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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明:已經有格律基礎的,可以繞開俺這個帖子,不必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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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學格律
文/雪影梅花
“老去漸於詩律細。”詩詞格律博大精深,連老杜到老來也還在琢磨呢,七日就能學會?嘿嘿,你先甭急,聽俺跟你道來:俺這裏所談的隻不過是讓還沒進格律大門的先跨個門檻而已,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把格律說個“通”、談個“透”。要想真正學好、弄通詩詞格律,那還真得比這要多下點工夫不可呢。不過話 又說回來,俺也不是亂講的。你若認真讀了俺這個貼子,即使你原來對格律一點都不了解,現在起碼可以說對詩詞格律有個初步認識了,可以大膽地去寫格律詩詞了,不至於寫出的東東被人說成一點格律也不講。最後至於寫出的東東是不是詩詞,那就不是俺的問題了,這裏俺隻談格律,嘿嘿:)
第一天 明“詩體”
古典詩詞,按其起源、體式、語言、結構等的不同,大致可以劃分為詩、詞、曲三大類。
從格律上,詩又可劃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
古體詩又稱古詩或古風,泛指唐代以前出現的各種詩體。唐及之後的人們模仿這類詩體所寫的詩,也稱之為古體詩。
古體詩按其每句的字數可以分為四言詩、五言詩、六言詩、七言詩、雜言詩等。有些書籍把雜言詩並不單列,而是劃歸到七言古詩中。所謂雜言詩就是每句的字數不定,可以任意自由發揮。雜言詩多以三字句、五字句和七字句為主,偶然也用四字句、六字句以及七字以上的句子。所謂四言詩就是每句都是由四個字 構成的詩,五言詩就是每句都是由五個字構成的詩,七言詩每句都是七個字,其它類推。四言詩在唐以後就比較少見了,唐以後的詩多以五言或七言為主,六言詩、雜言詩也有一些,但不是很多。五言古體詩又簡稱為五古,七言古體詩簡稱為七古。四句的五言或七言古體詩人們一般習慣稱它們為絕句(古絕)。
需要指出的是:唐代及以後有一些人寫了一些入律的古風,雖然這些作品平仄大致符合近體詩的規定,但由於或用韻或粘對或對仗等方麵並不符合近體詩要求,因此也隻當是古體詩看待。
近體詩是在唐代完成的一種講究音律、平仄、粘對、對仗的嚴謹格律的新式詩體,又稱今體詩或格律詩,它以五、七言律詩為代表,此外還包括律絕和排律。所謂近體詩或今體詩,是相對於古體詩而言的,其實就現在來說已經既不“今”也不“近”了, 隻是古人這麽叫,我們現在也跟著這麽叫,繼續沿用這個名稱而已。唐之後模仿這種近體詩體式所寫的詩,也稱為近體詩。
近體詩從句子的字數上來說,隻有五言和七言兩種。無論什麽形式的近體詩,都有偶數的句子構成。
四句構成的近體詩也稱絕句。為了與古絕有所區分,人們又習慣稱它為律絕。律絕,對於每句用字的平仄有相對嚴格的規定,用韻也比之古絕嚴謹。由於近體絕句類似於截取了律詩的其中四句而成,所以有的人也把它稱之為截句。絕句分五言絕句和七言絕句,五言絕句又簡稱為五絕,四句二十字;七言絕句又簡稱 為七絕,四句二十八字。
每首由八句構成的近體詩稱為律詩。五言律詩簡稱五律,四十字;七言律詩簡稱七律,五十六字。五律和七律,不僅每句有嚴格的平仄、用韻要求,而且還對句子的對仗有一定要求。
有一種超過八句的律詩,稱長律,也叫排律。排律與五、七言律詩一樣,不僅有平仄、用韻等嚴格要求,而且對粘對、對仗等也有嚴格規定。排律的句數也隻能是偶數。
