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大約自東西方教會分裂(1054)之前一個世紀開始,到轟轟烈烈的改教運動之時,教會的改革呼聲從未間斷。而且越來越頻繁。不僅是神職人員,也有來自知識分子、中產階級和地方君主的聲音。在天主教的內部,先後有克羅尼修會(Cluniac,10世紀)[2]、熙篤修會(Cistercian,11-12世紀)[3]、聖方濟會(Franciscan,13世紀)[4]、道明會(Dominic,13-14世紀)[5]進行了不懈的努力。前兩個修會的改革大多集中生活方麵,比如舍己、貧窮、苦修等,後兩個修會更多的是學術方麵的改革貢獻。但由於時機尚未成熟,也因為改革的內容“標”(道德禮儀)多於“本”(教義、體製),終究功虧一簣。在天主教體製之外,也有像清潔派 (Cathari)和瓦樂度派(Waldensian)進行了改革。這兩派的教導混合了一些異端的思想,但他們最大的貢獻之一是強調回到新約的教導。[6]不過,並沒有引起多少人的響應。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改革嚐試都發生在法國境內。除此之外,反對教廷的神秘主義廣泛分布在歐洲各地。膾炙人口的名著 Imitation Christ(Kempis編,《效法基督》)即是此間思想之菁華。而人文主義所興起的熱潮,對當時產生了更為普遍的衝擊力。“回到根源”(Ad fonts)的口號,不僅逆轉了當時的文藝思想,也激發了基督徒回歸信仰根源――聖經(和教父)――的熱情。印刷術的出現,無疑成為了改教運動最重要的催化劑。教父奧古斯丁著作在巴塞爾的出版,為改教思想提供了可靠的依據。隨著伊拉斯姆(Erasmus)編輯出版希臘文聖經(並排新譯拉丁文),人們開始對教廷指定的唯一版本――武加大譯本(Vulgate)產生了質疑。[7]最致命的是,新約思想的重新發現,對教皇的權威構成了嚴重的威脅。如果說教廷對一班知識分子和廣大的“無產階級”兄弟的呼聲,仍然可以充耳不聞的話,那麽來自地方君主尋求獨立的意圖,就絕不能無動於衷。英國、法國、西班牙等國的崛起,都在不同程度上挑戰了教廷的權威。正是在這樣的處境下,路德如“星星之火” 的改教主張,燃起了全歐洲 “燎原”般的熊熊烈焰。君主、諸侯、貴族、中產階級、農民、知識分子等三教九流都紛紛加入了這個運動。盡管大家心照不宣,為的是各取所需,但針對教廷的目標很一致。政治上比較自由的瑞士,自然成為了改教的搖籃(早期改革宗和重洗派人士大多集居於此地)。曆史證明,這裏也成為了改革最徹底的地區之一。這才有了“16世紀的改教運動由德國的一位天才開始,而由另一位天才(加爾文)完成”的說法。
加爾文何時從一個具有深厚人文色彩的天主教徒轉為抗議派(Protestant,新教)的一員,至今仍然是個迷。人們津津樂道的是他如何成為日內瓦改教家的故事。據說,加爾文由於生性膽小,當法王下令通緝法國的新教徒時,他馬上逃離了這個國家,希望從此隱居斯特拉斯堡專心於學術。但當他路過日內瓦時,卻因為法惹爾近乎恐嚇的警告而成為了該地的新教教會牧者。我們可以肯定,加爾文不是因為膽小成為領袖。事實上,這則故事的背後,涉及了加爾文對那時教會的看法,以及他深沉的使命感。在《基督教要義》的前言裏,他冒死向當時的法王法蘭西斯一世呼籲支持教會改革,並委婉地勸誡道,如果他無視純正信仰被踐踏和忠心的聖徒遭迫害,他就違背了上帝賦予他們權柄的旨意,成為褻瀆上帝的昏君。[8]我們需要思考,是什麽原因促使一個本性懦弱的人,發出如此堅毅的聲音?在向“出席斯拜爾帝國議會的皇帝查理第五和顯赫王侯貴人”呈獻的《論教會改革之必要》一文(下文簡稱“改革”),加爾文詳細的解釋了教會需要改革的地方,並指出改革為何是刻不容緩。據此,我們了解加爾文之所以“不以性命為念”去做教會改革的工夫,不是他的個性原因而是作為一個有良知的基督徒之義不容辭的天職。就如他自己所言:“一條狗若看見主人所受的害,像神在聖禮中所受的侮辱一樣,它會立刻吠叫,不顧危險,決不忍坐視主人受辱。難道我們對於神所當表示的忠心,還不如一條狗對主人所表示的忠心嗎?”[9]因此,他義無反顧的加入改革的陣營。不過,他不僅繼承了路德和之前的改革運動,也對他們的思想進行了適當的反思。他既截然有別於激進的重洗派,也對路德的改革做了若幹修正。
