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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 - 上》(3.26-4.3,2024)

(2024-04-28 03:23:46) 下一個

本章所記的是Samuel的身世,包括他的出生、少年成長期以及他身為judge (士師)的曆史故事。此外,還記載了他立下的兩位君主,Saul 和David, 掃羅和大衛的曆史,因為和他有關,所以就把這書稱為《撒母耳記》,但是《撒母耳記》沒有將大衛的曆史寫完,他的老年和壽終的曆史將放在《列王紀》的前兩章裏。因此,可以說《撒母耳記》和《列王紀》是一部書,隻是被拆成了兩本。

舊約中的曆史書,沒有一本裏記載了真正曆史上的大事,全是以先知的觀點編成的,目的是為了顯明上帝是怎麽對待他揀選的人民,怎麽把自己的旨意啟示給他們,他們又怎樣時而受詰問,時而悖逆,以及他們因此受到的懲罰。對於那些用來警戒和為人師表的個人事跡,幾乎占據了整個篇幅。可是,對於曆史上重要的事件記載都很簡單。

本書主要有三個人物:Samuel, Saul and David.

本章最重要的事件是以色列建國。

前編 撒母耳小史(1-12)

第一章 Samuel’s Birth and Dedication

撒母爾的父母(1:1-11)

是以法蓮人,父親有兩個妻子,撒母爾的母親受父親寵愛,但一直沒有生育,向上帝許願後,得子,所以撒母爾也是拿細耳人。

1:11  She made this vow: “O Lord of hosts, if only you will look on the misery of your servant, and remember me, and not forget your servant, but will give to your servant a male child, then I will set him before you as a nazirite[d] until the day of his death. He shall drink neither wine nor intoxicants,[e] and no razor shall touch his head.”

萬軍之主耶和華: Lord of hosts

男孩/兒子: male child

撒母爾的母親真奇怪,自己這麽想要孩子,但許的願卻是將他永遠地獻給了上帝,那不還是沒有兒子嗎?可憐的撒母爾,自己的命運在出生前就已被母親給決定了,終生要當拿細耳,一輩子不剃頭。還好,他成了先知,士師,

撒慕爾誕生 

這女人就回了旅舍,吃完飯,不再愁容滿麵。(1:19-23) 

獻撒慕爾於上主(1:24-28)

第二章  Hannah亞納的頌謝詩

和合本2:1 中有句: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實在不通。思高本作:我的頭因上主而高仰;英文天主教版: my strength is exalted in my God.

Eli’s Wicked Sons (2:12-17

從這幾句經文中可見當時祭司如何收到祭肉的,如何處理祭肉,有意思。

【若有人來殺牲獻祭,到煮祭肉時,司祭的僮仆便來,手持三齒叉,插入鼎裏,鍋裏,甑裏或鑊裏,凡叉上來的,司祭就拿去自用;他們常這樣對待所有到史羅來的以色列人。甚或在焚化油脂以前,司祭的僮仆來對獻祭的人說:“把肉給司祭去烤罷!他不向你要熟肉,他要生肉。”如果人答應說:“先得將油脂焚化,然後你可隨意拿去。”他必答說:“不,應立刻給我;不然,我就來搶。”】(2:13-16)

從這一段可見,祭肉應先將油脂焚化,這是給上帝享用的。然後獻祭的人和祭司才能享用,而等油脂焚化後,肉往往也熟了。

以下這一句,我聽來有點心驚。2:25

If one person sins against another, someone can intercede for the sinner with the Lord; but if someone sins against the Lord, who can make intercession?” 

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

若得罪人,尚有天主審斷;人若得罪上主,有誰為他求情呢﹖

Prophecy against Eli’s Household 預言厄裏家的惡運

從這一段經文裏可以看到聖經明顯的前後不一致,也不知是上帝本人言行不一,還是編造聖經的人的疏漏。上帝早已規定,隻有利未人才能擔任祭司一職,但是他說:

I will raise up for myself a faithful priest, who shall do according to what is in my heart and in my mind. I will build him a sure house, and he shall go in and out before my anointed one forever.

“我要為我興起一位忠信的司祭,他要照我的心意行事,我要給他建立一個堅固的家庭,他一生要在我的受傅者前往來。”(2:35)

這位忠信的司祭就是撒母爾Samuel,可是他不是利未人,他是以法蓮人。

上帝懲罰人,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對上帝不敬,Eli家的兩個兒子,就是如此得罪了上帝,給這一家族帶來厄運。比如後麵,上帝拋棄掃羅另選大衛,如果比較兩人的罪,孰重孰輕?掃羅不過是沒有等撒姆爾前來就先行祭祀上帝,後來又沒有聽上帝殺光敵人殺光牲畜的命令,就遭上帝拋棄了。而大衛的罪呢,不但與別的女人通奸,還奪人妻子,還將烏利亞殺死,這連犯十誡中好幾條罪狀。這兩人的罪孰重孰輕?我甚至不覺得掃羅有什麽罪,前一條,可以說愛上帝、信上帝之心太切,後一條可以說是仁慈。但是上帝不喜歡,我想是因為沒有聽命於上帝。但是大衛的罪卻重得多,可是上帝原諒了他,隻降罪於他的孩子,我覺得上帝這種不懲罰罪人本身,而懲罰其後代的做法更加可笑。

上帝評判是非的標準在2:30中說得很清楚: for those who honor me I will honor, and those who despise me shall be treated with contempt. 

