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開始於猶大的娶妻。猶大的朋友亞杜蘭人希拉是本故事的一個關鍵配角兒;我們將看到,此君擅長牽男引女、做拉皮條之類的事。猶大離開弟兄後,正是在這個“朋友”家裏,遇到娶迦南人書亞的女兒,並且娶她為妻;這在雅各家當然是一個罪。猶大之妻生下三個兒子:長子珥是猶大取的名,次子俄南是母親取的名,三子示拉出生時,猶大甚至離開家中的妻子孩子,一個人在基悉。一個狐朋狗友,一個不敬虔的妻子,再加上自己放蕩不羈的形骸;聖經寥寥數語就勾勒出了猶大年輕時的生命光景:活在罪中,心中沒有神的律法。
因此,在猶大娶妻生子的簡單情節中,罪通過猶大一人進入家庭,家裏沒有神的律法,人也不認識自己的罪。
故事接下來轉向猶大為兒子娶妻。娶兒媳他瑪是猶大靈命的第一個轉折點,是由低處往上升。猶大的長子珥成人後,猶大親自為他選了一個妻子,就是他瑪。
老雅各的頭三個兒子都敗壞凶殘,難討父親的喜悅;約瑟被賣後,老四猶大實際上成為家庭中的屬靈的“領袖”,這顯然是神的恩典臨到他,並不是他配得的。為長子珥娶妻他瑪應該是猶大基於屬靈的考慮所作的安排。這可以從兩個方麵推測出來:首先是他瑪這個女子對神的信心,第二是猶大開始遵守神的律法。這顯出猶大初步的信心。他瑪和猶大的信表現在,他們都是要為這個家族的長子留後,這關乎神應許的救主;家族中任何人都深知這一點。
使猶大不能理解的是,有了律法,死就臨到了眾人。首先是長子珥死了。長子珥可能受迦南的母親影響很大,在耶和華眼裏看為惡,神就讓他死了;相比之下,這間接說明珥的妻子他瑪的義。猶大接著就按律法要求,讓次子俄南替死去的哥哥盡本分,娶他瑪為哥哥留後;而俄南也犯了罪,死就又臨到他。
這下猶大受不了了:自從他瑪進門,一連喪了兩個兒子;原來,罪人在律法之下沒有指望。於是,猶大隻好以詭詐待他瑪,告訴他瑪,三子示拉還小,讓她先去娘家守寡,等示拉長大。
所以,在猶大為兒子娶了個敬虔的妻子之後,不但沒有生出孩子,還帶來一連串的死。在律法之下,神對猶大家的罪進行了清算,從情欲和人意生的,不得存留。這是十字架的工作。
總之,第一部分的故事可以歸結為《羅馬書》5:12-14:“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