根據《改革》一文,加爾文指出了教會必須立刻改革的三個要點。首先是崇拜。因為真正的崇拜首先在於承認上帝作為獨一的聖者,是一切美善的源泉。此外,還要心懷謙卑的獻上莊嚴的敬拜。而如今(16世紀)的崇拜完全背離聖經及大公教會的模式,禮拜儀式和祈禱都嚴重地被扭曲。因為他們竟然向聖徒祈求和感恩。而聖像崇拜更加有辱上帝的榮耀。加爾文根據馬太福音五章19節指出,“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訓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並指責他們“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2:13)。[10]他指責在崇拜上的腐敗,是那些自稱基督徒者的最大邪惡。因為沒有什麽比這更加危險的了。因此,一個敬虔地學習上帝的道的基督徒,絕不應該沉默不思改革。其次,加爾文指出,救贖教義的恢複也是同樣緊急。他認為關於得救,主要有三個階段:在罪中的自卑、唯獨仰賴基督、在基督裏的確信。[11]依據這些原則,加爾文指出救贖教義如何“可悲的被曲解了”。因為經院哲學家把原罪看為過分的身體欲望,以至鼓吹類如禁止嫁娶等的二元化(dualization)的修道生活。因此,他們不是仰望基督的憐憫,而是企圖以善功取悅上帝。在加爾文看來,依靠自己獲取上帝的義,完全是神經質的做法。[12]它明顯地違背了保羅的教訓,以及古教會的權威教導。還有,他們另外一個“害人的錯誤”認為,“信徒應當對自己的得救猶疑不定”。這“消滅了信心的能力”,也“摧毀了基督贖罪的功效”。以至產生諸如迷信聖物等等荒謬至極的觀念。[13]最後,是教會的治理與聖事。在這一點裏,加爾文指出“七個聖禮”是完全沒有根據的。“彌撒”和主所設立的聖餐也毫無關聯,不過是騙人的迷信罷了。而聖職製度的敗壞,更是令他痛心疾首。聖職人員不但推卸教導的責任,而且行為極為醜惡。更加黑暗的是,他們的聖職根本不是根據聖經和古教會傳統之合法性選立的,而是買賣。但他們卻利用權威牢籠信徒的良心。[14]
就基督教的改革而言,所有的改革努力永遠都是要回歸本源:聖經和大公信條。因為隻有這樣,在基督教的世界裏才有其正當性。早期的諾斯底主義、孟他努主義是如此,本世紀初的神秘派與五旬節運動,也是如此。但重要的是,改革者是否真正把握了教會的正統教導。那麽,當我們要考察16世紀的改教思想時(本文主要針對加爾文),就必然訴諸教會曆史的傳承問題。[16]
加爾文的思想沒有任何新鮮的教導,唯一令人驚訝之處在於,他不可思議的綜合了前人的思想。通常被貼上加爾文思想標簽的“預定論”,也不過是源遠流長的傳統而已。[17]雖然思想成熟時的加爾文與路德的思想有不少的差別,[18]但路德對他的影響是不可替代的。在他的一生中,都對路德保持了極度的尊敬。[19]許多的思想也是建立在他的基礎上。就神學的角度而論,“安靜的改教家”墨蘭頓(Melanchthon)對他的影響更大。墨氏在《教義要點》(Loci Communes,1521)中所展現出來的神學結構和方法論,對《基督教要義》的寫作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眾所周知,教父對加爾文的影響是巨大的,尤其是聖奧古斯丁更是他最重要的精神導師之一。