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點體會是, 詩是讀的,誦的, 不是看的。 能不能讀(有聲地讀), 好不好讀, 讀起來能不能更好地體現文字的內容, 應作為評價譯詩好壞的標準之一。英文詩的RHYME和METER是包括在“聲”的範疇, 不是視覺的範疇。 詩歌的節律, 感情, 情緒是通過詠誦表達出來的, 但又是以文字為基礎的, 存在於文字之中,字詞裏麵。 翻譯時就應把詩歌的節律, 感情, 情緒考慮進去, 把聲考慮進去。
韻是音的一部分, 但不是全部。 壓了韻不等於是一篇好詩。 完全沒有韻的也可能是篇好詩,也可能讀出情緒。 韻是為表達服務的。 行間韻和底韻同樣重要。 在適當的時候破韻可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總之, 譯詩要經得起“聲”的考驗。
以上為一己之見,若能與他人有所補益更好。 不能的話, 也作為對我的譯詩的一種旁注, 解釋我為什麽會這樣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