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羅的因信稱義
1你 們 死 在 過 犯 罪 惡 之 中 , 他 叫 你 們 活 過 來 。2 那 時 , 你 們 在 其 中 行 事 為 人 , 隨 從 今 世 的 風 俗 , 順 服 空 中 掌 權 者 的 首 領 , 就 是 現 今 在 悖 逆 之 子 心 中 運 行 的 邪 靈 。3 我 們 從 前 也 都 在 他 們 中 間 , 放 縱 肉 體 的 私 慾 , 隨 著 肉 體 和 心 中 所 喜 好 的 去 行 , 本 為 可 怒 之 子 , 和 別 人 一 樣 。4 然 而 , 神 既 有 豐 富 的 憐 憫 , 因 他 愛 我 們 的 大 愛 ,5 當 我 們 死 在 過 犯 中 的 時 候 , 便 叫 我 們 與 基 督 一 同 活 過 來 。 你 們 得 救 是 本 乎 恩 。6 他 又 叫 我 們 與 基 督 耶 穌 一 同 復 活 , 一 同 坐 在 天 上 ,7 要 將 他 極 豐 富 的 恩 典 , 就 是 他 在 基 督 耶 穌 裡 向 我 們 所 施 的 恩 慈 , 顯 明 給 後 來 的 世 代 看 。8 你 們 得 救 是 本 乎 恩 , 也 因 著 信 ; 這 並 不 是 出 於 自 己 , 乃 是 神 所 賜 的 ;9 也 不 是 出 於 行 為 , 免 得 有 人 自 誇 。10 我 們 原 是 他 的 工 作 , 在 基 督 耶 穌 裡 造 成 的 , 為 要 叫 我 們 行 善 , 就 是 神 所 預 備 叫 我 們 行 的 。
馬丁路德的”唯一恩典“,和”唯一信心“,在本段經文,被清楚明白的體現了出來。何謂”唯一恩典“,8節就告訴我們, 你 們 得 救 是 本 乎 恩 ,這個恩,就是神的恩典,何謂”唯一信心“,8節告訴我們,也因著信,這個信,就是我們的信心。而且,無論是恩(恩典)還是信(信心)都是神所賜給我們的。一不是出於我們自己,二也不是出於我們的行為,所以說,人在得救上毫無所誇(免 得 有 人 自 誇 ),無論是恩典,還是信心,都出於神的恩賜,人沒有一絲一毫的功勞!
那麽,我信了耶穌,這個信本身,是不是我的功勞呢?至少我信,可以說是由我做出的吧,或者說是由我的自由意誌做的選擇吧?怎麽可以說在我的得救上,我沒有一絲一毫的功勞呢?非也,保羅對”人的信“本身,也不認為是人的功勞,也是來自於神的恩賜。在第一節,保羅就說:” 你 們 死 在 過 犯 罪 惡 之 中 , 他 叫 你 們 活 過 來 。“ 其中” 他 叫 你 們 活 過 來 。“是中文譯本加上去的,不過這意思表達倒沒有錯誤,而且在第五節,保羅就表達了這個意思:”當 我 們 死 在 過 犯 中 的 時 候 , (神)便 叫 我 們 與 基 督 一 同 活 過 來 。“ 這個死,當然指的不是我們肉體的死亡,而是指我們靈的死亡。原來,我們的靈在罪中是死的,是神叫我們的靈活過來,並且與基督一起活過來。基督已經為我們成就了救恩,我們需要借著基督,和他一同活過來,我們才能接受祂為我們成就的救恩。李思靜博士舉了一個很好的例子,他說假設一個傳道人進到一個太平間裏,給裏麵幾個死人開布道會,他講完了,就開始呼召,如果真有一個屍體舉手說我信,那傳道人可能先被嚇死了。對於死人,你說什麽都沒有用,除非你讓死人活過來。我們的靈也一樣,我們的靈本來是死的,是神讓我們的靈活了過來,It is God who enables you to raise up your hand, 是神讓我們舉手說“我信”。不是出於我們自己的選擇,而全然是出於神的恩典。所以第10節說”我 們 原 是 他 的 工 作 , 在 基 督 耶 穌 裡 造 成 的 。“ 正如以賽亞書64:8節所說:” 我們是泥,你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 我們是泥土,什麽也做不了,主是窯匠,祂把我們按祂的心意來塑造,我們就是祂手裏的工作。我們信主接受救恩,是神的恩賜,因為這救恩是在耶穌基督裏造就的,與我們無關,不關我們任何事!因此,保羅的因信稱義,把一切主權都歸在了上帝的手中,人沒有絲毫可誇口的,全然是上帝的工作。
回顧保羅的信主過程,你就不難理解保羅為什麽如此篤定。使徒行傳9:1-6節記載了保羅信主的過程,”掃 羅 仍 然 向 主 的 門 徒 口 吐 威 嚇 兇 殺 的 話 , 去 見 大 祭 司 ,求 文 書 給 大 馬 色 的 各 會 堂 , 若 是 找 著 信 奉 這 道 的 人 , 無 論 男 女 , 都 準 他 捆 綁 帶 到 耶 路 撒 冷 。掃 羅 行 路 , 將 到 大 馬 色 , 忽 然 從 天 上 發 光 , 四 麵 照 著 他 ;他 就 仆 倒 在 地 , 聽 見 有 聲 音 對 他 說 : 掃 羅 ! 掃 羅 ! 你 為 甚 麼 逼 迫 我 ? 他 說 : 主 阿 ! 你 是 誰 ? 主 說 : 我 就 是 你 所 逼 迫 的 耶 穌 。起 來 ! 進 城 去 , 你 所 當 做 的 事 , 必 有 人 告 訴 你 。“ 保羅本是熱心迫害基督徒的,沒有主親自向他顯現,使他死的靈活過來,他就不可能接受主做他的救主,他也不可能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反轉。因著他自己得救的奇妙經曆,他更能深刻體會出這樣的真理。
