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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9:士師參孫二 參孫的婚姻悲劇

(2017-08-09 15:56:12) 下一個

在參孫出生前,神就告訴他本來不孕的母親,“必懷孕生一個兒子。...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神照著祂自己所說的話讓參孫父母得子,還賜福給參孫,使他成為被耶和華的靈感動的人,大有恩賜。

經文上剛交代完“耶和華的靈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亭拿”。亭拿本來是劃分給但族的地盤,可是但族人沒能趕出住在那裏的非利士人,結果,非利士人不僅一直在亭拿安居,還發展成了欺壓以色列民的人。參孫跑到這個非利士人的地方,“在那裏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這個偶遇,引出了參孫這位以色列最後一個士師閃亮登場說的第一句話,他稟告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參孫的第一段台詞,成了他故事的特點。他所有的故事都和他喜歡的女人有關。士師記的第14和第15章,與他和亭拿女子的婚姻有關,第16章與他和另外兩個女人的糾纏有關。參孫和這三個女人之間的愛恨情仇,就是他作士師的所有故事。在他之前的士師們,經上主要記載他們的事奉,鮮少提及他們的私生活。可是,經上對參孫的記載,幾乎都是他的私生活,一段段令人歎息的感情生活的失敗經曆。

參孫的父母聽他說要娶亭拿女子為妻,十分為難地對他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他的父母嫌非利士人“未受割禮”,沒在身體上割一刀,他們在不在乎非利士人拜偶像呢?更重要的是,他們自己家拜的都是哪位呢?聖經從來都沒徹底禁止信靠真神的人,同尚不認識真神的人結合。但是,走進婚姻的男女,如果最終不能一起敬拜真神,婚姻中會遇到更多難處。

也許看透了父母對自己打算娶非利士女子的態度略有差異,也許父親才是家裏說了算的人,參孫單獨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參孫把自己堅持要娶亭拿女子的原因,告訴了父親,因為他“喜悅”那個女子。對於男人來說,“喜悅”女子是多麽大的理由啊!“喜悅”不就可以成為追求的理由嗎?什麽信仰合一,性格合適,家長同意,都可以忽略不計。參孫的父親作為男人,比他母親更能理解參孫的追求,所以就讓步,答應了參孫去求亭拿女子為妻。再說了,參孫對父母直接提要求,用的也不是商量的語氣,他隻是跟父母通報一下,沒打算改變主意的。

參孫按照自己內心的“喜悅”堅持娶亭拿女子,他的父母迫於無奈答應了參孫去求婚。但是,他們“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製以色列人。”在參孫的婚姻大事上,他和他的父母都沒想到神有什麽意見,自己家裏商量商量就行了。但是,我們每個人的曆史,每一家的曆史,每一國的曆史,都是神主筆的。雖然被神撿選的參孫“喜悅”給非利士人當女婿,神卻不喜悅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和平相處,一起拜偶像。神要“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借著參孫下亭拿給非利士人當女婿的機會,打破以色列人在非利士人手下受欺壓的局麵,讓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都看明白了,隻有耶和華是真神,值得敬拜。參孫娶非利士人的女子為妻,兩人的婚姻從開始就不和諧,給了他太多機會和非利士人過不去,找理由攻擊非利士人。神借著參孫對一個女子的狂熱,開始打擊非利士人。此時,參孫不知道,他的父母不知道,以色列人不知道,非利士人更不知道,隻有神知道,祂要利用參孫的婚姻,做攻擊非利士人的序曲。這裏必須交代一句,參孫的婚不是神逼著他結的,是參孫自己對亭拿女子一見鍾情,驚為天人,非娶不可。神沒有橫加阻止,神默許了。人的所作所為,怎樣都礙不了神的事,神的旨意必要成就。

