai”。聖經中用這個名字最多的是“約伯記”,總共用了31次。“全能的神“,強調的是神無所不能的至高能力。在這裏,神用”全能的神“來稱呼自己,是啟示亞伯蘭,全能的神可以讓90歲的撒萊懷孕生子。在人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但在全能神的手中,凡事都行。正如主耶穌在馬太福音19:26 所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在我麵前,做完全人“就是”與神同行,做完全人“(”完全“和後來聖經中”祭物沒有瑕疵“是同一個詞語),這個在6章我們已經討論過。”完全人“是什麽意思呢? 在創世紀17章1節 說,“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麵前做完全人。” 可見,完全人要去做,是要有具體行為的。在創世紀 6章結尾22節說:“挪 亞 就 這 樣 行 。 凡 神 所 吩 咐 的 , 他 都 照 樣 行 了 。” 之後,在挪亞造方舟、進方舟以及出方舟等記載中,這句話多次重複出現。這樣,我們就可以看出做完全人的意思,那就是行為做事都遵行神的一切吩咐。
因此,神要求亞伯蘭與神同行,做完全人,就是讓他完全徹底地委身於神、信靠神,遵行神吩咐他的一切話,不再依靠自己的意誌和能力去幫助神完成神的計劃。 1年後撒萊生子,就絕不會是亞伯蘭和撒萊靠自己能夠成就的。在生育這事上,他們二人都已經無能為力,因此,神在這裏提前告訴他們,你們要完全的信靠我,不要再靠自己的意誌和能力行事,而是全然按著我的旨意,遵照我的吩咐。以諾是個這樣的人,與神同行300年,然後被神取去;挪亞也是這樣的人,神拯救他一家人,並與他及其他地上被造的活物立了彩虹之約。
2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3 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 4 “我與你立約:你要做多國的父。 5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做多國的父。
我就與你立約,這個約與15章那個有所不同。15章那個約,亞伯蘭不用有任何的動作和條件,單純的接受神的恩典和應許就行。但如今,這個約,對亞伯蘭這一方增加了一個條件,那就是”你當在我麵前做完全人。“,即你要完全的信靠我,按照我的吩咐行事,隻有這樣,這個約才可以生效。因此,我們看到,神和亞伯蘭的約也是逐漸遞進的,雖然,約的內容並沒有什麽實質的改變。
同時,神還多了一個新舉動,就是為亞伯蘭改了名字,”亞伯蘭 “的字義是”尊貴的父“,”亞伯拉罕 “的字義是”多國的父“。通過改名,神再一次堅固祂和亞伯蘭的約。這裏神為某人命名,代表神對某人擁有主權。神把自己的名字”耶和華 “ 中重複兩次的那個字母加進了“亞伯蘭 ”的名字當中,就成了”亞伯拉罕 “,一是從名字上表明亞伯蘭擁有了神的部分名字,二是也借此表明亞伯拉罕是屬乎神的,同時,也借此強調聖約的重點,那就是亞伯拉罕將是多國之父。果然,亞伯拉罕不但是以色列人的父,也是以實瑪利人、米甸人、以東人及一些其他民族的父,他也是新約我們每一個因信稱義的信徒的父(他”在主麵前作我們世人的父“(羅四17))。
亞伯拉罕成為多國的父,是這次立約的中心主題,是約內容的總體概述。這個父,不僅是血緣上的,也有象征意義的,因為之前神就應許,萬民會因他而得福。作為屬靈上的各民族的父,他會把上帝的祝福,帶給他們。因此,我們看到,後麵受割禮的男子就包括那些不是亞伯拉罕後代的人。這樣的意思在45章8節再一次出現, 約瑟說:”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裏來的不是你們,乃是神。他又使我如法老的父,做他全家的主,並埃及全地的宰相。” 同時,做多民族的父,表明從一開始,聖約的視野就不隻局限在受割禮的以色列人身上,割禮,也不是最初就用來界定以色列民族身份的。正如保羅在羅馬書4:16-17說,“所以,人作後嗣是出於信,因此就屬乎恩,以致應許保證歸給所有的後裔,不但歸給那屬於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複活、使無變為有的神,在這位神麵前亞伯拉罕成為我們眾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之父。” 亞伯拉罕的後裔也包括我們這些分享他信仰的人。
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本節再次回應神在“創世紀”1:28節對人類被造之初的祝福,以及挪亞在創世紀9:1節受到的類似的祝福,神應許通過亞伯拉罕,必會最終成就祂的這些應許,從而讓地球遍滿人類,並可以和諧的與神同住。許多國度從你而出,也再次強調這個聖約的國際觀念,因為從肉身而出的後裔,畢竟隻是一小部分。君王從你而出,則回應1章28節人要治理這地的主題,也應許將來以色列王國的建立,甚至也包含將來彌賽亞國度的建立。這次,神的應許在”後裔“之外又增添了”國度“和”君王“。亞伯拉罕的後裔果然建立了許多國度,出了許多君王。而更重要的是,耶穌基督是那位將來要出現的最重要的亞伯拉罕的後裔,也是那最重要的要來的君王,祂將在地上建立神的國度。