以至於他的思想被冠為奧古斯丁-加爾文主義。但在著名的改革宗神學家Muller看來,加爾文思想的最終形成更多的是源自他稱之為“改革宗傳統”的群體。這傳統主要是由奧古斯丁――中世紀神學家(阿奎那、蘇格徒)――奧古斯丁修會(路德原是該會修士)――改教家們,在漫長的曆史中逐漸成型。我們不會忘記,加爾文作為一個法國人,對本國過去改革的思想的繼承與反思(他稱瓦樂度為“先驅”)。但他同時從第一代改革宗改教家慈運理(Zwingli)、布塞爾(Bucer)、Capito,Oecolampad,法惹爾(Farel)那兒受益,也包括和他同輩的第二代改革宗改教家布靈格(Bullinger)、Musculus,Vermigli,Hyperius那裏受益。因此,Muller稱這個傳統是改革宗傳統而不是加爾文傳統。[20] 除了源遠流長的神學傳統外,加爾文也受中世紀晚期的方法論(追求簡捷清晰)和人文主義修辭學的影響。他(作為改教家前)注釋塞涅卡(Seneca)作品和後來解釋聖經的方法之間的關聯性,就更加清楚這一點。
我們雖然認為加爾文思想的繼承特征,卻不認為他隻是個毫無創意的複古主義者。相比路德,早期改革宗思想家對舊約(律法)都更加看重。慈運理就修正了路德“正典中的正典”(canon within the canon)的思想,以聖約神學和寓意法對新舊約加以協調。但加爾文更進一步調整了慈運理解釋舊約的寓意方法。在基督教釋經史上,加爾文甚至被尊為“第一個科學的解經家”(蘭姆)。他的解經對後世的影響極為深遠。當然,在崇拜學、教會治理、聖餐觀等等,加爾文都加以不同程度的重建。即使是對奧古斯丁,他也並不是照單全收。最明顯的是,奧氏的“新柏拉圖”色彩,在加爾文這裏幾乎銷聲匿跡。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雖然莊嚴虔誠,但沒有神秘主義的氣氛。對婚姻的看法,也不像奧氏那般消極。作為繼承者,加爾文從來都不是機械地複製前人的思想。這不得不令人想到,當下自命“正宗”的加爾文主義者們,表現出的卻是毫無創意的鸚鵡學舌伎倆。
加爾文作為生活在動蕩歲月的牧者,他神學思考和經院派學者企圖建構“大全”的意圖截然不同。他思考的出發點總是具有非常實用的目標:牧養信徒。換言之,他更多的是一位牧師(盡管沒有聖職),而不是一位醉心於形而上學的思想家。一是針對必須改革的教義,二是對教會和社會造成威脅的神秘主義與激進改教派的回應,[21]三是“以人為本”文化潮流(他對待藝術的態度遠不如路德熱情)。他為數眾多的解經著作,既不是出自注釋的“雄心”,也不是科研經費的“項目”或是職稱要求所產生的“作業”。隻是作為一個牧師兢兢業業的講道成果!一方麵,他沒有閑暇討論不實用的“玄學”,另一方麵,他也並沒有打算使自己的思想無所不包。對於那些前人已經幾近完美的著作,他又何必畫蛇添足呢?!如我們所見,在基督教信仰中被看為最核心的教義“三一論”,在《基督教要義》裏不過區區二十多頁![22]“十誡”的解釋則多出一倍的篇幅。[23]對於另一個核心教義“基督的二性”,馬丁·開姆尼茨(Chemnitz)似乎比加爾文更有代表性。[24]這不是說,加爾文不重視這些最要緊的教義,而是他非常注重繼承。既然有了幾乎不可逾越的《論道成肉身》(Incarnation,Athanasius)、《論三位一體》(On Trinity,Augustine)、《上帝何以化身為人》(Why God became man,Anselm),把自己的思想根植偉大的傳統中,是既謙卑又務實的理智選擇。就如偉大的奧古斯丁,也沒有專門關於“基督論”的著作。另一個比較特別的是“末世論”(eschatology),加爾文誠實而謹慎地選擇了沉默。但這卻成了今天加爾文主義者經常爭論的焦點。[25] 這不是加爾文的過錯,他如大衛一樣已經完成了他的曆史使命:按著神的旨意牧養群羊(徒13:36)。就如他臨終前所說:“我這一生最重要的事,就是建立了教會”(J. M. McNeill)。他是“良牧必是學者”的最好榜樣。
