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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律詩以及聯句的拗救(ZT)

(2006-07-25 19:47:33) 下一個

關於律詩以及聯句的拗救(ZT)

中國詩詞網: http://poetic.ayinfo.cn/gjdl/qita/017.htm

作者:方舟子

【孤平和三平調】

前麵講到“一三五不論”並不完全正確,在某些情形下一三五必須論。

比如五言的平起平收句:

平平仄仄平

這一句的第三個字是可以不論的,用平聲也可以。但是第一字如果改用仄聲,就成了:

仄平仄仄平

除了韻腳,整句隻有一個平聲字,這叫“孤平”,是近體詩的大忌,在唐詩中極少見到。前引杜詩“臂懸兩角弓”即是犯了孤平,象這樣不合律的句子,叫
作拗句。老杜有意寫過不少拗體近體詩,這種探索另當別論。

如果第一字非用仄聲不可,怎麽辦呢?可以同時把第三個字改成平聲:

仄平平仄平

這樣就避免了孤平。這種作法,叫作拗救,意思就是避免了拗句。例如《複愁十二首》其三:

萬國尚戎馬, 故園今若何?
昔歸相識少, 早已戰場多。

第二句本該是“平平仄仄平”,現第一字用了仄聲“故”,第三字就必須改用平聲“今”了。

七言詩與此相似,也即其仄起平收句“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不能改用仄聲,如果用了仄聲,必須把第五字改成平聲,才能避免孤平。例如《絕句漫興
九首》其一:

眼見客愁愁不醒, 無賴春色到江亭。
即遣花開深造次, 便教鶯語太丁寧。

第一句本該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現在第三字用了仄聲“客”,第五字就改用平聲“愁”來補救(注意“醒”是平聲)。

所謂“孤平”,是專指平收句(也就是押韻句)而言的,如果是仄收句,即使整句隻有一個平聲字,也不算犯孤平,至多算是拗句。例如把“仄仄平平仄”
改成“仄仄仄平仄”,這不算犯孤平,是可以用的。還有一種情況,是五言的仄起平收句:

仄仄仄平平

在這種句型中,第一字是可平可仄的,但是第三字不能用平聲字,如果用了平聲字,成了:

仄仄平平平

在句尾連續出現了三個平聲,叫做“三平調”,這是古體詩專用的形式,做近體詩時必須盡量避免,而且無法補救。

同樣,七言平起平收句“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一和第三字都可平可仄,但是第五字不能用平聲,否則也成了三平調。

隻要能夠避免孤平和三平調,“一三五不論”就是完全正確的。


【拗救】

如果仔細看一下前麵所舉的近體詩的幾種基本格式,會發現一個規律:在一聯之中,平聲字和仄聲字的總數相等。如果我們在“一三五”這些可靈活處理的
地方,該用平聲字而用了仄聲字(或該用仄聲字而用了平聲字),那麽往往就要在本句或對句適當的地方把仄聲字改用平聲字(或把平聲字改用仄聲字),以保
持一聯之中平、仄數量的平衡。也就是說,先用了拗(不合律),再救一下,合起來就叫拗救。

前麵談到的對孤平的補救屬於在本句自救。還有一種情況,是在對句補救。比如在五言“仄仄平平仄”這種句型,第三字改用了仄聲,往往就在對句的第三
字改用平聲來補救,也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變成了“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例如《天末懷李白》:

涼風起天末, 君子意如何。
鴻雁幾時到, 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達, 魑魅喜人過。
應共冤魂語, 投詩贈汨羅。

第三句“鴻雁幾時到”第三字該平而仄,第四句“江湖秋水多”就把第三字改成了平聲。七言的與此相似,是“平平仄仄平平仄”的第五字用了仄聲,就在
對句的第五字改用平聲來補救,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變成“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甚至是第一字,詩人也喜歡救一下。比如《春夜喜雨》:

好雨知時節, 當春乃發生。
隨風潛入夜, 潤物細無聲。
野徑雲俱黑, 江船火獨明。
曉看紅濕處, 花重錦官城。

第七句第一字該平而用了仄聲“曉”,第八句的第一字就改用平聲“花”補救。

又如《閣夜》:

歲暮陰陽催短景, 天涯霜雪霽寒宵。
五更鼓角聲悲壯, 三峽星河影動搖。
野哭幾家聞戰伐, 夷歌數處起漁樵。
臥龍躍馬終黃土, 人事依依漫寂寥。

第三句第一字該平而仄(“五”),第四句第一字就改仄為平(“三”);
第七句第一字該平而仄(“臥”),第八句第一字就改用平聲(“人”)。

有時候,是本句自救和對句補救混用。比如《解悶十二首》之一:

草閣柴扉星散居, 浪翻江黑雨飛初。
山禽引子哺紅果, 溪女得錢留白魚。


嚴格的格律應該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而此詩的平仄為:

仄仄平平平仄平
仄平平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仄
平仄仄平平仄平

這裏有本句自救(以“江”救“翻”,以“得”就“溪”),也有對句補救(以“留”救“哺”),但也有拗而未救的(“星”)。實際上,在“一三五”
位置上拗而未救的也是很常見的。象《登高》:

風急天高猿嘯哀, 渚清沙白鳥飛回。
無邊落木蕭蕭下, 不盡長江滾滾來。
萬裏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獨登台。
艱難苦恨繁霜鬢, 潦倒新停濁酒杯。

第二句的“沙”救了“渚”,“渚”又救了第一句的“風”,但是第一句的“猿”就未救。

象這樣拗而未救,破壞了一聯之中平仄數量的平衡,但是這些都發生在“一三五”的位置上,隻要不出現孤平或三平調,就是可以容忍的,確切地說不能算
拗。另外還有一種拗,出現在“二四六”的位置上,那才是真正的拗,在這裏不討論。但是有一種拗句,在唐詩中用得相當多,不能不提一下。請看《天末懷李
白》:

涼風起天末, 君子意如何。
鴻雁幾時到, 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達, 魑魅喜人過。
應共冤魂語, 投詩贈汨羅。

第一句本該是“平平平仄仄”,卻寫成了“平平仄平仄”,第二、四字都用平聲,違反了我們一開始就提到的逢雙必反的規律。在七言中,就是把“仄仄平
平平仄仄”寫成“仄仄平平仄平仄”,比如《詠懷古跡五首》,幾乎每一首都用到這種特殊句型。其一:

支離東北風塵際, 漂泊西南天地間。
三峽樓台淹日月, 五溪衣服共雲山。
羯胡事主終無賴, 詞客衰時且未還。
庾信平生最蕭瑟, 暮年詩賦動江關。


第七句是這種句型。其二:

搖落深知宋玉悲, 風流儒雅亦吾師。
悵望千秋一灑淚, 蕭條異代不同時。
江山故宅空文藻, 雲雨荒台豈夢思。
最是楚宮俱泯滅, 舟人指點到今疑。

第七句“泯”可平可仄,如果讀為平,就成了這種句型。其三:

群山萬壑赴荊門, 生長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連朔漠, 獨留青塚向黃昏。
畫圖省識春風麵, 環佩空歸月夜魂。
千載琵琶作胡語, 分明怨恨曲中論。

第七句還是這種句型。其四:

蜀主窺吳幸三峽, 崩年亦在永安宮。
翠華想像空山裏, 玉殿虛無野寺中。
古廟杉鬆巢水鶴, 歲時伏臘走村翁。
武侯祠屋常鄰近, 一體君臣祭祀同。

第一句是這種句型。其五:

諸葛大名垂宇宙, 宗臣遺像肅清高。
三分割據紆籌策, 萬古雲霄一羽毛。
伯仲之間見伊呂, 指揮若定失蕭曹。
福移漢祚終難複, 誌決身殲軍務勞。

第五句又是這種句型。由於這種句型用得實在太多(經常用在第七句),幾乎和常規句型一樣常見,我們隻好不把它算成拗句,而當成一種特殊的律句。詩
人們之所以喜歡用這種特殊句型,可能是因為常規句型“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仄”中有三個平聲,雖然不在句尾不算三平調,讀起來還是有點別扭,所
以幹脆變一變。值得注意的是,在用這種句型時,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須是平聲,不能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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