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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34:猶大與她瑪

(2017-06-14 17:27:09) 下一個

創世記的37章說的是雅各家的悲劇,約瑟被賣,38章說的是他家的醜聞,兒媳她瑪借公公猶大生子。這三十八章不僅沒提到“神”或“上帝”的字眼,連雅各的名字也沒出現。神是無所不在的,但猶大未必時時想到祂。老爹為了約瑟日日哀慟,他也不喜歡去想。也許是心裏受了點良心遣責,也許是不願意天天麵對傷心的老父,更可能是他實在不想和兄弟們混日子了,他選擇出外謀生,“離開他兄弟”,到迦南人那裏討生活。

人犯了罪,第一反應就是瞞著,他瞞過了老爹,躲過了立時的懲罰。可這良心的煎熬還是閃不開,讓他在家裏處處別扭。他打算離家遠遠的,把自己犯的罪徹底忘掉,以為這樣他就能過舒心日子了。他不肯在神麵前認罪,不肯對老父坦白,求得原諒,他的罪惡感是甩不掉的。不僅如此,他的這種心態會讓他更容易落在罪的網羅裏。

猶大離開家後,雖說和一個叫希拉的迦南人成了朋友,落腳在人家,可他畢竟挺孤獨,良心的煎熬也沒放過他。在這種感覺不良好的情況下,切記別多事,不適合做決定,也操不起心。可這猶大不明智,他竟然撿這時候把自己的終身大事給操辦了,沒通知父母,沒擺宴席請兄弟,就把一個迦南人的女子娶了。他的上三代祖宗都不敢就近娶個迦南女子當老婆,因為迦南人拜假偶像成風,神不要他們娶迦南女子把拜偶像這一套帶進他們的家門。想必猶大知道他家的規矩,所以他娶迦南女子當老婆就沒通知他父家的人。再從後來他幹的醜事看,他看上了女人就迫不及待,理智不起來,他有這毛病!也許他指望借娶妻生子一事讓他撇開孤獨感,淹沒罪惡感,如果是這樣,他就想得太美了點!

猶大和老婆一口氣兒生了仨兒子,生命的到來是神的恩典,這沒什麽可懷疑的。可罪人們最善於糟蹋神的恩典,不按照神的心意教養孩子,不教孩子敬拜真神,就是糟蹋神的恩典,就是詛咒孩子。猶大和他的迦南老婆顯然沒教養好兒子們,他們的兩個大兒子成人後靈性極端敗壞。看看聖經是怎麽描述這哥倆的:

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她瑪。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

猶大對次子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 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

猶大的長子,她瑪的第一任丈夫是怎樣的惡人這裏沒細說,但他“惡”到了讓神擊殺的地步,不得好死。猶大的次子,她瑪的第二任,用她泄欲,卻不讓她得子,因為他想日後和明門正娶的女人生自己名下的孩子,讓哥哥無後,以便占長兄的產業。他這般欺負哥哥的寡妻她瑪,罪大惡極,神也出手取其性命,解決了這個不得好死的惡棍。

這兩個惡子在神眼裏是極“惡”之人,在猶大眼裏可未必有問題。連喪兩子的猶大對他兩個兒子的罪惡過犯視而不見,當然也不會檢討自己教子無方。他迷信地認為他家的不幸是她瑪招來的,她瑪是他家的喪門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拜偶像老婆的影響。為了保護他僅剩的幼子示拉,他打算趕走兒媳她瑪。

趕走兒媳婦不難,可是把這件欺負人的事做體麵了有難度。兒媳她瑪雖說也是拜假神的外邦女子,可是嫁過來後沒讓他挑出錯來,所以長子死後,他原本打算留她在家裏,讓她和老二生個孩子,一方麵讓老大有後,另一方麵使她瑪有靠,在這個家裏可以過下去。至於老二讓她得了孩子後,還可以再正式娶妻生子。她瑪就守著孩子過了,看上去她守得住,所以她順從了公公婆婆的安排。可誰會想到這健健康康的老二跟她瑪同房了沒幾天,竟莫名其妙地死了呢!這兒媳婦是留不得了,可恨她自己還賴著不肯走,等什麽呢?

猶大不管她想不想走,他要把她騙走,他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裏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 她瑪也真聽話,乖乖地回她父親家守寡去了。她一直守到示拉長大,也不見公公叫她回去。搞不好,她公公一家從她回娘家後就沒理過她。

猶大和他老婆喪了兩個兒子後的日子也不會好過,打發走了她瑪後,不可能再惦記她。他老婆可能傷心過度,也早早地死了。死了老婆的猶大難過了一陣子後,打起了精神,就和他朋友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裏。

不知道什麽人跟她瑪通風報信,她知道了公公的行蹤。沒準兒她父家周圍的人都知道她想回公婆家,為先夫生子留後。這個不難知道的,她年紀輕輕的留在娘家不肯再嫁,拒絕提親,總得有個理由吧!迦南人又不興守節操什麽的,再嫁才算合理。

