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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誌勇:純正的教義,敬虔的生活

(2025-06-13 06:59:18) 下一個

王誌勇:純正的教義,敬虔的生活

――布雷克《改革宗靈修係統神學:基督徒理所當然的侍奉》編者序

 

“聖哉!聖哉!聖哉!

萬軍之耶和華,祂的榮光充滿全地”(賽6:3)。

 

    感謝上帝,布雷克的這一神學巨著經過四年多的祈禱與奮戰,今天終於全部編校完畢。當初著手翻譯的時候,荷蘭七十多歲的克萊培牧師就曾經對我說:“隻要你讀透布雷克的這本書,就足以很好地牧養教會了。”瑞慕勒教授是世界著名的曆史神學專家,他在其序言中也明確指出:“《基督徒理所當然的侍奉》一書是一個長篇巨著,對於基督教教義解釋詳盡,遠遠超過許多神學生在神學院接受基本訓練時所掌握的內容。”筆者從1997年開始在中國大陸牧會,從2001年6月1日開始著手翻譯此書,中間先後在牛津大學威克利夫神學院訪問考察,也曾就讀於大陸家庭教會神學院,現在於美國加爾文神學院學習。在個人靈修、家庭敬拜、神學學習、教會侍奉、社會參與的過程中,我越來越覺得布雷克這一巨著的寶貴。在翻譯本書的過程中,經常以書為鏡,攬鏡自照,有時為自己身上殘餘的罪惡和醜陋感到有紮心式的震顫,有時又為上帝的洪恩感到莫名的欣喜。不知不覺,四年多的時間已經過去了。當我妻子素雲看到我的生命有軟弱有跌倒的時候,就說這是個人殘餘的敗壞和老我在作怪;當她看到我在敬虔生活中略有長進的時候,就說這是因為翻譯布雷克所寫的書的緣故!可見,布雷克的著述在我的個人和家庭生活中已經潛移默化地產生了何等大的影響啊!

    今日,把這多達二百餘萬字的譯稿奉獻在讀者麵前,內心確實百感交集。二十一世紀的中國在走向民主化和全球化的過程中,同時也在麵對來自各個方麵的嚴峻挑戰。中國走向何方?中國教會走向何方?這是我們身為中國基督徒不得不思考和麵對的問題。毫無疑問,我們災難深重的中國需要的不僅是經濟上的改革,政治上的改革,文化上的改革,更需要的是個人心靈上的改革。教會是世上的光,世上的鹽(太5:13-16),若是教會不能在劇烈的社會變革中,在真理和道德上發揮中流砥柱的作用,世界就會一片黑暗,一片腐敗。尤其是基督教教會的牧者們,更需要省察自己的良心,為自己殘餘的罪在上帝麵前謙卑自己,首先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在上帝麵前再次潔淨自己的良心,然後使個人生活和家庭生活全方麵地歸向上帝的聖言,如此我們才能談及教會的改革,才能談及教會在社會上的影響。“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來3:13)。惟願布雷克這一巨著的發行,能夠在中國教會中吹響改革的號角,使中國教會在教義、敬拜和治理上歸回聖經,得蒙上帝的悅納和使用,使中國教會成為全中國的祝福和明燈,使中國成為全世界的祝福和明燈。

 

 

一、書名

    本書正如加爾文所著的《基督徒敬虔學》[1]一書一樣,是神學與靈修兼顧的經典巨著。真正的敬虔是智慧的敬虔,真正的智慧是敬虔的智慧。基督教神學是基督徒生活的藝術,其核心就是敬虔。加爾文在《基督徒敬虔學》的書名中甚至沒有提及“神學”二字,他在1536年的版本中所用的副標題就是“敬虔大全”(summa pietatis),恰恰與托馬斯·阿奎那的《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ae)遙遙相對[2]。布雷克這一巨著的荷蘭書名為De Redelijke Godsdient,英文翻譯為The Christian’s Reasonable Service,直譯就是“基督教理所當然的侍奉”,出於《羅馬書》12章第一節:“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布雷克和加爾文一樣,沒有直接提及“神學”之名,其用意當然和加爾文一樣,重點不是泛泛而論神學,而是強調基督徒當盡的本分。

    本書英文譯者愛沙特牧師在分析此書的時候,強調這是一部“改革宗係統神學”(Reformed Systematic Theology),是按傳統的六論(上帝論、人論、基督論、教會論、救恩論、末世論)來建構的;同時,本書也是一本“靈修性係統神學”(devotional systematic theology)[3]。呂沛淵牧師在介紹巴刻的《認識神》一書時指出:“本書是作者秉承其‘係統神學就是係統靈修’的信念,根據聖經,以基要真理為經、靈修生活為緯,交織寫成的經典之作。”[4]神學與靈修、教義與生活密切結合,這是改革宗神學的重要特色之一。

    因此,我們斟酌再三,為本書中文譯本取名為《改革宗靈修係統神學》,其目的有三:

首先,是強調改革宗正統神學。我們並不隱諱我們自己的信仰立場,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仰立場,就連那些不信聖經中所啟示的上帝的人,也有自己的信仰立場和體係,隻是自覺的程度不同。布雷克在本書中也是旗幟鮮明,毫不含糊,一方麵申明改革宗神學源於聖經,合乎聖經,改革宗教會是真教會;同時,也一方麵強烈地抨擊了羅馬天主教(教皇派)、阿米念派、索西努派、拉巴第派、敬虔主義等在神學和教政方麵的敗壞;在目前中國新派神學等各種異端邪說盛行的年代,我們需要毫不隱諱,光明磊落地傳講改革宗正統神學。