接下來,“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雖然參孫的父母是被迫讓步,允許參孫娶亭拿女子,但他們願意盡上作父母的責任,他們也很重視參孫的婚事,畢竟參孫是他們的長子,是神按照應許給他們的兒子。所以,他們親自帶著參孫下亭拿提親。到了亭拿後,可能雙方家長坐下來討論婚禮策劃時,精力旺盛的參孫出門“到了亭拿的葡萄園”,他是不該到葡萄園來的,因為他作為拿細耳人,“清酒濃酒都不可喝”,連葡萄都要避免吃,以免不小心吃到熟透了帶有酒精成分的葡萄。這樣看來,參孫遛彎兒遛到葡萄園,是不是別有用心呢?參孫一進到園子裏,迎麵就“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這頭獅子是神安排出現的,為了警告參孫,他不該出現在他不該去的地方。神安排這頭獅子起個警告作用,沒打算讓這頭獅子傷害參孫,反而是讓參孫殺死這頭獅子。“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參孫徒手撕裂獅子,是借助了神力。參孫的這個壯舉,本來可以拿出來炫酷的,可是“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他大概想瞞著父母他進葡萄園的事,是啊,年輕人在外麵做了不該做的事,有幾個主動跟父母匯報的?再說了,他好像沒馬上去找父母,而是“下去與女子說話,就喜悅她。”參孫和女子說話時,會不會說自己手撕獅子的事呢?在自己“喜悅”的女子麵前吹噓一番,挺合情合理的吧。如果他說了,女子敢不敢相信呢?

過了些日子,參孫為了婚姻大事又下亭拿,特意繞道兒去葡萄園“要看死獅”。不該去的地方他又去了一趟,他到底想幹嘛?另外,身為拿細耳人,他不可挨近死屍,他第一次殺了獅子是正當防衛,這第二次,他主動去看死屍是為什麽呢?是不是想找“清酒濃酒”啊!不過,他好像沒來得及找酒,就“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按理說來,死獅身上隻可能有令人惡心的蛆蟲產卵,不可能有蜜蜂來築巢產蜜,這本身就是神跡奇事。神在這裏行神跡,豈不是要提醒參孫想想神在他身上的作為,想想他歸給神當拿細耳人的規矩。如果參孫看見神跡就想起來神,那麽,他就會遠離死屍,遠離葡萄園,不可能在死獅身上取蜜吃。可他不僅自己犯規吃了,還到了父母那裏,給他們也吃了,讓他們在無意中也犯規。他沒敢告訴父母“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他當然不想讓父母知道,他壞了規矩,看來,他背著父母做不該做的事,已經成了習慣。參孫在好吃的東西麵前,一點兒都不打算控製自己的口腹之欲,想吃就吃。他是個很執著的人,想做的事,一定去做,孤注一擲。

再過些日子,他父親又為了他的婚事下去見那個亭拿女子,他三番五次去女方家商量這事,我猜是因為雙方家庭的習俗差太多,細節談不攏。非利士人的婚禮肯定要喝酒狂歡,參孫是拿細耳人,應該滴酒不沾,這可怎麽辦才好呢?誰跟誰妥協呢?男方家庭是拜耶和華的,女方家庭是拜偶像的,兩個人在婚禮上要拜誰呢?看來,這個婚禮怎麽辦,男女雙方的家長達不成一致的意見。所以,參孫的父母似乎根本就沒參加他的婚禮,隻有“參孫在那裏擺設筵宴”,如果他的父母在場,也許可以提醒參孫不必故意刁難賓客。參孫做出了所有的讓步,放棄了他作為拿細耳人應該守住的規矩,選擇按照非利士人結婚的規矩,在女方家辦喜事。很可能他的心上人把他說過撕裂獅子的話傳給族人了,非利士人對這個女婿又好奇,又害怕,他一到女方家,“就請了三十個人陪伴他。”對參孫的防範做足了。再說了,這麽多壯丁來吃喝七天的筵宴,參孫的花費少不了啊!在眾人隨意吃喝的婚宴上,不一定眾人都喜樂,很可能會鬧出別扭事的。看來,在參孫的婚宴上,大家不是相談甚歡,而是唇槍舌劍,說著說著,參孫刁難賓客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裏衣,三十套衣裳;你們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訴我,你們就給我三十件裏衣,三十套衣裳。”參孫跟他們要的,不是普通衣裳,是裏外配套的,出席正式場合才穿的貴重禮服,大概每個人隻有一套。參孫是想靠打賭把辦婚禮的花費掙回來嗎?他肯定以為自己能賭贏,因為他的謎語不好猜,他給出的謎語是,“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

