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的最後11章,主要是說摩西帶領新一代的以色列人,為進迦南做準備。他們把營帳紮在摩押平原,約旦河東,與迦南地的耶利哥城隔河相望。我2011年去以色列的時候,到了這段河水的西岸,也是傳說中施洗約翰為主耶穌受洗的地方。我還脫鞋下水體驗了一下,當時,天氣微涼,水很冷。以色列的導遊告訴我們,往東看,可以看到摩押平原,看到摩西離世前爬上的山。現在回想一下,我向東眺望時,是和當年的以色列民隔著時空對望啊!他們當時的地理位置很值得留意,因為摩西在這幾章裏提了七次。摩西提醒百姓,如果再次上路,就要西渡約旦河,進入迦南了。以色列百姓在曠野四十年間,無數次拔營上路,最盼望的就是這次吧!
第26章上來提到,“瘟疫以後,耶和華曉諭摩西和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說:‘你們要將以色列全會眾,... 計算總數。’” 這第二次的統計人口,“以色列人中被數的,共有六十萬零一千七百三十名。” 比第一次人口統計,人數少了一千八百二十位。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人口幾乎零增長,不是因為生育率低,是因為平均壽命短。第一次被數點的人,除了迦勒和約書亞,都被神懲罰,倒斃在曠野了。不信和悖逆會帶來可怕的後果,神的旨意不容挑戰。第一次數點人數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統計能夠當兵打仗的男丁,第二次數點人數,不僅僅為了征戰迦南,還為了進入迦南定居時的產業劃分。神曉諭摩西說,”你要按著人名的數目,將地分給這些人為業。... 要照被數的人數,把產業分給各人。”
利未人是單獨數算的,“他們本來沒有數在以色列人中,因為在以色列人中,沒有分給他們產業。” 他們已經被神分別出來,專心侍奉祂。這些沒有產業的利未人,養生不成問題,神特殊照顧他們,神規定其他支派的十一奉獻,不僅用於會幕敬拜所需花費,還要用來供養利未人。這第二次統計,“利未人中,凡一個月以外被數的男丁,共有二萬三千。” 比第一次統計多了一千人。
每次讀到聖經的這一章時,都有一帶而過的衝動。對數點各個支派的細枝末節,很難看進去,但是從這些細枝末節,具體數字上,可以看出神對百姓全麵的掌管眷顧。把曆史進程的大方向,大局麵控製在手的全能神,並不忽略任何細小環節,更不忽視任何一個祂造的人。要神親自給他們掌權的國家,民族,個人都是蒙了大福的。
當時的以色列人就是這樣的民族,神親自治理他們,是他們的最高權威。每當有不尋常的訴訟發生,案子難斷時,摩西就將案例提交到神的麵前,由神裁決,神的決定就成為以後裁決同類案例的參照。在民數記第27章就有這麽一宗難斷的案子,說的是瑪拿西支派西羅非哈有五個女兒,但沒有兒子繼承產業。這五姐妹請求摩西,允許她們繼承父親的財產權,給她們的父親在族譜上留名。這個要求很超前,在那時的文化中,是不可能的事。摩西聽了這五姐妹的大膽要求,沒一口否決,他謙卑地“將她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麵前”。神悅納了五姐妹在信心中的要求,指示摩西說,”西羅非哈的女兒說的有理,你定要在她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她們為業,要將她們父親的產業歸給她們。... 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神對兒子和女兒的祝福之心是一樣的,雖然在這以前,女兒在父家沒有繼承權,但出嫁後,她們的繼承權在婆家隨著丈夫得到保障。那些終身不嫁的女孩們,他們的父兄有責任照顧她們一輩子。神把財產上的事交給男人打理,是對女人的特殊照顧,因為女人有生兒育女的特殊任務,神不舍得她們多操心了。現在神允許摩西修改律例,重點不是為了女兒們的繼承權,或者說讓男女平等,在神的安排下,男女一直是地位平等的,隻不過各司其職罷了。神最關心的是沒有兒子的人,他們的名字不能“從他族中除掉”,防止別人不尊重沒有兒子的人,也鼓勵沒有兒子的人積極向上地生活,因為這些人可以把一生辛勞的成果傳給至愛的女兒。生兒育女是神的決定,神不允許人們在這件事情上歧視他人。神也周到地安排西羅非哈的女兒們,隻能嫁“同宗支派的人,... 凡在以色列支派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 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 神要百姓們明白,他們的產業是神嚴格規劃好的。
