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向雷蒙德·錢德勒致敬,我在腦海裏擬定了三個方案。第一,調製一杯馬洛/錢德勒愛喝的飲料。第二,做一道配得上他黑色電影/黑色小說的黑暗料理。第三,模仿錢式文筆,用錢式口吻將這道黑暗料理的做法寫出來。
私家偵探馬洛,在錢德勒的第一部長篇小說《長眠不醒》裏33 歲,到《漫長的告別》時已經42了。他是典型的獨行俠,無親無故,住在出租房裏,除了一把咖啡壺,一副象棋和一輛不起眼的汽車之外,銀行裏隻略有一點存款,夠維持三個月的生活,物質生活方麵看似有些潦倒。
福爾摩斯是個神,而馬洛最多隻是硬漢。身為一名私家偵探,大部分時候,他隻能沿著線索一點點追溯;而費盡千辛萬苦,終於揭開謎底時,那個他苦苦追尋的東西,卻總是“要麽已經毀掉,要麽永遠失去了。”於是,他隻能在回家的路上鑽進酒吧獨自喝杯雙份的蘇格蘭威士忌了事。
他嘴裏叼著煙鬥,酒總在觸手可及之處。他飽諳世故,不管麵對的是虛偽的社會名流、警察局這種官場還是各種各樣的惡棍,他總是能遊刃有餘的掌控場麵,從不丟掉那種自由不羈的瀟灑勁兒。他愛諷刺挖苦人,也擅於自嘲,隨時都能口吐金句,一兩句話就戳中對方的要害,扒掉其偽裝,但他絕不落井下石,反而會伸出撫慰的手將別人扶起來。
在感情戲份上,他依然瀟灑自如,將傲慢與謙遜、油滑與真誠、冷酷與熱忱融為一體,知道接受,也知道拒絕,最後總是能保持自己的獨立。有女人罵他一點也“不紳士”,他毫不含糊地回道:“哪裏寫著我一定得是了?”
用錢德勒風格的語言來說,他是一個文雅然而派頭十足的流/氓,一個有自己的原則、尊嚴和趣味的流/氓。
在我眼裏,馬洛長得不像鮑嘉,更不像滿頭卷毛的古爾德,他應該長著錢德勒的麵孔。因為在我心裏作者與他筆下的主人公早已混為一體,基本上是這副神情。
這樣的人,愛喝什麽飲料呢?當然不是咖啡就是酒精。早上他自己煮咖啡喝,還為來訪的男女客人煮過,並得到誇獎。夢幻一般的美女愛琳就誇他的黑咖啡好喝。特裏·倫諾克斯在絕筆信中,請馬洛下次煮咖啡的時候,給他倒一杯,裏麵加點波本威士忌。咖啡還有這種喝法?這應該是典型的酒鬼型咖啡吧。我倒是喝過愛爾蘭的一種有咖啡味的酒,但非常甜膩,馬洛們應該不會喜歡。
還是調製一杯馬洛和特裏·倫諾克斯愛喝的雞尾酒gimlet吧。這個酒,用小說中人物琳達·洛林的話說,因為加了青檸汁,非常英國:
"So few people drink them around here,…Gimlets I mean."
"A fellow taught me to like them," I said.
"He must be English."
"Why?"
"The lime juice. It's as English as boiled fish with that awful anchovy sauce that looks as if the cook had bled into it. That's how they got called limeys. The English--not the fish."
Gimlet在《漫長的告別》中可是一條貫穿全文小線索。最初幾章,馬洛和特裏·倫諾克斯喜歡在傍晚酒吧剛開張,人還不多時去那裏喝一杯,聊聊天。
We sat in a corner of the bar at Victor's and drank gimlets. "They don't know how to make them here," he said. "What they call a gimlet is just some lime or lemon juice and gin with a dash of sugar and bitters. A real gimlet is half gin and half Rose's Lime Juice and nothing else. It beats martinis hollow."