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做永遠的約,是要做你和你後裔的神。 8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做他們的神。”
世世代代(everlasting) 把聖約從亞伯拉罕推到數千年的未來,包括從21章和以撒立約開始,一直到主耶穌和我們所立的新約。
亞伯拉罕之約的核心就是”神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這也是聖經中最大的應許,也是最首要和最基本的應許,所有其他的應許、恩典、赦免、保護、引導、幫助和福氣都是建立在這個應許之上。神的救贖計劃就是要得著一批屬祂的百姓,到了地上曆史的結局,”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示錄21:3)。
4-8節是神從自己的角度來再次堅立和延伸與亞伯蘭在15章所立的約。
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11 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12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裏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13 你家裏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做永遠的約。 14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挪亞之約的記號是彩虹,而亞伯拉罕之約的記號則是”割禮“,即切割男性生殖器的包皮,這本是一些中東古代民族原來就有的習俗。把男性的生殖器官和這個聖約聯係在一起,可能是想把這個約的注意力聚目在亞伯拉罕的後代身上,通過這些亞伯拉罕的後裔,聖約的福利也將會轉移給其他的外邦民族。第一個和神繼續立約的例子,是以撒,但不是以實瑪利,雖然以實瑪利也受了割禮。因此,受不受割禮並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最重要的仍然是神的揀選。
”受割禮“本身並不是約,而是被神用來作為神與人”立約的證據“,在挪亞之約中,挪亞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在亞伯拉罕之約中,亞伯拉罕卻有責任”受割禮“,”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羅馬書4:11)。
為何在嬰兒第8日行割禮?現代醫學研究發現,嬰兒在第8日凝血功能恰好發育到風險極低的地步,使得血凝固最快,可以有效減低失血過多的危險。神的意念遠遠高過我們人的意念!
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這裏剪除的含義,一個可能是處死,一個可能是或至少是從家中或社區裏被趕出去,具體是哪一個,不太清楚。不過,如果不受割禮,就意味著拒絕承認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意義和重要性,就視同違背了聖約,當然不能留在約所管轄的這個家庭或社區當中。
神在定下割禮的同時,也為亞伯蘭改了名;因此,之後,以色列人就在給剛出生8天的男嬰兒行割禮時,正式給孩子起名。
9-14節是從聖約所涉及的另一方,男人亞伯蘭的角度來闡述聖約,他的名字也由尊貴的父,變為多國的父,從而通過他來祝福地上的萬族。
15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 16 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做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
“撒萊”的字義和“撒拉 ”一樣,都是“公主”,撒拉是神用自己的名字中重複兩次的那個字母代替了“撒萊” 名字中的一部分,從而成了”撒拉 “,這和亞伯拉罕名字被改變的意義是一致的,一是從名字上表明撒拉擁有了神的部分名字,二是也借此表明撒拉是屬乎神的。神說要賜福給這個公主,她不但要生一個兒子,且要成為多國之母。這是神第一次提到應許之子將通過撒拉生出。
15-16節,是神談到聖約的另一方的另一個人,女人撒萊,我們看到,聖約最早的立約方,一個是神,另外一個,不僅有亞伯蘭,還有女人撒萊。撒萊也要做多國之母,也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是撒拉和亞伯拉罕一起承受這個聖約,是夫婦二人共同承受。
17 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裏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