    其次,我們強調神學的係統性。改革宗所倡導的始終是智慧的敬虔,也就是說真正的敬虔絕不是靠自己苦思冥想,閉門造車,而是在聖靈的光照下,領受聖經中所啟示的真道,同時也尊重聖靈賜給曆代教會的亮光。係統神學就是教義神學,而教義神學並不是發揮個人的看見,而是以聖經為本,闡明大公教會所公開認信的信仰。從基督教會最早所使用的《使徒信經》來看,這一信仰既包括聖父上帝與創造的教義,也包括聖子上帝與救贖的教義,最後則落實在聖靈上帝與成聖的教義上。因此,改革宗神學所強調的絕不是抽象的對三位一體的上帝的認識,而是在創造、救贖、成全的曆史性框架內,認識上帝的工作,與上帝同心、同行、同工。基督徒既從聖經的啟示中認識上帝,也從聖經的啟示中認識上帝所創造的世界。因此,改革宗神學既是合乎聖經的神學,也是合乎聖經的世界觀,是神學世界觀,也是世界觀神學。布雷克秉承改革宗的傳統,強調上帝的聖言不僅對個人有約束力,對教會有約束力,就是執政官也處於上帝的聖言之下,當按照上帝的聖言行事,最終也必要接受上帝的審判。他明確地指出:“國民政府不僅有責任支持第二塊法版上的律法,也有責任支持第一塊法版上的律法”(28章12節)。可惜的是,這種立場即使在當今歐美改革宗教會中也已經成為空穀足音,在人本主義的侵蝕和蒙蔽下,許多基督徒開始有意無意地采取相對主義或後現代主義的立場,讚同社會在道德標準上的世俗化和多元化,支持或默許墮胎、同性戀、安樂死等各種倒行逆施之事。總之,惟獨在傳統的改革宗正統神學中,才克服了那種希臘哲學中心靈與身體的對立,克服了中世紀所盛行的教會與世界的對立,強調上帝既是全人的救主,也是全地的大君王,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都當降服在基督的王權之下,降服在上帝的聖言之下。

    第三,對於布雷克而言,基督教神學絕不是抽象的教條和思辨,而是基督徒生活的藝術,是以禱告之心尋求上帝的旨意,並藉著聖靈所加添的力量不斷地在生活中把上帝的旨意施行出來。布雷克既注重“正統的神學”(orthodox theology),同時也注重“正統的生活”(orthodox practice),這兩者之間的橋梁就是“靈修”。因此,布雷克不僅把靈修式的應用貫穿全書,而且在第三冊和第四冊中專門用了四卷書的內容解釋基督徒靈修的目標、標準、具體的操練、當注意的問題(律法論、美德論、禱告論、靈修論)。在中國傳統的儒道釋三教中,普遍注重個人的修行。許多異教的靈修方式也不知不覺地潛入中國基督教會中。因此,我們特別希望布雷克所闡明的正統的係統靈修學,能夠幫助基督徒明白何謂真正的合乎聖經的靈修,並為基督徒的靈修實踐提供具體的指南。

 

二、特色

    當然,布雷克所闡明的改革宗神學的最大特色,可以說是強調上帝主權的白白恩典與個人心靈的自覺的敬虔。上帝是主權的上帝,至尊、至聖、至榮,萬有都在祂的掌管之下。祂從永世就按祂自己的旨意預定了一切,同時祂按祂自己的形像創造的個人又有充分的主體性的自由。上帝的主權與個人的自由都是聖經中所強調的,布雷克和所有改革宗神學家一樣,並沒有用人的理性或邏輯來調和上帝所啟示的真道,而是本於聖經,依靠聖經,歸於聖經,惟獨以聖經為至高的標準。人類因為其盟約的代表亞當的墮落,都一同墮落,在罪中不能自拔。從亞當開始,沒有一個罪人能夠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沒有一個人能夠靠著自己遵行律法而得救,但是上帝的律法並沒有廢除。作為受造之物,人仍然有責任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犯罪就是違背上帝的律法,違背上帝的律法就是犯罪(約壹3:4),每個人的犯罪都是得罪上帝,虧欠上帝的榮耀,當受的懲罰就是永遠的死亡。因此,從個人角度而言,世上沒有任何人配得上帝的恩典,也沒有人能夠靠自己的修行或善行贏得上帝的恩寵。上帝揀選一些罪人,藉著基督拯救他們,藉著聖靈更新他們,這完全是上帝白白的恩典。同時,罪人滅亡完全是因為自己的犯罪。因此,罪人得救完全是因為上帝的恩典。布雷克在書中始終強調,真正的歸正始於至高上帝的工作,落實在個人心靈的親證上,也就是在聖靈的光照下,藉著上帝的聖言這麵鏡子,從內心中認識罪、自我和上帝,惟獨在基督裏找到安息,並且因此而愛上帝,勝過愛自己;渴慕上帝的尊榮,勝過自己的救恩。真正蒙恩之人對於自己在罪中的愁苦、對於基督的救贖有清楚的認識,並且自覺地以愛心的順服報答上帝的恩典,正如著名的《海德堡教理問答》第一問所闡明的那樣,“祂藉著聖靈也使我有永生的確信,並且使我從此以後甘心樂意地為祂而活。”

    布雷克不僅思路清晰,界定明確,把聖經中所啟示、曆代聖徒所認信的客觀真理清清楚楚地表達出來,同時布雷克所注重的是上帝的真道必須成為讀者親身經曆的實踐,因此他在行文中處處浸透著發自他那熱愛靈魂的心靈熱度,感動人歸向上帝,追求敬虔。我們在這一部分談兩個方麵,一個是布雷克本身作為基督教神學家的特色:1)聖經神學家;2)聖約神學家;3)教牧神學家;4)靈修神學家;5)詩人神學家。二是布雷克的這部係統神學的特色:1)正統性;2)經院性;3)教牧性;4)經曆性;5)生活性。

 

    1.聖經神學家

    布雷克首先是聖經神學家。布雷克在本書中大量引證聖經,本書第四冊附錄一“恩約論”,更清楚地顯明了布雷克在解經方麵的功夫。更重要的是他對聖經的引證並不是那種“六經證我”的態度和方法――不顧經文本身的上文下理,機械地羅列大量的經文來佐證自己的觀點;而是根據希臘文和希伯來文聖經,既詳細地查考每個字詞的意思,同時也查考經文本身的出處和原意。當然,本書不是聖經釋論,而是一部係統神學,布雷克既運用了歸納的方式,從聖經經文中得出命題和結論,也運用了演繹的方法,海納百川,融會貫通,把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以係統的、有機的、一貫的方式呈現出來。

    更重要的是,布雷克也始終不變地勸勉人歸回聖經,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道全方麵地更新自己的心思意念。和許多宗教改革時期的領袖一樣,布雷克從來沒有把上帝的聖言僅僅局限在個人的領域中,而是主張家庭、教會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都應當降服在上帝的聖言之下。正如《布雷克生平簡介》中所介紹的那樣:

 

 在他的講道中,布雷克的講道經常麵向國民政府,勸勉執政者正當地行使職權。掌權者應當在各個方麵都要樹立良好的榜樣,特別是在司法公義的領域內。秉公執法,對任何人都不加歧視,就會使國民政府更加堅固。

