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讀伍爾夫日記時,讀到這麽一則:
Irreticent 這個字吸引了我的注意力。irreticent?伍爾夫說錯了吧?應該是reticent吧?既然想把自己寫的東西keep in the dark,那麽寫作應該是件reticent的事吧?
但是,我拿不準,畢竟母語不是英語,不好自以為是。查字典,發現根本沒有irreticent這個字,這是伍爾夫生造的。於是上網找網友們討教。
很快,住在芝加哥的Damoetas第一個回複我:根本沒有irreticent這個字。當然,從字麵上看,也知道它的意思是not reticent,但不常用。這個字是伍爾夫發明的。
我也知道字典上沒有這個字,可是,我想問的是,伍爾夫到底想表達什麽?她是想說寫作是件沉默的事?內斂的事?矜持的事? 還是正好相反, 寫作是件吵鬧(irreticent)的事?我想不明白,寫作怎麽會吵鬧?
“Well, ”家住倫敦的網友entangledbank 此時開口了:“首先,弗吉尼亞·伍爾夫會用錯詞嗎?我表示懷疑。其次,當然沒有人聽說過這個詞,但她是弗吉尼亞·伍爾夫,所以隻要她想,她就可以用這個詞,哪怕她必須先編造這個詞。
“語法上有一個微妙之處:to be kept到底是什麽意思?是像 a bikini is a bad thing to wear in the winter那樣,你不該穿(should not do),還是就像 a cough lozenge is a good thing to keep in your handbag,也就是說,你應該這麽常備(should do)?
“歇斯底裏不是沉默寡言。所以她想說寫作也是吵鬧的。你是應該(should do)把歇斯底裏藏在暗處(不讓別人看到)?還是說歇斯底裏很吵鬧,不應該(should not do)被藏在暗處——歇斯底裏不應該被藏在暗處?也許她是想說寫作和歇斯底裏都是應該被藏在暗處的東西。”
這位網友一針見血指出了我在語法上的疑惑,我真的對此處“to be kept”是肯定還是否定沒有把握,所以才不明白伍爾夫到底是想把寫作藏在黑暗裏還是不想。我覺得她是想說寫作和歇斯底裏都是應該被藏在暗處的東西,可是,既然藏在暗處,寫作難道不應該是件silent, reserved 的事嗎。而從另一方麵看,如果寫作跟歇斯底裏一樣吵鬧,你想藏也藏不了吧。我想不明白為什麽她正好用了一個意思完全相反的字呢。
Damoetas說,既然你說寫作和歇斯底裏都是應該被藏在暗處的東西,那麽伍爾夫用irreticent沒有錯,因為它們都很大聲,很吵,不讓人安寧,所以人們才想把這兩樣東西都藏在黑暗裏啊。
討論到此,我已糊塗了,因為這樣解釋似乎也說得通,可是要說寫作跟歇斯底裏一樣,我總有些繞不過彎來。
最最有幫助的是家住俄勒岡的第三位網友Joetofu(愛吃豆腐的Joe?)。他說:“我找到了三份關於這句話的學術參考文獻。大家都認為她確實有隱藏自己寫作的願望。例如:
第一則:Diana L. Swanson說,弗吉尼亞·伍爾夫的創作生涯從一開始就充滿了矛盾,一方麵她渴望發表作品,將自己顫抖的、赤裸裸的幻想公之於眾,另一方麵她又希望將這些幻想藏在書桌和心靈的暗屜裏,通過沉默來保護自己。她舉了三封書信為例。第一封即我一開始貼出的那一封。另外兩封分別是:
弗吉尼亞曾多次向朋友兼作家奈莉表達過自己對出版的焦慮,有一次她感謝奈莉鼓勵性的批評,因為 “一個可憐的作者把自己所有的想法都藏在自己腦中黑暗的閣樓裏,當這些想法付梓時,它們看起來是如此的顫抖和赤裸。”
她承認,“把東西塞進我那張大書桌的誘惑越來越大。我不明白為什麽要讓人去讀它們。”
另外兩個證據分別是:
在《伍爾夫太太和仆人》(Mrs. Woolf and the Servants: An Intimate History of Domestic Life in Bloomsbury)一書中,Allison Light寫道:
弗吉尼亞一生都害怕被人認為她“放蕩不羈”、“熱情奔放”或饒舌嘮叨,這些是一種言語上的失禁,既不淑女又“邋遢”,就像幹家務活懶散馬虎一樣。伍爾夫說,她要學著寫沒有形容詞的描寫。還說:寫作是一件irreticent的事情,應該像歇斯底裏一樣被藏在暗處。她認為自製力是在藝術和生活中都至關重要。
英國赫爾大學的Nena Skrbic在其博士論文《自由感: 弗吉尼亞·伍爾夫短篇小說研究》("A Sense of Freedom": A Study of Virginia Woolf's Short Fiction)裏,也認為伍爾夫將寫作與精神錯亂聯係在一起,強調寫作應該遠離社會的視線:寫作就是“歇斯底裏”——瘋狂而無法控製的爆發。1906 年 1 月,她也表達了類似的保守寫作秘密的願望:“我整個上午都在寫作;一個字都不會見諸報端,也不會被別人看到,除了我自己。”
這樣看來,伍爾夫在寫作上追求的是節製、克製、內斂,那種熱情奔放到歇斯底裏一般的寫作,她是要藏在抽屜裏,藏在暗中,不見人的。
好了,做了一堆考證工作,我感覺我之前的不理解,主要是邏輯上的不理解,我以為寫作既然像歇斯底裏,那麽吵鬧,就沒法藏起來。而伍爾夫覺得寫作如果像歇斯底裏一樣不知節製,是瘋狂的爆發,那麽最好把它藏起來,因為它見不得人。
祝一切順利!
感覺寫作是Munro的一篇小說名字也就是一個字“Fits”。
本來想看看你對Munro事件感想。:)
祝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