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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繆爾·佩皮斯饕餮的快樂 – 約克公爵醬汁

(2024-01-06 08:33:16) 下一個

2024年開年運氣不錯,第一次逛舊書店就碰到節選本《The Diary of Samuel Pepys》 ,很老舊的書,hardcover,毛邊本,裏麵沒有任何前任書主的閱讀痕跡,隻是書頁泛黃得厲害,dust jacket 也不知有沒有,所以便宜,隻要$3.99,這是難得撿到的便宜,立刻下手,高高興興地捧回了家。

記得當年中國掀起董橋熱時,我看過他的一些小品文,且不說他的文字是不是肉做的,但他對英國文人、各種舊書如數家珍,這類文章我是喜歡看的。他有一篇文章專門介紹《佩皮斯日記》,對佩皮斯其人有詳盡介紹:

“……英國人都愛鮑斯韋爾的《約翰遜傳》,愛佩皮斯的《日記》,說是最佳床邊名著,寫王政複辟,寫查理二世加冕慶典,寫鼠疫,寫倫敦大火,舊派英國人熟得不得了。《日記》佩皮斯二十七歲寫到三十六歲,全本用速記寫成,原稿捐給劍橋大學,我去看過,真是天書。……柯林說佩皮斯性情中人,天生率真,《日記》裏不怕寫盡自己的過失自己的短處,一點不帶文人矯情虛偽。父親是倫敦裁縫,母親當家傭,兄弟姐妹十一人。佩皮斯早年肄業聖保羅中學,一六五○年進劍橋大學,一六五三年畢業。一六六二年鑽研建設海軍課題,兩次英荷戰爭貢獻極大大,得查理二世信任,擢升海軍大臣,出任國會議員,興建三十艘軍艦恢複英、法、荷海上均勢。一度整肅海軍腐化風氣,權貴忌恨,蒙冤下獄。不久官複原職,建樹更著。佩皮斯退休後和科學家牛頓、建築家雷恩、文學家德萊頓往來頻密,撰寫英國海軍追憶錄《Memoirs of the Navy,1690》,一九○六年經丹尼J. R. Tanner編校出版,影響不大,身後全靠這部青年時代的《日記》名垂青史。”

當時很想一睹這本日記的風采 ,可惜手邊一時找不到,網上倒是有,不過那時我於書信、日記還不像如今這樣熱衷,也就丟下了。沒有想到,山重水複,今天在這家舊書店裏遇到了。

董橋說這本日記是“十七世紀老英文,用字偶爾古奧,措辭偶爾古拙,”但我讀來發覺,17世紀的英語跟現在差別不大,或許因為這是日記,口語體,又或許因為佩皮斯本來是用速記寫成的,現在我們讀的還原後的文章 ,所以讀來輕鬆。確實偶有古拙之字,但讀來並不影響文意,《項狄傳》是18世紀的書,我讀來感覺比這本日記還難讀一點。

上圖是佩皮斯手跡,天書一般的速記日記。佩皮斯日記從1660年寫到1669年,倫敦G. Bell and Sons出版社出了一套11 冊的全本,也算得煌煌巨著了。全部讀完也不是件易事,董橋說,“不讀是大罪,全讀是受罪,節本讀完喜歡了再讀足本不遲。”

我手上這一冊就是節選本,字體這麽小,也有305頁。如果還嫌太長,可以試讀另一冊小書,企鵝出版社出過一套叢書 Great Food, 一共19冊,收錄的都是作家談吃的文章,包括查爾斯·蘭姆、大仲馬等,其中第14冊The Joy of Excess就是從佩皮斯日記中節選出來的、與吃有關的日記。這本小書就很薄了,想讀佩皮斯日記,又畏難的,可從這本書開始讀起。我就是如此。

《The Joy of Excess》不知有無中譯本,我且譯成《饕餮的快樂》。佩皮斯愛吃愛喝,日記裏時常提及吃了什麽、喝了什麽,佩皮斯走到哪都是男男女女吃吃喝喝,非常有人間煙火味。而他用得最多的形容詞是:merry、pleased、mighty merry、pretty pleased……,看得出他的日子過得非常愜意,吃得很愉快。有位讀者評得很風趣:

Samuel Pepys was the man who knew everyone, went everywhere, did everything, and ate everything. If there was a lobster to be found in the Greater London area, you could be sure you'd find Mr. Pepys happily eating it (or accidentally leaving it behind in a coach).

