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中庸之道與基督教正統神學
--從基督教改革宗神學角度淺議儒教與基督教的會通
王誌勇
一.會通的界定
談及儒教與基督教的會通,筆者首先聲明,我是從基督教改革宗神學的角度看待這個問題。這就意味著筆者所講的會通至少有三大方麵,一是從普遍恩典和普遍啟示的角度而言,儒教和基督教確實有會通之處,一切美善的恩賜,不管是在儒教中,還是在基督教中,最終“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餅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第二,從特殊恩典和特殊啟示的角度而言,儒教和基督教在終極真理方麵存在本質性的歧異,不可能完全通過人為的努力而達到溝通,“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第三,互相對話,真誠溝通,求同存異,和而不同,盡量避免文化衝突和宗教戰爭,不管是對儒家而言,還是對基督徒而言,都是愛的本分,乃是理所當然的。
二.中庸之道與正統神學
《中庸》中有一名句:“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程子在《中庸章句》開頭說:“子程子曰:‘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門傳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筆之於書,以授孟子。其書始言一理,中散為萬事,末複合為一理,‘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密’,其味無窮,皆實學也。善讀者玩索而有得焉,則終身用之,有不能盡者矣。”其實,用基督教的語言來說,中庸就是正統神學,中庸之道就是堅持正統神學。因此,那些不懂得儒家心學,沒有儒家心靈體證和生命實踐的人,當然無法參與儒教與基督教的會通。同樣,那些不精通基督教正統神學,沒有個人重生經曆,不參加教會生活,沒有見證耶穌基督救恩之熱心的所謂的基督徒,也沒有參與儒教與基督教會通的基本資格。
三.天命、人性與修道
《中庸》起頭三句話可是:“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這三句華是整個《中庸》的綱要,也是我們明白中庸之道的關鍵。南懷瑾在講解此書時強調說“這三句話,是影響幾千年來中國文化最大的東西。尤其後世的、宋元以後的理學家、儒家們,所有講的儒道、理學的道理,他的修養、功夫,統統從這裏出來的。”很顯然,《中庸》預設了絕對者“天”的存在,預設了“天人”關係的存在,然而問題在於人如何知天,如何知天命?《大學》中提出:“所謂誠其意者,勿自欺也。”在《中庸》中強調:“唯天下至誠,為能經論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隻化育。”然而問題在於:罪人最大的問題就是自欺;不僅自欺,還要欺人。因此,儒家雖然強調“誠”,最後所培育出來的多是自欺欺人的偽君子,正像基督教中眾多不學無術、假冒偽善的掛名的基督徒一樣。自以為境界高得不得了,修養高得不得了,但在實際生活中卻是腐儒、小儒、酸儒、豆腐儒,既不能安身立命,經世致用,也不能治家齊國,不過是之乎者也,搞點古典的語詞遊戲,自欺欺人而已。
然而,《中庸》中這三句提綱挈領的話,在基督教改革宗神學中則有完美的解釋。“天命之謂性”—人是上帝按他自己的形象創造的,這形象的核心不僅在於認知、情感和意誌的能力,也在於上帝把他的律法刻在人的心中,使人本身有自己與其他受造物截然不同的道德法則。若是按照人本身內在的道德法則行事,既合乎人性,也合乎天理。這種內在的良知是人人都有的基本的是非之心,而此是非之心乃是基本的人性。在雅哈博神律哲學中,我們把上帝的律法與人性的本質聯係在一起,強調上帝的律法不是外乎人性、悖於人性的東西,乃是處於人性之中,甚至構成人性的本質的東西。人之所以為人,很大方麵就是因為上帝把基本的道德法則刻在人的心中:“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5)。墮落之人的突出特征就是“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8:7),“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1:32)。當上帝在人心中作重生之功的時候,核心表現就是“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麵,寫在他們心上”(來8:10)。