第三章 Samuel’s Calling and Prophetic Activity 撒母耳蒙召和預言活動

耶和華向撒母耳顯現 

顯現的目的就是懲罰Eli一家,不得不說,上帝絕對是個愛嫉妒、小心眼、錙銖必較的神。

“我要處罰他的家族直到永遠,因為他原知道他的兩個兒子淩辱了天主,卻未責斥他們。因此,我對厄裏的家族起誓:無論犧牲或供物,永不能抹去厄裏一家的罪過。” (3:13-14)

撒母耳被立為先知 

Eli 確實有問題,無法管教自己的孩子,身為家長實在失敗。

第四章 The Ark of God Captured  約櫃被擄

以色列人慘敗、約櫃被奪 

4:11 神的約櫃被擄去,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也都被殺了。

這一經文,印證了2:34.

可見約櫃也不管用,不請來可能還好,一請了約櫃來,更激發了非利士人的戰鬥決心,誰也不想當俘虜、做奴隸啊。

以利之死 (4:12-18

折斷頸而死

以利兒媳婦難產而死 (4:19-22

這孩子名叫Ichabod, 意思是 “The glory has departed from Israel” 。不過,按前麵上帝的詛咒來看,人到中年必死無疑。後文還會提及一次,見14:3.

第五章 The Philistines and the Ark 非利士人和約櫃

原來非利士人的神叫Dagon。Dagon是人首魚身。

要說非利士人也不是不尊重約櫃,他們並沒有做什麽惡心的事來侮辱約櫃(雖然他們完全可以這樣),他們將約櫃安放在他們的神殿內,這夠好的了。但是,誰叫上帝那麽小心眼呢?幾次三番害Dagon的神像撲倒折斷。。。

大袞神殿,Temple of Dagon,在《士師記》中,參孫摧毀的就是這座神殿,看來非利士又重建了一座。後來,非利士人殺死掃羅後,割下他的頭,獻祭於大袞神殿內。

和合本聖經老是把tumor翻譯成痔瘡,似乎不太合適。上帝專門讓人生痔瘡?!是因為這種罪最難受嗎?

第六章 The Ark Returned to Israel 約櫃送回以色列

約櫃運往Beth-shemesh(伯士麥 或貝特舍默士)(6:1-18

五個金毒瘡像和五個金鼠像,這倒是有點像侮辱了。

The Ark at Kiriath-jearim約櫃在(基列耶琳或克黎雅特耶阿陵)(6:19-21

6:19 當貝特舍默士人看見上主的約櫃時,耶苛尼雅的子孫沒有與他們一起表示歡樂,所以上主擊殺了他們中七十人。百姓就難受,因為上主這樣嚴厲打擊了百姓。

這一句話存疑,因為和合本聖經譯的是:耶和華因伯示麥人擅觀他的約櫃,就擊殺了他們七十人。

於是伯士麥人不願意要它了,想把約櫃送走,借口很好:誰能在耶合華這聖潔的神麵前侍立呢?

約櫃是從Shiloh抬來的,現在卻要送回Kiriath-jearim去。真奇怪,難道這兩個地名是在一起的嗎?

第七章

And the people of Kiriath-jearim came and took up the ark of the Lord, and brought it to the house of Abinadab on the hill. They consecrated his son, Eleazar, to have charge of the ark of the Lord. (7:1)

這約櫃不是放在專門的會幕裏,由利未人照看的嗎?怎麽好像隨隨便便往一個老百姓家裏一放就算了呢?還放了二十年。奇怪。利未人都在幹嘛?Abinadab是利未人嗎?

以民棄邪歸正 撒母耳統治以色列人(7:1-6

擊敗培肋舍特人(7:7-14

撒母耳活著時,上主的手常壓製了非利士人。

以色列人由非利士人手中收複了自己的領土;在那時以色列和阿摩黎人之間平安無事。

撒母耳擔任士師judge,執行民長職 7:15-17

以後他回到Ramah,因為他的家在那裏,他也在那裏治理以色列人,並在那裏給上主建了一座祭壇。

第八章 Israel Demands a King 以色列人要求立王

立君王的要求(8:1-9

當士師居然也像當皇帝,可以世襲而且撒母耳的一生像是Eli一生的重複,他的兩個兒子也不成器。(8:1-3)

以色列人要求立王,大部分責任應由撒母耳承擔, “你的兒子不行你的道”(8:5)

君王的權利(8:10-18

以色列人堅決要求立王,上帝應允(8:19-22

第九章 Saul Chosen to Be King 掃羅被選立為王

掃羅尋驢遇撒母耳(9:1-14

掃羅是便雅憫支派的,他因為身體高大,容貌俊美,而被選立為王。

從古至今,人們就是愛美的事物,長得漂亮的人先天就比普通人有有利條件。因為人們覺得長得美是受到上帝的祝福,受到上帝寵愛的人,在古時候,是可以當祭司的人。

思高本說丟了幾頭母驢,但英文版、和合版都隻說丟了驢,未說公母。

掃羅的仆人立了大功,是他力勸掃羅去見撒母耳的,掃羅本來準備打道回府了。

撒母耳優待掃羅 (9:15-24

“廚師遂把後腿和肥尾端上來,放在掃羅麵前。” (思高本)

“The cook took up the thigh and what went with it。” (NRSV)

“廚役就把收存的腿拿來,擺在掃羅麵前。” (和合本)