 

布雷克明確指出:上帝“教導人,不僅把祂的聖言賜給各個國家與民族,也差派祂的仆人們教導列國萬邦:‘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9)。(19章4節)

 

     2.聖約神學家

     布雷克是聖約神學家,他在“上帝論”部分闡明了基督徒最終所信靠的對象上帝以及“救贖之約”;在“人論”部分闡明了人的受造和“行為之約”;在“基督論”部分闡明了基督和“恩典之約”。

     作為聖約神學家,布雷克當然不會離開上帝的聖約,抽象地談論人的犯罪與處境。現代人之所以對罪缺乏認識,就是因為不明白上帝的律法;之所以不明白上帝的律法,就是因為不曉得律法乃是上帝所啟示的聖約的標準;之所以不明白聖約,就是因為不明白上帝是立約的上帝,上帝與人之間是聖約性的關係。離開上帝所啟示的聖約概念和架構,基督教神學就會受到抽象的思辨哲學和空玄的神秘主義的影響。前者虛妄地認為人的理性具有自主性和自足性,既可以作為衡量真理的尺度,又可以作為認識真理的能力,同時還扮演判斷命題真假的審判官的角色;後者所注重的是個人心靈的體驗和直覺,並把這種體驗和直覺視為人人都能夠達到的高級境界,其實卻不曉得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偏離上帝所啟示的客觀的絕對的聖言,偏離耶穌基督所成就的完全的救恩,最終的結局往往是自欺欺人。桑德爾(E. P. Sander)指責基督徒學者離開聖約的架構去解讀上帝的律法[5],他的講法顯然是有偏頗的,至少很多像布雷克這樣的改革宗神學家並沒有犯這樣的錯誤,他們始終從聖約的角度界定律法的地位和功用。

 

    3.教牧神學家

    我們所說的教牧神學家不僅僅是指學者式的教牧和教牧式的學者,更在於確確實實地根據聖經的啟示,忠於教會的元首基督,與個人、國家等各種侵蝕、僭越教會權柄的人進行堅決的抗爭。改教領袖加爾文稱自己是“教會人”,他始終把教牧侍奉作為自己生命的呼召,為了捍衛教會的權益多次麵對生命的危險。雖然他完全能夠在大學中擔任教授,在社會上從事法學職業,但他卻把自己的一生獻給了自己所鍾愛的教會。布雷克也是如此,他不僅始終在教會中擔任牧職,忠心地教導上帝的子民,而且堅定地捍衛教會權益,甚至一度與世俗當局產生了直接的衝突。他在本書中也勇敢地宣布:

 

既然唯獨主耶穌是君王,無可否認的是,唯獨基督才能為祂的教會立法,唯獨基督對教會有權柄。任何人都不得膽大包天,幹預教會的教義、生活和治理,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一切都必須嚴格符合基督的標準。祂的旨意就是教會與國家一直保持分離,教會由神職人員治理,而國家則由政府官員治理。(21章5節)

 

布雷克強烈反對國家主導並轄製教會,並為爭取教會的獨立進行了艱苦的鬥爭。當然,布雷克所主張的也絕不是政教合一的體製,他所堅持的乃是上帝之下,教會與國家彼此分離,互相合作的模式。後來,荷蘭改革宗神學家亞伯拉罕·凱伯爾在曆代聖徒所主張的政教分離的基礎上,明確地提出了區域主權的理論(sphere sovereignty),主張個人、家庭、教會、學校、國家都處於基督的王權之下,同時又各自具有相應的一定的獨立區域,並且都在自己的區域內享有一定的承受性的主權或治權,直接從上帝得權柄,直接向上帝交帳,可以彼此合作,但不可彼此轄製。[6]

    同時,教牧神學家滿足於樸素的地方教會的牧會。這一點聽起來簡單,實行起來並不簡單。筆者考察英國、荷蘭、美國的改革宗教會,發現他們的牧師雖然博學多識,但都忠心於地方教會的牧養。布雷克本人就在鹿特丹一家教會牧會二十八年,直到去世。並且,上帝也祝福他們的服事,使他們的事工跨越他們所在的時代和地域,影響到更多的人。他們所采取的主要的方式就是“教牧式的寫作”――針對自己所牧養的教會的需要祈禱、研究、寫作。他們的寫作主要包括三個方麵,一是精心撰寫講章,二是撰寫教理問答資料,三是撰寫其他神學作品。因此,這三個方麵的作品,首先服事到的是他們所牧養的教會,同時也通過文字的形式服事到普世教會。因此,不管是英國、荷蘭、美國,在改革宗神學盛行的時候,幾乎所有的牧者都有大量的講章印行。今日我們在中國教會中,所看到的作品多是講說自己的見證,講的也無非是個人的經曆和服事。更有甚者,一些人則是三篇講章打天下。這種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遊牧”、“牧獵”式的,這種所謂的傳道方式,不僅使地方教會無人牧養,很難在真理上紮根精進,也使自己的家庭成為荒場。筆者不止一次聽到一些頗有名望的傳道人的妻子抱怨自己守“活寡”,因為這些傳道人常年在外,很少在家與妻子團聚。當然,筆者不是一般性地反對旅行布道,而是強調兩個方麵,一是地方教會的重要性,而是在教會和家庭生活中家庭責任的優先性。

     教牧神學家也具有普世教會的情懷。他們立足於自己所牧養的教會,清楚上帝賜給自己的疆界和帶領。這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在地方教會的牧養中,他們始終對普世教會有負擔。因此,布雷克把本書奉獻給“上帝在荷蘭的教會”,通過荷蘭移民在全世界的分散,這本書也服事到世界各地的教會,甚至成為中國教會的祝福。二是外出侍奉的時候,也是清楚地以造就當地的教會為主,而不是造成當地的教會分裂。

 

     4.靈修神學家

     真正的改革宗牧師絕不僅僅是能夠背誦改革宗信條而已,最重要的是心靈的變革、生命的改變、美德的顯明。因此,清教徒巴克斯特在其名著《新牧人》中首先提醒牧者當為自己謹守,省察自己,明確自己確實已經歸正,並且殷勤保守自己處於靈命健康的狀態,確保自己的生活方式與自己所教導的一致,確保自己不墮入所譴責的罪中,確保自己擁有作為耶穌基督好仆人的資格。[7]

     在現代教會中往往是靈修與神學分離,那些注重靈修的人往往不注重神學上的研究,走向具有反智主義與反律主義傾向的神秘主義;而那些研究神學的人往往不注重靈修上的功夫,走向具有理性主義與抽象主義彩色的思辨神學。

