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第十六品。
爾時佛告大菩薩眾:
“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說燃燈佛等,又複言其入於涅槃,如是、皆以方便分別。諸善男子,若有眾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隨所應度,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亦複現言、當入涅槃,又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能令眾生發歡喜心。”
“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樂於小法,德薄垢重者,為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諸善男子,如來所演經典,皆為度脫眾生,或說己身,或說他身,或示己身,或示他身,或示己事,或示他事,諸所言說,皆實不虛。所以者何? 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無有生死、若退若出,亦無在世、及滅度者,非實非虛,非如非異,不如三界、見於三界,如斯之事,如來明見,無有錯謬。”
“以諸眾生有種種性、種種欲、種種行、種種憶想分別故,欲令生諸善根,以若幹因緣、譬喻、言辭、種種說法,所作佛事,未曾暫廢。”
“我作是言,諸比丘,如來難可得見,斯眾生等、聞如是語,必當生於難遭之想,心懷戀慕,渴仰於佛,便種善根,是故如來雖不實滅,而言滅度。”
《妙法蓮華經》是佛陀晚期所說的經典。
所以, 我們常看到佛在說佛滅以後要如何如何。
這有一點交待後事的意味。
在佛陀傳法的早期,
由於有聚集人氣, 建立宗派的壓力,
佛更多的是說方便法。
到了晚期, 佛教大勢已成。 佛經記載, 佛陀每每出行, 有三千僧眾相隨, 而且佛陀也成了各國國王的座上賓, 很多王子出家。
建立宗派這方麵的壓力沒有了。
於是, 佛更多的是說第一義。
在這裏佛陀自己也承認,
一直以來, 都是根據眾生的利鈍, 隨宜開示, 令生歡喜心。
也就是說, 說一些投眾生所好的話, 令入佛道。
先不管三七二十一, 把你攬進佛教再說。
佛說:“種種說法,所作佛事,未曾暫廢。”
什麽意思呢?
為了投眾生所好, 以前說過的法, 做過的佛事, 暫時沒有廢除。
那佛什麽時候把這些都廢除了呢?
佛臨滅的時候。
《五燈會元》中記載得清清楚楚。
世尊臨入涅槃,文殊大士請佛再轉法輪。
世尊咄曰:“文殊!吾四十九年住世,未曾說一字,汝請吾再轉法輪,是吾曾轉法輪耶?”
咄曰, 就是喝止, 就是生氣地說。
世尊極為生氣。
嗬嗬, 佛也是會生氣的。
佛說:“是故如來雖不實滅,而言滅度。”
佛陀還是沒有說得很清楚, 到底什麽滅什麽不滅?
我覺空大師替佛把後半句說完。
這後半句就是:“相滅, 性不滅。”
色相滅, 所以就不必執著於色相。
性不滅, 所以隨便用就好了。
整個和法一點邊都沾不上, 沒有法的什麽事。
色相滅, 隨便你修什麽法都會滅。
性不滅, 什麽法都不修也不會滅。
所以修法, 根本是脫褲子放屁, 多此一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