從這一節來看,後腿或蹄髈是公認的最好吃的部分,但是思高本不知何故添了一條肥尾,想來也是人們心目中的好東西。

第十章 Samuel Anoints Saul撒母耳膏掃羅為王

傅油與預兆 (10:1-8) 

這一章與《創世紀》第35章有大關聯。伯特利、德波拉的橡樹、拉結的墓地。

在本雅明邊境辣黑耳墓旁,(便雅憫邊境的拉結墓旁)

思高本說“在德波辣的橡樹旁” (10:3),可是在《民長記》(4:5)中,底波位是坐在棕櫚樹下的,到這裏變成坐在橡樹下了?經查對,思高本聖經出了錯?,英文是the oak of Tabor,和合本譯得正確。但其實,如果查《創世紀》第35章,確實利百加的奶母就葬在伯特利的橡樹之下。也就是說這個底波拉不是後來的士師底波拉。但這棵橡樹應該就是Tabor的那棵橡樹,如此一來,思高本聖經也沒有錯。

出神說妙語:a prophetic frenzy, 受感說話。

10:11-12 “掃羅也列在先知中嗎?”這句話以後成了俗語。

求助於chatgpt,問:這句俗語都在什麽時候用呢?

ChatGPT答:“Is Saul also among the prophets?”(“掃羅也列在先知之中嗎?”)這句話來自《撒母耳記上》,首次出現在第10章11-12節中。它描述了掃羅在被撒母耳膏立為王之後,他在與一群先知一起預言的情景。這讓那些認識他的人感到驚訝,因為掃羅此前並沒有表現出先知的特征。

這句話成為俗語通常用來表達某種意外、令人驚訝或不符合預期的事情。可以在以下幾種情境下使用:

意外人物的轉變:當某人突然改變行為或性格,表現出與其之前完全不同的特征時,人們可能會用這句話來表達驚訝。

意想不到的身份認同:如果一個人突然加入了一個他原本不屬於的群體或組織,這句話可能用來表達意外。

意外的行為表現:當某人做出與其背景或性格不符的行為時,這句話可以用於表達驚奇。

總之,這句話的俗語用法帶有一種驚訝和意外的色彩,通常用來描述一種令人意想不到的變化或轉變。

掃羅受先知靈感 (10:9-16)

10:15 掃羅的叔父向他說:“請你告訴我,撒母耳給你說了些什麽?”

10:16 掃羅回答他叔父說:“他告訴我們,母驢的確已經找到了。”但撒母耳所說有關立君王的話,掃羅卻沒有告訴他。

從這裏看,掃羅果然像能幹大事的人,胸有城府,沉得住氣。

另,這位叔父日後還要出現的。

掃羅被選為王 (10:17-27)

上帝又耍手腕戲弄他的選民了。明明君王早已選好,撒母耳已膏過他了,但還要在人民麵前裝模作樣、走過場,抽簽。怪不得後世的政客們熟知這一把戲。

掃羅再一次證明他有當君王的資質:They despised him and brought him no present. But he held his peace. 就藐視他,沒有送他禮物。掃羅卻不理會。(10:27)

第十一章 Saul Defeats the Ammonites 掃羅打敗亞捫人 (阿孟人)

11:2 阿孟人納哈士回答他們說:「在這條件下,我才與你們立約:就是剜出你們各人的右眼,我要藉此羞辱全以色列。」“namely that I gouge out everyone’s right eye, and thus put disgrace upon all Israel.”

可見參孫的雙眼被剜,對他而言是多麽大的羞辱。

11:8 掃羅在貝則克檢閱了他們;以色列人共三十萬,猶大人三萬。

難道那時候猶大人就與以色列分離了嗎?

11:11 第二天撒烏耳把民眾分作三隊,在黎明以前衝入了阿孟人營中,擊殺他們一直到日中最熱的時候;剩下的人都逃散了,以至沒有兩人在一起。those who survived were scattered, so that no two of them were left together.

文學色彩濃重,喜歡這種誇張的修辭。

掃羅登極為王(11:12-15) 

11:12 民眾於是對撒母耳說:“誰曾說過:撒烏耳豈能作我們的君王﹖把這些人交出來,讓我們處死他們!”

烏合之眾。

第十二章 Samuels Farewell Address 撒母耳臨別贈言

先總結以前先人的曆史,從摩西出埃及說起,一直說到士師,說到他自己。然後再說了兩大要點:第一,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是在耶和華麵前犯了大罪;第二,隻要不偏離耶和華,盡心侍奉他,就沒事。否則,就要受到重罰,甚至滅亡。

 

中編 掃羅君王史(撒上13-撒下1)

第十三章 掃羅不合法的祭祀行為Sauls Unlawful Sacrifice 

以色列叛變攻打非利士人 (13:1-7

13:1 關於掃羅的歲數、在位多少年有爭議

NRSV留白未填: Saul was . . .[a] years old when he began to reign; and he reigned . . . and two[b] years over Israel.

思高本:掃羅三十歲登極,作以色列王四十年。

和合本:掃羅登基年四十歲。作以色列王二年的時候。。。

這次看來是以色列人主動挑釁非利士人的。

約納堂擊殺了駐紮在基貝亞的培肋舍特人的官吏,培肋舍特人遂知道希伯人已經叛變。撒烏耳在全國吹了警號,(13:3)

以色列人很狼狽:

以色列百姓見自己危急窘迫,就藏在山洞,叢林,石穴,隱密處,和坑中。

When the Israelites saw that they were in distress (for the troops were hard pressed), the people hid themselves in caves and in holes and in rocks and in tombs and in cisterns. 