亞伯拉罕可能一直以為神說的後裔就是以實瑪利,沒想到他突然提到,這個後裔要從撒拉而出,impossible!亞伯拉罕笑了,他不由自主的以為神在說笑話,一個不可能實現的笑話,因此,神給他未來的兒子起名叫“以撒” ,以撒的意思是“他笑了”,這實在是個諷刺。之後在18章,當撒拉聽到神的這個應許的時候,也笑了,和丈夫亞伯拉罕一樣的表現。不過,在以撒出生以後,在21章6節, 撒拉又談到笑這個主題,但這個笑的意義已經完全不同。由不信的嗤笑,變成為由衷的享受神恩典的喜樂的笑。
18 亞伯拉罕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麵前。”
亞伯拉罕雖然覺得神的應許無法讓他相信,但他內心又深知神的話絕不會落空,於是下意識的他立刻想到以實瑪利,相比那個未出生的應許,眼下的這個兒子,當然是亞伯拉罕最要緊的,也定是他最喜愛的,因此,他立刻想到,神會不會對這個兒子有什麽不好的安排,甚至擔憂神會否除滅以實瑪利,因此他趕緊替以實瑪利祈禱,求神讓他好好的活著。
19 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做他後裔永遠的約。
盡管亞伯拉罕始終以為以實瑪利就是自己的應許之子,但神卻明確申明,不然。神再次明白無誤的強調這聖約的繼承者是以撒,是撒拉自己將生出的兒子,在亞伯拉罕看起來完全的不可能。雖然,在以撒之前,有以實瑪利和其他家中的男丁受了割禮,但他們卻不是這約的繼承者。
神應許,這約不僅要和以撒堅立,也要和以撒的後代堅立,還要延伸到他未來的一代一代的後裔身上。最終會通過主耶穌,延伸到其他民族身上。這聖約的國際性,從始到終,都沒有改變過。
20 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 21 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
以實瑪利,雖然不是神的應許之子,但他也受到神的再一次應許,他的後裔必成為大族、大國,在人類曆史上,必有他們一族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神最後強調,到明年此時,撒拉必生下以撒,神會與他堅定所立的約。
22 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23 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 24 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 25 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 26 正當那日,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一同受了割禮。 27 家裏所有的人,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禮。
雖然亞伯拉罕可能心中依舊充滿著疑惑和不安,無法預見神的應許和計劃會如何成就,但他依舊按著神的吩咐,為一家所有的男丁施行了割禮。他不再靠自己的意誌行事,而是全然按照神的吩咐和命令做事,神讓他行割禮,他就實行。他實踐著與神同行、做完全人的生命見證。
另外,上麵已提到過,受割禮的,從一開始就不隻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代以實瑪利(受割禮時,他已經13歲),而是包括他家中所有的男丁(可能大都是買來的外邦的奴隸)。這個約,從一開始,就涉及到其他非肉身的後代,這也是這個約一開始就具有國際性的一個表現。不過,亞伯拉罕養的那些300多家丁,如果他們都是買來的奴隸,那麽當天受割禮的人,可真是不少呢。
亞伯拉罕全家的男丁,不分老幼,不分主奴,都在當天接受了立約的記號,進入了與神所立的同一個約。他們不隻確立了與神的關係,也確立了一個彼此間的新關係。有人把這一天稱為舊約“教會”的誕生日,和新約五旬節聖靈降臨,教會誕生,先後輝映。
希伯來人的家庭成員,有父母、子女、媳婦、孫輩、奴仆及奴仆所生的兒女。父親是家長,因此,對於全家的信仰,有著非常高的權柄,在未設立祭司製度時,他們就兼任祭司的工作。但聖約的立約方,也包括女人,雖然她們不用接受割禮這樣的肉體的外在形式。
亞伯拉罕、撒拉,帶著新的名字,帶著新的印記(男人的割禮),繼續活在神的應許之下,雖然他們必是充滿著對未知將來的惶惑和不安,但神的吩咐,就在那裏,“與我同行、做完全人”!
備注:我的這些”聖經創世紀讀經筆記“,很多地方參考了 Iain Provan 所著的 ”Seriously Dangerous Religion “ 、Joseph.B.Lumpkin 所著的“the books of Enoch and the book of fallen angels, the wathers, the origins of EVil ” 、"聖經綜合解讀”、李思靜博士的一些講道內容、台灣聖經網聖經知識庫參考以及其他一些參考書目。非常謝謝這些學者提供的一些見解。求聖靈繼續帶領,使我可以完成創世紀的讀經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