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繼續講《觀所緣緣論》。
陳那菩薩說:
決定相隨故 俱時亦作緣
或前為後緣 引彼功能故
識上色功能 名五根應理
功能與境色 無始互為因
昨天我說,
陳那菩薩的錯誤就是, 還是在把性和相以因果的方式聯係起來。
果不其然。
陳那菩薩這段話什麽意思呢?
相是由因(緣)決定的, 同時呢, 相本身又成為了其他相的因, 也就是互為因果。
性與色的關係也是如此,
性與色之間也是互為因果的關係。
陳那菩薩這個觀點,
隻要稍微有一點點智慧的人,
就知道這個觀點是完全不成立的,
隨便一個反問, 就可以讓陳那菩薩張口結舌。
問:“性既然受因果, 性就有生滅, 佛性如何恒在?”
什麽叫因果?
由於某種原因, 而生成這個結果。 當這些存在的原因消失的時候, 這個果也就消失了。
比方說, 溫度降到零度以下, 水塘就結冰了。
溫度升到零度以上, 冰就融了, 沒有冰了。
這就是因果。
如果像陳那菩薩所言, 性與色, 無始互為因,
請問:“性是由於什麽因生的? 又會由於什麽因而滅?”
再問:“性如果會滅, 色也會滅, 那什麽恒在輪回?”
三問:“性色都會滅, 那還有什麽會留下? 既不是唯物主義, 又不是唯心主義, 也不是唯識主義, 你到底想說什麽? 虛無縹緲?”
我最想不通的是,
這樣狗屁不通的學說,幾百年來, 居然有無數的人一代接一代地去學習, 可是沒有一個人去質疑。
如此明顯的錯誤, 居然也可以自立一宗。
招搖撞騙了幾百年, 不但沒被發現, 而且聲名遠播, 信者雲集, 連遠在大唐的玄奘法師都慕名而至。
不可思議!
眾生之愚昧, 不可思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