這參孫不僅是力量過人,還聰明過人,說出來的謎語難倒了眾賓客,“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憋到第七天,急了,氣急敗壞地對參孫的妻說,“你誆哄你丈夫,探出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免得我們用火燒你和你父家。你們請了我們來,是要奪我們所有的嗎?”受到威脅的參孫妻子,真應該把事情真相告訴自己的丈夫,讓丈夫保護她和她的父家,別人的丈夫可能沒有能力保護妻子和嶽父家,她的丈夫絕對有這個能力,而且她此時又是丈夫眼睛裏最重要的人。可悲的是,這個亭拿女子新婚伊始,就選擇不相信丈夫,不依靠丈夫,而是在隱瞞真相的情況下,用眼淚來操縱丈夫。她在丈夫麵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鬧了半天,參孫妻子雖然嫁給了他,心裏仍然把參孫的國和她自己的國分得清楚,認為兩個人不是一個國的。這樣兩個人要成為一家人,難度不是一般的大。在這一點上,參孫和他的新娘半斤八兩,他想都不想心上人為什麽問他這個問題,作為以色列人中的拿細耳人,他理論上應該知道,婚姻是“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神既然允許了兩個人結婚,就希望二人在愛中成為一體。表麵上看,參孫執著地娶了這個亭拿女子,可他並非愛她到了“離開父母,成為一體”的地步。參孫振振有詞地回答妻子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參孫沒能離開父母和妻子成為一體。婚姻中的兩個人,不能“成為一體”就無法互信,在隱瞞中互相利用操縱。多少婚姻毀在了不能“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上啊!兩個抱著自己的背景,不肯放手的人,作夫妻不容易啊!

“七日筵宴之內,她在丈夫麵前啼哭,到第七天逼著他,他才將謎語的意思告訴他妻,他妻就告訴本國的人。”參孫妻軟磨硬泡,終於逼參孫就範,把謎底漏出來了。這個愚昧的婦人,剛知道答案,轉身就去“告訴本國的人”,剛剛新婚啊,她就為了“本國人”的利益,出賣了自己的丈夫!

 

“到第七天,日頭未落以前,”從參孫妻那裏知道了謎底的非利士人,得意洋洋地對著參孫唱起來了,“有什麽比蜜還甜呢?有什麽比獅子還強呢?”參孫馬上就明白了,他新婚燕爾的妻子出賣了他,所以他氣憤地對城裏人說,“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現在,參孫用“母牛犢”來稱呼妻子,稱她是背叛自己的小牲畜。那個他一見傾心,不顧父母反對,不惜壞了作拿細耳人規矩,終於娶到手的寶貝女人,在他嘴裏成了“母牛犢”,地位一落千丈。

參孫賭輸了,要給對方“三十套裏衣,三十套衣裳。”他可沒這麽多衣裳可以給出去,就在這個困境中,“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在憤怒中殺了三十個非利士人,奪了人家的衣服還賭債,根本想不到神是借著他的暴行,打破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和平共處,互聯聯姻的關係。殺完了人,還完了債的參孫,還沒想好怎麽對待新婚之妻,盛怒之下,連妻子的麵都不肯再見,“就上父家去了。”他還是離不開父母啊!參孫的嶽父見參孫頭也不回地走了,也不肯敞開家門,暫時保護女兒,而是接著讓女兒轉嫁“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好像也沒問問他女兒是想等著跟參孫和好,還是想再嫁他人。