掃羅獻祭受擯斥 (13:8-15

前文並沒有提及掃羅與撒母耳有約,撒母耳要他等七天。此處劈頭蓋臉就說掃羅違約自已祭祀。

從此掃羅遭上帝拋棄,理由就是未能遵守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最看重人的服從,至於其他優缺點都不算什麽,都可以忽視,比如大衛與人通奸殺人,那算什麽,隻要服從。

雙方備戰 (13:16-18)

以色列人沒有武器 (13:19-23)

我開始還對思高本聖經說以色列人“叛變”這個用詞表示懷疑,現在算明白了,在那個時代,以色列人是受非利士人壓迫的,以色列人都被禁止有武器。前麵在約櫃被擄時,之所以非利士人打贏了,是因為他們不願“作希伯來的人奴仆,如同他們作你們的奴仆一樣。”

那時,在以色列全境內沒有鐵匠,原來培肋舍特人說過:「免得希伯來人製造刀槍。」因此,以色列人為磨快犁、鋤、斧、鐮,都要下到培肋舍特人那裏。磨快犁和鋤的價錢是三分之二「協刻耳,」磨快鐮刀或裝製刺針是三分之一「協刻耳。」(13:19-21)

這一段可以反映當時的社會現狀,以色列人手中沒有武器,武器是管製工具。還有詳細價格。有意思。

第十四章 Jonathan Surprises and Routs the Philistines約拿單偷襲敵營 

約拿單的戰績 (14:1-15)

14:15 當時在營中和陣地上都起了恐慌,全軍──前哨與突擊隊都大為震驚;地也起了震動,到處籠罩著無限的恐怖。

非利士人的退敗(14:16-23)

從前由四方來跟隨非利士軍的希伯來人現在也轉過來,幫助跟隨掃羅和約拿單的以色列人了。(14:21)

從這一句再次證實以色列人是非利士的奴隸,至少受管製,連非利士的軍隊裏都有希伯來人。

約拿單誤犯禁令 (14:24-30)

Now Saul committed a very rash act on that day. 掃羅在那天做了一件糊塗事,他叫百姓起誓說,凡不等到晚上向敵人報完了仇吃什麽的,必受咒詛。因此這日百姓沒有吃什麽,就極其困憊。(14:24)

這一節可看出寫此書的人的態度。掃羅的糊塗不僅在於士兵本來困憊時,還不準他們吃東西;而且還在於沒有將命令傳達到所有人,至少他自己的兒子就不知道。

約拿單吃了蜂蜜,眼睛明亮。他對自己的父親看來不怎麽尊敬啊,“My father has troubled the land; ” 思高本譯作:我父親使國家受了害;和合本說:我父親連累你們了。

士兵吃帶血的肉(14:31-35)

這又是違犯耶和華的誡命的。

士兵救約拿單不死(14:36-46)

以色列軍民對掃羅的態度很值得玩味,不管掃羅說什麽,總是一句:你愛幹嘛就幹嘛吧。Do whatever seems good to you.

連他的一根頭發都不能落地not one hair of his head shall fall to the ground

這話也很有意思。

掃羅的王權和家族(14:47-52)

掃羅英勇打戰

掃羅有三兒兩女,約拿單是長子,另兩個是Ishvi and Malchishua;兩個女兒分別是:Merab和Michal

掃羅軍隊的元帥是Abner,他是掃羅的堂兄弟。Abner的父親叫Ner, 而Ner 是掃羅父親基士的兄弟。

第十五章 Saul Defeats the Amalekites but Spares Their King

對阿瑪肋克人的聖戰(15:1-9)

無事生非,撒母耳傳達上帝的命令,讓掃羅去打阿瑪肋克人,因為很久很久以前,出埃及時他們擋路了。耶和華的命令是:“如今你去攻打阿瑪肋克,毀滅他們和他們所有的一切,絲毫不可顧惜,要將男女、孩童、嬰兒、牛羊、駱駝和驢,一律殺掉。” (15:3)

那個年月人總是很凶殘,自己的生命也不知過了今天明天還有沒有。

耶和華廢棄掃羅 15:10-16

掃羅背命受斥責 (15:17-23

掃羅打贏了戰爭,但沒有殺光所有人和牲畜,受到撒母耳的嚴厲責備,(15:22-23)

Surely, to obey is better than sacrifice,
    and to heed than the fat of rams.

For rebellion is no less a sin than divination,
    and stubbornness is like iniquity and idolatry.
Because you have rejected the word of the Lord,
    he has also rejected you from being king.”

說得非常清楚明白,服從比獻祭更重要。你不聽上帝的話,上帝就不讓你當王。悖逆相當於邪行。

掃羅認罪(15:24-31

掃羅扯斷撒母爾的衣服

撒母耳親手殺死亞甲(15:32-34

這段寫亞甲王的心理活動很靈活,讀來真像讀故事書。撒母耳殺人還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那一套。

撒母耳回拉瑪以後,再沒有見過掃羅。

第十六章 David Anointed as King 大衛受膏為王

大衛受膏(受傅)(16:1-13

耶和華說他選人看的是人的內在,而不是人的外表:for the Lord does not see as mortals see; they look on the outward appearance, but the Lord looks on the heart.” (16:8)

從傅了油的那天起,神的靈就降臨於大衛。the spirit of the Lord came mightily upon David from that day forward.

