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見的風

寵辱不驚,看庭前花開花落;去留無意,望天上雲卷雲舒。
正文

內觀一生活的藝術(四)

(2014-04-18 10:20:00) 下一個
第一章 探索

我們每個人都在追求安詳與和諧,因為這些正是我們生命中所缺乏的東西。人人都希望快樂樂,而且把快樂視為我們的權利。然而快樂這個目標,是我們努力爭取,卻鮮少獲得的。任何人都曾經經曆過生命中的不如意-——激動、煩躁、不和諧、痛苦。即使眼前這一刻,並沒有什麽不如意,但我們都記得,那睦不如意的事曾經如何折磨過我們,也可以預見,會有再發生的時候。最後,每個人都得麵對死亡的痛苦。

我們不會將自己的不快樂隻局限在自己的身上;反而不斷地將自己的痛苦傾倒在他人的身上。一個不快樂的人,會使得他的周遭,充滿焦慮不安的氣氛,任何人進到那個環境中,也會感到激動和不快樂。就這樣,個人的緊張不安,匯集成整個社會的緊張不安。

處處不如意,這就是生命的根本問題:不想要的一再發生,想到的卻渺不可得。而我們對這種種缺憾的形成和前因,卻又一無所知。正如我們對自己從哪裏來、往何處去,也茫然無知一樣。

二千五百年前,在印度北部,有一個人決心探究這個問題,以了解人類的痛苦。經過多年的探索,在嚐試了多種的途徑之後,他發現一種方法,可以洞見自身的實相,並體驗到前苦中解脫的大自在。在達到解脫自在、遠離憂悲苦惱的最高目標之後,他奉獻自己,終其一生幫助人們依他所發現的方法修習,以走上解脫之道。

這個人——悉達多·喬答摩(Siddhattha Gota-ma),人們所尊稱的“佛陀”,也就是“覺者”, ——一個覺悟的人,就像所有偉大的導師一樣,他也成為傳說中的主角。盡管人們在故事中對於他的事跡、或是不可思議的神通,有多麽出神入化的描述,但是這些故事都有一個共通之處,那就是佛陀從來沒有自稱是神,或是得到神的啟示。他的所有特質,都是人類本質發揮盡善盡美、超凡入聖的結果。在此,隻要我們能照著佛陀的方法去實踐,任何人都有可以達到同樣的成就。

佛陀並不教導教派、哲學、或是信仰的體係。他稱他的教導為“法”(Dhamma),也就是“法則”,自然的法則。他對於教條或空談毫無興趣,而是針對普遍性的問題,提出放諸四海皆準、實際可行的解決之道。他曾說:

我一向所教導的,就是苦和苦的止息。(注一)

佛陀不談任何與離苦無關的話題。

佛陀強調,他所教導的,不是他的創造發明,也不是經由神跡顯現的。他所教導的隻是真理、實相,是經由自身的努力而發現的。在他之前有許多人發現過這真理;在他之後也會有許多人發現。他聲明真理不是他個人所專有的。

他也不要我們因為別人信仰他,或是因為他的教導看來十分合理,就肯定他的教導具有權威性。相反地,他曾說,對沒有親身經驗的事要存疑,並且加以檢驗,這才恰當,他說:

不要隻是因為有人這麽說,或是傳統如上,或是約定俗成,或是經典記載就輕易相信。不要隻透過演繹或推論、或是隻看表象、或是因為某種偏見、或因某種見解值得稱許、或是因為你的老師這麽說,就輕易接受。隻有當你自己直接了知:“這些做法是不好的、引人非議的、智者不取的;若是照著去做就會導致傷害及痛苦”時,就應當舍棄。而隻有當你自己直接了知:“這些做法是好的、無可非議的、智者讚許的;若是照著去做就會帶來幸福快樂”時,就應當接受並實踐。(注二)

個人對真理的親身體驗才是最佳憑據,不應該單憑信仰就接受任何東西,而應細察它是否合理、實際、有益。同樣地,我們也不能僅藉推理檢視的方式就在知性上完全接受某種教導。如果我們想從真理中獲益,就必須直接去體驗。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知識它是真實不虛的。佛陀一再強調,他隻教導他親證的真理。他也鼓勵眾生培養這種智慧,做自己的依靠:

你們每個人,應當以自己為島嶼,以自己為皈依,不以任何他物為皈依處;以真理為島嶼,以真理為皈依,不以任何他物為皈依處。(注三)

生命中唯一真正的皈依、唯一可以立足的根基、唯一能夠給我們適當的引導和保護的,就是真理、法、自然的法則,由自己親曆親證的真理。因此佛陀在教導中,一直都重視對真理的直接體驗。佛陀將其親身驗證的真理,盡可能解釋清楚,讓眾生能作為依據,各自努力以了悟真理。佛陀曾說:

我所教導的正法,並沒有對內、對外之分。我手中沒有任何保留。(注四)

佛陀並沒有對特定的少數人傳授秘法;相反地,他隻想用最淺顯易懂、最廣為接受的方法,來說明自然的法則讓更多的人從中獲益。

佛陀對於建立教派或以他為中心的個人崇拜,也同樣不感興趣。佛陀一再強調,傳法人的個性與法比較起來,實在是微不足道。佛陀隻想教導人們從痛苦煩惱中解脫,並不想將眾生變成盲從的信徒。佛陀曾對一個崇拜他的信徒說:

見到我這個終將腐朽的軀殼,對你有什麽好處呢?凡是見到法的人,就見到了我;凡是真正見到我的人,就見到了法。(注五)

