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這一章真是不太好看。
本章記述尼希米回耶路撒冷,作猶大省長的事:他先修築了耶路撒冷的城牆,以後整頓了政風,然後同以斯拉一起提倡道德,實行宗教改革,恢複昔日摩西在西乃山與天主所立的盟約。
值得注意的是,《尼希米記》對於明了充軍後革新的猶太教,以及當時猶太人的信仰、道德和社會的生活狀況,是十分重要的史料。在受了天主極重的懲罰——充軍後,又因天主的仁慈獲得了解放的以色列人,一反過去崇拜邪神的惡習,隻一心事奉上主為唯一的天主,且奉盟約的法律作為生活的準則。所以當時的猶太人,雖沒有獨立的國家,也享不到政治的自由,但為堅持自己為天主的選民,為保存宗教的純正信仰,卻有一種非凡的力量。
1:4 the Jews that survived, those who had escaped the captivity
Escaped the captivity, 這話作何理解?思高本譯為:“那些由充軍回國的猶太遺民”,和合本譯為:“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猶大人”,可是我覺得是指那些逃脫被擄的命運,留在耶路撒冷、活來下來的猶太人呢?存疑。再想到,也可能是指前兩批被擄返國的猶太人,見《以斯拉記》
Cupbearer:酒政,說得真好聽,其實是為國王端酒杯的。不知怎麽想到了弼馬溫:)
這些地名:the Dragon’s Spring and to the Dung Gate
羊門、魚門、古門、穀門、糞廠門、泉門
思高本隻有17節,但英文版和和合本有23節,前1-6思高本沒有,完全不一樣。
“這些軟弱的猶大人作什麽呢?要保護自己嗎?要獻祭嗎?要一日成功嗎?要從土堆裏拿出火燒的石頭再立牆嗎?” “What are these feeble Jews doing? Will they restore things? Will they sacrifice? Will they finish it in a day? Will they revive the stones out of the heaps of rubbish—and burned ones at that?”
內憂外患,外有敵人窺視,內部有猶太人對這項工程的畏難、思退,官吏富豪對平民的盤剝、平民出賣子女、典當田產,種種黑暗,更有甚者,耶路撒冷城內還有猶太人替敵人作間諜,且欲殺害尼希米。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尼希米率領民眾,一手拿武器,一手工作,白天工作,晚上守衛,住在工地上,夜裏不脫衣服,終於修好的城牆,修好了耶路撒冷。這一段敘述十分形象。
按律法,以色列人可以購買以色列人作奴隸,但到安息年必要恢複他的自由。(參見《出埃及記》21:1-11;《利未記》25:35-47)
向本國人放錢取利,是律法所禁止的(參見《出埃及記》22:24-25 ;《申命記》23:20-21)
我喜歡尼希米,不是因為他清廉,而是因為他的直率。沒錯,他是清廉,當猶大省長12年,他和他的兄弟從不領取俸祿,沒有置辦田產,每天一兩百人到他家吃飯。他家“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些飛禽,每十日一次,多預備各樣的酒。”就這樣吃12年,還沒有把他吃窮,他家可是多有錢啊。但這不是重點,我喜歡他是因為他直率地請求上帝因為他做了這麽多好事,降福給他,不遮遮掩掩,大大方方,好。
以祿月二十五日,城牆修完了,共修了五十二天。
以色列民男子的數目如下。這一節可參見《以斯拉記》第二章
以斯拉宣讀法律書 Ezra Summons the People to Obey the Law
When the seventh month came—the people of Israel being settled in their towns—
以斯拉再次出現,身份是“文士”, the scribe。
他們清清楚楚地念神的律法書,講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So they read from the book, from the law of God, with interpretation. They gave the sense, so that the people understood the reading.
讀得很仔細,有翻譯、有講解。
用什麽搭,如何搭,搭在何處,最後要住在裏麵
你們當上山,將橄欖樹、野橄欖樹、番石榴樹、棕樹和各樣茂密樹的枝子取來,照著所寫的搭棚。於是百姓出去,取了樹枝來,各人在自己的房頂上,或院內,或神殿的院內,或水門的寬闊處,或以法蓮門的寬闊處搭棚。從擄到之地歸回的全會眾就搭棚,住在棚裏。(8:15-17)
They stood up in their place and read from the book of the law of the Lord their God for a fourth part of the day, and for another fourth they made confession and worshiped the Lord their God. (9:3)
這兩個四分之一感覺怪怪的。一日24小時,四分之一是6小時,即6小時站著念律法書,6小時認罪。
為什麽把the host of heaven譯成天軍,host 有軍隊的意思嗎?
再一次重複以民的曆史,從上帝創世紀開始直到流亡。
第38節,和合本放在了這一章,但思高本放在了第十章。分段不同。
遵守摩西律法,並天主的一切規定。不與異族人通婚,祈禱祭祀的規定,嚴守安息日,奉獻祭品給上帝。。。
利未人散居在猶大和本雅明中間。
城垣落成典禮(12:27-43)
聖職人員供養(12: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