在第27章的後半部分,神告訴摩西,他離世的日子近了。摩西安靜順服,隻對神傾訴了一個牽掛,“願耶和華萬人之靈的神,立一個人治理會眾,... 免得耶和華的會眾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 像主耶穌一樣,摩西看到”會眾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因為這些會眾經常不信靠天父,經常感覺不到天父是他們的牧者。摩西希望父神給百姓派一個看得見的人做領袖,幫助百姓認識天父的旨意,順從天父的旨意。神撿選了“心中有聖靈的”約書亞,指示摩西在祭司和全會眾麵前,按手在約書亞頭上,使他做摩西的繼承人。按手禮說明了一點,摩西和約書亞的領袖地位是神立的,他們必須,也隻能按照神的心意,做神的工作。新舊領袖交替,為的是一脈相承地完成神的計劃。我們也應該主動培養造就下一代人,在恰當的時候,把職責交給他們。
民數記接下來,用三章的篇幅,強調以色列人宗教祭禮的核心精神。老的一代過去了,新的一代起來了;摩西既將離世,約書亞快要接班;曠野漂流的日子就要結束了,定居迦南的生活馬上要開始。世代,領袖和環境都要變了,但是,變不了的是人的罪性,更不會改變的,是神的慈愛恩典和祂的救贖計劃,以及罪人得以親近神的方式。以色列人莊重嚴肅的宗教生活,時時提醒著他們,他們自身是汙穢的,神是聖潔的,隻能靠獻上合神心意的祭,才得以親近神。所以,非常有必要在這個時候,把獻祭,守節,許願所涉及的規矩,重新跟既將在約書亞帶領下,挺進迦南的新一代以色列人交代清楚。因為在這之前對獻祭,節期做過比較詳細的介紹,這裏不再多說。
許願這件事情沒講過,就說說許願吧。許願是一件嚴肅的事,不可輕意許願。但律法網開一麵,對輕率許願的未婚女子和已婚婦女,不深加追究,特別指示,對她們所許之願負最終責任的,分別是她們的父親和丈夫。神不僅是在體諒女性的軟弱,更是鼓勵她們在家時順服父親,出嫁後順服丈夫。中國文化中對女性要求的“三從”,是“從父,從夫,從子”,其中的“兩從”是合神心意的。神要求為父者,用心善待女兒,了解她們,知道她們在神麵前許過什麽願,這些願望肯定是女兒心底的事,然後為父者要為女兒負責。對為夫者,神要求他們也應如此對待自己的妻子。但是,有多少為父,為夫的人,是按照神的心意對待女兒和妻子的呢? 又有多少為父,為夫者,輕看女兒,藐視妻子呢?另一方麵,神要男兒在神麵前有擔當,一言九鼎,一諾千金,神對他們說,“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神如此岢求男人們,是指望他們按照神的心意許願,這樣的願望,神會幫助他們守望成全的。反過來,如果他們許下不討神喜悅的願望,難道不該自食苦果嗎?神特別提出來,“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就是她約束自己的話,都要為定。” 看上去,神對這個弱勢群體有些苛求,但是神提到過,祂自己是給寡婦做丈夫的那一位,當然這個弱勢群體更應該謹慎小心,不可輕易得罪給她們作丈夫的那一位。
民數記的第31章,記載了以色列人報複米甸人之戰。米甸人聽從了假先知巴蘭的建議,用女子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得罪了神。神用瘟疫擊殺了兩萬四千個以色列人,現在要用以色列人作祂複仇之劍,懲罰米甸人。神吩咐摩西說,“要從你們中間叫人帶兵器出去攻擊米甸,好在米甸人身上為耶和華報仇。” 摩西派出了一萬二千以色列精兵,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領隊,看來曠野三代都成長起來了。非尼哈走在隊伍前邊,手裏的兵器是“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 這種兵器可是最具殺傷了的,也最有保護力的,因為它代表神的同在,無堅不摧,不可抵擋。以色列和米甸之間的這場戰役,是他們征服迦南的預演。以色列兵殺了米甸所有男丁,包括五個米甸王,以及假先知巴蘭,燒毀了米甸的城寨。當以色列兵帶著米甸的婦儒及財貨來到摩西麵前時,摩西照著神的吩咐,命令他們殺了婦人和男孩,隻存留未嫁女子們的性命。以色列人這麽做,不是自己的選擇,是神的決定。如果以色列人自己選擇這麽做,那麽他們就是殘暴不仁之師,和任何人沒什麽兩樣。但因為是神命令他們這樣對待敵人,那他們就是正義之師,替天行道。而且他們在這場戰役中,沒損一兵一將。