無論這個人多麽神聖,對他的堅定信仰並不足以使我們解脫。缺少了對實相的直接體悟,就不可能解脫、得救。因此,真理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講述真理的人。我們崇敬教導真理的人,但是最能表達我們對他完敬的方法,就是自己努力去體悟真理。人們在佛陀即將入滅時,讚揚他的偉大,但佛陀說:

歌功頌德並不是對覺者恰當的讚揚方式,他不是表達敬意的好方法。若比丘、比丘尼、在家男女,能夠堅定不移、自始至終走在法在大道上,以正確的方式努力修持,才是對覺者至高無上的敬意。(注六)

佛陀所教導的是每個人都能夠遵循的正道。他稱此為“八聖道”,也就是由八相相互關聯的部分所構成的修持方法。這條道路之所以神聖,是在於任何走上這條正道的人,都一定會成為擁有高尚心靈的聖者,遠離痛苦煩惱。

這是一條洞察實相本質的大道、一要了悟真理的正道。為了要解決我們的問題,我們必須能如實地觀察。我們必須學會認清表麵的、顯而易見的實相,並且穿透表層,覺察較細微的實相,再進一步了解最終的實相,最後終能體證到自我痛苦中解脫的真理。無論我們如何稱呼這個解脫的真理。無論我們如何稱呼這個解脫的真理——是涅槃(nibbana)、天堂或其他名稱——這都不重要;重要是的去親身體驗。

唯一能夠直接體驗真理的方法,就是向內觀照,觀察自己。有生以來,我們早已習慣向外看,我們總是對外在的人與事深感興趣,卻很少檢驗自己,檢驗我們的身心結構、我們的行為、自身的實相。因為,我們對自己始終一無所知。我們不了解無明(avijja)對我們造成多大的傷害;也不知道,我們一直都被自己內在未覺知的力量所奴役。

要領悟真理,必須將這內在的黑暗驅走。我們必須洞察自身的本質,才能了解存在的本質。因為,佛陀所指出的,是一條向內觀照、自我覺察的道路。佛陀曾說:

就在這具有心識的六尺之軀,揭示了宇宙、宇宙的生起、寂滅、以及走向寂滅之道。(注七)

整個宇宙及其運作的自然法則,都必須在我們自身體驗。也唯有在自身內部,才能體驗。

這條正道也是一條清淨之道。我們探究內在的真理,不是出於知性的好奇,而是為了一個明確的目標。透過對自身的觀察,我們第一次覺察到那些受製約的習性反應、那些遮蔽了我們的心眼、隱藏了實相、製造痛苦的種種偏見。我們看清累積在內、令我們一直焦躁不安、痛苦煩惱的緊張壓力;而且我們也體認到,它們是可以去除的。漸漸地,我們學會如何讓他們分解消融,而我們的心就變得清淨、祥和、快樂。

這條正道是一個需要持續不斷認真修持的過程。突如其來的進展可能會發生,但那是努力不懈的結果。我們必須要按部就班地練習;然而,每向前邁進一步,其利益都是立刻可見的。我們並不是心存企盼地走上這條道路,寄望累積一些隻有來世才可享用的福德;或是渴望死後能進到人們所想像的天堂。修持的益處應該是具體、清晰、有助於己、而且可以在當下體驗的。

最重要的是,這種教導必須靠實修。僅僅對佛陀或者他的教導充滿信心,是不能夠幫助我們從痛苦中解脫的,對這條正道隻有知性上的了解,也同樣無濟於事。隻有當信心與知性上的了解,能激勵我們開始步上實修之路時,它們才有意義。唯有實修佛陀的教導,才會有具體的結果,才能改善我們的生活。佛陀曾說:

有人也許能背誦許多經文,但是如果他不去實踐那些教導,這樣一個人隻說不做的人,就好像一個牧童,隻是去數別人養了幾頭牛一樣:他無法享受到追尋真理的回饋。

有人也許隻記得經文中的隻字片語,但是如果他過著如法的生活,從起點至終點,他都在正道上步步前進,那麽他就能享受到追尋真理的回饋。(注八)

這條正道一定要去實踐,佛陀的教導一定要去落實,否則就隻是一種毫無意義的表麵功夫。

要實修佛陀的教導,並不是非得稱自己為佛教徒不可。稱呼無關緊要。痛苦人人皆有,沒並沒有什麽不同;因此,痛苦的有效解藥,必能夠適用於每一個人。這個實踐的方法,也不是僅限於遠離紅塵、歸隱山林的修行人。誠然,要讓自己專心一意地學會如何去練習,是需要投注一段時間;但是一旦學會了這個方法,就一定要將其運用在日常生活當中。一個為了追尋正道而出家、卸下俗世責任的人,有機會更精進地修持、更深入地徹底了解這教導,因而可以有較快的進展。相對地,一個過著世俗的人,周旋於眾多的責任之間,隻能夠以有限有的時間來練習,但是無論是出家或在家,我們一定要懂得運用正法。

隻有實際被運用的正法,才有效用。如果這真是一條從痛苦走向安樂的道路,那麽隨著我們不斷精進練習,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該會變得愈來愈快樂、和諧、對自己無所求。同時,我們和他人的關係,應該會變得愈來愈安詳和諧。我們不僅不會增加社會的不安,反而應該能夠產生正麵的作用,促進眾人的快樂和福祉。要步上解脫之道,我們必須過正法的生活,過真理、清淨的生活。這才是實踐佛陀教導的最佳方法。當正法被正確地實踐時,它就是生活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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