布雷克所講的靈修是在基督徒成聖的框架內,這是基督徒的靈修與異教徒或不信者的靈修的本質性區別。異教徒往往試圖通過各式各樣的靈修,靠個人的努力或修行成聖、成仙、成佛等等,實現自我,拯救自己,甚至要成為“上帝”!而基督徒的靈修則是靠著上帝的恩典,不斷勝過自身的敗壞,更多地顯明基督所賜給的新生命的過程,也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在靈修的方式上,基督徒的靈修則是明確地以上帝所啟示的律法,尤其是十誡,為客觀的不變的標準。按照布雷克的說法,基督徒的靈修就是“成聖”,他對“成聖”的界定是:

 

成聖是上帝在其選民身上的有效的工作,藉著聖道淨化這些蒙召、重生、稱義的罪人,清除他們的罪汙,按照上帝的形像改變他們,並且,因著這種內在的靈律,使他們按照上帝在十誡中所顯明的旨意生活。(44章3節)

 

因此,布雷克專門講述靈修的部分不僅包括第9卷“靈修論”,還可以包括“律法論”、“美德論”、“禱告論”。其實,即使“上帝論”、“人論”、“基督論”,甚至“末世論”部分,布雷克都是從基督徒靈修的角度娓娓道來,他內心時刻關注的始終是如何把“純正的教義”,應用在“敬虔的生活”上。

     對於中國基督徒而言,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布雷克所講的靈修不僅包括微觀的個人層麵,也包括宏觀的社會層麵。因此,布雷克明確反對那種標榜自己“屬靈”注重“靈修”,卻消極避世的人。他甚至專門撰述43章“對敬虔主義者等假屬靈的警告性勸勉”,此章長達五萬餘字,嚴厲地駁斥了那些假冒偽善的所謂的“屬靈人”。布雷克鼓勵基督徒以各樣的才能來侍奉上帝,造福這個世界:

 

整個世界及其中所充滿的都是屬他們的。對於各種形式的藝術而言,都是如此;他們可以自由地運用這些藝術。一個人的心被音樂所感動的方式,是與他的心性一致的。對於屬血氣的人而言,音樂所感動的是他們屬血氣的官能,而對於屬靈的人而言,音樂所打動的是他們屬靈的感情。(79章1節)

 

因此,布雷克所倡導的是合乎聖經的整全的靈修觀,對於糾正、醫治目前中國教會中所盛行的反文化、反世界、反傳統、反知識、反神學、反學術、反信條、反宗派、反藝術……的靈修觀當是一劑良藥。

 

    5.詩人神學家

  改革宗神學家絕不是達到所謂的不動心之境界的異教修行者,他們都有著高尚的情懷、豐富的情感。很多改革宗牧者都有詩人的才華,加爾文承認自己生來就喜歡詩歌。巴陶斯(Ford Lewis Battles, 1915-79)是美國著名的翻譯和研究加爾文作品的專家,他撰文指出,加爾文確實是一位詩人,他不僅寫過詩歌,而且他所撰寫的教義神學和聖經注釋作品,也處處充滿了優美的詩歌形式。[8] 要表達人的情感,詩歌是非常重要的形式。在聖經中就有多卷詩歌書――《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其中有的是散文詩,有的是哲理詩,詩人以詩歌的形式表達自己的生活感受,對上帝的情感。

布雷克也寫詩,甚至在這部“係統神學”作品中也出現了他的一首五月頌:

 

充滿鮮花與詩歌的時光是多麽甜蜜啊,

人和動物都在其中歡喜快樂!

當我失去了耶穌的愛時,

我就隻能痛苦憂傷。

隻要祂對我的靈魂說一句:

“你永遠屬我,我也永遠屬你”,

使我罪惡的生活不複存在——

那我就重新回到充滿鮮花與詩歌的時光。(58章7節)

 

當然,布雷克常常並沒有直接應用明顯的詩歌的形式,而是以散文詩的形式抒發發自心靈的對上帝的愛慕和對靈魂的關注。尤其是應用和勸勉部分,布雷克更是用自己的心靈向讀者的心靈發出召喚,充滿了詩人的情懷。比如我們很容易就找到以下的段落:

 

當你的時候臨到,祂呼召你,吸引你,輕叩你的心扉,站在門外等候你為祂開門。當你厭惡祂的道路,不順服祂時,祂長久地忍耐你,使你重生,光照你,賜給你一顆愛祂的心,以便你自己尋求祂,追隨祂。(58章7節)

 

我們稍作變動,就可以出現以下的詩歌形式:

 

       當你的時候臨到,

       祂呼召你,吸引你,

       輕叩你的心扉,

       站在門外等候你為祂開門。

       當你厭惡祂的道路,

       不順服祂時,祂長久地忍耐,

       使你重生,光照你,

       賜給你一顆愛祂的心,

       使你自己尋求祂,追隨祂。

 

     此處筆者所想說明的就是改革宗神學家絕不是許多人所嘲諷的那樣“蒙揀選,冷冰冰”(chosen and frozen)的樣式。我們不僅要用我們的理性認識上帝,認識世界,也要以我們的情感愛慕上帝,關愛他人。在改革宗神學中,理性和感情絕不是割裂的,而是處於完美的和諧之中。這種理性與感情的和諧在《詩篇》中表現出了優美的和諧,詩人甚至充滿感情地歌頌上帝的律法(詩19,119)。世人稱法律是冰冷的理性,然而上帝的律法則是祂聖潔和慈愛的流露,蒙恩之人無限深情地吟唱“我何等愛慕禰的律法,晝夜不住地思想”(詩119:97)。“愛慕”與“律法”,“愛慕”與“思想”如此珠聯璧合,相得益彰,實在是世界文明史上亙古絕見的奇跡!