大衛是伯利恒人,屬於猶大支派。

大衛被召入營 16:14-23

16:14-15兩節證明撒旦也好、魔鬼也好,隻不過是上帝的打手,當上帝需要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的時候,魔鬼就出來工作了。比如《約伯記》,比如新約中耶穌在曠野接受四十天考驗時,魔鬼都奉命執行任務。此處也一樣,掃羅本來沒事,是上帝派來的惡神降臨在他身上,搗亂。

大衛會彈琴。他彈琴能治掃羅的瘋病。他彈的琴叫lyre,中文譯作裏拉琴,古地中海琴,現已絕跡。可以說,大衛是掃羅的琴童。

第十七章 David and Goliath 大衛和歌利亞

歌利亞挑戰 (17:1-11

大衛來到營內(17:12-30

大衛到底是哪個支派的,在網上查,都說是猶大支派的,但我覺得他是以法蓮支派的。見17:12:

NRSV:Now David was the son of an Ephrathite of Bethlehem in Judah, named Jesse, who had eight sons.

這句英文很好理解啊,“大衛是猶大伯利恒以法蓮人耶西的兒子,耶西有八個兒子。”

我問chatgpt這個問題,得到如下回答:

《聖經》中提到大衛是“伯利恒的以法他人”(Ephrathite of Bethlehem),這句話有時可能導致混淆。然而,“以法他人”這個術語在《聖經》中通常指的是伯利恒地區,而非以法蓮支派。伯利恒位於猶大支派的領地上,因此大衛是猶大支派的後裔。

Ephrathite”可以追溯到伯利恒的另一個古老名字"Ephrath"(以法他),它是這個地區的古稱。傑西(Jesse)是大衛的父親,他也是伯利恒的居民,因此在《撒母耳記》中的記載進一步強調了大衛與猶大支派的關聯。

可是我仍然心存疑問,如此說來,那撒母耳也是猶大支派的了?因為《撒母耳記》第一句話是這麽說的:There was a certain man of Ramathaim, a Zuphite[a] from the hill country of Ephraim, whose name was Elkanah son of Jeroham son of Elihu son of Tohu son of Zuph, an Ephraimite

但是chatgpt斬釘截鐵地回答,撒母耳是以法蓮支派的。

當我把這兩句經文寫在這裏時,發現這兩個字的區別了,Ephrathite(大衛)Ephraimite(撒母耳),拚寫不同,意義也不同了。好,疑問解決了。

Chatgpt: Ephrathite和Ephraimite雖然發音相似,但確實是不同的詞,指向不同的地點和支派。Ephrathite通常與伯利恒地區有關,而Ephraimite與以法蓮支派有關。

那非利士人早晚都出來站著,如此四十日。(17:16)

以見數字四十。

17:28-29:大衛的長兄對他很不友好,不知為什麽。也許長兄如父,總是喜歡訓斥弟弟們吧。

大衛自薦與巨人交戰 (17:31-39)

從這幾節經文看,大衛竟如參孫一樣厲害,居然徒手殺死過獅子和狗熊,而且他肯定沒有披戴盔甲,也沒有武器,也就靠著投石器,徒手殺死獅子狗熊,厲害了大衛王!

另外,穿不慣盔甲這一節非常生動形象,真是故事而非經文了。

大衛殺死歌利亞(17:40-54

英雄竟如此容易被殺,真是令人唏噓。歌利亞是被大衛用他自己的刀砍下的頭,太屈辱了。而當他倒地時,旁邊的非利士人如能趕上前來相助,他們可能不會不敗塗地吧。也許那時的作戰規矩就是一對一作戰?

這一節中的最後一句也是個伏筆:David took the head of the Philistine and brought it to Jerusalem; but he put his armor in his tent. 以後,達味取了那培肋舍特人的頭,送到耶路撒冷;至於那人的武器,卻放在會幕內。(思高本)大衛將那非利士人的頭拿到耶路撒冷,卻將他軍裝放在自己的帳棚裏。(和合本)

Armor譯作武器比較好。

掃羅查詢大衛身世 17:55-58

大衛親口說了,“I am the son of your servant Jesse the Bethlehemite.” 伯利恒人。

 

第十八章 Jonathan’s Covenant with David 約拿單與大衛立約

18:1-4

約拿單一定是愛上了大衛,這應該是聖經上或曆史上最早的同性戀了。

大衛初遭嫉視18:5-10

掃羅想殺死大衛 18:11-16

大衛不再在掃羅身邊侍奉彈琴了,而是被差遣到軍隊中,當了千夫長。

大衛的婚事 18:17-30

大衛娶了米甲,大衛起碼娶了四位妻子,見後文。

18:19這句話真奇怪:But at the time when Saul’s daughter Merab should have been given to David, she was given to Adriel the Meholathite as a wife.

既然掃羅想將女兒嫁給大衛,怎麽又臨時反悔,將女兒嫁給別人,Adriel the Meholathite是何許人,娶了掃羅的女兒,相當於娶了公主。

掃羅與大衛居然不直接對話,而要靠臣子傳來傳去。

一百個非利士人的包皮,真可怕,不能想象那種場麵,殺人、脫人褲子,露出下體,割包皮,還收集起來,並拿給掃羅看。全程不但可怕還很惡心。我隻知道古來征戰有割人耳朵、割人首級、割人頭皮的,現在看到還有這一款。戰爭真可怕。

 

第十九章 Jonathan Intercedes for David 約拿單為大衛說情

約拿單為大衛說情 19:1-7

17:3:這話好怪,I will go out and stand beside my father in the field where you are, 為什麽要跑到大衛躲藏的田野裏去,那意思是叫大衛能聽到他們的談話?那是不是得把他父親引到田野裏去?