這是保羅因信稱義的核心,我們信主,都是神的恩賜,我們都是祂手裏的工作。我們得到的救恩,是在耶穌基督裏造就的,與我們無關,不關我們任何事!全都是神的恩賜。因此,我們信主得救了之後,我們就要把所有的感恩都放在耶穌身上,我們自己在這救恩上則全無任何貢獻和功勞。
二、因信稱義的含義
保羅對因信稱義的核心的理解,我們有了大概的理解。但對於因信稱義這四個字,究竟指的是什麽含義,我們也許有些概念,但或許並不清晰。因此,周兆真博士對這四個字的解釋,值得我們參考。
因:是介詞,也可以翻譯成借著。這個容易理解。
稱義:是法律用語,意思是宣告有罪的為無罪。就如經文羅馬書3:23-24講的: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信:可以翻譯成信心,實際上,重點就在於這個信心,究竟指的是什麽信心?包含什麽樣的內容。當然,大部分基督徒,可能都會有一個標準答案:信耶穌。因著我信了耶穌,我就被神稱義了,我就被宣告無罪了,我就得救了。但根據周博士的觀點,這樣的理解不錯,但並不全麵。
我們先來看看信這個詞,它可以包含很多內容,比如信任、接受認同、誠實、也有跟從、效法的意思。比如說,如果你說你信共產主義,那麽首先你要接受它的那一套理論,如無神論、均貧富等,然後你要根據這些理論來實際生活,並一直持續下去。那麽,信耶穌,也同樣應該包含類似的內容,首先要接受這樣的理論,然後是實踐,按照耶穌的教導來實際生活,並且一直持續下去。保羅是否認可這樣的理論呢?我們從羅馬書中他對"不信的"定義,可以得到一些啟發。因為,信的反麵是不信,了解這個不信,對信就有一個很好的解釋。羅馬書3 章 1節說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麽長處,割禮有什麽益處呢? 2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托他們。 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這裏”不信“,是指猶太人的不信,神將聖言交托他們,他們也在頭腦中接受,但他們卻成了不信的。為什麽這麽說呢? 2章 17-24節說的比較清楚:”17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 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 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20 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21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 22 你說人不可奸淫,自己還奸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 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 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原來猶太人明知神的心意,卻依然不順服,明知故犯。也就是說,神將聖言交托他們,他們也在頭腦中接受,但他們在實際生活中卻沒有遵守神聖言的吩咐。相信神的話,但卻不去遵行神的吩咐,這也是不信。因此,反過來就可以說,信耶穌,就需要我們不但知道神的救恩,知道耶穌是誰,同時也要順服耶穌的教導而生活和行為。
因此, 這是第一個需要明確的問題,就是不僅要信神,信他的救恩,也要順從祂的教導,按照祂的教導生活行為。這是信的含義的第一方麵。
不僅如此,周博士對信又提出了兩個不同的層次的信,一個是信耶穌,另一個是耶穌的信。按保羅的看法,我們的信心,都是神的恩賜,那麽這個信,就不單是我們信耶穌那麽簡單,就不能忽略”耶穌是信的源頭“的事實。