“率性之謂道”—循著這種天性而行就合乎天道,就是正道;也就是說,按照上帝刻在人心中的道德法則去行,或者用儒家常說的話就是按照良知行事,就是按照人性的本然去行,就是走在生命的道路上。生命之道就是讓我們率性而為,自然而然。“修道之謂教”—教育或宗教的核心就在於使人世間不斷明白、遵行這樣的天道、真道、正道、大道。此處的問題是,既然人性本善,既然自性具足,為什麽還需要“修道”呢?儒家並沒有提出完美的解釋。但在聖經中明確指出了人的墮落(創3)。人在墮落之後,人性就受到了扭曲,對上帝既沒有感恩之心,也不願意按照上帝的律法去行,總是以怪為美,以奇為美,倒行逆施,上悖天道,下亂綱常,成為上帝的不肖子孫,也就是說根本不像是上帝的子孫。所以,這才出現各大宗教中都強調的“修道”的問題。宗教就是教化,就是使人重新認識真道,並且實行真道,這就是宗教教化的目的。當然,基督教的教化並不是人本主義的教化,而是內承聖靈的神秘光照,外有聖言的堅固扶持,更有教會的愛心團契,這也是基督教優勝於以個人修行為中心的儒教等宗教的地方。
可見,儒教中有許多閃光的真理,儒士中也有許多人執著於天道的追求,但隻有在基督教中這些真理才得以補足,這種追求才得以成全。二十一世紀儒教的發展必須突破自身的壁壘,接受基督教真理的補充;當然,二十一世紀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也當吸收儒教中優秀的成分,不可妄自尊大,否認儒教中真理的閃光,輕看儒士對天道的追求。這樣的融貫和會通必須建立在對經典文本的比較性詮釋上,同時也需要基督徒和儒家人士都要有博大的胸襟,突破狹隘的民族主義之間,不分中學西學,不分中國外國,唯獨以追求真理為念。當然最最需要的是上帝對我們中國人的憐憫。唯獨上帝能夠使我們真正謙卑下來,放下曆代以來曆史和傳統造成的壁壘和傷害,從平等的對話走向真誠的了解,同被真理的聖靈感動,同歸上帝公義、聖潔、喜樂的國度。
四.儒教與基督教之會通的三大前設
談及儒家和基督教的會通和對話,首先想到的就是《論語》開頭的話:“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這也是儒教與基督教會通與對話的三大前題。
首先,不管是儒家人士,還是基督教人士,都應當抱著“學而時習之”的態度,既要有開放的學習心態,也要確確實實在心靈中相信自己所探討的真理,在生活中實踐自己所認信的真理。儒教和基督教對話最可悲的就是:在對話雙方中,所謂的代表儒家的人並不是真正的信封儒家學說的人;所謂的代表基督教的人也不過僅僅是研究基督教的學者而已。這樣的對話不過是增加一個學術課題,多些一篇論文,多出席一次國際性學術會議,總之不過是欺世盜名而已。更深入一步,不管是儒教,還是基督教,都沒有抽象的儒教和基督教,都有一定的曆史傳承和宗派立場。在真誠的對話中,必須首先表明自己的信仰立場。那些超傳統、超宗派的儒家和基督徒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
其次,要放下宗教、宗派、地域之見,發自內心地向對方說“有朋從遠方來”,這就要求儒家不要以中國的正統自居,把其他宗教,尤其是外來的基督教視為蠻夷之物、異端邪說。當然,對基督教而言也是如此,我們應當首先把對方視為有上帝的形象的大寫的人,予以充分的尊重。當我們與對方相見的時候,我們甚至應當想,對方雖然現在還沒有歸信基督教,但是上帝自有他的計劃,也許對方將來信主,會成為像奧古斯丁那樣被上帝重用的器皿,遠遠勝過我們自身的見證。