掃羅真是反複無常,這時候又信誓旦旦說:“As the Lord lives, he shall not be put to death.”  上主永在,他必不死。

然後大衛又回到了宮殿,侍立在掃羅身邊。

米甲救大衛(19:8-17

掃羅怎麽能殺得了大衛啊?他的兒子喜愛他,他的女兒是大衛的妻子。

掃羅逮捕大衛未成 David Joins Samuel in Ramah19:18-24

所謂prophetic frenzy,出神說妙語,其實就是說胡話吧。

He too stripped off his clothes, and he too fell into a frenzy before Samuel. (19:24)這句話與前麵15:35相矛盾啊: Samuel did not see Saul again until the day of his death。

"Is Saul also among the prophets?" 見10:11-12.

 

 

第二十章The Friendship of David and Jonathan (大衛與約拿單的友誼)

大衛向約拿單求助 20:1-23

月朔,即每月第一日,初一。每月初一,臣子與君主同席吃飯,這個風俗很奇怪。

大衛對約拿單說,明日是初一,我當與王同席,David said to Jonathan, “Tomorrow is the new moon, and I should not fail to sit with the king at the meal;  (20:5)

這句話暗示月初的宴會是一種儀式或傳統。關於月初與君主同席吃飯可能是當時的習俗,有幾種可能的解釋:

新月節:在古代猶太人傳統中,新月節是每月第一天,標誌著新月的出現。這一天通常伴隨著特殊的儀式、祭祀和慶祝活動。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裏,舉行宴會可能是傳統的一部分,與家人和權貴一起共進晚餐。

社交和權力關係:月初的宴會可能是鞏固社會和權力關係的機會。在這樣的場合,王室和貴族們可能會聚在一起,討論事務,慶祝新月的到來。

宗教和文化傳統:在以色列的文化和宗教傳統中,重要的節日和月初往往伴隨著祭祀和慶祝。月初與王同席可能反映了這種宗教與文化交織的傳統。

象征性和禮儀性:月初可能象征著新的開始,與王共進晚餐或參加儀式可能是象征性的行為,表達對君主的忠誠和對新月的歡迎。

因此,《撒母耳記上》20:5 中提到的大衛與王同席,可能反映了當時的新月節傳統或在月初舉行的特殊儀式。這些儀式和宴會在宗教和社會層麵上具有重要意義。

20:12-16,從這幾節經文看,約拿單是清楚自己的處境與命運的,他不像他的父親,妄圖反抗命運,與耶和華作對,他順從耶和華的意思,幫助大衛逃脫,他知道耶和華已另選了大衛為王,他幫助大衛,也是希望給自己留一條後路吧。

“你要照耶和華的慈愛恩待我,不但我活著的時候免我死亡,就是我死後,耶和華從地上剪除你仇敵的時候,你也永不可向我家絕了恩惠。” (20:14-15和合本表達不完整)

“若我那時尚在人世,願你對我表示上主的仁慈;設若我死了,願你不要由我家永遠撤消你的仁慈!連當上主由地麵上一一鏟除達味的敵人時;若約納堂的名字被達味家族消滅了,願上主藉達味的仇人的手追究此案!” (20:14-16 思高本)

If I am still alive, show me the faithful love of the Lord; but if I die,[l] 15 never cut off your faithful love from my house, even if the Lord were to cut off every one of the enemies of David from the face of the earth.” 16 Thus Jonathan made a covenant with the house of David, saying, “May the Lord seek out the enemies of David.”   (NRSV,奇怪,與和合本一致)

掃羅表明殺意(20:24-34

給拿單放走大衛,掃羅罵他可罵得真難聽啊:Then Saul’s anger was kindled against Jonathan. He said to him, “You son of a perverse, rebellious woman! Do I not know that you have chosen the son of Jesse to your own shame, and to the shame of your mother’s nakedness? (20:25)

而且從這幾節經文也可看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知道約拿單喜歡大衛,而且是不正常的喜歡,同性戀的那種喜歡。

再者,掃羅如此想殺大衛,也是為了保住王位,能傳給約拿單,但約拿單一來愛大衛甚於愛自己的生命,二來也知道耶和華的命令無可抗拒,所以他絲毫不作抵抗。

約拿單與大衛泣別 (20:35-42)

約拿單的最後一句話,其實也是再次提醒大衛,將來要給他的後人留一條生路。

第二十一章 David and the Holy Bread

大衛在Nob 求聖餅 (21:1-10

這一節可參看新約《馬可福音》 (2:25-27),耶穌曾稱讚大衛和祭司的這一行為: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祭司的名字叫Ahimelech,思高本譯:阿希默肋客;和合本譯:亞希米勒。關於這位大祭司的族譜可參見14:3: along with Ahijah son of Ahitub, Ichabod’s brother, son of Phinehas son of Eli, the priest of the Lord in Shiloh。