“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農夫們忙碌起來了,不是農夫的參孫沒事幹,他想他的老婆了,打算和好,可能也打算順便給嶽父家幫個農忙。就帶著一隻山羊羔當禮物,去嶽父家,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原來,他還不知道,當初他任性丟下老婆跑回父家,連個說法都沒有,老婆已經歸別人了。他的嶽父知道自家理虧,趕快解釋並提出補償方案,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這位嶽父大人,如此隨隨便便安排兩位漂亮女兒的婚姻,給他當女兒的人,真是不幸啊!他還一廂情願地以為參孫“極其恨”老婆,不會再要她,為了收拾殘局,自作主張地讓參孫的老婆改嫁。可是,參孫不是他想的那樣,參孫沒打算和老婆離婚,他打算原諒老婆。當參孫發現老婆另嫁時,他怒火攻心,他沒打算娶更美麗的小姨子作替代品,也沒直接報複老婆和嶽父家,似乎他並不十分恨那位讓他一見鍾情,作了他老婆的亭拿女子。他打算直接報複那些威脅他老婆,利用他老婆套他謎底的非利士人,他覺得這樣做更理所當然,他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

接下來,我們知道,“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尾巴中間。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參孫放火燒毀的不止是一個季節的農作物,還有多年培育的橄欖園,給非利士人造成了巨大損失。參孫一怒之下如此報複非利士人,不會想到,是神在借著他複仇的怒火,向非利士人報他們欺壓以色列百姓,引誘百姓拜偶像的罪。如果神不介入,參孫不可能短時間內,“捉了三百隻狐狸”,狐狸不是群居的動物,很難湊齊三百隻的。

損失慘重的非利士人,發現是參孫放狐狸引火,把他們的農作物和橄欖園燒個淨光,氣急敗壞,一時找不到參孫算賬,竟然用火燒了參孫的前妻和前嶽父。這位可憐的亭拿女子,最終還是連累了她一心想保護的父親,而她再嫁的丈夫,也沒出頭替她說話,救她於危難。她因為害怕自己和父親被族人燒死,出賣了可以保護她的丈夫參孫,最後,她和她的父親,還是沒能逃出被族人燒死的下場。參孫知道她的悲慘遭遇後,理解了她受到的威脅是多麽地真實,明白了拜偶像的非利士人什麽事都幹得出,他決定給前妻和前嶽父報仇。他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參孫這個力大無窮的勇士,單槍匹馬地大規模擊殺非利士人,殺了人還不過癮,“連腿帶腰都砍斷了。”望著屍橫遍野的殘酷場麵,他知道自己沒辦法繼續過平常日子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他躲起來了。神借著參孫複仇的行動,再次狠狠地打擊了非利士人。

參孫這個神撿選的以色列士師,原本打算給非利士人當女婿,把雙方關係搞成親密無間。可從他娶妻的婚宴開始,就跟非利士人產生矛盾,進入一個彼此報複,仇恨加深的惡性循環。他們雙方都不知道,是神的手介入,讓他們之間沒辦法和平共處,無法聯姻。他們之間的衝突,從參孫夫妻的彼此不信任,引發出算計,仇恨,毀壞,殺戮,最後上升成兩族之間的戰爭一觸即發。非利士人聚集來到猶大地盤上安營,下決心對付參孫。猶大人看到非利士人氣勢洶洶地來了,心驚膽顫地問他們為何來,因為猶大人已經老老實實地服在非利士人的手下了,還能怎樣呢?非利士人並不想把降服在自己手下的猶大人怎麽樣,他們隻想抓參孫。由此可見,整個以色列人中,隻有參孫這一個人和非利士人有仇,而且這個參孫原本是想老老實實地當非利士人的女婿,平安度日的。整個以色列民族,已經在迦南外邦人拜偶像的習俗中,成了溫水中煮的青蛙,不知道水溫會繼續漲,最終會被煮熟了,以色列人真的快被外邦人同化了!