最後,溝通雙方一定要有這樣的心理準備,即使真誠的對話,也不一定帶來真正的溝通,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前見和處境,在對話過程中誤解、曲解都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一定要做到“人不知而不慍”,這樣才能夠繼續保持真誠對話的心態,在對話中不斷解蔽,逐漸消除雙方之間不當有的歧異,能夠一起為人類大家庭的和諧共處、和平發展做出貢獻。
前年我和一位網友交流,寫了一些淺見,也和雷默兄分享,請指教。
淺談儒教與基督教,兼答東海一梟
儒教(或儒學) 與基督教為中西方文明的兩大根基,各自興盛二千年。近代二者都趨於衰微。中國自新文化運動以來,特別是1949年以後,唯物主義馬列教盛行,傳統儒學受到極不公正的歪曲和打擊,以致於當代中國人對儒學幾乎完全無知。在西方,經過啟蒙運動,達爾文主義,理性主義的批判,基督教也逐漸被邊緣化,雖然還有不少人自稱為基督徒,但基督教對西方社會的影響卻越來越小。儒教與基督教似乎都成為過時的古老傳統受到當代功利主義者的嘲弄,單從這一點上講,二者之間當有些同病相憐的惺惺之意。特別在當今中國,傳統的儒學和西來的基督教,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打壓。在信仰自由的問題上,二者似乎有著共同的訴求,但二者追求的終極目標卻完全不同。基督徒追求的根本目標絕不是世俗意義上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因此批判儒學仍然是基督徒的責任,盡管這在當前顯得有些不合時宜。但在追求真理的是非問題上,時宜並不重要,況且儒學在今天也不完全是受打壓的對象,一定程度上也還受到當權者的利用,作為民族主義的招牌來糊弄人民。當然,在批判過程中我希望能夠避免功利主義者常用的方式,其中不當之處,請各位高明指正。
功利主義者的一大特點是無知無畏。他們在無知的狀態下膽敢以大無畏的態度來批判各種古老的宗教和傳統,他們無知地以為,打倒了各種宗教和傳統以後,人們就可以獲得自由和幸福。通常他們的批判很膚淺,對基督教如此,對儒教佛教也如此。很多批判確如東海一梟先生所言是見樹不見林 。不幸的是,許多宗教徒在批判異教時也和功利主義者犯同樣的錯誤。佛教徒隨便指責基督教是“外道” 卻不知道自己心在何處;基督徒在大肆批判儒家“三綱五倫” 時卻對聖經關於等級尊卑的教訓刻意回避。因此在這個世界上大行其道的往往是那些無知無畏,敢於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的毫無道德責任感的淺薄的世俗人本主義者(準確地說,儒教佛教也是人本主義,但此處專指那種反對一切傳統的功利人本主義,例如唯物主義)。
作為基督徒在許多方麵我不同意儒家的觀點。儒家學說幾千年來在中國占據統治地位(至少在表麵上是如此) ,對於基督教在中國的傳播是一大挑戰,因此批判儒學是中國基督徒的責任。但我相信這種批判應當是在尊重的基礎上,以公正,誠實的態度,有的放矢地批判,而不是故意去扭曲儒學中的某些細節性的問題,將之無限放大,然後扣帽子揮大棒。因此在批判之前,我想說明哪些儒學的觀點是我不批判的。
總體上講,我不批判儒家的倫理觀。我不反對“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的修學次第;我不反對“中庸” ;我不反對“內聖外王” ;我不反對“三綱五倫” ;我不反對“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我不反對“仁義禮信智,溫良恭儉讓” ;我不反對“王道仁政,德治禮製” 。事實上,作為基督徒,我相信以上儒家觀念在很多方麵甚至很接近聖經的教導(有些基督徒可能不同意) 。例如儒家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很多人,包括一些基督徒在內據此就斷言儒家學說是獨裁專製的根基,但我認為這是不公正的指責。查考聖經,我們可以看到儒家的“三綱” 並不是沒有道理。聖經裏也教導人民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凡拒抗掌權的,就是拒抗神的命令”(羅馬書13:1,2)。在家庭關係上,“男人是女人的頭”( 哥林多前書11:3),“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哥林多前書11:9) 。