Eli → Phinehas → Ahitub →  Ahimelech 一共四代人。但是《馬可福音》中,耶穌說給大衛聖餅的大祭司名叫Abiathar. 與此處不合。但教會自有解釋,總能自圓其說:Abiathar是Ahimelech的兒子,第五代,也許Ahimelech此時太老,已退休,大衛那個時代真正的大祭司是Abiathar,但前來見大衛的是已退休的Ahimelech。Whatever,我不再糾結此事是否與新約吻合。反正基督教是一定要靠著新、舊約相互指正已確立耶穌的合法性的。

還有一疑問,Ahimelech came trembling to meet David(21:1)為什麽Ahimelech見大衛要戰戰兢兢?難道他已知道掃羅要殺大衛了嗎?可能見大衛,掃羅王的女婿,竟然獨自前來,未有隨從,又未有武器隨身,覺察出出了問題,擔心惹禍上身,所以驚懼。

由此又引出一個問題,大衛到底是一人逃跑的,還是帶著幾個隨從逃跑的?應該是獨自出逃的吧。如果有隨從,應該是隨從出去覓食,像後麵一樣,不會讓他親自出麵找吃的。

大衛說五個人,可能是想多要點吃的。但是《馬可福音》中耶穌說有五個隨從,耶穌說錯了。

the vessels of the young men are holy,這話說得隱諱。

奇怪,當時是在殺的歌利亞,這武器怎麽到了Nob?隻可能Nob是會幕所在地,以色列人將歌利亞的武器獻於聖所。

The priest said, “The sword of Goliath the Philistine, whom you killed in the valley of Elah, is here wrapped in a cloth behind the ephod;  (21:9)

21:7:此處是伏筆。我發現如果在經文中沒頭沒腦插入一句,很可能是為後來做鋪墊。此處是為22:9、22:18 有關,以東人不信上帝,才敢下手殺祭司,屠城,他一個人殺85人,夠可怕的。至於屠城,應該便以憫支派的人參與了。一個人屠城,累都累死了。

大衛逃離迦特王亞吉(21:10-15

大衛的警惕性很高,聽出亞吉的話中有話,趕緊裝瘋逃走。

迦特這個地方,正是歌利亞的故鄉。見17:4

大衛可能是抱著最危險的地方最安全的心理跑到迦特去避難的吧。可是一去就被人認了出來,隻好又趕緊逃走了。

第二十二章 David and His Followers at Adullam 大衛及隨從避居亞杜蘭

大衛及隨從避居亞杜蘭 22:1-5

其實就是占山為王,落草了。“凡受窘迫的,欠債的,心裏苦惱的都聚集到大衛那裏;Everyone who was in distress, and everyone who was in debt, and everyone who was discontented。。。”參見《士師記》11:3,耶弗他當時也占山為王。

那時有個先知叫迦得the prophet Gad 

祭司被殘殺Saul Slaughters the Priests at Nob (22:6-19

見上。

大衛收留亞比亞他 (22:20-23

亞比亞他 Abiathar,即《馬可福音》中的大祭司,而在此,他隻是大祭司的兒子。稍有出入。忽略不記。

第二十三章 David Saves the City of Keilah

大衛往救Keilah (23:1-13

聖經記載得很真實。耶和華的回答很肯定:掃羅必下來。基依拉的人必會將大衛及隨從交到掃羅手裏。盡管大衛將他們從非利士人手裏解救出來,因為,畢竟,此時,掃羅仍是全以色列合法的王。

約拿單訪大衛 (23:14-17

“你作王,我當第二。”

這幾節也是文學手筆,穿插寫。

大衛在山地 (23:18-29

若不是非利士人襲擊,掃羅這次可能就捉住大衛了。the Rock of Escape

第二十四章David Spares Saul’s Life 大衛饒了掃羅一命

大衛饒掃羅一命(24:1-8

掃羅到山洞裏大便。聖經中真是什麽生活場景都有啊。有來例假的,有大便的。接著讀,看還有什麽、

大衛向掃羅陳情(24:9-15

大衛言辭貌似懇切,但實則已詛咒了掃羅,24:12願上主在我與你之間施行審判!隻願上主替我報複你,我的手卻不願加害你

24:13:古人有句俗語說,惡事出於惡人。

那時候就有古人雲了。

掃羅稱讚大衛 (24:16-23

24:21-22:大衛發誓不剪除掃羅的後裔,但他卻沒有做到。見後文。

可憐啊,掃羅身為國要,卻要求大衛不要絕他後代。真是大勢已去,沒奈何。

第二十五章

撒母耳去世 (25:1

大衛和Nabal的妻子 (25:2-42

一個十分完整的故事。Abigail 聰明有心計,一見大衛立即將自己的丈夫拋棄,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再說。

先與自己的丈夫切割,如25:25所說:

My lord, do not take seriously this ill-natured fellow, Nabal; for as his name is, so is he; Nabal, is his name, and folly is with him; but I, your servant, did not see the young men of my lord, whom you sent. 我主不要理這壞人拿八,他的性情與他的名相稱。他名叫拿八(就是愚頑的意思),他為人果然愚頑。但我主所打發的仆人,婢女並沒有看見。

然後還對自己的丈夫下詛咒,把自己的丈夫當作大衛的敵人,祝他和那些人一樣不得好死。25:26:

now let your enemies and those who seek to do evil to my lord be like Nabal. 

最後又說,25:31:

And when the Lord has dealt well with my lord, then remember your servant. 當上主恩待我主時,望你不要忘了你的婢女!