 

     以上我們談及的是布雷克本人在其生平侍奉和著述中所體現出來的特色,接下來我們簡單地申明本書的特色:

 

1.正統性

我們可以說布雷克所闡明的神學是基督教正統神學中的正統神學。布雷克當時所在的教會是荷蘭改革宗教會,以《比利時信條》、《海德堡教理問答》和《多特信條》為教義規範。布雷克並沒有僅僅闡述自己的一得之見,而是以聖經為至高的標準,同時效法曆代聖徒的腳蹤,謙卑地以自己所認信的教會信條為框架。

自從啟蒙運動以來,極端個人主義和理性主義的毒酵開始影響到很多教會。其中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反傳統,很多人打著“惟獨聖經”的旗號,把教會寶貴的傳統踩在腳下,最終所高舉的無非是個人的看見和體驗。其實,在宗教改革中,改教家並不是絕對反對教會的傳統,而是反對羅馬天主教把教會的傳統淩駕於聖經之上。他們既高舉聖經至高無上的權威性,同時也承認教會傳統在解釋聖經方麵重要的輔助性權威和作用。無論是馬丁·路德,還是約翰·加爾文,都珍惜、尊重教會的傳統,一直讚同《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那修信經》的重要性和權威性。既然神學家所談的無非是個人的意見,神學也就逐漸喪失了其應用的尊嚴和權威。

因此,發展到二十世紀,教義神學或係統神學存在的必要性都開始受到人們的懷疑,更不用說“正統神學”了。因此,瑞慕勒(Richard A. Muller)分析說:“嚴肅地說,‘正統神學’的意思不過是‘純正的教導’,而且這一直是近兩個世紀以來改革宗牧師和教師在神學上所追求的目標,更不用提從使徒保羅一直到宗教改革時期教會中的教父和博士了。但是,當今時代許多改革宗基督徒卻把‘正統神學’視為不值得追求,甚至與敬虔有悖的東西。”[9]在中國教會中,“正統神學”所給人的印象也多是貶義的,仿佛正統神學擺出一副正統的麵孔來,有“除此一家,別無分店”的味道。這是當今世界上令人見怪不怪的現象,被罪惡和無知扭曲的心靈總是以怪為美,以奇為美,以新為美,以病為美,於是種種異端邪說都找到了堂皇冠冕的理由:反對一切教會傳統,要從上帝和聖經直接領受教訓。自稱屬靈,招搖過市;而傳統的“正統神學”則受到很多人的白眼,仿佛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其實,這不僅是目前中國文化中的現象,也是西方神學界所麵對的問題。筆者在英國和美國考察時,發現即使在改革宗神學的圈子內,也不乏有人數典忘祖,一味渲染所謂的“愛心”和“寬容”,對傳統的改革宗信條和教義置之不理,懸之高閣;或是肆意歪曲,妄加篡改,走“修正主義”的路子;更有人幹脆直接反對,把信條與聖經對立起來,把教義與敬虔對立起來,甚至把加爾文與加爾文主義對立起來,走反智主義的路子。

    

2.經院性

布雷克闡明真道所用的方式是典型的經院主義的方式。他首先根據聖經對所要探討的主題給出清楚的界定,然後列出命題進行詳細的解說,在正麵闡明主題的同時,他也列出讀者或聽眾會提出的“問題”和“異議”,一一進行詳盡的剖析和解答。

在目前的中國文化處境,人們常常把“經院主義”與“煩瑣哲學”和“墨守陳規”聯係在一起。[10] 其實,“經院主義”是一種發現、闡述、解決問題的方法,比如在上帝論的問題上,就要澄清三個基本的問題:首先是上帝是否存在,其次是上帝的本質是什麽,第三是上帝的屬性。如果上帝並不存在,也就沒有必要繼續探索下去。既然上帝確實存在,那就要闡明上帝的本質是什麽,上帝具有什麽屬性。《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第四問所闡明的就是上帝的本質和屬性:“上帝是怎樣的上帝?答:上帝是個靈,祂的存有、智慧、權能、聖潔、公義、恩慈和信實,都是無限、永恒、不變的。”因此,我們可以說,沒有經院主義的研究方法,就沒有能站得住腳的正統神學。改革宗的信條就是以這樣經過考察聖經並反複辨析的方法建立的。如今許多人既對聖經本身缺乏了解,更對教會傳統缺乏係統的考證,就武斷地否定改革宗的信條,實在是無知與狂妄的表現。當初的宗教改革領袖,不管是德國的馬丁·路德、法國的約翰·加爾文,還是瑞士的茨運理,都是當時著名的人文學者,都在大學中受過係統的人文教育和神學訓練。因此,在他們身上,基督徒的敬虔與學術是聯係在一起的。可惜,在當今中國教會中,許多人卻以屬靈的名義反對學術的卓越。這種風氣甚至蔓延、滲透到處於萌芽狀態的中國改革宗群體之中。許多人對於改革宗神學並沒有係統的精深的研究,甚至缺乏一般的邏輯訓練和人文常識,得到的一點東西不過是道聽途說,再加上牽強附會,就以為自己已經得蒙聖靈的特別光照,得了改革宗神學的真傳。即使在所謂的文化基督徒之中,也有很多人對改革宗正統神學不屑一顧,認為改革宗神學“經院主義”式的嚴密方法和體係不過是理性主義的產物,稱自己是“正統神學”更是宗派主義自高自大的標榜。本書特別附錄筆者所翻譯的瑞慕勒先生所著的《改革宗傳統中的經院主義與正統神學》一文,希望能夠澄清各個方麵對“改革宗”、“正統神學”和“經院主義”的誤會。這篇文章既是追本究源,也是正本清源,清楚地闡明了改革宗對“經院主義”與“正統神學”的正確看法,表明學術與敬虔在正統改革宗神學中不僅是不矛盾的,反倒是密切聯係在一起的。改革宗所倡導的敬虔是建立在學術基礎上的智慧的敬虔,改革宗神學所倡導的學術是建立在生命基礎上的敬虔的智慧。惟願上帝憐憫,使中國教會能夠在新世紀裏,在敬虔和智慧、生命與神學、行為與教義上有合乎聖經的平衡的看見和發展。

 

   3.教牧性

    神學應當是教牧式神學,也就是以使罪人歸正,使聖徒得造就為導向。目前社會上充斥的多是所謂的純學術式的神學,這些神學一是往往由那些比較高級的吃餅得飽的學者撰寫,多是為了在學界的名望,而不是為了上帝的榮耀和教會的建造。然而,傳統的改革宗神學家並非如此,加爾文的《基督徒敬虔學》和釋經作品都是直接為了裝備聖徒而寫成的。清教徒托馬斯·華森的《係統神學》本身就是在教會中教理問答講道的講稿。[11]

    作為教牧神學家,布雷克雖然傳遞的是正統神學,很多地方用的是經院主義的闡述方式,但他在表達上,仍然是以教牧性為主,甚至全書都貫徹牧師講道的風格。不僅是在每章最後麵的應用部分,布雷克直接以複數性第一人稱“我們”或者“我”的形式向讀者“你”直接說話,就是在每章當中,布雷克也時時直接麵向讀者,推心置腹地勸說:

 

這就是上帝的屬性,正如我們向你詳盡地證明的那樣。祂的屬性是聖潔、良善、慈愛、恩惠、憐憫、寬容。假如你確信自己處於痛苦的狀態中,渴慕與上帝和好,就來就近祂,不要擔心害怕。假如你想親近祂,確實是誠心實意,並按正確的途徑,也就是惟獨藉著基督,就毋需沮喪。來吧!(3章20節)

 

他在行文中既針對已經歸信上帝的信徒說話,也對那些還沒有歸正的人說話:

 

罪人哪,不管你是誰,都要注意,因為上帝是公義的!“上帝啊,可憐我這個罪人吧,”不要幻想這樣禱告就能滿足上帝的公義,或者靠你自己竭盡全力,修德養性,約束自己,不作惡事,就能滿足上帝的公義。這樣幻想是通向永遠毀滅的寬路,而且已經使千千萬萬的生活在福音服事之下的人滅亡了。假如你能擺脫這種愚拙的幻想,就仍然還有希望。然而,隻要仍然在這種幻想中執迷不悟,你就沒有什麽希望。請注意,假如不滿足上帝的公義,就不會有恩典和得救的盼望,也就是說,藉著忍受懲罰來得到恩典和救贖,是沒有希望的。(3章21)

 

     4.經曆性

    布雷克所闡明的基督教教義神學,就其本質而言,是“教義性”的(doctrinal), 更是“經曆性”的。布雷克甚至在81章中特別講解“經驗”或“經曆”[12]――“如何反思以前的經曆”。他強調說:

 

  然而,真信徒的目標則是在他們自己心靈中分辨和經曆這些事情。他們所渴望的是追隨上帝,他們的眼睛和心靈都貫注在祂身上。屬靈的事情引導他們來到上帝麵前;如果不是這樣,真信徒就不能在這些事情上發現喜樂,也不能在這樣的事情上得到滿足。(33章2節)

 

    在英文中,“經曆性”(experiential)這個詞來自拉丁文的experimentum,源於一個動詞,其意思就是“試驗,檢驗,證明”,另外還有“藉著經曆發現或認識”的意思。由此所產生的一個詞就是experientia,意思是“試煉、試驗”,“通過試驗而得來的知識”。加爾文先生對於這兩個詞是交叉使用的,並沒有作出明確的區分,因為從聖經的角度而言,這兩個詞所表達的意思都是用聖經作為試金石來考察、驗證從實踐或經曆所得到的知識(賽8:20)。

經曆性神學所強調的就是:基督徒需要通過借助經曆認識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經曆性神學尋求的是根據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即:基督徒在生活中當如何行事為人。其目標就是要把聖經真理運用到基督徒生活經曆的各個方麵:既包括他與上帝的關係,也包括他與家庭、教會和周圍世界的關係。這就需要傳道人麵對基督徒具體的生命經曆,以聖經為標準,為聽眾提供具體的指導和訓誨。周必克牧師對經曆性講道所下的定義是:“經曆性講道所尋求的就是根據聖經真理解釋事情當如何行,在實際生活中是如何發生的,以及基督徒生活的目標是什麽。”[13]這一定義對經曆性神學同樣適用。

當然,經曆並不能使人得救,我們所信的並不是我們的經曆,我們所信的也不是我們的信心,我們所信的是基督,但這種信心必須是經曆性的。假如我們不是在耶穌基督這萬古磐石上建造(太7:22-27),我們所構建的各種希望工程最終都會倒塌。傳道人自己必須經曆“得在基督裏是本乎上帝,上帝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當傳道人傳道的時候,也必須定意像使徒保羅那樣:“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隻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 2:2)。

    改革宗神學的核心就是經曆性神學。經曆性神學具有三大要素,一是要解釋清楚聖經中的教訓,二是要解釋清楚如何實行出來,三是要始終強調基督徒生活的目標。這種神學有六大特色:

    

    (1)以上帝的聖言為中心

經曆性神學所高舉的並不是個人的經曆,而是首先注重上帝所啟示的客觀性的聖言。正如在《耶利米書》中所說的那樣,上帝把傳道人賜給教會,“他們必以知識和智慧牧養”主的群羊(耶3:15)。經曆性神學並不是以我們自身的經曆為基礎建構神學,而是在聖靈的光照下,從經文本身得出信徒真實的經曆來,使信徒以聖經為尺度和鏡子認識自身的經曆。

 

(2)以傳講耶穌基督為中心
    經曆性神學的核心是傳講基督。一個真正的神學家即使在神學研究和著述中也必須“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隻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聖經非常清楚地表明,傳福音必須以見證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為中心(徒2:3; 5:42; 8:35;羅16:25; 林前2:2;加3:1)。在任何講道中,如果沒有突出基督,就不是有效的經曆性講道。正如英國清教徒神學家伯肯斯所言,講道的核心就在於“藉著基督,傳講獨一的基督,使基督得稱讚。”[14]

 

(3)目的是榮耀三一上帝

聖經所啟示的上帝是三位一體的上帝,基督徒人生的首要目的也是認識並榮耀三位一體的上帝。魯瑟福(Samuel Rutherford)曾說:“我不曉得我最愛上帝的哪個位格,但我確實曉得,我需要並且愛上帝的每一位格。”我們既要突出父上帝的永恒之愛和美意,也要突出基督的救贖和中保之工,同時還要強調聖靈成聖和保守的工作。

 

(4)闡明非基督徒與基督徒的界限

在經曆性神學中,始終要界定非基督徒與基督徒的不同。對於那些真心相信,以耶穌基督為救主和君王的人,則有罪得赦免和永遠的生命。假如我們在生命中沒有真正地經曆到基督改變生命的大能,我們就會滅亡。並不是因為生命的經曆能夠拯救我們,而是因為那拯救罪人的基督必須成為個人生命的經曆,每個人都當在自己的生命中親證基督救贖的大能,我們永生的盼望就在於用生命的行為去親證基督的同在(太 7:22-27;林前1:30; 2:2)。我們必須曉得人心的詭詐,罪人最大的騙局就是自欺,經曆性神學在救恩神學中特別注意闡明“蒙恩的標記”(the marks of grace),使人曉得教會與世界的不同,真信徒與掛名的基督徒的不同,救贖性的信心與暫時性的信心的不同。通過這種神學,就能逐漸培養信徒在聖經真理上既有頭腦的知識(head knowledge of scriptural truth),也要有內心的體驗(heart experience),養成智慧型的敬虔。