至於子女當孝順父母,更是作為重要的命令列在十誡當中。又如儒家“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基督教也強調人應當“要敬畏主與君王”(箴言24:21)。因此對於基督徒來說,儒家的“三綱” ,“三畏” 其實是很有道理的。由於人性的墮落,人類社會需要有一定的等級尊卑,否則就會陷入混亂無序。遺憾的是,不少基督徒不遵守聖經的教導,憑自己的私意曲解聖經,一味強調基督教是人人平等的宗教,對中國傳統文化進行無知的批判。這種粗暴的態度在很大程度上阻礙著基督教在中國的傳播。
儒家學說的真正錯誤在於它是一種人本主義。對人性的敗壞缺乏認識(性善論) ,或認識不夠(性惡論) ,基督徒對儒學的批判應當從這一點入手。儒學盡管有很好的倫理觀,但卻是建立在錯誤的根基之上。我認同從“格物” 到“平天下” 這一本末次序,然而儒學的起點“格物致知” 本身有著嚴重的缺陷。無論是朱熹的理學派,還是陸九淵的心學派,這一起點的主體都是人,客體是物。格物能夠致知所隱含的前提是人是完善的人,物是完善的物。從聖經的啟示來看這一前提隻在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墮落以前才是正確的。在神的創造之工完成以後“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創世紀1:31) ,並且神確實把管理世界的任務交在人手之中,神對人的命令是“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麵,治理這地”( 創世紀1:29) 。從聖經中我們也看到一切被造的飛鳥走獸都是被人命名的,我們可以推論在墮落以前“人為世界立法” 是上帝所許可的。因此若是人類沒有墮落,我就相信“格物致知” 是切實可行的。但是由於始祖濫用自由意誌,背叛了上帝,從此就遠離真理,導致了人類理智,情感,意誌的全方位墮落,正如馬丁•路德所說人的意誌是“被捆綁的意誌” 。不但如此,由於人的墮落遭致上帝的憤怒,連自然界也受到了上帝的詛咒,“地必為你的緣故受詛咒”( 創世紀3:17) 。因此在我們生活的世界中,人是墮落的人,物是墮落的物,墮落的人,運用墮落的理性,研究墮落的物,得到的必然是墮落的,不全麵的真理(這一點也駁斥了唯物論的科學主義)。據此想要實現“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的理想無疑是虛妄的。
由於儒學人本主義的根本錯誤,儒家的一切偉大理想都是在罪惡捆綁下的偉大理想,在現實世界中絕不可能實現。“內聖外王” 以內聖為體,外王為用的思想本身是正確的,但因為墮落的人憑自己根本不可能成聖,外王也就淪為空中樓閣。孔子從來不曾自稱聖人,後人卻硬要把“聖人” 的頭銜強加在孔子身上,這一封聖的行為並不能夠打破罪惡的捆綁。而且借著封聖,後世的君王就名正言順的祭起“內聖外王” 的大旗,外封孔子為聖,內實以自己為王,搞起了“外聖內王” 的把戲。此外,儒家的經權思想如果沒有建立在對真神上帝的敬畏之下,也絕不能夠真正貫徹。經者,天道也。然而天道是什麽?儒學無法給出答案,“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儒家把物質世界之外的真理本體表述為“天道” ,當然比無神論的唯物主義高明很多,但仍然不是一種究竟的認識。儒家的“天道” 是墮落的人在上帝普遍恩典的光照下,對真理的一種模模糊糊的認識,也就是聖經所說的“未識之神”( 使徒行傳17:23) 。以模糊的天道為經,權也就成了無本之木,無法界定行權的限度。既然天道不可得聞,世間的君主就自封“天子”而“替天行道”,於是經者,君也,經權者,君權也。同樣,盡管儒家中的某些人物,如荀子,意識到了人性的惡,故強調禮製法度來約束人的行為,但由於不明白禮法的絕對標準,最終仍然是無功而返。因為世人無論怎樣立法,立法的主體仍然是人。然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儒家立的法,法家不認同,法家立的法,儒家不認同。公說公理,婆說婆理,最後導致強權即公理,朕即天下。