還有一種六句的律詩,古人稱為小律。由於作品比較少,就不多說了。現在,對於小律的詩,一般情況下被劃歸入律的古風了。
律詩每兩句(一韻,首句入韻時不算)稱為一聯。五律和七律的第一聯(一、二兩句)稱為首聯;第二聯(三、四兩句)叫做頷聯;第三聯(五、六兩句)叫做頸聯,也稱腹聯;第四聯(七、八兩句)叫做尾聯。
律詩,除了聲韻、字數等方麵以外,一般還要求必須有對仗。五律和七律的對仗,一般都是用在頷聯和頸聯。首聯也可以對仗,也可以不對仗,首聯用了對仗,一般情況下並不因此減少中兩聯的對仗。凡是首聯用對仗的律詩,實際上常常是用了總共三聯的對仗。若頷聯不對而隻是首、頸兩聯對仗的,有一個雅號叫 做“偷春格”。律詩的尾聯一般是不用對仗的,因為到了尾聯,一首詩要結束了,對仗是不大適宜於作結束語的,但尾聯用對仗的例子也是有的。
格律嚴謹的律詩,通常對仗一般不會少於兩聯,但也有些古人的作品隻有一聯對仗,這種情況大多都是把對仗用在頸聯。
排律,除了首、尾兩聯外,中間各聯都要求對仗。
絕句可以對仗也可以不對仗,即既可以首聯對尾聯不對,也可以尾聯對而首聯不對,還可以兩聯都對或都不對,總之沒有嚴格的限定。
古體詩對於對仗也沒有嚴格的限定,對仗的形式也比近體詩自由,可以不用考慮平仄相對。
詞、曲中有時也用對仗,但詞曲就對仗一般沒有嚴格規定。然而因為某些詞牌的有些句子(如《滿江紅》上下片的各兩個七字句)很容易形成對仗,詞人們就在這些地方使用對仗以提高作品的整齊和美感,久之便形成了一種習慣、慣例。習慣歸習慣,慣例歸慣例,總之不是硬性規定,所以在這些地方用不用對仗完 全看寫詞人的喜好和安排了。個人看法:雖然是慣例,但若能對仗還是盡量使用對仗,以增加整齊的美感。
詞,一般認為是起源於隋唐時期的燕樂,是從樂詞演變、發展而來的一種合樂可歌、句式長短不齊的特殊詩歌形式,又有詩餘、長短句、樂府(注意與漢樂府的區別)、曲子、曲子詞、雅詞等多種稱呼。詞是一種合樂的文學,它與一般意義上的詩又有所不同。由於這種體裁在形式上“調有定格,句有定數,字有定 聲”,是倚譜填詞,因此寫詞一般不稱為“作詞”而是說“填詞”或“倚聲”。盡管最早的詩也是合樂的,但那是先有詩而後配樂,情況還是有所不同的。另外,每首詞一般都有一個固定的曲調名稱,以相互區別,這種以示區分的曲調名稱人們就叫它為“詞牌”。每個詞牌代表著不同的曲調,不同曲調的詞在句數、字數、平 仄、用韻等方麵的要求也是不一樣的,也就有了各自的體式要求。同一詞牌的詞可能有另外不同的名稱,同一名稱也可能不是同一個詞牌,同一詞牌也可能會有不同的別體。詞由於是配合音樂的,所以有些詞是分段落的,一個段落即是音樂已經唱完了一遍。人們給詞的這種“段落”也起了個名字,叫“疊”或“片”。隻有一段 的詞,叫“單調”。兩段構成的詞,稱“雙調”,其上下段落稱為上片與下片,也叫上闋和下闋。由三個段落或四個段落構成的詞,就叫三疊或四疊。此外,詞有小令、中調、長調之分,有人規定58字以內為小令,59-90字為中調,91字以上為長調。但這種分法的科學性還有可商榷的地方。
詞發展到後來,隨著樂譜的逐漸佚失,漸漸地也就脫離了音樂。後人填詞多是依照前人遺留的文字作品來揣度、確定原來的詞每個地方的用字聲調、韻律等確定出來的文字詞譜,最終詞也就著著實實地成為了一種講究聲韻、格律的獨特的詩。從廣義上說,詞可以看作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格律詩。
曲,是元時興起的一種合樂文學。從曲的樂詞結構形式來看,比較接近於詞,但它與詞又有很多的不同。曲有散曲與套曲之分,有北曲與南曲之別。這裏主要是介紹詩詞的格律,關於曲就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