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西方改革宗信仰的兩大癌變
——選自王誌勇《福音、國度與文化:三化異象與基督徒侍奉的天國戰略》
在闡明清教徒信仰的同時,我們致力於反對的就是沃格林在其五卷本係列巨著《曆史與秩序》中所反對的“癌擴散式的信仰”(metastatic faith)。[1] 沃格林在秩序論方麵的突出貢獻就是解釋以十誡為核心的約法為我們提供了“上帝之下的聖約秩序的精義”(the substance of the covenant order under God)。
沃格林一再強調我們在世界與曆史中的生存就是在上帝的聖約秩序之下的生存,但具體的曆史性的人類社會秩序卻不一定合乎上帝想要達到的這種聖約秩序,從亞當到以色列所充斥的就是人類對於上帝設立的聖約秩序的背叛,“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何6:7)。整個聖經啟示的巔峰就是上帝在心靈中與人立新約:“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麵,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31:31-33;來8:8-10)。根據約翰·巴文克的研究,在各種形式的宗教中,都是由神靈設立秩序,設定自然與人生的法則,這種由法則所界定“神聖秩序”(divine order)乃是信徒必須尊崇的。[2] 這是宗教的通識,可惜很多中國基督徒缺乏此類的常識,他們否定上帝設立的律法,不承認上帝設定的神聖秩序。
上帝通過立約的方式使人擺脫無法無天的野蠻狀態,進入真正的愛主愛人、守約守法的文明狀態。當上帝所啟示的聖約秩序成為上帝的子民的心靈秩序的時候,他們為社會秩序所帶來的就是“新天新地”式的改變。聖約秩序隻有內化為心中的道德秩序才具有改變生命的作用,同樣內在的道德秩序隻有體現為外在的公共秩序才能變成移風易俗的力量,為人的心靈秩序提供更好的保障。否定上帝所啟示以十誡為綜述的神聖秩序,否定上帝通過救贖在人心中塑造的心靈秩序,試圖通過自己的意識形態或各種幻想來改變現有的世界秩序,塑造“新人”,這種信仰在本質上都是“癌擴散式的信仰”,最終帶來的隻能是毀滅與死亡。正是因為不注重上帝通過聖約顯明的神聖秩序,不宣講當然也不順服上帝的律法,中國基督教始終處於軟弱、混亂和失敗的狀態。
不僅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是這種“癌擴散式的信仰”,各種形式的背離上帝和聖經啟示的偽基督教也是如此。沃格林認為:“在當今世界,癌擴散式的信仰即使不是造成失序的首要淵源,也是最大淵源之一。對於我們所有人而言,理解這種現象,並且在其毀滅我們之前找到各種救治的方法,乃是生死攸關的大事。如果當今的科學環境允許對於這種現象進行批判性的分析,那麽,很顯然,一位學者有責任因為自身是人的緣故而進行這種分析,並使他的同胞們能夠獲得這種分析的結果。閱讀《曆史與秩序》一書,不應試圖對於已死的過去滿足自己的好奇心,而是視其為對於我們目前正生活於其中的秩序框架所進行的探究。”[3]
此處沃格林特別提及“秩序框架”,我們在本書中的特別貢獻之一就是把清教徒所提倡的聖約神學與政治哲學中的秩序框架聯係起來,強調上帝不僅與個人立約,也與國家立約,從而把基督教神學上的聖約框架轉化為基督教政治哲學上的秩序框架。在美國清教徒神學發展的過程中,愛德華茲的一大偏離就是僅僅強調上帝與個人和教會立約,不再強調上帝與家庭和國家立約。[4]一旦不再強調上帝與家庭立約,公民社會就會走向世俗化和道德的敗壞;一旦不再強調上帝與國家立約,政治秩序就會走向功利化和權力的敗壞,這是美國社會不斷麵臨的問題。凱波爾與巴文克的一大偏頗就是僅僅強調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君王和救主,否定耶穌基督在國家中的王權。[5] 如此把國家從上帝的聖約和基督的王權中剝離出來,造成的結果就是教會的邊緣化與國家的世俗化。這兩大偏頗滲透到今日西方改革宗教會中,使得改革宗信仰本身也產生了癌變,喪失了當初所具有的那種摧毀接秩序、建立新文明的活力。因此,我把這兩大偏頗稱之為“當下西方改革宗信仰的兩大癌變”。中國人在學習西方改革宗神學的時候,一旦對於這兩大偏頗缺乏清醒的認識,不管我們自己感覺如何,就會與西方改革宗教會一同陷入目前這種“癌擴散式的信仰”之中。