在網上查了多個譯本,這一段話的翻譯都不理想。據說姚向輝的譯文最好,但是他把gimlet譯成螺絲起子。喝一杯螺絲起子?感覺太怪了,四個字也不順口,我還是貼原文好了。
特裏·倫諾克斯寫給馬洛的絕別信中,請馬洛到維克托酒吧為他再喝一杯gimlet,權當是紀念他了。馬洛後來也照辦了,還在那裏遇到了琳達·洛林。
這第一方案很容易。London Dry Gin家裏現成就有,lime juice各超市裏也常見,但要找到Rose這個牌子我沒有把握,經過我仔細搜索,也終於找到了。好了,一比一調製,Cheers!有點酸有點苦也有點甜,味道還不錯。
第二個方案,做一道配得上黑暗電影、黑暗小說的黑暗料理,這個頗費思量。
錢德勒是已婚人士,馬洛也人到中年,他們會自己煮咖啡,肯定也會自己動手做吃的,在《漫長的告別》為例,馬洛就給醉醺醺的特裏做過早餐:
“I went out to my kitchen and cooked up some Canadian bacon and scrambled eggs and coffee and toast. We ate in the breakfast nook. The house belonged to the period that always had one.”
可惜這道早餐太美式,太經典,我已為菲茨傑拉德做過了。
馬洛偶爾也會外出用餐。
“After a while I got in past the velvet rope and ate one of Rudy's "world- famous" Salisbury steaks, which is hamburger on a slab of burnt wood, ringed with browned-over mashed potato, supported by fried onion rings and one of those mixed up salads which men will eat with complete docility in restaurants, although they would probably start yelling if their wives tried to feed them one at home.”
我就喜歡讀錢德勒的這種略帶閑筆的文字。
什麽是黑暗料理?中國的臭豆腐和皮蛋應該算是黑暗料理,但,也太中國化了吧,而非中國的臭食物,我隻吃過blue cheese,確實不敢恭維,但也不是那麽難以下咽。隻好在網上搜索,尋找靈感,然而各種可怕的黑暗料理圖片,簡直讓我不敢直視。這時一個食物的名稱鑽進我的頭腦,Devil's food,就是它了,黑暗而撩人的甜點,巧克力蛋糕!
第三個方案,雖然有點難,但覺得很好玩。
人人都知道有個“最像海明威”的比賽,但那不過是長相,而錢德勒獨特的writing style,吸引了無數文學愛好者的模仿。瑪格麗特·阿特伍德就曾模仿錢德勒的文筆,寫過一則小文《愛上雷蒙德·錢德勒》( In Love with Raymond Chandler),以曖昧的口吻讚揚了錢德勒的細節描寫功力,貼一個油管的朗讀視頻:
錢德勒在英國長大,接受的是拉丁語、希臘語的古典教育,最初的職業是詩人和記者,所以別看他寫的是pulp偵探小說,但是為之打底的卻全是嚴肅文學。他在自己的小說裏時不時拉出一位著名作家調侃一番。
比如在《長眠不醒》中他調侃普魯斯特:
“我還以為你或許是在床上工作,像馬塞爾·普魯斯特似的。”
“誰是普魯斯特?”我把一根紙煙銜在嘴裏,盯著她,問。
她的臉色有些蒼白,神情有些緊張。但是看上去她像個在緊張的氣氛下仍然能從容運用智力的人。
“一個法國作家,一個頹廢派藝術家。你不會知道的。”
“算了,別提這個人了。”我說,“到我的‘寢宮’裏去吧。”
在《再見,吾愛》中,錢德勒借馬洛之口調侃海明威。小說中,馬洛一直管一個警察叫“海明威”。這位困惑的警察最終忍不住問:“這個叫海明威的家夥到底是誰?”馬洛回答說:“他老是不停地重複同樣的話,一遍又一遍,直到你相信他的話的確很妙為止。”
不光是作家,《紐約客》也逃不過他的調侃。在《漫長的告別》中,他逗一個小混混玩:
“沒帶槍,阿戈斯廷先生?你真大膽。天快黑了。萬一你撞上個凶惡的侏儒怎麽辦?”