神的決定,都是對的,不容置疑。對神的決定有異議的人,都假定被殺的人裏有無辜受死的。其實大可不必這麽想,這個世界上沒有無辜之人,人人都是該死的罪人,而且米甸人已經惡貫滿盈了,到了神向他們索命的時候。我們不該對神令這可怕的事發生在米甸人身上心存不滿,而是要對這些事還沒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心存感恩。如果我們知道自己的罪惡有多大,我們會問,為什麽我還活著?為什麽我此刻還沒下地獄?知罪的人更該渴望的是神的憐憫,感謝神讓耶穌基督為我們成就的救贖之恩。那些一味抗議神懲罰罪人的人,是自害之人,在自以為義中走向神永遠的懲罰。
打敗米甸人,奪了他們的財貨,搶了他們的處女們後,以色列人普遍富了些,有些適齡青年可能也得了老婆,成了家。這時,民數記第32章告訴我們,流便的子孫,迦得的子孫以及瑪拿西半個支派,看上了約旦河東的地,想把家安在這裏。但他們心裏明白,這約旦河東非迦南美地,不包括在神應許之地的界內,所以他們隻請求摩西允許他們造城,把家眷先安放在約旦河東,他們這些能打仗的人,“自己要帶兵器,行在以色列人的前頭,好把他們領到他們的地方;... 在耶和華麵前過去打仗。” 摩西見他們保證會和眾人過河打仗,又說的情辭懇切,就答應了他們的要求。這兩個半支派的人,也遵守了諾言,過河參加了征服迦南的戰役後,才回到河東的家。然而,曆史告訴我們,這些急急忙忙把家安在河東的支派,沒有耐心等待把家安在迦南的人們,一直沒能專心地跟隨神,他們的土地也是最早被敵人占了的,他們最終還是為了自己的選擇付上了代價的!我們會不會滿足於次好之物,不肯等候神為我們安排的最好禮物呢?
民數記第33章記載了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的行程,在第二節說,“摩西遵著耶和華的吩咐,記載他們所行的路程。” 再次肯定了摩西是五經的作者。除了記載行程,摩西轉述神對以色列人的命令,“你們過約旦河進迦南地的時候,就要從你們麵前趕出那裏所有的居民,毀滅他們一切鑿成的石像,和他們一切鑄成的偶像,又拆毀他們一切的丘壇。你們要奪那地,住在其中,因我把那地賜給你們為業。... 倘若你們不趕出那地的居民,所容留的居民,就必作你們眼中的刺,肋下的荊棘,也必在你們所住的地方擾害你們。而且我素常有意怎樣待他們,也必照樣待你們。” 神說的這麽嚴厲了,以色列人後來還是沒徹底消滅迦南人,給自己招來了災難連連。
民數記第34章,是神親自給迦南劃界定疆,提醒以色列人要征服迦南全地,然後分地而居。神還細心周到地給他們指派了劃分土地的監督,保證各支派都有代表出來分土地。分過地的人大概更明白這個職務很重要,難怪神要親自挑人出來上任。
民數記的第35章說的是神吩咐給利未人預備48座城邑,這48座城散布迦南全地,使利未人可以在以色列全地做服侍和教導的工作。這些城裏麵,有六座要劃為逃城,也是散布全地的,給失手殺人的人當暫時的避難所。故意殺人的人是不可以到逃城裏來避難的,故意殺人者須償命。過失殺人者才可以進去躲避,因為苦主的家人很難原諒殺人者,讓過失殺人者進逃城躲開苦主家,是個權宜之計。如果這過失殺人者,在逃跑的路上被苦主家人追上,他也隻好以命抵命了。正如失手殺人的人,隻有進了逃城才安全。我們這些犯罪卻並非無辜的人,除了相信基督耶穌,別無拯救。逃城不一定近,逃命的人未必能有機會逃進去;付上了救贖代價,賜給人救恩的主耶穌卻總是貼近人心,因為我們從來都不會主動逃向祂,是祂主動來尋找我們失喪的心靈。祂不想讓我們的尋仇者得逞,我們的尋仇者是魔鬼撒旦,它派死亡一路追殺我們,我們隻有躲避在基督裏,才會安全。
民數記的最後一章是有關完善女子繼承權的,解決了女兒承受地業引起的問題,顯示了律法在神親自治理的以色列,隨著實際情況的需求,逐步發展的過程。他們不管遇到什麽困難問題,神都會提供最好的解決方案。因為神說,“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