保羅在羅馬書1章17節說:”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這裏“本於信,以至於信”是啥意思呢?如果沒有其他經文的對照,就不容易確定。周博士拿出3章22節的經文來做比對。“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在希臘原文,對於“因信耶穌基督”還有另一種翻譯,在文法上,兩個翻譯都成立,那就是“因著耶穌基督的信”。但如果我們采取第二種翻譯“因著耶穌基督的信”,對於1章17節“本於信以至於信“ 就有了很好的解釋。本於信,指的是主耶穌的信,以至於信,指的是我們有了主耶穌的信作為救恩的源頭,我們才可以信耶穌得救恩。這樣,就是先有主耶穌對父神的信和全然的順從,然後才有我們信耶穌而得的救恩。另外一個例子是3章25節“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這裏“借著人的信”:原文沒有"人"這個字,隻是一個"信"字。而且句子在翻譯時中間兩句話也被前後換位了。正確的翻譯應該是: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借著信,憑著耶穌的血,要顯明神的義。借著誰的信?當然是耶穌的信,而不是人的信。借著耶穌的信,憑著耶穌的血,兩句是平行句,表述的是同一件事情,都是指耶穌順服父的旨意,用自己的犧牲來成就神的救贖計劃。所以26節跟著說,“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這句話也可以翻譯為,“使人知道耶穌自己為義,也稱那些跟從效法耶穌的信的人,為義。”為什麽可以這樣翻譯?因為在4章16節“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效法亞伯拉罕之信“在原文中和“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使用了同樣的詞,因此,既然4章16節可以用”效法“這樣的翻譯,那麽3章26節也可以如此翻譯。
因此,本於信、以至於信,就可以有明確的意思,因著耶穌的信(主要表現在祂”受死順從“上),以至於那些效法祂的信的人,也都被稱義。正如羅馬書5:19 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也如希伯來書5:7-10所說:”7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 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9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因著耶穌對父神的順從成就了這救恩,我們才可以因效法祂的順從,而得到這個救恩。感謝神!
因此,這是因信稱義第二方麵的含義,那就是這個信,包含兩個層次,第一層次,耶穌的信,表現在他對父神的全然順服。然後是第二層次,我們這些效法耶穌的信的人的信。這裏,再一次啟示我們,人的信,不單單是心裏的相信,還要有效法耶穌的實際行動。
另外,信還有第三方麵的意思,就是指神的信,神的信就是神的信實,他和“人的不信”相對,人可以不信,不順服,背離與上帝的約,但神卻是一貫信實的,祂的慈愛、憐憫、拯救、祂的應許,一旦立定,就一定會成就。因此,這個信,還有一個重要的含義,就是神的信實,如果沒有神的信這個前提,耶穌的信,人的信,也都成為無水之源。這樣,信的第三個方麵的含義就是神的信實。
以上是周博士對”信“這個詞的理解,它的含義就相當的豐富,不是我們三個字“信耶穌”就可以解釋得完全的。當然,我們和慕道友傳福音,不用這麽複雜,你可以解釋這個詞“是信從”及信耶穌並跟從效法祂,這也是每一個基督徒必須有的信仰生活。
有了保羅的因信稱義,有了周博士的因信稱義的含義的解釋,這二者是什麽關係呢?既然在救恩上我們毫無功勞,那我們因信被稱義,意味著什麽呢?如何看待這個信心所包含的人的順服與跟從的意義?人的行為在得救上有沒有功勞呢?
馬丁路德認為,雖然因信稱義並不抹殺人的主動及主體的回應,但救恩卻是完完全全的恩典,絕不摻雜任何人的行為和功勞;路德也認為信本身,不是人的主動,正如保羅在羅馬書10章17節說“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信心這個恩典,是從耶穌的話而來的,是神使我們死的靈活過來,才可以接受的,是神的恩典,不是我們個人的功勞,同時,信心又是產生好行為的源泉和基礎。有了這樣的恩典包括神賜給我們的信心,我們就會有主動的回應和好的行為。
因此,首先人在救恩上毫無建樹,完全是神的恩典,和人的任何行為都無關。二是救恩的核心是耶穌的道成肉身,受死複活,也就是說,救恩完全是耶穌按神的計劃做成的。羅馬書3章24節就說:”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以弗所書1:6也說:”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 ”這救恩,全然出於神的恩典,這恩典首先是來自於神的信,神的信實,給了我們救恩的源頭,然後也包括神賜給我們的信心,這信心,不單指心理上的認知,還包括效法基督信的生活,即全然順服神的生活,這樣就會產生所謂成聖,所謂好的行為。