總之一句話,他不是在吃,就是走在去吃飯的路上。

我也是個好事者,讀後大致統計了一下他吃的菜:羊肉、牛肉、雞、魚、三文魚、龍蝦、螃蟹、飛禽、甚至天鵝!還有煙熏牛舌,原來那時候的英國人也是什麽都吃的啊。油管上有個同好,他做了這道菜,自己嚐了一下,吐了。像豬肚牛舌這類食物,私以為隻有中國人才能做得好吃。

還有,那時候也有cheese-cake。1667年8月11日,佩皮斯寫道:eat some of the best cheese-cakes that ever I eat in my life。cheese-cake也是我的心頭好,相比日本的輕乳酪蛋糕,我更喜歡紐約風格的,口感厚重,吃起來才有感覺,我猜佩皮斯那時的乳酪蛋糕可能也是紐約這一路的。

佩皮斯愛喝點小酒,主要是葡萄酒,他經常因貪杯而頭痛、嘔吐,但仍不改。佩皮斯收藏有各種美酒,他得意地說:which I believe none of my friends of my name now alive ever had of his own at one time。

有一則日記提到中國茶:afterwards did send for a Cupp of Tee, a China drink of which I never had drank before. 此日記寫於1660年9月前後,當時明朝剛亡,清朝尚未穩固,那時中國茶已傳入英國,不過從日記中看來當時英國人還沒喝下午茶的習慣?

佩皮斯偶爾也在日記裏直率地記錄吃得不痛快的時候,1661年1月1日,在他表兄Tho. Pepys家吃得不好,他寫道:but his dinner a sorry, poor dinner for a man of his estate—there being nothing but ordinary meat in it. 1665年9月13日,他和一幫朋友去了Sir W. Hickes家,房子顯得很寒磣,吃得也差(其實吃了牛肉、鴿子和鹿肉,這能算差嗎?),於是他在日記中記下一筆:He did give us the meanest dinner…and all in the meanest manner…to the basest degree.

中國文人寫吃食的文章往往會寫出作法或烹飪過程,但佩皮斯不同,他在日記裏一般隻報菜名,幾乎沒有做法,這也難怪他,身為王公大臣,他隻管吃,哪裏會做。日記中我隻讀到一則寫了如何調製mightily sauce。1669年2月10日,他去約克公爵家吃飯,公爵介紹了一款sauce,說是非常美味,公爵吃肉、雞或魚都要蘸著它吃。而這個醬汁是西班牙大使教公爵怎麽做的。想來佩皮斯與公爵邊吃邊聊,公爵邊吃邊誇,順道就將西班牙大使教的做法說給了佩皮斯聽:

"Here he dined [The Duke of York] and did mightily magnify his sauce which he did then eat with everything, and said it was the best universal sauce in the world - it being taught him by the Spanish ambassador - made of some parsley and a dry toast, beat in a mortar together with vinegar, salt, and a little pepper. He eats with flesh or fowl or fish. And then he did now mightily commend some new sort of wine lately found out, called Navarr wine; which I taste, and is I think good wine; but I did like better the notion of the sauce and by and by did taste it, and liked it mightily."

佩皮斯也喜歡這個醬汁,我且管它叫約克公爵醬汁吧,不難做,這些食材手邊就有,隻是不知每樣東西的配比。我想到英國傳統parsley cold sauce 與此類似,也許可以參照。但是上網一查,後者的配方裏有黃油、麵粉、牛奶,而約克公爵根本沒有提到。還是自己隨意調配罷了。

由於沒有加入黃油牛奶奶油之類食材,成品不像一般醬汁那般粘稠。品嚐了一下,風味獨特,感覺就這樣單吃也不錯,或者吃薯片時蘸著吃也行。

Anyway, 這是一本有趣的日記,一本趣的小書,適合睡前讀上一小段。想到去年上海譯文出版社出版了鮑斯威爾的《約翰生傳》,正是董橋提到的英國人最愛的兩種睡前讀物之一。不知他們可有興趣把另一種——《佩皮斯日記》也出了呢?

最後附上一張牛頓本人保留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第一版,上有佩皮斯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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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覺曉 回複 悄悄話 實話講,我現在隻能讀到十九世紀英文作品,十八世紀難。當然莎士比亞是靠著中譯讀。
前段時間淘二手常見到Samuel的書,我還想哪裏讀到,是董橋書裏知道他。
項狄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覺曉' 的評論 : 謝謝覺曉閱讀。因為佩皮斯日記的原文是天書,我對於它如何從速記轉換成現在我們讀的樣子不太明白,就此問了chatgpt,得到如下答複,又長知識了:

Samuel Pepys的日記並非由他自己進行速記(shorthand)編寫,而是由他的助手John Smith完成的。Samuel Pepys使用了一種速記係統,他的日記通常是用一種稱為“Shelton's Shorthand”或簡稱“shorthand”的速記法書寫的。John Smith則負責將速記文本轉錄成標準的英語,並確保日記的保存。這個過程涉及到將速記符號翻譯成可讀的文字,以還原日記的內容。
覺曉 回複 悄悄話 好介紹。
快樂分享,我前天去參考圖書館借中文書解一月藍色,哈哈,看見一本董橋作序的,我傻,讀了董橋好些書,不知他太太是誰,直到這本董太太的《英倫憶往》。
董橋寫英文書介紹,我學到很多。我也剛從二手店回來,淘到豪斯曼名詩集…太開心。
這篇慢慢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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