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5:13 具體討論羅馬教會不同群體爭執不下的兩個問題,即吃的問題和守安息日的問題,羅馬的家庭教會的成員來自於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故鄉,不同的習慣,有觀念保守的猶太基督徒、也有傾向於猶太保守觀念的外邦基督徒,當然也有觀念靈活的猶太基督徒,和沒有猶太傳統的外邦基督徒,因此,最大的分歧在於一個基督徒是否還必須要遵守猶太人的那些禮儀習慣,特別是“是否可以吃豬肉和是否要守安息日”這兩大分歧。顯然,這兩派彼此爭執,互相論斷,形成不同派係,雖然尚沒有造成教會的大分裂,但已經嚴重影響了教會的團契和合一,是保羅在羅馬書中必須要對付的爭端。保羅的思想,是把這兩件事作為可討論的事項,它涉及的是人的主觀信念,而不是信仰的核心因素。
保羅分四個部分來論述這樣的問題,14:1-12鼓勵大家彼此接納;14:13-23責備隻講權力、不講義務的行為;15:1-6 勸勉信徒要效法基督,15:7-13 做總結。
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保羅一開始就提出了解決爭端的總原則,那就是彼此接納。特別強調信心強的要接納信心軟弱的,也不要辯論這些引起疑惑產生分歧的問題。信心軟弱的人,可能不單涉及吃的問題,也涉及人信心的不足。辯論原文是判斷、決定的意思,疑惑的事指仍可討論的事。保羅勸誡羅馬信徒,不要把自己的意見強加在信心軟弱的信徒身上,甚至定他們的罪,而是接納他們,因為對弱者來說,這不可討論,但對於強者,自然這是可以討論的事。
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隻吃蔬菜。
強弱之分的雙方,表明在吃上,就是強的百物都可吃,弱的則隻吃蔬菜。為什麽隻吃蔬菜,可能他們並非是素食者(猶太人大都吃牛羊肉),而是不放心吃強者帶來的肉食(比如豬肉,他們一定不吃,即使是牛羊肉,也可能不符合猶太人的屠宰製作規範,因此,弱者選擇幹脆不吃任何肉食)。
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保羅勸誡這兩批人,不要彼此輕看,彼此論斷,因為吃什麽沒有對錯之分,而隻是觀念不同。不吃的人,定罪吃的人,是容易理解的,他們居然公開違反神關於食物是否潔淨,是否可以食用的條例,豈不是大逆不道,又如何可稱得上是基督徒呢?保羅批評這樣的論斷,理由是神已經接納這些人成為祂的門徒了,你仍然要論斷他不是神接納的人,豈不是在論斷神嗎?這實際上給了那些因不該吃什麽而論斷對方的人一個十分嚴厲的警告。
4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4節進一步論述3節的警告,拿主人和仆人的關係來具體形象的說明問題。在希羅社會,仆人的生活(站住、跌倒)都由主人說了算,是否符合生活的某些要求,也都在乎主人的看法,而不允許外人來加以論斷。隻要主人使得仆人站得住,行的符合主人的規範,這仆人就必然會站住的,根本無需外人幹涉。這裏的主人指的顯然是神,而仆人則是那些被弱者論斷的強者。
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隻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保羅接著提到另一個問題,就是是否要守安息日的問題,可見這兩大問題是羅馬基督徒產生分歧最大的問題。原則和吃不吃一樣,不是誰對誰錯,而是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問題,無論如何選擇,都是你自己的信心和觀念所導致的,你可以繼續堅定的持守你的觀念,而沒有必要委屈自己去迎合他人,也沒有必要必須論斷出個是是非非。既然我們都是主的門徒,主的仆人,那麽無論吃不吃,守不守,都是為主而做的,都是出於對我們主的感謝。雖然可以持守自己的理念,但不可以把自己的理念強加給對方,而是彼此接納,和睦共處,共同感謝、讚美我們的同一的主。
7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8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做死人並活人的主。
7-9進一步把這些問題,歸結在我們和主耶穌基督的主仆關係上,主耶穌借著為我們死而複活,而成為我們這些基督徒的主人,既包括強的,也包括弱的,我們每一個人都不再為自己活、為自己死,而是為主耶穌活、為主耶穌死,我們都是主的仆人,既然如此,我們都必須伏在主的權柄之下,論斷人的權柄也必在主的主權當中。至於這些仆人,因著觀念不同,導致不同的行為是正常的,但不能強行讓他人和我們一樣,而是彼此接納,把判斷的權柄全然交給主,也必須交給主,否則,我們就是為自己而活了,不是為主而活了。
10 你這個人,為什麽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麽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11 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12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麵前說明。
11節引用以賽亞書45:23,49:18,來證明主才是審判者,而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向祂交賬,而不是彼此交賬。當我們論斷弟兄、輕看弟兄的時候,就是仍未睡醒的人,就是行在黑暗中的行為,當我們將來站在審判者,我們的主麵前,向祂說明我們的所作所為時,又如何站立得住呢?主的審判才是最終的裁決,我們彼此的論斷和輕看,則是虛妄的,毫無果效的,因此,對於吃不吃、守不守,這類中性的、可以討論的、出於自己觀念的,我們都要彼此接納、彼此體貼;可以堅持自己的信念,但不要強加給對方,而是把最終的論斷、審判交給主(這本不是我們的權柄),並在同一個主麵前,彼此合一,一同讚美神、敬拜神、榮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