多年來,新儒家為怎樣從“內聖”開出自由民主的“外王”困惑不已。由於在傳統的程朱理學中找不到答案,一些儒者轉向古老的原始儒學。這方麵以蔣慶為代表的“政治儒學” 較為有影響。蔣慶先生在其大作《公羊學引論》一書中提出了一係列極具爭議性的觀點,其核心是孔子為王說,不僅將孔子聖化同時也王化,貶天子為一爵,從而限製世俗權力。蔣慶先生確實見識過人,然而其致命錯誤在於蔑視真神,假孔子之名,竊聖子之神人二性。可惜孔子沒有從死裏複活升天,也沒有末日審判權,如何能鎮住世俗君王?何況以假神迷惑人心,其罪大焉。對於蔣慶儒學的挑戰,基督徒恐怕需要認真對待。
人本主義的根本性錯誤注定了儒家倫理在各個層次的失敗。在君臣,夫妻,父子等重要的人際關係上,如果把“三綱” 理解為後者對前者的尊敬順服以及前者對後者的表率則本質上是正確的,但是這種尊敬順服應當達到一種什麽樣的程度?應當以什麽為標準?作為人本主義的儒家學說無法提供答案。盡管當代新儒家的領軍人物杜維明先生建議以“五倫”來替代“三綱” ,因為五倫是雙向的,在要求“子孝”,“臣忠”的同時也要求“父慈”,“君仁”。但五倫也“隻能論其當如是,而無術以使之必如是”(梁啟超)。君父具有難以界定的權威(因為最高的“天道”不可聞),盡可對不孝之子和不忠之臣施以懲罰,但由於君父的權威缺乏有效限製,因此五倫無法約束不仁之君和不慈之父。現實當中常常導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以及各式各樣“烈女殉夫”式的悲劇。把這些悲劇歸罪於儒學並不公正,但儒學確實缺乏足夠的標準來避免這些悲劇。其根源在於儒家倫理作為一種人本倫理,完全局限於人人關係,這種以墮落人建立的以墮落人為核心的道德觀,無法在次序和公義之間找到穩定的平衡點。
以聖經為權威的神本主義則能夠避免儒學的以上缺陷。從某種意義上講可以說基督教也提倡“內聖外王”。但基督徒的“成聖”依靠的是上帝的恩典,而不是憑靠自身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關於基督徒的成聖,聖經給出了如下教導:“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麵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以弗所書1:4) 。又說“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羅馬書:8:29-30) 。因此基督徒靠的是“因信稱義”,而不是個人的功勞。一個人僅僅因為信上帝就可以稱為義人,義人在聖靈的光照下,不斷戰勝撒旦,老我,以及世界,最終成聖。從“信”到“成聖”整個過程都是上帝的恩典,沒有一絲毫人的功勞。在“內聖” 的成就途徑上,儒者的起點是“格物”,從一開始就把人當作主體,物當作客體。基督徒的起點看起來似乎是“信”,然而這還不是真正究竟的認識,因為“信”與“不信”相對,似乎“信”還是人的選擇,似乎要人通過學習思考,最後決定“信”還是“不信”。隱藏在基督教會內的人本主義者對“因信稱義”的理解就隻停留在這個階段上,這種教義本質上不比儒教佛教高明。嚴格按照聖經的教訓,基督徒成聖的起點是“揀選,預定”,而且揀選和預定是在“創立世界以前”,神在揀選後把信心賜給被揀選者。“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以弗所書2:8) 。
一梟先生在《儒者力量從那裏來?兼批王怡》一文中,認為王怡皈依上帝帶有某種功利色彩,即以上帝作為反抗專製的力量來源(我不完全了解王怡的內心在此不作評價)。我相信有部分人皈依基督確實是因著這個原因,嚴格地講,即以這個崇高原因來信主也是虛偽和邪惡的,因為這實際上是在利用主的權威,這正好印證了“全然敗壞” 的教義。在這個世界上沒有誰不敗壞,包括最偉大的聖徒和最勇敢的鬥士在內,誰也沒有真正良善的動機來回歸上帝,一切都是神的恩典。不論信徒本身如何敗壞,上帝定使其得救成聖(救恩不可抗拒,聖徒永蒙保守) 。一個人如果內心對公義能產生真正的渴望,那正是上帝對其呼召的證據。一個蒙恩的人,不知道自己蒙恩,找一個看似崇高實則虛偽的理由歸向上帝,更表明人的敗壞是如此徹底,而恩典是如此高深難測,因為即使對這樣的人上帝也決不拋棄他們。一梟先生自許理性認真,智慧圓融,不知能否明白上帝的大智慧,真理性?
