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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與他瑪(3):脫離死的律

(2009-07-13 05:46:08) 下一個


猶大的做法,就等於將塔瑪置於一個沒有指望的境地。按著律法,示拉實際上是他瑪合法的丈夫;但她無法與他結合,因為猶大怕他死。也就是說,他瑪的合法的丈夫隻是一個取死的人,盡管他實際還沒有死。這樣,他瑪要為這個家族留後的指望就斷絕了。他瑪的境況正如《羅馬書》
7:24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再看猶大。當猶大發現在律法之下沒有指望的時候,他選擇了逃避;這是猶大屬靈生命第二個轉折點,是由高處下滑。這種逃避最終證明也是毫無益處;這一次,神使死臨到他的妻子
---迦南人書亞的女兒。

猶大重新成了光棍,於是他不得已又去找他的朋友
亞杜蘭人希拉,其目的是不言自明的。這樣,通過使猶大喪妻,神就給猶大一個經驗:他雖然具備了初步的信,想行律法的義;但卻是不能行,因為“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在猶大的裏麵,同樣有一個呐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但這一次,猶大沒有等到煩勞自己的朋友,就先有了一個“奇遇”。

注意一個無名角色
---“有人”告訴他瑪,她的公公要到亭拿去。這樣的無名角色還要在最佳時刻出現,並發揮關鍵作用。於是他瑪做了一件值得注意的事:看到示拉已經長大,卻不娶她,就脫掉做寡婦的衣裳。從十一節看,守寡是要等示拉長大,好與示拉結婚。所以,脫了做寡婦的衣裳相當於說,認定示拉是死的,自己已經脫離了他的律法。《羅馬書》7:2-4說:“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借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裏複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這件事在猶大哪裏尤其正確,因為猶大認為,若將示拉給他瑪,示拉很可能會死;正是猶大決定不把示拉給他瑪,造成一個事實,就是他瑪已經不在示拉的律法之下。事實上,他瑪做的這些正是針對猶大的。所以,“脫了做寡婦的衣裳”說明他瑪找到了一個最關鍵的突破口,能使她重新有指望。

猶大果然遇上了他瑪。如果不是神借著他瑪的信心進行幹預,這種事情發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由此也可以看出,神的臨在是人根本無法逃脫的。事實上,如果神不借著他瑪抓住猶大,猶大就很可能會通過他的亞杜蘭朋友招娼納妓,可能也就從此沉淪了;但神的恩典有時是無法抗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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