或許由於加爾文主義者對“雙重預定論”(double predestination)的過分渲染,16世紀初的荷蘭人本主義學者Koornhert首先對以貝薩(Beza)為首的加爾文主義提出了批評。事實上,強調“自由意誌”的思想可以追述稍早的一個荷蘭人――伊斯拉謨。可以說,“以人為本”的思想,在這片土地上並不陌生。就學於日內瓦學院的原荷蘭改革宗牧師阿民念(Arminius),被教會指派去駁斥Koornhert的主張。但始料未及的是,他竟沉浸“對手”的理論中不能自拔。因著這年輕位牧師的出眾才華,在隨後的歲月裏他扮演了反加爾文主義的領軍人物。他去世一年後(1610),受阿民念影響的群體(以Groutius 和Episcopius為代表)起草了一份神學宣言(史稱“抗議文獻”,remonstrance)。加爾文派則在1618年的多特會議(Synod of Dort),起草了我們所熟知的“五要點”(俗稱“鬱金香”,TULIP)作為反駁。[26]同時定阿民念為異端。但真正使阿民念思想成為廣為人知的是後來的一份雜誌《阿民念》,以及和它的主編――約翰·衛斯理。除此之外,在英國有“牧師中的牧師” 之稱的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也是重要的同情者。有趣的是,原來奧古斯丁的對頭伯拉糾(Pelagius)就是出自英國。不過,我們不能肯定他和後來的反加爾文主義思想有隱秘的關聯。而十九世紀末脫胎自衛斯理宗的五旬節教會所引發的靈恩運動,則對改革宗傳統大肆口誅筆伐。不過,由於該派人士在解經上的粗糙,更多的是在教會的實踐上而不是神學上構成挑戰。但也有一些例外,如五旬節派的費逸(Golden Fee)對保羅書信研究的結論,就不能隨便應付。
當前聖經研究對改革宗思想的挑戰,用人多勢眾來形容並不為過。即使略去已經淡出學界視野的包爾(Bauer)和逐漸降溫的存在主義思潮(Rudolf Bultmann),方興未艾的保羅新觀(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將是未來一段時間內的有力對話者。更大的挑戰,則是難以定義歸類的後現代各種主義。
[1] 有人把奧古斯丁、阿奎那、加爾文並列為基督教曆史上三個百科全書式思想家。也有人認為得算上巴特(他是基於改革宗)。加爾文除了在思想上和他們一樣“龐大”外,在解釋聖經上,卻遠遠地超過了他們。
[2] Berno在法國東部的Cluny建立,因此得名。該修會主要反對買賣聖職聖物、教廷任人唯親以及強迫獨身。
[3]克勒窩的伯爾納(Bernard of Clairvaux)是該會的著名修士。以注釋《雅歌》及強調操練屬靈之愛著稱。
[4] 該修會由聖法蘭西斯建立,著名學者有Roger Bacon, Bonaventure, Duns Scotus,William Occam等。
[5] 西班牙修士Dominic創辦,該修會著名人士眾多,最有代表性的是巴黎大學的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iunas)。另外一位是被判為異端,對歐洲神秘主義有著廣泛影響的德國神秘主義大師艾克哈特(Meister Eckhat)。
[6] Dr Chok,The History of Church II: Reformation(mostly according Cairns,Gozales,Bainton)
[7] 麥格拉斯《宗教改革運動思潮》p12,蔡錦圖 陳佐人譯,北京中國社科,2009