本書所要分析和應對的就是“癌擴散式的信仰”,邪惡的共產主義、社會主義就是這樣的癌症病毒,當然也包括很多打著基督教甚至改革宗旗號進行而實際上已經發生癌變並在迅速擴散的“基督教信仰”!其實,共產主義與社會主義本身就是從西方基督教文明中湧現出來的癌症病毒,這種癌症病毒一度顛覆了古老的意大利、德國等國,並且以空前迅猛的方式進入了中國,推翻了中國幾千年來傳統文化所奠定的最基本的人倫秩序,甚至以改革宗的名義強調“學習律法不是為了遵守,乃是更好地愛慕、渴慕並合宜使用上帝的律法”。[6] 此作者在解釋律法的三大功用時,強調律法的第一大功用是“叫人知罪”,第二大功用是“顯罪並把我們引到基督麵前”,第三大功用是“顯明罪”。[7] 這種“中國特色的改革宗”完全背離以加爾文為代表的經典改革宗的教訓,以赤裸裸的反律主義取代了改革宗對於律法的積極功用的強調。加爾文明確強調:“整部律法的目的是什麽,現在已不難確定——即成就義,叫人以上帝的清潔為典範來塑造它的生命。上帝在律法中如此清晰地描繪了自己的屬性,叫所有遵行誡命的人,均在某種程度上彰顯出永活上帝的形像。”[8] 對於基督徒而言,律法最重要的功用顯然不是“顯明罪”,而是教導我們分別為聖。
加爾文在論及律法的三大功用時強調,律法的第一大功用是宗教性功用,就是讓我們“在律法中看到自己的無能”,轉而信靠上帝在基督裏賜下的恩典;第二大功用是政治性功用,就是約束貪欲的橫流,免得人放縱無度,互相吞咬,一同滅亡,因此律法對於確保社會的和平始終是必要的;第三大功用就是教育性功用,使人明白上帝的旨意,尤其是基督徒更是需要以上帝的律法為標準,由此而順服上帝。[9] 加爾文明確強調:“即使基督徒也需要律法。律法的第三大功用,也是律法的主要功用,這一功用與律法的正當目的有著緊密的聯係。作為基督徒,上帝的靈已經在他們的心中掌權,但律法的第三大功用,與他們仍然大有關係。雖然他們心中有上帝的律法,上帝以其手指把他的律法刻在他們的心裏,這就是說他們已經處在聖靈的引導和激勵之下,有了順服上帝的願望。然而,上帝的律法仍然在兩個方麵對他們大有益處。律法是最好的工具,他們可以天天學習,由此認識上帝的旨意,而這正是他們所渴慕的。同時,上帝的律法也向他們證實他們是否明了上帝的旨意。這正如作仆人的一樣,早已作好準備,一心想給主人留下好的印象,他所需要的就是細細查考主人的性情,以及行事為人的方式,目的是在於調整自己,予以適應。我們每個人都需要這樣,因為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人臻達如此之高的智慧,以致於毋需天天接受律法的教訓,在認識上帝的旨意方麵,天天都有新的進步。而且,我們不僅需要教導,還需要告誡,而上帝的仆人從律法的這一益處就可大得幫助:通過經常默想上帝的律法,就激發起順服之心,並在上帝的律法中得以堅固,從過犯罪惡的滑路上回轉。”[10]
筆者明確地以聖經啟示的聖約秩序與“天國戰略”反對中國幾千年盛行的以偶像崇拜和皇權專製為特征的“天朝大國”的野蠻統治,[11] 反對邪惡的共產主義以及各種形式的“癌擴散式的信仰”。中華民族目前所需要的不是維持始於秦始皇的武力大一統的帝國,這種“肉體大一統”導致的隻能是對肉體和靈魂所組成的全人的奴役;中華民族真正的未來是走向自由、憲政、民主與共和的文明國家。正如被人譽為“競爭戰略之父”的哈佛商學院波特(Michael Porter)所闡明的那樣,戰略就是定位問題。[12] 我們在基督裏的定位首先是在上帝及其約法之下的人人平等,任何人欺壓人、人殘害人的政權都是對於上帝的褻瀆。
[1] Eric Voegelin, Order and History, vol. I, Israel and Revelation, e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Maurice P. Hogan (Columbia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 2001), pp. 23.491-512.中文譯本:《秩序與曆史》,卷一,《以色列與啟示》,霍偉岸、葉穎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10年),13章2節“聖約”,592-617頁。本書引證英文版時標注英文,為筆者所譯,其餘參考中文譯本。Metastasis這個英文詞的本意不僅指向位置、狀態或形式上的變化,在醫學上則是指向癌擴散。沃格林使用metastasis來描述人所期待的與存在秩序不相吻合的在人、社會和世界三大方麵的變化。《以色列與啟示》一書的譯者把這個詞翻譯為“臆變”,強調:“沃格林對該詞的使用主要把握了兩個要點,第一是變化,第二是空想,也就是說這變化在客觀上沒有發生,而是臆想出來的。”見中譯本611頁腳注。