 

(5)注重心靈的知識

經曆性神學特別注重區分“頭腦的知識”和“心靈的知識”。僅僅有頭腦的知識還不夠,也必須有心靈的知識。“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羅10:10)。藉著基督,以心靈認識上帝乃是源自個人與基督的相遇,這種相遇是藉著聖靈奇妙的工作而達成的。這樣的知識改變人心,並使人在生活中結出聖潔的果子來。這樣的知識使人渴慕上帝,使人以祂為樂(伯34:9;詩34:7;賽58:14)。這樣的知識也使人體會到上帝在基督裏愛那些失喪的、墮落的、當受地獄之苦的罪人(詩34:8)。這樣的知識也使人渴慕品嚐、消化上帝的真理。正如耶利米所言:“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啊,我得著禰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禰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禰名下的人”(耶15:16)。

 

(6)注重以上帝的真道貫穿全人的生活
    經曆性神學的目的不僅要使人認識基督教,相信基督教,而且也感受基督教,享受基督教,把基督教的信息確實地應用在個人與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這與當今教會中所盛行的那種狹隘的“基督教”、廉價的“福音”有何等大的不同啊!今日很多人的講道並不能改變任何人的生活,因為既沒有分辨真假,也從不講如何應用。這樣的講道蛻變成了“講課”,隻不過是傳遞某種觀點,至多是激發人的情緒,迎合人的想法和需要,不以上帝的律法和聖經的教導為根基,聽眾的生活方式依然故我。

 

    尋求真理本身並不是目的,我們藉著真理認識上帝,愛慕上帝,以全副身心敬拜上帝。每個基督徒都當通過自身對真理的親身體驗來認識真理,同時基督徒的每個經曆也當在真理的直接引導下進行。布雷克從自己的心靈和經曆發出,訴諸讀者的心靈和經曆。生命的經曆最最重要,生命的經曆不可傳遞。生命的經曆就是在聖靈的光照下,在心靈中親證上帝的威嚴與慈愛,領悟自身的敗壞和無能,品嚐到以愛為核心的天國的喜樂。這種生命的經曆可以來自祈禱,來自聽道,來自讀書,來自默想,來自觀察大自然,來自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麵。上帝以人所不能測度的方式在人的心靈中動工,使得一個人真正地謙卑在祂的麵前,成為一個像摩西那樣真正溫柔的人。

 

    5.生活性

    布雷克這本書本來是寫給當時的會眾的,不是專門寫給學者或專家看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荷蘭很多敬虔的家庭都有布雷克所寫的這套書。在漫長的冬夜裏,家人們圍坐在火爐邊,聽家長念誦《基督徒理所當然的侍奉》,然後一起討論。我在大溪城的一個四十多歲朋友,當年他們夫妻結婚的時候,堂會的長老就把布雷克這套書送給他們,勸勉他們常常閱讀。可見,本書既不是在當今學術的象牙塔中炮製出來的,也不是供奉在大學的圖書館裏專門供學者查閱的,而是飛入尋常百姓家,成為基督徒日常敬虔生活的指南。雖然在編譯過程中,因為語言和時代的差異,雖然我們爭取使用常見的生活化的語言,但由於各個方麵的因素,這方麵不能盡如人意,希望我們能夠繼續改進。但我們仍然祈禱上帝供應資源,使中國教會中的牧者、神學生,以及一切渴慕上帝真道的人都能每個人或每個家庭中有一套布雷克的《基督徒理所當然的侍奉》。

    其實,上帝之道是生命之道,生命之道也是生活之道。在布雷克此書的中文譯本中將近有一千多處提及“生活”。中國教會比較注重“生命”的信息,這是好的。沒有“生命”的改變,一切都不過是草木禾秸的工程,沒有永恒的價值。但是,基督徒的“生命”絕不是抽象的神秘的生命,而是具體地體現在日常的生活之中。所以,我們編譯序所引用的就是改革宗神學的一個座右銘“純正的教義,敬虔的生活”。如果基督教信仰僅僅停留在基督教研究所裏,僅僅停留在教會的講壇上,這樣的信仰就是死的信仰。基督教信仰最終必須落實在我們日常的平凡的生活中――如何夫妻相愛,如何孝敬父母,如何在社會上工作,甚至如何穿衣戴帽。布雷克在談及基督徒分別為聖的生活時,他講得非常具體:“她不與他們穿同樣的衣服,說同樣的話語,作同樣的手勢”(44章9節)。布雷克在講解“勤勉“的美德時,描繪懶惰的人,讓人非常容易就能夠對號入座:

 

懶惰的人是粗心大意的人。他的一切都雜亂無章,一塌糊塗,並且任其自然。我並不是說,那些把自己的成就拿來展覽的人都是勤勉的人;然而,粗心大意確實是懶惰的標誌。偶爾也會有這樣的事:勤勉的人實在太忙了,他不得不暫時放下一些事,去做更重要的事;然而這並非他的本意。但是,穿著肮髒的衣服,屋裏滿是垃圾和蜘蛛網,到處布滿灰塵,這些都是懶惰人的表現。(86章3節)

 

我們需要生命之道,但也需要把生命之道化為生活之道。每個基督徒都當學會在日常的平凡的生活中用自己的好行為榮耀上帝,見證基督。今日教會的講壇上所充斥的多是勸人信主的信息,這當然也是需要的。但是,那些已經信主的人是否也該曉得基督徒如何生活呢?當然,也有很多城市教會舉辦婚姻、家庭講座等等,但其中充斥的多是世俗心理學的信息。關於基督徒如何生活一事,必須轉向上帝的律法。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若是不曉得上帝顯明的旨意,也就是上帝所啟示的律法,我們就仍然生活在無知之中。正如瑞慕勒教授在其序言中所強調的那樣:

 

更重要的是,布雷克在救恩論中考察上帝的律法,突出地顯明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項,正如在改革宗教會所認信的《海德堡教理問答》中所強調的那樣,盡管我們遵行上帝的律法都不完全,但是,承認上帝的律法就是我們生活的惟一標準(the norm and standard of our lives),仍然是上帝對我們所有人的呼召。布雷克把上帝的律法視為基督徒生活的明確的標準,然後一一考察了基督徒生活的各個方麵,包括個人的禱告、省察自己蒙恩的經曆、愛鄰舍、溫柔、謙卑、勤懇、憐憫等等,最後是上帝藉著信心對聖徒的保守,聖徒最終的得救,然後以末世論告終。

