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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詩翻譯的“形式優美” 剖析

(2015-05-22 12:47:15) 下一個

首先我們看一下這個“形”字。 形”字講的是視覺效應。  “形式優”起碼包括“形美”。  但英詩中的格律是講音節,音步,抑揚,押韻等等。  從視覺的角度, 英文律詩沒有漢語律詩的規整。 換句話來講, 英語律詩沒有“形美”。

當人們講“形式優”時, 它含義被挪用了, 擴展了, 延伸到音和韻。  但英語與漢語是如此不同的語言, 英語以詞為單位, 漢語是字。  英語一詞可以有幾個音節, 但漢語一字一音節。 英語有揚抑格(輕音, 重音), 漢語有四聲和抑格頓挫。  這裏麵的相通性很小。

但是人們基於好的願望, 認為在翻譯英文的律詩(尤其是早期的)應有古風, 應有格式, 於是就有了自我約束。  這種約束是一種鬆散的約束。  10個音節的詩往往被用11個字一行譯出, 12 13 14個字, 取決於內容的複雜程度。  字數並無定論, 因詩而異, 因人而異。  從音節到字的MAPPING是非常弱的, 我看不出有任何根據。  這是一廂情願, 也無可非議。  但是這種約束帶來兩個直接的壞的結果。  一是限製了準確地表達原詩的內容, 感情, 隱喻。 二是不簡潔。  因為你要湊數。  當我們追求這樣的“形式美”時, 不可忘掉它的局限, 更不可祭為尚方寶劍。  對一些短而簡單的詩, 這種“形式美”是可求的。  但當原詩表達的含義非常深刻, 複雜, 追求這種“形式美”可能會作繭自縛, 或者是在自殺。 這是我的看法。

另一個可以被容納到“形式優”的是韻律。  詩在最初是唱的, 後來是吟的。  韻是和發聲連在一起的。  韻的實質是重複, 在勞作是吟唱能減少疲勞, 使內容更好記憶。  必要的韻律會增加美感。  但有韻不一定必然美。  單調的重複會帶來疲勞感。

我不看好簡單地采用原詩的RHYME SCHEME, 因為講漢語的人習慣於千年培養起來的韻律。  我舉個例子來說明英語中常用的ABBA在漢語中並不上口。

AAAA   AA?A是被人們廣為接受的。

樹上喜鵲喳喳叫,

新娘新娘快下轎。

新娘情急沒踩好,

姑丈麵前崴了腳。

 

樹上喜鵲喳喳叫,

新娘新娘快下轎。

新娘情急不小心,

姑丈麵前崴了腳。

 

ABBA (十四行詩中常用的)則不被人們同樣感受。

樹上喜鵲咋咋叫,

新娘新娘拜雙親。

新娘情急不小心,

姑丈麵前崴了腳。

 

上麵的順口溜是瞎編的。  我是想說明, 韻是活的, 不應照抄。

同樣, 揚抑規律在不同語言中也是不同的。  比如 按英詩中輕重(音),輕重,輕重。。。。會出現

一人, 兩人, 眾人,

人人能吟。

 

但在漢語中更為欣賞的還是

一人, 兩人, 眾多人,

人人能吟。

 

以上是個人感想, 沒從課堂學過, 也沒讀過許多INTERNET 上的文章。  偶爾讀一點, 大多是和我的看法相反。

 

希望看到論壇上別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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