那麽我們如何把上述的真理,貫徹到我們的生活當中去呢?我們的生命如何體現這個因信稱義呢?保羅也有相應的教導。
三、口裏承認、心裏相信
保羅在羅馬書10章9節接著說:“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複活,就必得救。”口裏承認耶穌是主,就是公開宣告耶穌是我們生命的主,也就是說,主耶穌,既是我們的救主,也是我們生命的主,祂掌管我們的生命、生活所有的一切。正像前麵那句經文“我們是泥土,我們是你手裏的工作”,隻有泥土順服窯匠的塑造,而不是相反。借此,我們就成為有用的器皿,甚至是尊貴的器皿,因為有神的大能在這器皿當中,因此,依然是神的恩典。正如哥林多後書4:7:“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
那麽,心裏信使神叫他從死裏複活,又是什麽意思呢?腓利比書2章9--11節給了我們一個好的解釋:”9 所 以 , 神 將 他 升 為 至 高 , 又 賜 給 他 那 超 乎 萬 名 之 上 的 名 ,10 叫 一 切 在 天 上 的 、 地 上 的 , 和 地 底 下 的 , 因 耶 穌 的 名 無 不 屈 膝 ,11 無 不 口 稱 耶 穌 基 督 為 主 , 使 榮 耀 歸 與 父 神 。“ 這裏就告訴我們,耶穌死而複活之後的重大意義,我們就可以看出,心裏相信耶穌是神讓祂死而複活,是要同樣強調耶穌是掌管宇宙萬物的主,是我們要一生跟隨的主。所以兩句話,在語法上也是平行用法,說的是一個意思,就是我們在思想上、在行為上,都要以耶穌為主,要讓耶穌做我們生命的主,唯一的主。耶穌是主,我們不是主,不是我們指揮耶穌做這個,做那個,而是耶穌,我們的主,來指揮我們這些仆人,甚至是奴隸,該做什麽。
這和我們剛才所說的信的三個含義,就異曲同工,這個信,就不隻是心裏相信,而是信而跟從,信而效法,不隻是口裏承認,不隻是心裏相信,更是在行動上、在生活裏,以耶穌為主,按耶穌的教導來實踐我們的信仰生活。感謝主!
四、因信心和行為稱義
那麽如何看待這個信心所包含的人的順服與跟從的意義?是不是與因信稱義,神白白的恩典有矛盾,與人的行為在得救上毫無功勞相矛盾呢?
首先。神的救恩,通過耶穌,已經完全成就了。人在救恩上毫無建樹,人的信心也是神的恩典,毫無可誇口的地方。因此,在得救上,人因信而稱義,完全是神的恩典,人一無所成。但這並不否定我們信了的人會有相應好行為的表現。實際上,信心和行為,就是我們救恩的兩麵,一麵是信心,一麵是因信心而有的行為。因此,雅各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2:17) 。甚至在保羅看來,信心、成聖、稱義,是一體的,是一個信徒應有的生命的呈現。雅各的因行為稱義,實際就是我們信心的另一麵,保羅和雅各,根本就在說同一件事,沒有什麽衝突。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6:9-11說:”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做孌童的、親男色的、 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這裏保羅就說,我們要以耶穌為我們生命的主,並靠著聖靈,來信主、成聖,從而稱義。在這裏,保羅連我們的成聖都歸給了聖靈來掌管、來恩賜,也都是神的恩典。
那我們還有什麽可誇口的呢?我們的救恩,是耶穌為我們成就的,是神賜給我們的白白的恩典。我們的信心,也來自於神的恩賜,是神使我們死的靈活過來,我們才可以打開我們的心扉,承認我們的罪,並接受神奇妙的救恩。甚至我們信主之後的成聖生活,也同樣離不開聖靈的帶領和恩賜,以主耶穌為我們生命的主,也是聖靈的奇妙工作。因信稱義,是我們一生的功課,我們信,我們跟從、我們效法主,我們以耶穌為我們生命的主,我們就被稱義,這一切都是神的恩典。我們該如何回應呢?我們的自由意誌又體現在哪裏呢? 保羅在羅馬書7:15說:”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原來,我們對於罪的順服,就是我們自由意誌的體現,我們體貼我們的肉體、情欲、惡念,這是我們自由意誌的體現,然而,聖靈在我們當中,祂用祂的大能來曆練我們,讓我們通過各樣的環境,好的、壞的,來讓我們活出耶穌成為我們生命之主的樣式,我們效法耶穌對父的順服,我們就會因著耶穌的信,而自己也成為順服主耶穌的被神稱義的人,而這一切,都是神的恩典,無論是稱義、成聖、信主,都是神的恩典,聖靈的工作。我們隻是三一上帝手中的工作,是因著有神的大能,而被塑造而成的貴重的器皿。感謝神!
備注:本講章參考了李思靜博士的講道,周兆真博士的羅馬書注解等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