“去你媽的!”他惡狠狠地說。
“噢,這句台詞是從《紐約客》裏偷來的。”
其實,錢德勒的小說沿襲了十九世紀以來的小說敘事方式,每個場景、每個人物,初次登台露麵,必做一番介紹。但是他的文字精練,冷峻,善用各種精準的比喻,喜歡描寫一係列細碎的動作和場景來代替人物的心理變化描述。他將詩意的、高雅的文學語言與低俗的俚語、犯罪黑話、大蕭條時期的俏皮話交織在一起,從而形成一種錢氏文體。偵探小說情節很重要,但這種筆法,為他筆下的私人偵探、自大的警察和邋遢的流氓賦予了一絲意想不到的精致,也讓讀者能跳脫出情節,因為文字本身的精彩已牢牢抓住了你。
I felt fine. I felt like singing the Prologue to Pagliacci. Yes, she was a nice gilrl. … She was swell. I used some more of her Scotch. ——Trouble Is My Business
烈酒、俚語和十九世紀末歌劇中的詠歎調。我喜歡他這種腔調。
好了,下麵是我模仿錢德勒寫的魔鬼蛋糕的做法。
我把煙頭摁滅,喝完最後一口酸味威士忌。魔鬼,無論在哪種語言裏,都是一個冰冷、漆黑、無聲無息的詞語。好吧。魔鬼蛋糕。我要做魔鬼蛋糕,而我沒有任何線索。我需要一盒巧克力蛋糕粉,3 個室溫雞蛋、一些植物油和全脂牛奶。
我拿出3 個冰冷的雞蛋,它們像驗屍官的手一樣冰冷潮濕。我搬出立式攪拌機,把蛋糕粉和3 個雞蛋扔了進去。在我明白自己在做什麽之前,攪拌機已運轉起來,這些東西完全是自找的,我看著它們順著一個方向艱難地轉動,所以又把植物油和全脂牛奶倒進去,加大馬力,我要想讓它們慢慢混合成一體,就像任何東西最終都能混合成一體一樣。十分鍾後,雙份威士忌下肚,麵糊已絲滑得像女人的肌膚。攪拌機還在攪著,我聽不到任何警笛聲。
在這個城市裏,一天二十四小時,總有人在逃跑,總有人想抓他。而麵糊裏總是會有些不聽話的麵疙瘩,所以我一個個挑出它們。是時候打開烤箱預熱了,於是我把烤箱開至350度,將蛋糕糊倒入抹過油的烤盤中,灑上幾顆chocolate chips ,烘烤約 18-22 分鍾,直至牙簽插入蛋糕而牙簽表麵仍然光滑為止。烤好的蛋糕表麵開裂,沒有關係,我抹上厚厚一層Nutella。 這很簡單。太簡單了。
我把蛋糕端上桌,我不餓,但我還是吃了一個,毫無感覺。我的心就像群星之間的太空,空蕩蕩的什麽都沒有。我又給自己調了一杯烈酒,站在廚房敞開的窗戶旁一口一口地喝。海量威士忌。濃烈、強勁、苦澀、滾燙、無情、墮落。疲憊男人的活力源泉。然而籠罩房間的沉默和驚呼一樣震耳欲聾。我感覺到了。我感覺到它包圍我,濃密而堅硬。我聽見廚房裏的水流聲,聽見疊好的報紙落在車道上的沉悶響聲,聽見少年吹著有點跑調的口哨騎自行車離開。
菲利普·馬洛還沒出現。他是個難對付的家夥,對人生有著陰沉的看法,但骨子裏為人很地道。我決定到酒吧碰碰運氣,也許他正在那裏喝雙份gimlet。
另外我有村上春樹散文集裏有那個長篇評論。
是的,我以前寫過書評,覺得錢德勒的比喻特別精致,還與張愛玲對比了,比如寫月亮。
董橋寫過英國人挑剔美國的偵探小說,但對錢德勒是另眼相看的。
我也要慢慢閱讀才配得上《漫長的告別》。