 

三、編譯   

     1.體例

    (1)本書根據愛沙特牧師(Rev. Bartel Elshout)的英文譯本翻譯。

    (2)聖經中文譯本采用和合本;凡是注明“新譯”的地方,一概根據希臘文Received Text和英文欽定本重譯。

    (3)每冊都有中文編者按,幫助讀者對整冊的內容和架構有整體上的了解,同時也與中國教會現實的需要聯係起來;

    (5)每章內各節編號為中文編者所加,使大家查考、引用時更加便利;

    (6)每節小標題附加英文,一是有助於讀者查考翻譯的忠實度,二是為有誌學習英文神學的弟兄姊妹提供幫助;

    (7)英譯本有主題、人名和經文索引,本次印行略。

       

    2.劃分

    本書分四冊印行,內容則分為十卷。

    

    第一冊

    布雷克生平,費賴特原著,劉倫納翻譯。

    荷蘭第二次宗教改革,周必克原著,劉倫納、王誌勇翻譯。

    第一卷     上帝論(1-9章),王誌勇翻譯。

    第二卷     人類論(10-15章),王誌勇翻譯。

    第三卷     基督論(16-23章),王誌勇翻譯。

 

    第二冊

    第四卷     教會論(24-29章),王誌勇翻譯。

    第五卷 救贖論(30-43章),劉倫納翻譯。

 

    第三冊

    第六卷 律法論(44-55章),王誌勇翻譯。

    第七卷 美德論(56-67章),王誌勇翻譯。

    第八卷     禱告論(68-74章),王誌勇翻譯。

 

    第四冊

    第九卷     靈修論(75-99章),王誌勇翻譯。

    第十卷     末世論(100-103章),王誌勇翻譯。

    

    附錄一:恩約論,布雷克原著,陳知綱翻譯。

    附錄三:改革宗傳統中的經院主義與正統神學,瑞慕勒原著,王誌勇翻譯。

 

    第五卷“救贖論”先是由陳鳳姊妹參與校對,最後由編者修訂;第六卷至第十卷部分,由陳鳳姊妹為我提供了一部分初稿。附錄一“恩約論”先是由劉倫納弟兄校對,最後由編者修訂。附錄二由筆者自行翻譯校對。其餘部分由劉倫納弟兄負責初校,編者最後定稿。我妻子朱素雲女士負責通讀全稿,幫助編者訂正錯別字和不通順的地方。

    

四、祝禱

    靈風吹拂,靈雨沛降。災難深重的中國已經得見真理的大光!隨著布雷克《改革宗靈修係統神學》一書的譯介,加爾文主義所倡導的全方位的以上帝為中心、以聖經為根本、以敬虔為導向的純正神學已經登陸中國。惟願華人基督徒從此不再一樣,開始告別膚淺、混亂,進入全方位的改革與重建的時代。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乃是自由與憲政的中國,也必定是改革宗神學弘揚廣大的中國。改革宗神學從根本上而言,並不是一個宗派,也不是一種宗教,而是一種敬畏上帝的主權,尊重個體的人權,歸回聖經,追求敬虔的運動。這一運動的關鍵並不在於人數的多少,而是在於使人真正地由內及外全人歸向上帝, 自覺地把生命中的一切歸上帝為聖,在人生個人與群體生活的各個方麵榮耀上帝的聖名,見證耶穌基督恩惠的福音。惟願上帝祝福、使用目前這一並不完美的譯本,使一切渴慕公義的人都能在基督裏得著滿足。

    我們所知道的有限,所能行的有限,惟有向主仰望祈求:主啊,求禰憐憫中國,憐憫荒涼的中國教會,使我們的心快快地轉向禰,全部地交托與禰,直到“地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做王,直到永永遠遠”(啟11:15)。阿們!阿們!阿們!

 

 

                                   王誌勇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四日深夜

                            於美國大溪城威斯敏斯德書齋

 

[1] 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把此書書名譯為《基督教要義》。根據筆者目前的考察,建議譯為《基督徒敬虔學》更合乎原書的主旨。瑞慕勒指出,加爾文此書其實是教導基督徒學習敬虔的神學(a theology of piety),參考Richard A. Muller, The Unaccomodated Calvin (Oxfor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3.此書第一版是拉丁文,副標題就是summa pietatis,意思就是“敬虔總論”(sum of piety)。參考John T. McNeil, ed.,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60), p.xxxiii.

[2] Christopher B. Kaiser, The Doctrine of God (Westchester: Crossway Books, 1982), pp.99-100.

[3] Bartel Elshout, The Pastoral and Practical Theology of Wilhelmus à Brakel(Grand Rapids: Reformation Heritage Books,1997), p.23.

[4] 呂沛淵:《基要神學(一)――創造的神》,海外校園、大使命中心出版,2000年10月初版,72頁。

[5] Thomas R. Schreiner, The Law and Its Fulfillment: A Pauline Theology of the Law (Grand Rapids: Baker, 1993), p.19.

[6] 參考John Bolt, A Free Church, A Holy Nation, Abraham Kuyper’s American Public Theology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1).James D. Bratt, ed., Abraham Kuyper, A Centennial Reader(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8). 

[7] 巴克斯特:《新牧人》,張澄道譯,改革宗經典出版社,2003年初版,1-5頁。

[8] Ford Lewis Battles, Interpreting John Calvin, edited by Robert Benedetto (Grand Rapids: Baker, 1996),pp.249-287.

[9] 參考第四冊附錄二瑞慕勒著“改革宗傳統中的經院主義和正統神學”。

[10]《新英漢詞典》,世紀版,上海譯文出版社,2000年,1203頁。

[11] Thomas Watson, A Body of Divinity (Edinburgh: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1958).中譯本:《係統神學》,羅偉倫、錢耀誠譯,台灣,加爾文出版社。

[12] “經驗”有時是指“由實踐得來的知識或技能,“經曆”則是指“親身見過、做過或遭受過”,二者的含義和用法有交叉之處。參考《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92年,北京,599頁。

[13] Feed My Sheep, A Passionate Plea for Preaching, edited by Don Kistler(Morgan: Soli Deo Gloria Publications, 2002), p.95.

[14] 轉引自Feed My Sheep, p.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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