她瑪在夫家呆了些年日,對夫家人也多少了解,她很可能知道猶大有召妓的前科。她這回不打算當老實受氣的小媳婦兒了,她把自己打扮成妓女,坐在路邊等著她公公。還真讓她料準了,她公公一看見妓女就上來了,“來吧!讓我與你同寢。” 這老人家連妓女長啥樣都顧不上看了。她瑪知道他已經暈了頭了,趁機要求留下他的印,他的帶子和他手裏的杖充當頭,答應他以後牽隻山羊羔當嫖資來交換。古往今來的嫖客有幾個嫖過後把銀行卡,銀行帳號,支票本都留下的?這猶大就是一個。大概那個年頭的妓女本分,嫖客善良,難得!

這假扮的妓女她瑪才不在乎嫖資呢,她要的是能從猶大那裏借種生子,她死活要留下這家人的後代,鐵了心要留在這家當家人。她這是為那般呢?她瑪嫁到這家後,夫惡弟凶,公公雖說口頭上敬拜神,做起事來不見得存敬畏之心,她還真看不上這家的男人們,特別是他們一家給了她很多傷害,她怎麽可能喜歡這家裏的人?她不待見這家人,但她極其看重這家的神,她相信神對這家人有獨特的恩典,她要留在這家享受神的祝福。對她來說,神的恩典與祝福大過她受過的苦難與羞辱,所以她不想再嫁他人,不想離開這家。她想為這家留後代是一個可敬的心願,是她對神的信心的表達,她相信神要祝福她的後代。聖經上沒說她的信心從何而來,她對神的認識是否全部來自這罪惡累累的家庭,但我們可以相信,神自己賜給了她這份信心,神把救恩的大門向這個外邦弱女子敞開了,盡管這弱女子是個罪人,用可恥的計謀向公公借種。猶大的老婆孩子們,包括他本人都沒有這般看重神和祂的恩典,這個嫁進來的外邦小女子極其看重。這讓我想到了雅各抓神的祝福,他們都用了計,都犯了罪,也都受了罰,但神悅納了他們,因為神早已定意悅納。

真可謂中獎了!她瑪居然一舉懷孕,而且事後發現還是雙胞胎,神賜下了恩典!她瑪迅速離開公公後,安靜地穿回寡婦衣裳,呆在父家寡居。猶大想拿山羊羔換回自己的貴重物品,沒找到那個“妓女”。

過了三個月,猶大聽說寡居的兒婦懷了孕,而且是行了淫,氣憤地說,“拉出她來,把她燒了!” 到底誰該被燒啊?嫖客從來都硬裝正經人,還裝得挺像回事。被拉出來的她瑪,打發人帶著東西去見她的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 她瑪的問題,和猶大兄弟問父親雅各的問題如出一轍,“請你認一認,這...都是誰的?” 兩次都是明知故問,讓猶大想到他以前犯的罪,現在作的孽,特別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她瑪亮出了代表他身家名譽的把柄,他無處躲避了,所以他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

猶大說她瑪比自己“義”,聖經裏的“義”從來都是指人對神的“信”。她瑪因為相信神要祝福這家人,定意要在這家有一席之地,為這家生育後代。猶大明白了她瑪的心意,痛悔自己沒把她給自己的小兒子,逼她出下策,從自己懷孕。不僅僅猶大明白了她瑪的心意,神記念她瑪,她從猶大所生的兒子法勒斯蒙撿選成了彌賽亞的肉身直係祖先,她的名字得以列在主耶穌的家譜上,占有一席之地。她是第一個列在這家譜上的女人,神借著她的信不但挽回了猶大和以色列全家,而且從她的後裔得了真正的君王——女人的後裔,主耶穌基督,挽救世人的。她瑪的故事提醒後人,神出於恩典撿選人,而要接受神的恩典,人必須兩手空空,承認自己一無所有,願意把神當作自己的一切。她瑪或許當年已經領悟此理,因為她一切的權利都被夫家剝奪,所以她自甘卑微,讓神使用。

猶大也卑微下來了,因為他承認他連卑微的她瑪都不如。他當時就認罪悔改,公開承擔所有的責任,承認了她瑪的孩子為他的親兒子,這是他一生的轉折點。我們以後會看到他生命的翻轉。神以恩典遮蓋了他的過犯,撿選猶大一族成為彌賽亞的直係。

當然,猶大和她瑪也要忍受犯罪帶來的磨難,經上說,“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 她瑪不可能再嫁,她也不想。猶大似乎再也沒娶,因為他再無其他子嗣,他大概也不敢再嫖了,希望他徹底治愈這毛病。他們都不會在世上有親密無間的關係了,他們做為父母共同養育兒子,但他們不是夫妻。他們的家庭關係也複雜,一定會有挑戰的。願他們在孤獨寂寞時仰望神,在教養三個同父異母的兒子時依靠神。隻有神幫得了他們,還讓萬事互相效力,造就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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