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二元人論的神學家多聲稱,聖經上從來沒有明確說過三元人論。這種批評是不必要的,因為聖經上也從來沒有說過二元人論。原因很簡單:聖經給出的是有機整全的真理,而無論二元人論還是三元人論都不過是多少有些機械性的理論模型。由於人認識能力的有限,我們須借助一些簡化的理論模型作為認識工具。堅持什麽樣的理論並不具有根本的重要性,重要的是我們能否更準確均衡地把握神話語的含義。正如有的主內肢體喜歡神學,有的不喜歡神學,這都不是最重要的;因為我們的目的不是神學,而是神的話語。信徒的道路不是按是否學神學或堅持什麽樣的神學來區分,而是按聖經的基要真理和人在真理上對基督的信心(即生命)來區分。
很多人認為三元論的主要根據是《帖撒羅尼迦前書》5:23“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責!” 和《希伯來書》4:12“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反對三元人論的人則引用《馬太福音》10:28證明聖經把人分為身體和靈魂兩個要素:“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也有人根據《傳道書》12:7 “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推出人是由身體和靈構成的。這樣斷章取義式的研究方法都忽略了聖經的有機性,忽視了聖經與神學理論的本質不同,因此不可能得出有意義的結論。
我們這裏結合聖經中有關人認識的取向性來看靈與魂的區分會給讀經帶來什麽樣的益處。注意,我們的目的不是打什麽理論旗幟,而是為了讀神的話。三元模型的要點是將靈與魂分開:靈代表客觀,麵向本質界,不依賴與眼見(或觀察)和經曆;魂代表主觀和人的自主性,麵向現象界,依賴與觀察和經曆。這樣的區分可以使我們深入理解有關的經文。
首先,據作者有限的考察,亞當在犯罪前後暴露出的不同認識能力的取向,似乎並沒有引起釋經家們足夠的注意。亞當犯罪前對女人(夏娃)受造過程的認識,是明顯不依賴觀察的。女人受造時,神使亞當沉睡;但當女人被造出來,亞當立即準確地說出她的受造(《創世記》2:23)。這說明,在基督(真理)裏的可知本質,沒有犯罪的人是可以在靈裏直接認識的,並不依賴眼見。相反,當人犯罪後,自主的分辨善惡能力卻是必須依賴經曆的:亞當沒有吃分辨善惡樹的果子以前,看不見吃了那果子後的女人身上的罪;隻有亞當也有了犯罪經曆後,才能分辨善惡[1]。這樣一對鮮明對比告訴我們,人認識能力有的兩種不同取向:一種是麵向客觀真理的,不依賴觀察和經曆;一種是自主的,必須依賴觀察和經曆。這也就是靈和魂的區別。另外,三元人論在形式上與上帝造人時所說的三次話以及伊甸園中樹的三種功用十分漂亮地符合[2]。
其次,《撒母耳記上》中給我們看到撒母耳和以利、大衛和掃羅的對比也反映了這兩種認識取向的截然不同。老年以利有在神裏麵的經曆,卻聽不懂神借先知說的話,也聽不見神對撒母耳說的話;童子撒母耳沒有經曆,卻能聽見並且明白神的話。掃羅極其聰明、被膏立時又有很多屬靈的經曆,卻仍不能認識神的心意;大衛被膏立時沒有這些經曆(至少聖經沒有說)卻真認識神。聖經中這樣的例子可以找到很多。所以,《希伯來書》11:1說:“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以此指出靈裏的信是不依賴眼見的認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