在成聖的終點上,由於儒家缺乏永生的觀念,“內聖” 和“外王” 都要在偉人的一生中實現。當權者在一統天下後就有理由認為自己已經達到了“治國平天下” 的聖王境界,於是開始隨心所欲,作威作福,翻開中國曆史,可見自封的“聖文神武皇帝” 曆代不絕。而基督徒成聖雖然始於當下,卻隻能在天國降臨之後,在主裏才能完全。而且在最終成聖之前還要麵臨末日的審判,因此基督徒必須終生與自己的罪性抗爭,不允許驕傲放縱。所以基督徒“成聖” 自始至終是上帝的恩典。這一教導給信徒提供了必勝的信心,同時又不給人留下任何可以自滿自誇的餘地。
從基督教的“內聖”開出“外王”同樣遵循神本的原則,這方麵當屬加爾文宗的教義最為成功。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最後一章中提出了較為完善的政治理想,有興趣者可以參閱。加爾文嚴格根據聖經的啟示,將行政分為三部分:一,維護法律的官吏;二,官吏藉以施行治理的法律;三,在官吏之下,為法律所治理的人民。對於官吏,加爾文認為所有掌權者都是上帝所任命,在人間代理上帝的權柄,目的是維護上帝的公義。因此加爾文規勸官員盡忠職守,追求正直,謹慎,仁愛,節製,和清白。“他們(指官員)若知道他們的法庭,即是活神的寶座,他們怎敢在法庭上容納邪惡呢?他們若知道他們的口,即是為宣揚神真理的工具,他們怎敢不公平定案呢?他們若知道他們的手,是被派書寫神的命令,他們怎能簽署邪惡的法令呢?總之,他們要念及他們是神的代表,因此就要極其謹慎,誠懇,殷勤,在他們的行政裏對人表彰神的安排,眷顧,良善,仁慈和公義。他們也必須常常謹記著:倘若在一切事情上‘ 凡狡詐為耶和華行事的,必受咒詛’(耶利米書48:10),那麽,凡在公義的職位上欺詐行事的,就要受更重的咒詛”(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在政體上,加爾文認為君主政體容易演變為獨裁,而民主容易產生叛亂,因此認為貴族政體與民主政體的配合較為理想,這便是現代西方國會兩院製的基礎:上院代表精英,下院代表民眾。關於法律的製定,加爾文強調上帝的律法應當是世俗法律的基礎。“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蘇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詩篇19:7-9)。當然,加爾文認為公道本於自然,乃對全人類是一樣的,因此關於任何事件的法律,隻要是以同樣公道為目的都是合理的,這一點受到當代聖經律法學者的批評,認為這還是受了人本主義的影響。聖經法的重建,是當代基督教會的重要任務。關於人民的義務,加爾文反複強調人民要遵紀守法,尊重官吏,並為其祈禱。在麵對專製暴政時,加爾文首先強調人民應當反省自身的罪性,也就是今天所說的“有什麽樣的人民,就有什麽樣的政府”,這與人本主義那種動不動就要暴力革命的“民主” 觀形成鮮明對比。最後,加爾文提醒民眾,對君王的服從應當以什麽為限度,那就是隻在不違反上帝旨意的前提下服從君王才是合理的。“倘若他們的命令違反上帝,就當置若罔聞,也不要顧及他們的尊榮,因為我們使這尊榮服從至高無比的神的權威,對它並無損害” (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