他們中的猶大人聚集了三千個,跑到參孫的藏身處,不是為了在參孫的領導下,擊敗非利士人,而是要捆綁參孫,將他交在非利士人手中。這些人大言不慚地對參孫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無奈地求他們,“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以色列人總算答應了士師的這個要求,說,“我們斷不殺你,隻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就這樣,以色列人的最後一位士師,被以色列人自己“用兩條新繩捆綁”,押解著走向非利士人安營的利希。非利士人看見以色列人自己把參孫抓了送上門來,樂壞了,喧嚷著迎上前來,準備從以色列人手中接過參孫。就在這個時候,“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就從他手上脫落下來。他見一塊未幹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參孫一個人怎麽能用一塊驢腮骨殺死千人呢?如果不是神的靈感動他,賜他神來之力,他絕對不可能橫掃千人。參孫一個人殺了那麽多非利士人,主要原因是為了保自己的性命,加上向非利士人報殺妻之仇,一解心頭之恨,他並沒想到要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之手,帶領以色列人專心敬拜神。可是,神又一次借著參孫的保命複仇之舉,猛推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欺壓的曆史進程。

殺人如麻的參孫,把非利士人都收拾幹淨後,詩興大發,作詩給自己唱讚歌,他唱到,“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他還真夠暈的,以為憑他自己的薄力可以殺人成堆,一個人殺一千人。這位參孫,出生前就有神的呼召,出生後有聖靈賜給他能力,讓他做出極不尋常的事,可是,他的靈命不是一般的幼稚啊!一個人的屬靈恩賜和這人的屬靈成熟程度,完全可能不成比例。

在非利士人成堆的屍首麵前,敞開嗓子讚美自己的參孫,唱夠了,瀟灑地“把那腮骨從手裏拋出去了。”還給那個地方起名叫驢腮骨山,琢磨著他自己的壯舉可以成傳說。

參孫的得意勁兒還沒過去,就“甚覺口渴”,我想,這個口渴不是一般的口渴,他殺了那麽多人,消耗了多少體力啊!如果不是神的恩典,他早就累死了,因為他做的事情早就超過了人的極限。在他完全忘記把榮耀歸給神,讚美感謝神的時候,神讓他體驗到了瀕死的感覺,他在生命悠關的緊急關頭,在人的盡頭,終於開口求告耶和華說,“你既借著仆人的手施行這麽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他雖然承認自己是神的“仆人”,承認神借著他“施行這麽大的拯救”,但他一句都沒對神讚美感恩。他隻是不想渴死,不想給非利士人機會羞辱他,他還自認為,神如果任憑他渴死,有點兒不合算。不管參孫的禱告是不是自我中心,神的心意和計劃從不改變,祂還要繼續使用參孫,參孫的故事還不能完。所以,“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捧著清涼的泉水喝了個痛快,馬上“精神複原”。累得快死了的參孫,光喝水就能“精神複原”,顯然是神的特殊恩典臨到他了,所以他給那眼清泉起名為呼求者之泉。隻有神能真正地解決人生命中的致命之渴,隻要人到祂麵前呼求。

參孫當著三千個猶大人的麵,單挑一千個非利士人,把他們殺個精光。這三千個猶大人不僅沒出手幫忙,連口水都沒遞給參孫喝,肯定也沒給他吃的。神也用不著他們幫什麽忙,他們看都看呆了。等參孫殺夠了人,唱夠了歌,精神煥發地凱旋著走向他們時,他們終於知道了神賜給他們的士師是何等樣的英雄了吧!接下來,經上說,“當非利士人轄製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在參孫作士師的二十年裏,非利士人雖然還轄製以色列人,畢竟懾於參孫的威力,不敢輕舉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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