完全沒有為自己的丈夫求情說好話,隻是與他切割,求大衛記住她的好。

十天後,Nabal就死了。再沒多幾天,Abigail就成了大衛的妻子。

大衛的妻子(25:43-44

David also married Ahinoam of Jezreel; both of them became his wives. 44 Saul had given his daughter Michal, David’s wife, to Palti son of Laish, who was from Gallim.

大衛此時有兩位妻子:Ahinoam和Abigail。米甲已被她父親掃羅嫁給了別人,改嫁了。

後來還會有拔士巴。

第二十六章 David Spares Saul’s Life a Second Time 大衛再次饒掃羅一命

大衛再饒掃羅一命(26:1-12

大衛不敢殺掃羅,實在是出於敬畏耶和華,因為掃羅畢竟是耶和華任命的,被膏立的。他不敢。

因此隻好說:David said, “As the Lord lives, the Lord will strike him down; or his day will come to die; or he will go down into battle and perish. 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或被耶和華擊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戰陣亡。(26:10)

掃羅最後是出戰陣亡了。

誰也沒有看見,誰也沒有理會,誰也沒有醒來,都沉睡了,因為上主使他們沉入睡夢中。No one saw it, or knew it, nor did anyone awake; for they were all asleep, because a deep sleep from the Lord had fallen upon them.

大衛與掃羅對話 26:13-25

掃羅已失了心智,反複無常,不記得他說過幾次這樣的話了:Then Saul said, “I have done wrong; come back, my son David, for I will never harm you again, because my life was precious in your sight today; I have been a fool, and have made a great mistake.”  (第19、24及此處)

第二十七章 David Serves King Achish of Gath

大衛投奔迦特王Achish (27:1-7)

就是大衛裝瘋賣傻逃離的地方,他又回去了。他想逃到外邦以後,掃羅就不會再追殺他了,因為他已不在以色列的地界。

但是迦特是歌利亞的故鄉,他殺了歌利亞,這一層關係現在似乎已沒人理會了。可憐啊,歌利亞如此迅速地被自己人遺忘,也不為他報仇。(見21:10-15)

David left neither man nor woman alive to be brought back to Gath, thinking, “They might tell about us, and say, ‘David has done so and so.’” Such was his practice all the time he lived in the country of the Philistines. 12 Achish trusted David, thinking, “He has made himself utterly abhorrent to his people Israel; therefore he shall always be my servant.”

思高本譯:“怕他們對我們作不利的宣傳說:達味這樣對待了我們。”這是他住在培肋舍特地方整個時期內的作風。

和合本譯:他說,恐怕他們將我們的事告訴人,說大衛住在非利士地的時候常常這樣行。

這是斷句問題,顯然思高本正確。

大衛和Achish各自打的如意算盤。但是,不管怎樣,那些人是全被大衛殺死了,沒留一個活口。有些人簡直不知道為什麽要到世上來這一遭。

第二十八章

大衛當了Achish的保鏢護衛。(28:1-2

掃羅求問招魂的女巫 Saul Consults a Medium 28:3-25

為什麽啊?Saul had expelled the mediums and the wizards from the land. (28:3)

掃羅真是軟弱了,怕得飯也吃不下,還要老婦人好言相勸才能進食,嚇成了這樣。那時候請人吃飯,哪怕隻有一兩個人,也得宰一頭牛,這得吃到什麽時候才能吃完啊。

第二十九章 The Philistines Reject David

非利士將領不相信大衛(29:1-5

不相信是對的。

Achish 打發大衛回去 29:6-11

第三十章 David Avenges the Destruction of Ziklag

Ziklag被洗劫 30:1-6

Ziklag見27:6,大衛逃難到迦特,Achish給了他這座城,他將親友全安頓在這裏。

而這次,Amalekite與非利士人交戰,這座城遭災了。老百姓就是這樣的,隨時改變。

David was in great danger; for the people spoke of stoning him, because all the people were bitter in spirit for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大衛追回一切(30:7-20

30:10 大衛帶著四百人仍向前追趕,其餘二百人因為過於疲倦,不能過貝索爾河,就住下了。

30:17 大衛從天亮直到晚上,擊殺他們,消滅他們,除四百騎駱駝逃走的士兵外,一個也沒有逃脫。

二百人因疲勞沒有過河,四百人騎駱駝逃走。這些都很真實。

大衛善待後方的士兵(30:21-25

大衛確立了一條規則:參與戰爭時,不管是前線後方,一視同仁,平分戰利品。

大衛給猶大各城送禮(31:26-31

大衛就是會做人,禮數周到。

第三十一章 The Death of Saul and His Sons

掃羅及三子陣亡(31:1-10

掃羅也算是一代英雄、一代君王,沒想到死得如此慘烈,讓人痛心。

掃羅啊掃羅,你在最後一刻又違反了上帝的命令。上帝是最最反對自殺的。但是掃羅的行為我很理解,自殺比被俘要好,被俘後不知道要受多少侮辱,想想參孫,被剜去雙眼,像驢一樣推磨!

掃羅及其子的安葬(31:11-13

人們將掃羅及其子安葬在一棵柳樹下。這種柳樹,目前在聖經中出現過三次。前兩次分別是亞伯拉罕與上帝立約,見《創世紀》31:13,以及本章22:6,掃羅坐在柳樹下,屠殺了Nob的所有祭司,乃至屠城。

掃羅對於Jabesh-gilead這座城有恩,曾將他們從非利士人手中解救出來(見本書第十一章),故這座城的人們知恩圖報,做出這一舉動。

古時以色列人最反對火葬,但此處不知為何要先火化再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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