以神為本的加爾文政治神學很好地平衡了政府的權威和權威的限度,一方麵避免了無政府的混亂,另一方麵又限製了暴政。因此在加爾文神學廣泛傳播的地區,專製暴政紛紛被推翻,自由共和得以確立。從曆史上看,英國,荷蘭,瑞士,美國等地區都受到加爾文神學的深刻影響,因此這些地區的自由製度也較為穩定。加爾文神學作為一種較為徹底的神本主義,雖然從表麵上看,貶低了人的地位(這正是人本主義者痛恨加爾文神學的原因) ,事實上卻因此人不再受各種“偉大領袖” 的壓迫而獲得了平等。這正好印證了聖經的教導,“主耶和華如此說:當除掉冠,摘下冕,景況必不再象先前,要使卑者升為高,使高者降為卑”( 以西結書21:26)。
最後從倫理上看,基督信仰實際上可以成全儒家倫理。比如“五倫”( 當然基督教沒有教導三綱五倫,這裏隻是借用儒家語言) ,在以神為本的前提下,應當是“神為君臣(關係)綱” ,“神為父子(關係)綱” ,“神為夫妻(關係)綱” 。在神綱下,“五倫” 才是合理的。以神為本的“父慈” 和 “子孝” 都是因為上帝的命令“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誌氣”( 歌羅西書3:20-21) 。同樣,神本的夫妻關係,要求“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 以弗所書5:22-25) 。神本的君臣關係也類似:百姓應當敬畏長官,“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 羅馬書13:1) 。而作官的,應當維護公義,約束自己的私欲。“你們君王應當省悟,你們世上的審判官該受管教。當存畏懼侍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 詩篇2:10-12) 。犯上作亂的刁民和欺壓百姓的暴君,有如所多瑪的官長,蛾摩拉的百姓,必被上帝從世上剪除,在地獄烈火中切齒痛哭。因此,神本倫理下的各種人際關係不僅是雙向的,而且是以神為中心的,這個中心為雙向關係指明了雙方各自當盡的本分和義務,同時還提供了這種雙向關係的仲裁者。逃避個人義務,傷害的不僅是人際關係,更是神人關係,必然受到上帝的鞭打和管教,這一點是人本教無法提供的。當代許多儒者在西方人文主義的衝擊下,試圖以放棄傳統的等級尊卑倫理,通過強調儒家的人本精神來獲得西方人文主義的認同,實際上是一條死胡同。儒家的禮教並非洪水猛獸,而是儒家的精髓所在。它所真正缺乏的,是一種神聖的合法性,以及一種神聖的判斷標準,它必須建立在真正的“天道” 基礎上。儒家所無法認識的“天道”隻能通過“道成肉身”才能認識,那便是創造天地萬物,並賜下絕對善惡標準的真神上帝。儒家倫理與基督教倫理並無根本衝突,事實上,聖經啟示的倫理包含並超越了儒家倫理。當代的儒生或者以大幅妥協孔孟的倫理教條來取悅於西方人文主義,或者以懺悔人性的罪惡,通過接受神聖的人格化的“天道”來完全自身的道德理想。很明顯,後者,而不是前者,才能實現內聖外王的偉大理想。同時,後者意味著對儒家理想的成全而不是否定,因為儒家的核心並非神聖性的教義,而是關於做人的基本倫理,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儒生並不意味著放棄人倫,而是更加堅固了忠孝仁義的基本人倫。而向西方人文主義妥協,追求所謂的民主化,個性自由化,則完全動搖了儒家的倫理根基。這一點,當代儒生不可不深思!
