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靠 順服

人饑餓非因無餅,幹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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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運三部曲之二:瞎(2)

(2011-04-24 18:43:52) 下一個

  
神說:“要有光”

“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這句話裏麵有一個非常強的對比:一個是耶穌的“看見”,
 沒有人比耶穌“看見” 更透徹,因為祂不僅看見現在,也看穿曆史(生來瞎眼是耶穌的看見);另一個是那個人的“瞎眼”,沒有人比這個人更瞎,因為他生來就瞎,從不知光明為何物,他的世界隻有黑暗。本故事內在的衝突就開始於這樣兩個人的相遇。

如果不是耶穌特地關注這個“人”,門徒恐怕沒有時間理會這個討飯的瞎子。當耶穌駐足在他麵前的時候,這個人忽然成了議論的焦點。於是,門趁機徒就瞎眼的人向耶穌提出一個問題。仔細琢磨,這問題本身已經夠棘手的了,但它背後的問題就更複雜:這屬於哪一類的問題?這個問題反映了人們心中怎樣的觀念?門徒從哪裏“找”來這樣的問題?誰最關心這個問題的答案?隻有對這些隱含的問題作出全盤的思考,我們才能明白它出現在這個特定場合的目的,以及耶穌對這個問題的回答。

首先,這是一個基本的神學問題。既是神學問題,其中一定反映了人對神的觀念和認識。能夠提出這樣基本神學問題的,一定是當時社會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對這個問題的興趣僅僅在於顯示他們自己的權威和地位,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是掌握真理的(他們說:“我們能看見”)。他們拿這個生來有殘疾的人當作神學樣本,試圖從罪和因果律來解釋生來瞎眼的原因。但仔細推敲起來,這種理論是以一個沒有嚴格聖經根據卻很流行的神學觀念為前提的:上帝不可能造“殘次品”
----他們以外表判斷人,將那個瞎眼漢子視為低賤人,反而顯出他們自己的瞎眼來;與他們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這瞎眼漢子在耶穌眼裏首先是一個“人”,有其他人一樣的尊嚴和價值。由於這種法利賽人上述理論的盲點,在現實中就產生邏輯上的困難,所以,不能使人心服口服,門徒就拿這個頗有爭議的難題請教耶穌。

瞎眼的人都有一個特點,就是耳朵和心靈特別敏銳。耶穌的聲譽,瞎眼的人應該有所耳聞(見
11節),隻是並不真正了解耶穌。令他多少有些意外的是,別人都躲著乞丐還唯恐不及,這個叫耶穌的人居然停在自己麵前。如果他聽說過耶穌行的各種善事和神跡,或許此時心中會產生一些期待。然而,門徒的問題一出,他心就立即涼了:看來,這些人和法利賽人一樣;那個被無數次重複的論斷的魔咒,又一次緊緊箍在他頭上!對於堅信神全善全能本性的他來說,這種在真理根基上的看不見,比他眼前的黑暗更大。其實,最關心這個問題答案的就是他自己。耶穌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在旁觀的人看來可能隻是一個新鮮卻“模棱兩可”的說法(其實人人都是生來瞎眼的,看不見神的作為)。但是,對瞎眼的人來說,這個問題是他每天切身的掙紮;他無數次“無語問上帝”,無數次從心底呐喊,都是為了“看見”這個問題的答案。

耶穌的話“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就像他有生以來看見的第一道大光,不僅解除了他頭上的魔咒,而且將他的這種被別人看成“詛咒”的人生與神的作為聯係起來,賦予他的生命以全新的意義。這個回答一語挑破破法利賽人瞎眼的神學觀念,為我們揭開一個極為出人意料的真理:神造物旨意的中心不是被造物,而是為了自己的榮耀;隻有在這個旨意裏麵,人的生命才能得到完全的益處和意義。所以,這真理的光輝也同時釋放了瞎眼的人,使他得到心靈的自由。耶穌的話裏麵最造就他信心的,就是把這個短暫卑微的生命與神永恒的計劃聯係起來。從下麵他與法利賽人的對話(見
32節)可以看出,他已經能夠站在曆史必然性的高度看待自己與耶穌這個短暫的相遇。當耶穌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的時候,連耶穌的門徒可能都不明白,這絕不是一個偶發事件,神跡的目的也不是僅僅為了治好一個生來瞎眼的人,而是要顯明基督的到來是神在曆史上最大的作為----“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製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4:18-19)。對照《創世記》第一章,我們可以領會,耶穌以“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表明神作為的曆史體現,而用“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表明自己是神作為的中心。

在這樣一個瞬間,瞎眼的人有了一個“
從前風聞有袮,如今親眼看見”的大經曆耶穌的話,先開了他心裏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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