沃格林對於metastasis的應用非常廣泛,比如metastatic symbols, metastatic hope, metastatic will, metastatic vision, metastatic action, metastatic complexion, metastatic experience, metastatic problem, 等等。根據沃格林研究專家總結的“詞匯表”,這個詞的含義指向:“變化,轉化,革命。沃格林在《曆史與秩序》第一卷452頁引入這個詞,是指‘以色列諸先知所心儀的存在結構上的改變’。後來被廣泛地用於指向所有不切實際的對於人、社會和存在結構所期盼的轉化,等等。這種烏托邦式的期盼就是逃避存在本有的張力。隻有脫離間極狀態(metaxy),與兩極中的一個極點合一,才可能達成這種烏托邦式的期盼。”見Eugene Webb, Eric Voegelin: Philosopher of History (Seattle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81), p. 284.筆者認為,比較中性的翻譯應當是“轉化”,就是在沃格林所強調的四大存有(上帝、個人、社會與世界)中後三項中進行的在本質上的改變。貶義性的翻譯則是“癌擴散式的改變”,比如邪惡的共產主義信仰這種意識形態所追求的就是“癌擴散式的改變”,因為其所追求的理想秩序本身就是脫離上帝與現實的幻想,而所造成的結果則是毀滅與死亡。沃格林是富有洞見的政治理論家和曆史哲學家,他所闡明的神學是“理性神學”(noetic theology),他顯然並非傳統意義上的正統神學家,參考John Kirby and William M. Thompson, ed. Voegelin and the Theologian: Ten Studies in Interpretation (New York and Toronto: The Edwin Press, 1983)。
[2] J. H. Bavinck, “Defining Religious Consciousness,” in The Bavinck Reader, trans. James A. De Jong, ed. John Bolt, James D. Bratt and Paul J. Visser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13), p. 149.
[3] Voegelin, Israel and Revelation, p. 23.
[4] Mark A. Noll, America’s God, p. 48.
[5] Nathaniel Gray Sutanto & Cory Brock, T&T Clark Handbook of Neo-Calvinism, pp. 36-43.
[6] 王翰林,《基督徒要學100問釋義》(基督教長老之家庭教會,2005年),172頁。
[7] 王翰林,《基督徒要學100問釋義》,167-172頁。
[8]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2卷8章51節。
[9]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2卷7章7-12節。
[10]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2卷7章12節。
[11] 易中天的分析頗為深刻:“眾所周知,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們民族都沉浸在一種‘天朝大國’的良好的自我感覺之中。在我們看來,人類居住的這個地方,叫‘天下’。天下的中央住著我們,叫‘中國’。中國的皇帝是天的兒子,叫‘天子’。天子的王朝是最偉大的,叫‘天朝’。天朝的臣民是最優秀的,叫‘華夏’。周邊那些國家因為離天子太遠,無法接受天朝的禮樂教化,因此不開化,是野蠻人,叫‘蠻夷’。‘蠻夷’和‘華夏’之間,是‘君臣’關係,或‘文明人’與‘野蠻人’的關係,根本就不平等。‘蠻夷’到‘中國’來,要麽是來‘朝貢’的,要麽是來‘觀禮’的,要不然就是來‘乞恩’或者‘喊冤’的。因此‘天朝’無‘外交’,隻有‘理藩’(即打理‘中國’與‘藩國’的事務)。”見易中天,“大清之敗,全因謊言與歌頌”,見“灼見名家”,2019年12月16日,https://www.master-insight.com/。
[12] 勞倫斯·弗裏德曼,《戰略:一部曆史》,王堅、馬娟娟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6年),下冊,6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