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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令結束和CDC禁令之間,麻州地主能做什麽?(續)

(2020-11-11 11:52:34) 下一個

本文接著之前的寫,至於關於州令或者CDC的具體內容,請看內容自薦 :

州令結束和CDC禁令之間,麻州地主能做什麽?

當然上麵一篇,主要是針對已有的政策進行分析,談談方法,正因為並沒有具體實踐(finger crossed, 我也不需要實踐),所以昨晚聽了一個本地房主協會的zoom meeting, 主講人Mark Burrell, 是位律師

因為怕很快就忘記,所以今天記錄一下馬克律師,也是最近正在兩個禁令之間,大量地參與了驅逐實超的業內人士的總結:

1. CDC禁令是有嚴格限製的,並不是任何租客都可以用。如果租客確實是因為疫情丟了工作,收入大大減少,也申請了多級政府補助,而仍然確實無力支付(全部)房租的情況,租客需要簽署一份宣誓文件,申明自己的以上情況,同時宣誓文件裏也說得很清楚,簽署了也代表自己承認自己欠租的現狀,所以最終也還是要還租的。馬克律師最近好幾個星期,每天代表客戶來辦理驅逐的案例,90%的房客都不知道有這麽一個文件(因為簽署這樣一份文件,那麽CDC禁令的終止日 ,目前是12月31號之前,房東確實沒法驅逐)。

2. 房客不知道這份文件,房東卻並沒有提醒的義務,在驅逐過程中,房東需要對等簽署未收到房客宣誓文件的文件。

3. 現在都是雲調解,雲法庭。具體操作,就是兩方都會收到zoom ID, 然後第一步先見調解員,調解其實不太可能解決任何問題:還不起錢的依然還不起,房東還是主張要麽要錢,要麽要房,要麽兩者都要,然後這裏還有細節問題,如果房客不出現怎麽辦(有人就是沒有電腦,直接就去了法院跟調解員站在一個鏡頭裏),或者網速不好,一方掉線了怎麽辦?

4. 雲調解不成,才能進入雲法庭的步驟,至於等待的時間,幾個星期到幾個月都有可能,因為之前推積的案子太多,反正2021年之前就別想了。

5. 因為是雲調解雲法庭,所以需要事先把所有的資料先E-file,最好一次湊齊,當場不太可能承認臨時拿出來的文件,所以馬克律師表示自己非常不喜歡雲方式。

 

這位馬克律師口若懸河,一直叨吧叨快兩個小時,自信等身,聽完了他的演講,我也會對現在的現狀有個比較清晰的認識,就是可能在未來相當一段時間都是這種新方式(CDC禁令很有可能接著延),對房東房客各自捍衛自己權利的要求都挺高。所以房東房客之間能不要走上驅逐就不要走向這條路,因為一旦走上,就必然雙輸(房東損失錢,房客丟失信用),現在經濟和工作大環境前景不明,所以如果房客交不起錢,要損約就讓他損約,而房東自己更加認真篩選房客,寧缺毋濫,寧願空置也不要招來麻煩的租客,同時與現有房客出現問題多溝通,能用(小)錢解決的都不是什麽大問題。房東也要多了解大到聯邦小到州或者郡縣的各級政策,多跟房客站在一起思考問題,如果實在說不清楚遇到混人,我肯定第一時間找馬克律師這樣的專業人士,毫不留情地最短時間把混人請出去,總之當下的危機要努力頂過去,當下的危機也是很多投資的契機,但是自己別在小陰溝裏翻了船,從此失去了揚帆大海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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