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與體結合的結果是靈與魂的職能分離,這種分工的意義在哪裏?在第一部分中我們看到,靈的職能是超越的見識,而魂的職能是自我的權柄。或許有人問:既然靈是那麽超越,魂是那麽主觀地以自我為中心,為什麽神把權力賦予魂而不給靈?或者說,神為什麽把兩者分開?這是不是三元論者的人為主張?為了弄清楚這個問題,讓我們先來認真思考另一個問題:神有沒有創造另外一種造物,命定他的權力(自由意誌)同在靈裏麵?如果有,這種造物是什麽?他有什麽特點?神讓我們從這種造物看見什麽?
顯然,神在造人之前就創造了這種智慧之物,這就是天使。天使是沒有身體的,他的靈裏麵不僅有見識上的超越性,也有自由意誌。有一個很特別的天使被造得全然美好,在神麵前的眾天使中曾得了大權柄。我們都知道他的故事和他末了的結局。因著他超越的智慧,因著他的權柄,他的叛逆成了無可挽回的墮落。神為什麽沒有為任何墮落的天使預備救恩?難道不是因為他們的犯罪是靈的犯罪,是最徹底的明知故犯?難道不是直接幹犯聖靈嗎?正如王明道先生所說“誠實人流於糊塗,還可加以治療。聰明人流於狡詐,簡直不可救藥”。所以,從天使的身上,神乃是要給我們一個見識:超越的靈與自由意誌在職能上的合並固然會更有智慧,但卻更加危險;因為靈一旦和權柄(自由意誌)結合,它也會主動地墮落,而且靈裏麵的犯罪是最大、最徹底的罪,是實質的罪、純粹的罪。神給我們人一個看起來很受限製的肉體,卻借著它把有超越見識的靈與擁有權柄的魂分開,使我們的靈有可能免於主動的敗壞,給它留下恢複的空間;同時,它可以單純作為一個尋覓樂園記憶、聆聽神恩慈召喚(《創世記》3:9;16:8)的憂傷信使,時時提醒人悔改。這對我們是何等的恩典與嗬護!
靈與魂職能分開以及它們的交互作用,使我們不僅能夠動態分析歸信與靈命成長,而且更明白:我們這些蒙了大恩的罪人,聖靈既已讓我們經曆看見祂,以至“覺悟了來世的權能”,我們就不能再犯罪了(《希伯來書》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