[8]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上冊,“題獻”,pp1-20
[9]《基督教要義》下冊,p403
[10] 同上pp347-348
[11] 同上pp351-352:
“第一,我們必須感覺到自己的可憐,滿懷沮喪,好像心靈喪亡了一般…在另一方麵,良心既被傳到神的審判台前,就自覺處於咒詛之下,並且有如接到了永死的警告一般,對神的忿怒恐懼戰兢…在這階段中,罪人為罪所壓,俯伏在地…痛苦呻吟,哀求救援。他從這裏當進到第二階段,即因認識基督而複蘇…但人要這樣在基督裏尋求拯救,就非覺得基督的權能不可;那就是說,人必須承認基督是使我們與父和好的惟一大祭司,又承認他的死是那使人罪得赦免,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並達到完全的義的惟一獻祭。總之,他不把得救的善工和基督平分,卻承認他隻靠白白的恩典才在神的眼中得以稱義。從這一階段他也必須再進到第三階段。他既認識了基督的恩典和他死而複活的效果,就以堅定不移的信心安息在他裏麵,確實覺得基督完全屬於他,他在他裏麵有公義有生命。”
[12] 同上p402
[13] 同上p354,373,403等。對救贖的教義,加爾文多次強調,分布於該文的許多段落中。
[14] 同上pp354-361
[15] 《基督教要義》上冊,p93
[16] 在這方麵,我們和東正教的看法有很大的差別。他們認為,教會正統傳承最重要的途徑是有形“聖禮”,(聖禮固然有其意義)但我們認為明確的教導才是最重要的方式。
[17] 參Ericson《係統神學》卷三“救恩論”
[18] 如眾所周知的“聖餐觀”。但筆者認為“教會體製”、“律法觀”等更形重要。
[19] 有一句著名的話,忘了出處,大意是:即使路德罵我是魔鬼,我也認為他是上帝的仆人。富有激情的加爾文主義者,要向祖宗學學。
[20] Richard A. Muller,“John Calvin and later Calvinism: The Identity of the Reformed tradition”, 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Reformed Theology,pp130-132(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
[21] 激進的千禧年派(重洗派分支之一),在瑞士屠殺了無數天主教徒和路德會信徒,在十數年間造成歐洲各地巨大的災難。
[22] 當然有人認為整本書是按照“三一論”的結構寫成(林鴻信《加爾文神學》)。這更多的是因為加爾文是根據“使徒信經”結構而來的效果。
[23]在《基督教要義》上冊(pp261-314)裏,他極其詳盡的解釋了“十誡”,其篇幅甚至超過了“三一論”的兩倍有餘(pp68-89)。
[24] (德)Chemnitz, M.《基督的二性》,段琦譯,北京學林,1996
[25]改革宗和靈恩派爭論的根本問題是末世論(較廣義)。B.B.Warfield認為今天的“神跡恩賜”已經終止的觀點,受到了多方的攻擊。
[26] Total inability 完全無能或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
Unconditional election)無條件揀選
Irresisti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Perseverence of the saints 聖徒的堅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