從聖經啟示的原則來看,儒學是一種建立在錯誤的根基(人本)之上,卻有著很好的道德倫理觀(忠孝仁義) 的人生智慧。必須指出,儒學的合理之處乃是來自於上帝的普遍啟示,決非從罪人的格物致知而來。新文化運動沒有真正認識到儒學的問題所在,把矛頭對準儒家的倫理,自身卻仍然依靠人本智慧(理性主義?馬列主義?) 。因此新文化運動搞的是“擇其善者而棄之,其不善者而變本加厲之”( 坦白地說,西方的各種人本智慧,沒有幾家能達到孔孟的高度) ,最後導致的結果是破壞了中國傳統的道德倫理,以致於今天的中國“禮崩樂壞,道喪學絕” 。可悲的是,當代的不少所謂的“人文基督徒” ,“民主基督徒” 也徹底否認儒學的道德倫理,好像基督教是“平等博愛,人性化” 的宗教,而儒教是“吃人” 的禮教。這樣的所謂基督徒,既不懂中國文化,也不懂基督教義,實際上隻是打著基督的旗號,骨子裏還是人本主義者。必須強調,基督教是徹底的神本主義,絕非什麽“平等博愛,人性化” 的宗教。“人算什麽?你盡顧念他?(詩篇8:4)” “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隻在乎發憐憫的神”( 羅馬書9:16) 。基督教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態度,應當是“擇其善者而成全之,其不善者而棄之” 。儒教的善,在於忠孝仁義,儒教的不善,在於其人本主義本質。
對於追求忠孝仁義的儒家文化,我表示衷心的尊重。那些依附權貴,或者隻會吟風弄月的所謂“儒” ,不是我心目中的“儒” ,這樣的腐儒,犬儒我也不想花時間去批評。那些靠歌功頌德,粉飾太平而獲當權者吹捧的“國學大師” ,有待當代大儒們去清理門戶,這是儒門中的家事。我理解並尊重的“儒” 是那些養浩然之正氣,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貧賤不移,威武不屈,富貴不淫的“儒”。正是由於儒門中有這樣的浩然正氣,儒教在經曆了二千年專製扭曲,以及近代新文化運動的攻擊後仍然能夠薪火傳承。但也正由於我對正統儒家的尊重,我對之提出嚴厲批評。儒學的錯誤,不在於它的道德理想的錯誤,也不在於它政治理想的錯誤(這些方麵當然有問題但不是根本性錯誤) ,儒學的錯誤在於它的整個根基是完全靠不住的。儒學的偉大道德理想並不是從其錯誤的根基上開出來,而是從上帝的啟示(普遍啟示)中來的。曆代大儒鴻儒的可悲之處,在於雖然具有高尚的人格及濟世的抱負,卻不明白自己的根在何處。由於根基錯誤,理想終不可實現。千百年來英雄國士輩出,卻往往“出師未捷身先死”,縱然舍身取義,終無法換來“王道仁政”,何嚐不令我輩悵然而涕下。
簡言之,儒學和其他所有人本宗教一樣,對真理認識不清(模糊的“天道”,如同佛家的“自性” 不可言說不可觸摸,遠不及“道成肉身”那樣清晰明白) ,對人性本質認識不全麵,以及在認識論上的錯誤,導致了儒家“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道,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偉大理想無法實現。主張人性善的儒學,由於內不能成聖,故外無法為王。認為人性惡者,強調典章法度來教化人心,然而人為製定的典章法度本身具有根本缺陷,故在現實中敵不過無法無天的厚黑主義者。因此從千百年來“外王”理想的失敗,當代的儒者們應當深思儒學本身的缺陷。“本亂而末治者否矣”。由末之不治,儒者們應該想到儒學是否存在“本亂”的問題。天下之大本,在於創造天下的真神上帝,望當代仍然懷有“先天下之憂而憂”的大儒鴻儒們,不要為狹隘的民族主義所局限,把真神上帝排斥為“洋神”,而應當秉承孔夫子“朝聞道,夕可死” 的求真精神,以謙卑的態度,學習上帝的真理。“一燈能除千年暗,一智能滅萬年愚”。如今正是聞道的時候,因為“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借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裏複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使徒行傳17: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